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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花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花溪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四月

花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一、前言

(一)规划的目的

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对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调控的作用,科学合理地利用花溪镇有限的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不断增强土地资源对全镇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规划的任务

根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花溪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综合研究确定全镇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和方针,统筹安排各类用地,确保各类用地指标的合理分配,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协调各业用地矛盾;确定土地开发整理的规模和范围,合理划定耕地保护的分阶段任务;划分不同功能的土地用途区,并制定各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切实落实上级土地利用规划指标任务;同时针对规划目标,拟定实施规划的措施,以控制和引导全镇土地利用。

(三)编制规划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3)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5]74号)

(5)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前期工作中相关问题的通知”(眉市国土资[2005]435号)

(6)《洪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7)其他相关规划和计划

(8)眉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及各专题规划

(9)洪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0)《2005年四川统计年鉴》、《2005年眉山市统计年鉴》、《2005年洪雅县统计年鉴》

(11)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抓紧开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眉市国土发【2010】209号

(12)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技术审查方案的通知”眉市国土发【2010】210号

(13)国土资源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四)规划的期限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阶段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即规划时段分为2006—2010年和2011—2020年两个时段。

(五)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花溪镇所辖唐坝村、黄龙村、郭沟村、兴胜村、张沟村、鲜沟村、余沟村、孔坝村共8个行政村以及尹弯林场和花溪镇茶场。

规划总面积61.04平方公里。

二、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花溪镇位于洪雅县城西南28公里,境内最高海拔1233米,最低海拔500米,地处山区,以半坝半山丘为主,兼布少量高山,年平均气温18℃,无霜期303天,年日照为1300小时,年降水量1800毫米,水、温、气、热条件优越,土壤肥沃。

镇域交通条件较好,全镇村村通公路,镇政府所在地距洪雅县城30公里,陆运主要有洪高公路,良好的交通条件为土地开发利用提供了较好的外部条件。

2005年全镇辖14个行政村、116个村民小组。

2007年4月合村并组后,辖唐坝村、黄龙村、郭沟村、兴胜村、张沟村、余沟村、鲜沟村、孔坝村和唐坝社区共8个行政村、1个社区、58个村民小组、3个居民小组。

全镇土地面积61.04平方公里,2005年全镇总人口1.72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彝族)8人(2006年、2007年均为10人)。

近年来花溪镇突出抓好招商引资,2005年以来招商600万元修建装机1000千瓦的陈嘴电站;引进资金1500多万元建成黄龙、玉泉、孔坝、郭沟、唐坝8个塑料编织厂;引进美联公司资金500万元种植红豆杉。

引进农业开发项目4个,农业招商引资305万元;引资续建陈嘴电站、红旗电站、三林塑业3个企业,固定资产投资4280万元,其中工业性投资4180万元,工业总产值3360万元。

同时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争取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国家投资200多万元,对唐坝村、黄龙村、孔坝村、余沟村、杨坝村大部分农田进行综合治理,5个村29个社1450户5100人受益,现整个开发项目已经全面建成投入使用。

2005年全镇国民生产总值6719万元,其中乡镇工业增加值2600万元,农业总产值8436万元,财政收入148.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399元,村组公路92.2公里。

2006年国民生产总值9616万元,其中乡镇工业增加值3726万元,农业总产值4230万元,财政收入156.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727元,村组公路99.1公里。

2007年国民生产总值8814万元,工业总产值336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4280万元,农村经济总收入1.08亿元,其中农业收入240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193元,村组公路107.8公里。

2008年全镇国民生产总值10852万元,工业总产值0.441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4823万元,农村经济总收入1328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773元。

2005年,花溪镇完成0.07万公顷优质稻种植,发展商品蔬菜2978亩,退耕还林面积1040.53公顷,较2002年增加620.53公顷;奶牛存栏6646头,较2002年初增加3116头;生猪出栏20095头,较2002年增加1126头。

