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春季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全日制研究生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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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春季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全日制研究生分析

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

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适用于学术学位博士、工程博士、全日制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硕士)

一、提交预计毕业申请

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14日前

工作内容

1、系统内毕业时间为2017年6月且于2017年春季拟申请毕业的研究生

请于3月4日前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知公告中查看《2017年6月拟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指南》,并完成相应工作,以确保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研究生秘书请按照《2017年6月拟毕业研究生培养环节操作指南》进行相关操作。

2、3月13日前,研究生院培养办毕业资格审查。

3、3月14日前,通过培养办毕业资格审查的研究生登录系统,在学位答

辩模块维护答辩申请。

4、提交涉密论文申请。

5、提交双语写作申请。

注意事项

1、1月18日前,系统内毕业时间非2017年6月但于2017年春季拟申请

毕业的研究生(包括延期毕业、提前毕业及2017年1月前曾提交过申请但未通过盲评及未答辩的研究生),由研究生秘书汇总并填写《变更系统毕业时间表》(见附件学院有关毕业生材料下载)发送至邮箱meitao@。

如有疑问请联系培养办公室,电话:

66782547。

2、在培养办进行毕业资格审查期间,2017年春季拟申请毕业的研究生请

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查状态。

若通过审查,请立即在学位答辩模块维护答辩申请。

为保证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所有拟申请毕业的研究生请务必于3月14日前在系统中完成相关维护。

3、对未按时提交预计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保证其能够如期毕业。

4、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研究生应在学位论文开

题时提出涉密申请。

本次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如有涉密内容仍可提交论文涉密申请,并在系统中注明。

涉密申请只在本阶段受理,其他时段恕不接受申请(涉密申请流程、表格见附件)。

5、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若是双语写作,应提交双语写作申请,并

在系统中注明(双语写作申请表格见附件),其论文送审时须提交学位论文的中文版和英文版。

6、未参加电子注册照相的研究生请务必在2月28日前自行前往新华图片

社照相,否则将影响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详情请咨询新华社,地址:

济南市玉函路7号,电话:

(0531)8202479382024739。

二、研究生院网站公示预计毕业研究生的信息

时间

2017年3月16日

工作内容

春季预计毕业的研究生根据公示内容核对各项信息。

注意事项

1、由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均按照公示的信息填写,因此请拟申请毕业

的全体研究生务必认真核对。

如研究生对相关信息有疑问,请与所在学院联系。

变更信息需提交书面申请至培养办。

若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书信息错误,责任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2、学位顺序号为研究生学位申请过程中的一种标识,因此请各位申请毕

业研究生记住自己的学位顺序号,此后学院提交的各项材料将按照学位顺序号进行排序。

三、工程博士工程技术结题报告考核

时间

2017年3月23日前

工作内容

2017年春季申请学位的工程博士毕业生进行工程技术结题报告考核。

注意事项

工程博士需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博士工程技术结题报告》(附件)。

工程博士工程技术结题报告考核应由学校和相关企业7或9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研究生完成课题的工程技术结题报告进行审定,审定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环节。

工程博士需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博士工程技术结题报告考核专家组成审批表》(附件),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学位办分别对考核组成员进行审批(未经学位办审核盖章组织的考核视为无效),考核专家组需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博士工程技术结题报告考核表》(附件),并及时将此表返回博士生。

结题报告考核通过及修改后通过的工程博士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环节。

四、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时间

2017年3月23日前(预答辩全年均可进行,该时间旨在保证相关研究生顺利参加2017年6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

工作内容

春季申请学位的博士毕业生进行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注意事项

学位论文预答辩应由5-7名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校内专家组成专家组,要求专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老、中、青相结合。

要求博士生陈述目前论文进展及不足、发表文章及成果情况,专家组提建议。

预答辩专家组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学术评语表》(附件),并及时将此表返回博士生。

博士生依据预答辩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同意并签字后才能进行正式论文评审工作。

五、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查重”检测

时间

2017年3月5日至20日

工作内容

“查重”工作的进一步安排及要求,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注意事项

1、鉴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审方式和范围的改变,自2017年春季

学期起,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采取分批次检测的方式,论文“查重”分为三批次:

