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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拼音溯源

汉语拼音溯源

记.汉语拼音溯源1918年由北洋政府教育部正式公布“注音字母”并进行推广。

从1920年到1958年,注音字母在我国使用了近40年的时间。

这对于统一汉字读音、推广国语、普及拼音知识起了很大的作用。

注音字母的职能是“伺候汉字,偎傍汉字”。

1930年,上层官员中有人觉得“注音字母”的名称不好,改称为“注音符号”,以强调这不是一种与汉字并行的文字。

汉语拼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汉字“拉丁化”方案,于1955年—1957年文字改革时被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汉语拼音方案委员会研究制定。

该拼音方案主要用于汉语普通话读音的标注,作为汉字的一种普通话音标。

1958年2月11日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公布该方案。

1982年,成为国际标准ISO-7098(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

  最终,中国在1956年2月12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表了《汉语拼音方案(草案)》,1958年2月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正式批准了《汉语拼音方案》。

在中国古代,由于没有标准的汉语拼音方案,人们在教学生字时,曾采用直音、读若、反切等方法为汉字注音。

如“东”(都笼切)。

汉末魏晋南北朝时,相继渐知反切,分辨宫商角徵羽五音,分别平上去入四声。

唐代守温在分析汉语声母韵母和声调的基础上,制定了描述汉字语音的三十六字母,说明当时我国的语音分析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可惜他用汉字来表示这些声母和韵母,因此,这样的字母没有进一步发展成拼音文字。

唐朝时期日本人创造的假名,也可能是最早用于拼注汉字语音的注音符号之一。

明朝时期朝鲜人创造了谚文。

明代回族创造了用阿拉伯字母为汉语注音的小经:

明代我国部分穆斯林少数民族中曾经使用“小经”文字,这种文字是一种阿拉伯文字。

用阿拉伯字母来拼写汉语,比唐代守温用汉字来表示声母和韵母又进了一步。

共有36个字,其中4个字母是特有的,这可能是我国最早的用来拼写汉语的拼音文字,它不再带有汉字的痕迹,完全采用拼音字母。

“小经“同时也为东乡、撒拉等民族使用。

1605年,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最早采用拉丁字母为汉字注音:

明朝末年西方传教士来中国传教,为了学习汉字,他们开始用拉丁字母来拼写汉语。

1605年,意大利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MatteoRicci,1552-1610)在北京出版了《西字奇迹》,其中有4篇汉字文章加了拉丁字母的注音。

这是最早用拉丁字母给汉字注音的出版物,比“小经”用阿拉伯字母给汉字拼音稍晚,“小经”大概是最早用字母文字给汉字拼音的尝试。

《西字奇迹》原书已不容易找到,据说,梵蒂冈图书馆尚有藏本。

公元1610年,法国有个传教士叫金尼格莱来到了中国,他是个中国通。

他在1626年写了一本《西儒耳目资》的书中,首次准确地用拉丁拼音字母记录了汉字的读音。

他在中国期间结识了韩云、王征等人,并在他们的帮助下,在利玛窦等传教士汉语注音的西书《西字奇迹》基础上,采用音素字母为汉字注音编写了中国第一部拉丁化拼音字字汇。

利玛窦和金尼阁的方案是以“官话读书音”为标准设计的,适于拼写北京语音。

这种新颖的拼音方法给中国学者以很大的启迪。

明末音韵学家方以智说:

“字之纷也,即缘通与借耳。

若事属一字,字各一义,如远西因事乃合音。

因音而成字,不重不共,不尤愈乎?