2006年,粮食产量7505吨。

2007年,新增优质茶园16.67公顷、藤椒18公顷、竹林55.73公顷;商品蔬菜生产基地达到193.33公顷,新发展商品蔬菜生产基地66.67公顷。

2005—2007年,新修村社道路37.2公里,道路硬化23.48公里;协助架设“唐福”二回线、瓦电配套线路;完成瓦电输电线路花溪段10公里线路架设;协助洪雅县移动公司完成了4个机站建设;新建沼气池612口,洪吴路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三、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与分布

根据2005年洪雅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统计资料,花溪镇土地面积为6103.82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3.16%。

其中农用地5487.07公顷,占89.90%;建设用地377.40公顷,占6.18%;其他土地239.35公顷,占3.92%。

见表1。

表12005年花溪镇土地利用现状面积及结构

地类

面积(公顷)

比重(%)

农用地

5487.07

89.90

建设用地

377.40

6.18

其他土地

239.35

3.92

合计

6103.82

100

1、农用地

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它农用地5类。

其中耕地面积1190.63公顷,占21.70%;园地面积1046.61公顷,占19.07%;林地面积2708.68公顷,占49.36%;牧草地面积0.44公顷,占0.01%;其它农用地面积540.72公顷,占9.85%。

见图1。

(1)耕地

2005年耕地面积为1190.63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19.51%。

其中,灌溉水田608.74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1.13%;望天田300.67公顷,占25.25%;旱地281.22公顷,占23.62%。

全镇耕地较均匀分布于8个行政村。

(2)园地

2005年园地面积为1046.61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17.15%。

其中果园65.72公顷,占园地面积的6.28%;桑园917.64公顷,占园地面积的87.68%;茶园63.25公顷,占园地面积的6.04%。

全镇园地除黄龙村、孔坝村和花溪镇茶场分布较少外,其余各村园地面积均占园地面积10%以上。

(3)林地

2005年林地面积为2708.68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44.38%。

其中有林地面积2349.60公顷,占86.74%;灌木林地面积191.99公顷,占7.09%;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66.49公顷,占6.15%;疏林地0.60面积公顷,占0.02%。

全镇林地主要分布于余沟村和鲜沟村,合占全镇林地总面积的53.71%。

(4)牧草地

2005年牧草地面积仅为0.44公顷,均为天然草地,全部分布在张沟村,占全镇土地面积的0.01%。

(5)其他农用地

200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40.72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8.86%。

其中,田坎面积478.87公顷,占88.56%;农村道路35.19公顷,占6.51%;农田水利用地11.39公顷,占2.11%;坑塘水面15.27公顷,占2.82%。

全镇其他农用地主要分布于鲜沟村、余沟村、兴胜村、唐坝村和张沟村,合占全镇的85.80%。

2、建设用地

全镇建设用地面积377.40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6.18%。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62.23公顷,占95.98%;交通运输用地为15.06公顷,占3.99%;水利设施用地为0.03公顷,占0.01%;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0.08公顷,占0.02%。

(1)城乡建设用地

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62.23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5.93%。

其中,城镇用地面积22.71公顷,占6.27%;农村居民点用地336.14公顷,占92.8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3.38公顷,占0.93%。

除花溪镇茶场和尹弯林场分布较少外,城乡建设用地在8个行政村均有分布,其中唐坝村最多,占21.06%,其余各村均在10%左右。

(2)交通用地

2005年交通用地面积为15.06公顷,均为公路用地,占全镇土地面积的0.25%。

交通用地分布于唐坝村、兴胜村和余沟村,合占交通用地的68.87%。

(3)水利设施用地

2005年水利设施用地仅为0.03公顷,均为水工建筑用地,全部分布在余沟村。

(4)其他建设用地

2005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0.08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0.001%,均为特殊用地。

3、其他土地

全镇其他土地面积239.35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3.92%。

其中水域面积为236.85公顷,自然保留地为2.50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的98.96%和1.04%。

(1)水域

2005年水域面积236.85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3.88%。

其中,河流水面203.16公顷,占85.77%;滩涂面积33.69公顷,占14.23%。

水域主要分布于唐坝村和孔坝村,合占全镇水域的43.50%。

(2)自然保留地

2005年自然保留地面积2.50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0.04%。

其中,荒草地1.43公顷,占57.21%;祼岩石砾地1.07公顷,占42.79%。

唐坝村自然保留地面积最多,占57.48%。

其次为郭沟村和余沟村,合占27.68%。

(二)土地利用现状特征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利用率较高,单位面积产值低,农业产值相对较高

