淄博市气象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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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气象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模板

淄博市气象局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

事项类型

责任科室

(单位)

追责情形

备注

1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1.《气象法》(2014年修正)第三十一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8项

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

4.《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

1.受理责任:

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中国气象局规定的使用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

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

准予许可的制作《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或《防雷装置验收意见书》,送达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许可

业务法规科(行政许可科)

1.《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

  

2.《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8年中国气象局令第17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

事项类型

责任科室

(单位)

追责情形

备注

2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200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第三十三条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79项

3.《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4年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十三条

1.受理责任:

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

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施放环境、施放期间的气象条件等条件进行审查。

3.决定责任:

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并制作书面决定书。

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施放气球活动由许可机构会同飞行管制部门批准施放范围。

4.送达责任:

送达书面决定,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

开展监督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无资质、超资质从业,或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施放活动许可,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等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作出撤销施放许可活动决定。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许可

业务法规科(行政许可科)

1.《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

  

2.《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8年中国气象局令第17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

事项类型

责任科室

(单位)

追责情形

备注

3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6项

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4年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六条

1.受理责任:

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

组织审查,进行现场核实,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

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予以许可的,制作资质证书;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4.送达责任:

送达《施放气球单位资质证书》,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

开展监督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对无资质从业,或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等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作出撤销资质的决定。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许可

业务法规科(行政许可科)

1.《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

  

2.《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8年中国气象局令第17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4.《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0号)第四十三条。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

事项类型

责任科室

(单位)

追责情形

备注

4

对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规定的处罚

1.《气象法》(2014年修正)第三十九条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48号)第十九条

1.立案责任:

发现涉嫌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

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

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处罚

人影办

1.《行政处罚法》。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3.《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48号)第二十条。

4.其他问责依据。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

事项类型

责任科室

(单位)

追责情形

备注

5

对违反施放气球资质管理、放气球安全管理等规定的处罚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200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第四十三条

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4年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二十九条

1.立案责任:

发现涉嫌违反施放气球安全管理等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

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

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处罚

业务法规科

1.《行政处罚法》。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3.《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4年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三十条。

4.其他问责依据。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

事项类型

责任科室

(单位)

追责情形

备注

6

对违反防雷减灾管理规定的处罚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11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第三十二条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3.《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

4.《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国务院令第570号)第四十五条

1.立案责任:

发现涉嫌违反防雷减灾等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

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责任:

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

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

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8.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处罚

业务法规科

1.《行政处罚法》。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11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第三十四条。

4.其他问责依据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

事项类型

责任科室

(单位)

追责情形

备注

7

气象灾害调查、鉴定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1.调查责任:

根据当事人申请或接到下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组织气象专家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

2.鉴定责任: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作出气象灾害鉴定结论。

3.送达责任:

将气象灾害鉴定结论送达申请人,并及时上报上级气象主管部门。

4.事后监管责任:

督促、指导遭受气象灾害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应的气象灾害防护措施。

5.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确认

业务科技科

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

事项类型

责任科室

(单位)

追责情形

备注

8

人工影响天气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1.《气象法》(2014年修正)第三十条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48号)第四条、第十二条

1.检查责任:

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指挥、管理和监督,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资格、作业过程、设备转让等开展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3.事后管理责任:

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监测。

4.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监督检查

人影办

1.《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

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

事项类型

责任科室

(单位)

追责情形

备注

9

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监督管理

1.《气象法》(2014年修正)第三十一条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2013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四条、第十六、第二十三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11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第二十五、第二十七、第二十八

4.《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

1.检查责任: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防雷装置检测活动,以及已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和个人、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开展日常巡查、专项监督检查。

加强雷电灾害防御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

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

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报告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

3.事后管理责任:

跟踪督促依法处置工作。

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以及以欺骗贿赂的手段获取资质的,加强对当事人再次申请资质认定的监管。

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监测。

4.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监督检查

业务法规科

1.《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

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4.《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依据

具体责任事项

事项类型

责任科室

(单位)

追责情形

备注

10

施放气球活动的监督管理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2004年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1.检查责任:

组织对施放气球单位和个人、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检查,组织施放气球活动的日常巡查、实地检查。

2.处置责任: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3.事后管理责任:

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监测。

4.其他:

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行政监督检查

业务法规科

1.《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

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

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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