2017年3月5日至10日为第一批次,2017年3月11日至16日为第二批次,2017年3月17日至20日为第三批次。

2、全体申请毕业研究生将论文的word文档提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由学

院汇总后,用U盘统一提交至学位办进行“查重”检测。

同时,学院提交电子版《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汇总表》(表格见附件)。

3、word文档的内容仅包括论文的引言至参考文献部分,word文档中须删

除所有图片、表格。

文档命名方式为:

学号_姓名_学院_专业.doc,如“212009001_李明_经济学院_金融学.doc”。

研究生和导师需确认论文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一致性,并对所提交论文的真实性负责。

六、提交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

时间

2017年3月24日前

工作内容

研究生院负责对全部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送审,博士论文评审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至学位办:

1、1份《中国海洋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学术评语表》(附件)(工程博

士还需提交1份《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博士工程技术结题报告考核表》(附件))。

2、1份学位论文导师定量评议表(附件)(请将其与《中国海洋大学博士

学位论文预答辩学术评语表》装订在一起)。

3、学位论文PDF电子版(学位论文封面详见学位论文封面及填写说明,

论文第2页与2013年版式要求一致,请按照2013年版的论文写作格式要求进行写作、打印和装订,其中论文封面见附件)。

4、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PDF电子版(附件)。

注意事项

1、学院提交的所有材料请按照学位办编写的学位顺序号排序。

2、博士学位论文盲评时间为自论文提交之日起40个工作日,论文盲评结

果将在40个工作日后反馈。

请申请学位全体研究生注意论文送审的时间,因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和学位论文所导致的相关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3、盲评费划转程序

(1)申请复评/复议需额外提交评审费及往年因未通过盲评需重新评审的各类博士生须将论文评审费(430元/本)以内划的形式转入研究生院1017000-851522040001账户。

(2)盲评费从导师经费划转,导师经费账号形式为xxxxxxx-8515xxxxxxxx。

(3)盲评费内划单必须注明:

某某博士研究生盲评费,如未注明研究生姓名,将无法登记及划转。

(4)按照学校财务处规定经手人签字需手签,不能盖章;且经手人和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内划单上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请内划之前确保内划帐号里有足够划转的资金;负责人签名应与经费卡负责人一致。

内划单须用复写纸填写方有效。

(5)内划单由研究生秘书统一收齐后交至学位办。

七、提交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

时间

2017年3月29日前

工作内容

研究生院负责对全部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送审,硕士论文评审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至学位办:

1、1份学位论文导师定量评议表(附件)。

2、学位论文PDF电子版(学位论文封面详见学位论文封面及填写说明,

论文第2页与2013年版式要求一致,请按照新的论文写作格式要求进行写作、打印和装订,其中论文封面见附件)。

3、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PDF电子版(附件)。

注意事项

1、学院提交的所有材料请按照学位办编写的学位顺序号排序。

2、硕士学位论文盲评时间为自提交论文起30个工作日,论文盲评结果将

在30个工作日后反馈。

请申请学位全体研究生注意论文送审的时间,因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和学位论文所导致的相关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3、盲评费划转程序

(1)申请复评/复议需额外提交评审费及往年因未通过盲评需重新评审的各类硕士生须将论文评审费(300元/本)以内划的形式转入研究生院1017000-851522040001账户;

(2)盲评费从导师经费划转,导师经费账号形式为xxxxxxx-8515xxxxxxxx;

(3)盲评费内划单必须注明:

某某硕士研究生盲评费,如未注明研究生姓名,将无法登记;

(4)按照学校财务处规定经手人签字需手签,不能盖章;且经手人和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内划单上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请内划之前确保内划帐号里有足够划转的资金;负责人签名应与经费卡负责人一致;

(5)内划单由研究生秘书统一收齐后交至学位办。

八、论文送审

时间

2017年3月25日起

工作内容

学位办送审论文,具体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细则》。

注意事项

1、学位办评审论文的时间安排:

博士论文在40个工作日内、硕士论文在

30个工作日内(从提交论文之日计算)反馈论文评审意见。

2、学位办将论文的评审意见复印件(加盖学位办公章)反馈给学院研究

生秘书,由秘书反馈给研究生本人。

《学位论文评阅书》原件将作为“绝密”资料存于档案馆,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查阅。

返还的盲评意见将在毕业后的学习、工作中经常用到,因此请各位研究生务必妥善留存。

3、研究生在收到论文评审意见后,需将论文评审意见录入到系统中,“论

文评阅维护”中应将所有评审意见填写完整,不得有删减或更改。

如有复评/复议结果,须将复评/复议结果列在最后。

九、学位论文答辩

时间

2017年5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及截止时间见各学院通知)