2005年,全镇土地利用率为96.08%(含田坎),高于四川省平均水平(91.26%)、眉山市平均水平(93.92%);单位土地面积国内生产总值109.27万元/平方公里,低于四川省150.81万元/平方公里的平均水平和洪雅县135.90万元/平方公里的平均水平。

农业产值152.03万元/平方公里,是洪雅县农业平均产值的3倍。

2、土地后备资源贫乏,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未来规划期内,花溪镇可供开发利用的后备土地资源(荒草地、滩涂)仅有35.12公顷,开垦地区土层较薄,土壤肥力较差,易产生水土流失,投资额大,增加了开发利用难度,开发利用潜力十分有限。

花溪镇人均耕地占有量较小,镇域唐坝村和余沟村,人均耕地已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警戒线0.05公顷/人。

今后随着镇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扩大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将更大,人地矛盾将更加突出。

3、农村居民点分散,集约利用程度不高

花溪镇地处山区,以半坝半山丘为主,兼布少量高山,由于地形限制,该镇农村居民点分布相对较为分散,农村基础设施配备较差,居民点用地面积较大,集约利用程度不高。

2005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为336.14公顷,农业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83.37平方米,超过了国家有关人均农村居民点综合用地标准。

4、加大了农业综合整治开发建设,土地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近年来花溪镇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引进农业开发项目的同时,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对唐坝村、黄龙村、孔坝村、余沟村、杨坝村大部分农田进行综合治理。

同时,修建改造村社道路,硬化路面,架设通讯和电力设施、建沼气池等基础设施修建工作顺利推进。

花溪镇连年扩大优质稻米、商品蔬菜、优质茶园、藤椒、竹林种植面积,按计划组织退耕还林,奶牛、生猪产业兴旺。

通过及时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优化农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不断挖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潜力,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明显成效,土地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四、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一)耕地控制目标与耕地保有量目标

2005年全镇耕地面积为1190.6公顷,2006—2020年规划期内,全镇无新增建设用地,亦不占用耕地;同期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可增加耕地面积318.2公顷,规划期内净增耕地面积318.2公顷,到2020年保有耕地面积1508.9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花溪镇上轮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47.0公顷,占1996年耕地面积的89.79%。

未来规划期内,严格按照现有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督检查,重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12.4公顷(含可调整园地等面积在内),并根据镇域实际,将1412.4公顷基本农田落实到各村各地块。

其中唐坝村157.8公顷、黄龙村123.1公顷、郭沟村228.6公顷、兴胜村222.5公顷、张沟村286.4公顷、鲜沟村208.3公顷、余沟村55.3公顷、孔坝村115.8公顷,花溪镇国有14.7公顷(行政区划调整后所属村)。

(三)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2006—2020年规划期内,花溪镇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规划期内未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项目。

(四)城镇建设规划目标

2005年花溪镇城镇现状面积为22.7公顷,规划到2020年,城镇用地规模达到30.0公顷。

规划期内,需新增城镇建设用地7.3公顷,所需建设用地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占用耕地,通过挂钩周转指标解决。

(五)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目标

规划期内全镇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项,眉山塘坝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布局在花溪镇,规划安排在2011—2015年完成。

(六)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目标

规划期内,全镇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面积318.2公顷,全部规划安排在2006—2010年规划时段内完成。

其中,通过土地开发增加耕地面积26.9公顷,通过土地复垦增加耕地面积4.2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287.1公顷。

(七)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目标

加强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到2020年,镇域内大气、水、环境噪声环境质量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工业企业“三废”治理率达95%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8%以上。

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要求,制订好村镇建设规划,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乡村道路、人畜饮水、生态家园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容村貌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五、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以镇域社会经济、资源环境条件约束为前提,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有效保护基本农田,不断挖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潜力,优化农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提高农村经济效益。

建设用地主要对城镇建设用地和农村居民点布局进行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在经济、地理区位较好的区域,逐步实现农民居住区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应避让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用地分类,按照国土资源部2009年11月下发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要求,用土地规划用途分类进行表述。