”清朝学者杨选杞说:

“辛卯户糊口旧金吾期翁家,其犹子芸章,一日出《西儒耳目资》以示余,予阅未终卷,顿悟切字有一定之理,因可为一定之法”。

但是,在两三百年间,利玛窦和金尼阁的方案只是在外国传教士中使用,没有在中国人当中广为传播。

1815年到1823年之间,在广州传教的英国传教士马礼逊编了一部《中文字典》,这是最早的汉英字典,字典中用他自己设计的拼音方案来拼写汉语的广东方言,实际上是一种方言教会罗马字。

接着,在其他的方言区也设计了不同方言的方言教会罗马字。

其中厦门的“话音字”1850年开始传播,仅在1921年就印刷出售五万册读物,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大约还有十万人左右使用这样的方言教会罗马字。

其他各地的方言教会罗马字,在南方的通商口岸传播,主要用来传教。

▲早期的汉语拼音以南京官话为蓝本。

以后又出现了以北京官话为蓝本的汉语拼音以及广东话等拼音。

1867年英国人威妥玛(ThomasF·Wade)创制的威妥玛式拼音采用北京官话作为蓝本。

威妥玛拼音的使用时间相当长,直到2010年台湾仍然广泛使用。

................................中国人自己的汉语拼音运动是从清朝末年的切音字运动开始的。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挽救民族危亡和振兴中华的热情,激发着一些爱国知识分子提出了教育救国的主张,梁启超、沈学、卢戆章、王照都一致指出,汉字的繁难是教育不能普及的原因,因此,掀起了一场“切音字运动”。

  梁启超在《沈氏音书序》中指出,“国恶乎强?

民智斯图强,民恶乎智?

尽天下之人而读书,而识字,斯民智矣”。

沈学说:

“欧洲列国之强,……有罗马之切音也。

人易于读书,则易于明理,理明,利弊分析,上下同心,讲求富强”。

卢戆章说:

“以切音以识汉文,……全国皆能读书明理,国家何致贫穷?

人民何致鱼肉?

”王照说:

“列位啊,咱们个人都要点儿强吧,瞧瞧咱们中国都成什么样儿啦?

”“中国政府非注意下层教育不可,欲去下层教育的障碍,非制一种沟通语言的文字使言文合一不可”。

▲1892年,卢戆章仿拉丁字母造“中国切音新字”字母,并主张以南京语音为汉语语音标准,这被认为是统一全国语音的首倡者。

卢戆章(1854-1928)是我国第一个创制拼音文字的人。

1892年,他在厦门出版《一目了然初阶》,公布了他创制的“中国切音新字”,用拉丁字母及其变体来拼厦门音,声韵双拼,左右横写,声母在右,韵母在左,另加鼻音符号和声调符号,增加声母后还可兼拼泉州音和潮州音。

他认为,汉字“或者是当今天下之文字之至难者”,而切音新字“字母与切法习完,凡字无师能自读”,这样一来,“省费十余载之光阴,将此光阴专攻于算学、格致、化学,以及种种之实学,何患国不富强也哉!

”卢戆章并不要求废除汉字,他主张“切音字与汉字并列”。

后来,他又编写了《中国字母北京切音教科书》和《中国字母北京切音合订》,用切音字来拼写官话。

继卢戆章的《一目了然初阶》之后,开始了延续20年的切音字运动。

几乎每隔一二年就有新的切音字方案出现,如吴敬恒的《豆芽快字》,蔡锡勇的《传音快字》,沈学的《盛世元音》,王炳耀的《拼音字谱》,王照的《官话合声字母》,劳乃宣的《增订合声简字》等。

这些切音字方案多数是声韵双拼式的汉字笔画式字母方案的,大多数只在小范围内传习,没有广泛推行,只有王照的官话字母和劳乃宣的合声简字推行较广。

1900年王照受日本片假名启发创制汉字笔画型拼音字母“官话合声字母”,并主张以北京语音为汉语语音标准。

王照(1859-1933)曾参加戊戌变法,失败后逃往日本,受日本假名的启发开始拟定汉语拼音字母,1900年秘密回国,以“芦中穷士”的笔名发表《官话合声字母》,采用汉字笔画作为字母基础,声韵双拼,并且主张以北京话为标准官话。

他说:

“京话推广最便,故曰官话;官者公也,公用之话,自宜择其占幅员人数多者”。

他并不主张废除汉字,他说:

“有力读书,有暇读书者,仍以十年读汉文为佳”,“汉文俗话并行,互相补助,为益更多”。

1903年,王照在北京设立“官话字母义塾”,为了取得合法身份,他自首入狱,得到释放后全力推行他的官话字母,“十年之中,坚忍进行,传习至十三省境”,其精神令人钦佩。

劳乃宣(1842-1921)是音韵学家,他积极支持王照的方案,在官话字母的基础上补充方言字母,拟定了南京、苏州、福建、广东等访言的方案,统称“合声简字”。

推广这种“合声简字”的成绩十分显著,“不识字之妇女村氓,一旦能阅读书报,能作函札,如盲者之忽而能视,其欣快几乎无可名状”。

切音字创制者的目的,虽然不想用它来代替汉字,但是他们希望切音字能够成为一种拼音文字,与汉字分工,并行使用。

然而,他们的愿望没有实现。

  在切音字运动中提出的拼音字母方案是多种多样、琳琅满目的,大致可以归纳为三大系:

  ①假名系:

模仿日文假名,采用汉字部首作为拼音符号。

1892年卢戆章的《一目了然初阶》一书中提出的“中国切音新字”,1901年王照的“官话合声字母”等都属于假名系。

  ②速记系:

采用速记符号作为拼音符号。

1896年到1897年两年间出版的蔡锡勇的《传音快字》、沈学的《盛世元音》、王炳耀的《拼音字谱》等书中提出的方案都属于速记系。

  ③拉丁系:

采用拉丁字母作为拼音符号。

1906年朱文熊的《江苏新字母》、1908年刘孟扬的《中国音标字母》和江亢虎的《通字》、1909年黄虚白的《拉丁文臆解》等书中提出的方案都属于拉丁系。

★中国民族知识分子采用拉丁字母设计汉语的注音最早可以追溯到1906年朱文熊的《江苏新字母》和1908年刘孟扬的《中国音标字书》,还有1926年的国语罗马字和1931年的拉丁化新文字。

所有这些汉字拉丁化方案都为汉语拼音的制定提供了基础。

1909年,江谦正式提出把官话定名为国语,1911年清学部通过《统一国语办法法案》。

1913年2月,中华民国在北京召开读音统一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定一切字的国音发音”和“采定字母”。

会议开了三个多月。

在这次会议上,审定了6500个汉字的读音,用各省代表投票的方法确定了“标准国音”;拟定了一套注音字母,共39个,这套字母采用汉字笔画式,字母选自古代汉字,音节采用声母、韵母和声调的三拼制,对双拼的反切法进行了改进,其用途仅在于标注汉字读音,不作为拼音文字。

这套注音字母后来减为37个(声母12个,韵母13个,介母3个,比双拼切音字的方案中的字母几乎减少了一半。

  会议对于注音字母的作用和地位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最后决定注音字母的作用是给汉字注音,不能与汉字并行使用。

黎锦熙明确指出,注音字母的职能是“伺候汉字,偎傍汉字”。

最后确定“国音”以北京语音为“基础”,同时吸收各地方言的语音特点,并为国语创制了注音字母(又称“注音符号”)。

注音字母通过之后,搁置了五年,才于1918年由北洋政府教育部正式公布。

1919年北洋政府教育部设国语统一筹备会。

1920年,全国各地陆续开办“国语传习所”和“暑期国语讲习所”,推广注音字母,全国小学的文言文课一律改为白话文课,小学教科书都在汉字的生字上用注音字母注音。

北京还成立了注音字母书报社,印刷注音字母的普及读物,还办了《注音字母报》。

  1923年8月,教育部召开国语统一筹备会,决议组织“国语罗马字拼音研究委员会”。

1924年决定废除国音,放弃入声,确立国语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

1925年9月在北京的部分委员和一些语言学者自动组织“数人会”,提出了《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

1928年9月,国民政府大学院院长蔡元培正式公布推行《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作为“国音字母第二式”,用于给汉字注音和统一国语,“与注音字母两相对照,以为国音推行之助”。