工作内容

根据论文评审结果,学院组织论文答辩:

1、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细则》,论文评审结果合

格者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院应对学位论文答辩过程进行督导,监控论文答辩质量。

2、研究生:

针对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论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设

置答辩公告→填写答辩公告,并填写及打印《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与答辩公告一致,见附件,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存档,一份用于报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审批→学位办对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审批(博士未经学位办审核盖章组织的答辩视为无效)→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答辩材料→答辩→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位→填报所有答辩、学位申请及存档材料。

注意事项

1、博士答辩委员会一般由教授以上专家七人或九人组成,其中博导不少

于三人,校外专家不少于三人。

硕士答辩委员会一般由副教授以上专家五人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二人。

硕士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中外单位专家要求在本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其中法律硕士至少一名校外实际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2、博士的《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

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再由学位办进行审核盖章。

学位办只审批博士答辩委员会审批表,若未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办将不予审核。

未经学位办审核,申请学位研究生将不能进行论文答辩,否则视为答辩无效。

3、委托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硕士《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

4、凭审批后的《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到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答辩

专家表决票(博士《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未经学位办审核盖章,硕士《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未经学院审核盖章,学院均不得发放答辩表决票)。

5、答辩劳务费报销程序:

博士:

凭学位办盖章后的答辩委员会审批表原件和答辩劳务费发放表(答

辩劳务费发放表无需学位办盖章)到财务处办理相关业务;

硕士:

凭学院盖章的答辩委员会审批表原件和答辩劳务费发放表(答辩劳

务费发放表无需学位办盖章)到财务处办理相关业务。

十、外国语水平达标考试

时间

2017年4-5月

工作内容

参加范围包括2017年春季申请学位且未达到申请学位外国语条件的全部研究生及往年已答辩但外语不合格的全部研究生。

注意事项

学位办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小语种考试(包括日语、朝鲜语、德语、法语、俄语等),具体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十一、提交学院审核合格的学术成果及外国语水平合格证明

时间

2017年5月17日之前

工作内容

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相关学术成果及外语水平要求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附件)及《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成果及外语水平要求的暂行规定》(海大学位[2015]3号),所有申请学位研究生须提交学术成果及外国语水平合格证明。

1、请将已经正式发表或已有录用通知且未发表的学术成果录入系统中,请研究生导师核实后在学术成果封面复印件右上角签名,学生注明姓名、学院、专业、学号),并将原件及复印件(含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及文章全文)交至本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2、已被SCI、EI、ISTP等检索机构收录的学术成果,须提供学术成果的检索证明或检索网页。

3、已有录用通知且未发表的学术成果,还需填写《研究生学术文章出版保证书》。

4、根据《规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对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出现争议比较集中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1)对于未发表的学术成果审核。

根据《规定》第三条:

“4.由于时间原因论文未来得及正式出版发行者,需提交审稿修改意见、编辑部接受函和PDF格式版面等证明材料。

”指对于未发表的学术文章需要进展到这个阶段才能视为合格,其中PDF格式版面需有编辑部公章,如果所附投递文章无编辑部公章,需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提交并提供说明;

(2)对于未正式出版的专著;

(3)申请博士学位提交的会议论文;

(4)政府采纳的博士学位论文成果的证明;

(5)其他存在争议的成果。

5、研究生可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学生电子档案-外语水平”录入外语水平,并将外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注明学院、专业及学号)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审核。

研究生秘书需根据外语合格证原件在系统中审核并在学术成果、外语合格证复印件上写明审核意见统一提交至学位办。

注意事项

1、学位办只保留学术成果和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原件由研究生自己保

留。

2、研究生秘书须认真核对各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

3、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我的报表-申请博士学

位学生简况表-报表输出”打印申请学位简况表,若与上交材料不符,请及时联系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上报至学位办。

4、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本专业的培养方案提交相应的学术成果。

十二、已通过论文答辩但未获学位,春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提交申请。

时间

2017年5月17日前

工作内容

1、2017年1月之前,已通过论文答辩但未获学位的研究生若已达到《规

定》要求,3月24日前提交《中国海洋大学再次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审批表》(一式两份)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待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由研究生秘书填写表决结果后,分别移交学院党团委、档案馆存档。