2005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为5487.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377.4公顷,其他土地面积为239.4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89.90%、6.18%和3.92%。

到202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为5526.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373.4公顷,其他土地面积为204.3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90.54%、6.12%和3.35%。

(一)农用地

1、耕地

2005年,全镇耕地面积为119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51%。

到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为150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72%,比2005年增加318.2公顷。

2、园地

2005年,全镇园地面积为104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15%。

到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为114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73%,比2005年增加96.5公顷。

3、林地

2005年,全镇林地面积为270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98%。

到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为274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4.99%,比2005年增加37.1公顷。

4、2005年,全镇牧草地面积为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1%。

到2020年,全镇牧草地面积为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比2005年增加0.8公顷。

5、其他农用地

2005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4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6%。

到2020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2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8%,比2005年减少413.5公顷。

(二)建设用地

1、城乡建设用地

2005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6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3%。

到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5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7%,比2005年减少4.0公顷。

2、交通用地

2005年,全镇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5%。

到2020年,全镇交通用地面积维持2005年水平不变。

3、其他建设用地

2005年,全镇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01%。

到2020年,全镇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维持2005年水平不变。

(三)其他土地

1、水域

2005年,全镇水域面积为23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8%;到2020年,全镇水域面积为20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3%,比2005年减少33.7公顷。

2、自然保留地

2005年,全镇自然保留地面积为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4%。

到2020年,全镇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比2005年减少1.4公顷。

六、主要用地安排

2006—2020年规划期内,根据县级规划分解下达指标,以及根据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全镇主要用地规模、布局进行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规划安排,并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

规划到2020年:

——全镇耕地保有量面积为1508.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412.4公顷(含其他可调整农用地)。

耕地面积主要分布于郭沟村、张沟村、鲜沟村、兴胜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布局为:

唐坝村145.1公顷、黄龙村116.9公顷、郭沟村225.5公顷、兴胜村211.8公顷、张沟村239.9公顷、鲜沟村173.9公顷、余沟村55.3公顷、孔坝村109.5公顷、花溪镇国有14.7公顷。

未来规划期内,要严格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严禁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切实保护耕地及基本农田。

要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合理调整和优化基本农田布局。

将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配落实到各村,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要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占用;对严重破坏基本农田、造成基本农田大量减少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要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考核体系,将实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作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基本农田地力等级和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到2020年,花溪镇城镇用地控制在30.0公顷以内,农村居民点面积为324.8公顷。

未来规划期内,要充分挖掘区域内现有土地资源潜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要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上级规划分解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和耕地占用指标。

——根据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以及花溪镇镇域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未来规划期内,不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为加强镇域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未来规划期内,划定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面积322.3公顷。

该区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到2020年,全镇通过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面积318.2公顷。

其中兴胜村35.3公顷、张沟村37.5公顷、唐坝村41.6公顷、黄龙村22.3公顷、郭沟村29.3公顷、鲜沟村65.6公顷、余沟村58.1公顷、孔坝村28.5公顷。

未来规划期内,要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把土地综合整治作为耕地保护的长期任务和重要内容,进一步挖掘土地综合整治潜力,修改完善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质量管理,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要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严格资金管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规划、设计,工程项目投入和后期管理工作,确保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顺利完成。

七、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规则

土地用途分区是将区域土地资源根据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按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管理目标,划分不同的空间区域,并制定各区域土地用途管制规则,通过用途管制制度,实现对土地用途的管制。

规划期内,将全镇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等4个土地用途区,并制定相应的土地用途区管制规则。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区域。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2006—2020年规划期内,全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1691.0公顷,占全镇土地面积的27.70%。

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2、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的土地,区内耕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调整为其他农用地,并仍依照本区管制规则进行保护和管理。

3、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4、禁止占用控制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但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农业用地区内占用基本农田的,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列入年度执行计划,并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格审批

5、鼓励搞基本农田建设、增加土地投入、培肥地力、保持水土,逐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提高耕地质量。

(二)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本区土地面积为195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06%。

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本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为:

1、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复垦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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