在国语罗马字运动中,出版了一些读物,如《国语留声片读本》等。

(从1920年到1958年,注音字母在我国使用了近40年的时间。

这对于统一汉字读音、推广国语、普及拼音知识起了很大的作用。

)1930年,上层官员中有人觉得“注音字母”的名称不好,改称为“注音符号”,以强调这不是一种与汉字并行的文字。

 ..................  1932年教育部公布的《国音常用字汇》,用注音字母和国语罗马字两式对照。

但是,国语罗马字始终没有走出知识阶层的圈子,没有在社会上普遍推行,它的影响远不如注音字母。

·(国语罗马字一直在台湾使用,1984年台湾发表国语罗马字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之后,于1986年1月28日正式公布,名称为《国语注音符号第二式》,改用于《汉语拼音方案》相同的符号标调法来表示声调。

)·

1933年,拉丁化新文字介绍到国内。

1934年8月,上海成立了“中文拉丁化研究会”,出版介绍拉丁化新文字的书籍。

接着,在北方和南方的一些大城市都先后成立了拉丁化新文字团体,甚至在海外华人中也成立了这样的拉丁化新文字团体,据统计,从1934年到1955年二十一年中,拉丁化新文字团体总共有300多个。

  拉丁化新文字的传播还得到了文化教育界人士的热情赞助。

1935年12月,蔡元培、鲁迅、郭沫若、茅盾、陈望道、陶行知等688位知名人士,共同发表文章《我们对于推行新文字的意见》,其中说:

“我们觉得这种新文字值得向全国介绍。

我们深望大家一齐来研究它,推行它,使它成为推进大众文化和民族解放运动的重要工具”。

这是拉丁化新文字运动的一份革命宣言。

1936年9月22日,毛泽东看了这篇文章之后,亲自写信给蔡元培说:

“读《新文字意见书》,赫然列名于首位者,先生也。

20年忽见我敬爱之孑民先生,发表了崭然不同于一般新旧顽固党之簇新议论,先生当知见之而欢跃者绝不止我一人,绝不止共产党,必为无数量人也!

”毛泽东对于当时新文字运动给以极大的赞赏。

毛泽东对于新文字运动是积极支持的。

他在1940年1月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中说:

“文字必须在一定条件下加以改革,言语必须接近民众”。

1941年1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新文字工作委员会”,正式宣布新文字与汉字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同年,在延安出版的《SinWenziBao》(《新文字报》)第一期上,发表了毛泽东的题字:

“切实推行,愈广愈好”;朱德也题了字:

“大家把实用的新文字推行到全国去”。

1936年埃德加·斯诺访问陕北时,发现徐特立正在苏区进行汉语拉丁化拼音方案的试验,并称这套方案基本能满足汉语拼音化的改革。

此事被记入《西行漫记》一书,这套拼音方案也成为1949年建国后大陆文字改革的基石之一。

拉丁化新文字运动一直延续到1958年《汉语拼音方案》公布时为止,历时近30年。

它对中国的文字改革事业,对制定和推广《汉语拼音方案》,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949年初,国语罗马字的创始人之一黎锦熙给吴玉章写信并当面交换对文字改革的见解。

1949年8月25日,吴玉章给毛泽东写信,请示当前文字改革工作指导原则:

“根据文字应当力求科学化、国际化、大众化的原则,中国文字应改成拼音文字,并以改成罗马字的,也就是拉丁化的拼音为好,不要注音字母式拼音与日本假名式拼音。

”毛泽东把信批复给郭沫若、茅盾等人研究。

1949年8月28日,吴玉章等在华北大学举行了文字改革协会第三次发起人会议,新增胡乔木、聂真为发起人。

1949年9月1日,毛泽东指定吴玉章、成仿吾、范文澜、马叙伦、郭沫若、沈雁冰(笔名茅盾)等共同组织中国文字改革协会。

1949年10月1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正式成立。

协会设立“拼音方案研究委员会”,讨论拼音方案采用什么字母的问题。

1949年10月2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举行了第一次理事会议,决定把研究拼音文字作为主要任务。