2、5月17日前,学院汇总《已经通过论文答辩者申请学位基本情况登记

表(博士)》(附件)、《已经通过论文答辩者申请学位基本情况登记表(硕士)》(附件),分别以纸质、电子版报送学位办。

注意事项

1、申请程序同本流程“第十条至第十六条”。

2017年1月之前已答辩未

获学位的研究生无需提交存档论文。

2、《中国海洋大学再次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审批表》作为归档材料存入档

案。

十三、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

时间

2017年6月

工作内容

研究生按照《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通知》要求提交论文电子版至图书馆。

注意事项

1、详情关注相关通知。

2、未按时提交或提交审核不合格的,将缓发毕业证书;涉密论文凭学位

办审核后的论文涉密申请至图书馆办理相关事宜,办理后则无需提交论文。

3、论文提交后在图书馆学位论文提交页面使用本人登录名和密码登录图

书馆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查询提交论文是否审核通过,论文提交是否合格由图书馆审核,如有疑问请联系图书馆66781891。

十四、填写学位信息年报系统

时间

2017年6月

工作内容

研究生登录“中国海洋大学学位信息年报(备案)系统”填写信息。

注意事项

1、详情关注相关通知。

2、未按时提交或提交审核不合格的,将缓发学位证书。

3、请在学位办下发通知后再在“年报(备案)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

十五、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会议材料

时间

2017年6月5日前

工作内容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议,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注意事项

1、申请学位研究生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之前须提交以下材料至所在学院:

(1)卷内存档目录1份及相应的存档材料(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等)原

件2份;

(2)往年已答辩未获学位的申请者提交《中国海洋大学再次申请硕士/博士

学位审批表》给研究生秘书,待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由研究生秘书填写表决结果后,分别移交学院党团委、档案馆存档;

(3)3本存档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上需签字);涉密论文

无需提交;

(4)博士另交系统中打印出的博士生简况表(横向)2份(A3);

(5)研究生按照《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通

知》要求提交论文电子版至图书馆;

(6)研究生登陆系统“中国海洋大学学位信息年报系统”报送个人学位信

息;

(7)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申请者的以下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学位办:

(1)学位办审核过的学术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2)博士生简况表2份;

(3)从系统导出的《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批的博士、硕士名单》2份(A3)书面及电子版;

(4)从系统导出的《提交学校审核毕业生名单》2份(A3)书面及电子版;

(5)1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意见》(附件);

(6)1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附件)。

3、《中国海洋大学XXXX年申请博士学位学生简况表》上交前,请学院和申请博士学位的同学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检查:

(1)基础信息务必完整。

以同等学力身份考入博士的“硕士毕业院校”一

栏须选择“同等学力”,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硕士毕业院校”应选择“硕博连读”;

(2)“评阅意见及结果”应将所有评阅结果填写完整,包括复议结果,并

将复议结果列在最后;

(3)“政治思想表现”应与《学位申请书》中党委给出的评语一致,并必

须由学院党委审核盖章;

(4)要保证课程完整性(尤其硕博连读情况),在调整表格格式的同时不要

随意删减课程;“课程学习成绩”要符合学分要求,研究生秘书务必审核课程是否有重复,是否有缺少前沿讲座、综合考试等情况;

(5)学生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学术成果(发表文章、专著等),

文章题目如果为中文发表,则在中文题目处录入,英文题目不要录入;如果为英文发表,则在英文题目处录入,中文题目不要录入,且作者姓名表述方式须和发表文章一致;经研究生秘书审核,且学位办审核通过的学术成果在系统中才可审核为符合要求;

(6)若同一专业或同一导师的博士生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有相同的人

员,请务必统一其姓名、职务、单位名称、是否博导等信息。

卷内存档目录中指的材料及论文评阅书均为教务档案,研究生院均转至档案馆留存,次年9月起申请者方可开始查询(论文评阅书不可查询)。

请申请者复印好论文评阅书留存,并将学位申请书及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一份转交学院团委,存人事档案。

十六、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时间

2017年6月22日

工作内容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问题。

十七、发放证书及个人档案

时间

2017年6月(具体时间待定)

工作内容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及所有证书由学位办移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研究生成绩单、学位通知书等档案材料由学院团委放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十八、召开学位授予仪式

时间

2017年6月29日

工作内容

申请参加学位授予仪式,2016年12月和2017年6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均可参加。

注意事项

请在2017年6月关注海大“研究生院”网页,查看学位授予仪式信息。

 

研究生院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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