1949年12月4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召开了第一次常务理事会,推选吴玉章为常务理事会主席兼拼音方案研究委员会主任;推选黎锦熙、胡乔木为副主席兼拼音方案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成立不到半年,就收到了几百种汉语新文字方案。

1950年7月,教育部邀请在京的语文研究工作者30多人座谈,提出了组织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的建议。

在1951年,毛泽东就指出:

“文字必须改革,必须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

但是,究竟采用什么形式的拼音方案,他本人也是经过了反复斟酌的。

毛泽东到苏联访问时,他曾经问斯大林,中国的文字改革应当怎么办;斯大林说,中国是一个大国,可以有自己的字母。

毛泽东回到北京之后,指示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制订民族形式的拼音方案。

1951年12月26日,周恩来指示,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下设立一个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

1952年2月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由马叙伦主持。

根据毛泽东关于制定民族形式的汉语拼音文字方案的指示,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从1952年3月开始了以制定汉字笔画式拼音方案为主的研究工作。

1952年8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

1952年10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下设的拼音方案组召开会议,通过一个汉语拼音字母表,其中声母24个,韵母37个。

1953年初,毛泽东审阅了拼音方案组拟定的中国拼音文字字母草稿。

他认为这套拼音字母在拼音的方法上虽然简单了,但笔画还是太繁,有些比注音字母更难写。

1953年6月,拼音方案组拟出5种草案,后议定以吴玉章的方案为基础,深入探讨。

拼音方法以双拼为主。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了加强对文字改革工作的指导,于1953年10月1日在党中央成立了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

1953年11月21日,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研究了整理和简化汉字问题;根据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一年多来研究所得的材料,向中央写了请示报告,提出了可以首先实行的4项初步改革办法。

即:

推行简体字。

统一异体字。

确定常用字,并对非常用字加注音。

极少数汉字改用拼音字母。

1954年7月1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对拼音方案组提出的5种民族形式的拼音方案草案进行讨论,但始终无法从中确立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方案。

1954年10月,周恩来提议设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并指示:

拼音方案可以采用拉丁化,但是要能标出四声。

1954年10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设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在试制民族形式的汉语拼音方案前后,1950年到1955年,全国各地工农兵、机关干部、学校师生和海外华侨共633人寄来了655个汉语拼音文字方案,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从中选择了264种,编印成《各地人士寄来汉语拼音文字方案汇编》两册,作为制定汉语拼音方案的重要参考资料。

汉语拼音文字方案大致有这样几种形式:

汉字笔画式、拉丁字母式、斯拉夫字母式、几种字母的混合形式、速记式、图案式、数字形式。

1954年11月20日,国务院任命吴玉章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胡愈之为副主任;吴玉章、胡愈之、韦悫、丁西林、叶恭绰为常务委员,并进行成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筹备工作。

1954年12月23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正式成立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最后通过了修正后的《汉字简化方案(初稿)》和《一九五五年工作计划大纲(草案)》。

在成立大会上吴玉章提出工作任务,这就是做好三项准备工作:

制定《汉字简化方案》制定《汉语拼音方案》研究和推行标准音(普通话)的教学。

1955年2月,文改会成立拼音方案委员会。

1955年5月6日,刘少奇听取汇报后,提出三点意见:

为了减少社会震动,简化字要分期分批进行,原来的繁体字要保留一个时期,不要马上废除。

汉民族要有统一的语言,学校要用普通话进行教学。

可以考虑做出这样的规定:

老师在一定时期内学会普通话,今后凡是不会讲普通话的,不能当教师。

拼音方案制定后,要用来作试验,可以试译《毛泽东选集》。

教育部和文改会于1955年10月15日至23日,联合召开了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和中央一级有关机关、人民团体和部队的代表207人。

会议上提出用“普通话”代替“国语”这个名称,并确定了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语音标准,从而解决了《汉语拼音方案》的语音标准问题。

中国文改会秘书长叶籁士汇报了几年来研制汉语拼音方案的工作情况,同时提出六种汉语拼音方案的初稿,征求到会代表的意见。

会议代表讨论并一致通过了《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和《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草案》。

从195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报刊实行了横排横写。

1956年1月20日,中央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玉章在会上作了关于文字改革的发言。

然后毛泽东主席发表讲话,他指出:

“我很赞成在将来采用拉丁字母。

因为这种字母很少,只有二十几个,向一面写,简单明了。

在会议总结发言时周恩来总理说:

“中央政治局决定:

‘首先简化汉字,推行书报横排,拼音方案采用拉丁字母,公布后用在小学课本上,代替注音字母’。

”1956年1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文字改革工作问题的指示》,批转了1955年11月23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党组和教育部党组《关于全国文字改革会议的情况和目前文字改革工作的请示报告》。

《指示》所批准的文字改革方针是:

“汉字必须改革,汉字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而在实现拼音化以前,必须简化汉字,以利目前的应用,同时积极进行拼音化的各项工作。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并决定成立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

1956年1月31日,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成立了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开始审订普通话异读词的读音。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1956年2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拟定的《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即《汉语拼音方案》的第一个草案(后来人们把这个草案称为“原草案”);同时还发表了《关于拟订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几点说明》,向全国人民征求意见。

1956年3月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扩大)讨论《汉语拼音方案(草案)》。

当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发出《关于组织讨论〈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通知》。

1956年3月20日,教育部和高等教育部发出《关于汉语方言普查的联合指示》,各省、市开始进行方言普查。

1956年3月,吴玉章在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报告。

吴玉章的这个报告,阐述了1955年以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拼音方案委员会研制的汉语拼音方案的性质和作用。

文改会拼音方案委员会于1956年4月到1957年10月召开了10次会议,对《汉语拼音方案(草案)》进行修订。

1956年9月26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玉章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关于中国文字改革问题》的发言。

发言指出,汉语拼音方案,采用罗马字母,这是确定了的。

因为拉丁字母是现代大多数的民族语言中所公用的字母,并且是为中国知识界所已经熟悉的一种字母。

拼音方案,在目前主要的用途,是为了给汉字注音和用作教学普通话的工具。

1956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了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任命郭沫若为主任,张奚若、胡乔木为副主任,委员有16人。

审订委员会成立以后,召开五次会议,多次商讨,并邀请在京的语言、教育、文艺、新闻、出版、科技、翻译各界以及部队和人民团体的代表178人举行座谈,同时向京外39个城市的100位语文工作者书面征求意见。

1957年10月,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提出《汉语拼音方案修正草案》,10月25日,政协全国常委会扩大会议同意《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即修正草案)。

1957年11月1日,国务院全国会议第六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布〈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决议》。

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经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出后,两年来,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各地方协商委员会组织了广泛的讨论,并且由国务院组织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加以审核修订,最后又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加以审议,现在由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准备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讨论和批准,并且决定登报公布,让全国人民事先知道。

应用汉语拼音方案为汉字注音来帮助识字和统一读音,对于改进学校语文教学,推广普通话,扫除文盲,都将起推进作用。

对于少数民族制定文字和学习汉语方面,也有重大意义。

因此,这个方案草案在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和批准之后,可以在师范、中小学校,成人补习学校,扫盲教育和出版等方面逐步推行,并在实践过程中继续求得完善化。

具体办法,将由教育部、文化部及其他有关单位会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分别拟定,报告国务院批准施行。

1957年11月29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关于讨论壮文方案和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的报告》上报国务院。

报告中说:

这个壮文方案(草案)在字母的用法上跟汉语拼音方案基本上一致,而且能表达壮语的语音特点,在试用推行过程中受到壮族群众的普遍欢迎。

同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六十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关于讨论壮文方案和少数民族文字方案中设计字母的几项原则的报告》,并作了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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