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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施工方案
进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文档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
2007-8-216:
28:
41
进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二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对“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人相应栏内并确认。
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办理“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主管安全领导,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在“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
第五条作业安全措施
1.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在设备外的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设备的出人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3.无“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
当受限空间状态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人,在受限空间的人口处设置“危险!
严禁人内”警告牌。
4.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
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5.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断开。
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识。
6.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人容器内使用。
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8.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
设备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o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o
9.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容器,作业前应进行工艺处理,采取蒸煮、置换等方法,并做聚合物加热等试验。
10.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
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验。
11.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12.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o
13.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设备作业。
第六条作业监护人的资格与职责
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
3.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人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
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4.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
5.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第七条作业人员职责
1.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作业。
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3.“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
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5.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
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6.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第八条许可证管理
1.“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
如果“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评估等栏目不够时,应另加附页。
“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由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安全技术人员留存备查,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第四联存放在作业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
3.“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
4.“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
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附件1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在受限空间里作业事故预防和对策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属高危险作业,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作业负责人应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并向作业人员认真进行安全交底。
1、预防
(1)进入受限空间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
进入受限空间前期,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
至关重要,目的是将受限空间可能产生的危害和风险提前进行
分析与处理,针对风险的程度有针对性f采取措施,将风险和危害降到最低。
日前我们普遍采用LEC法进行分析
,这种方法采用半定量数值评价法,把日常检修过程中所具有的潜在危险性用数值表现出来,根据数值的不同
确定风险等级。
(2)工艺吹扫、置换过程中处理的合理有效
工艺处理过程是决定受限空间是否具备合格交出的先决条件,针对不同的装置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例如
碳四抽提丁二烯装置,它除了倒空、吹扫过程外,必须还要用5%的碱溶液进行蒸煮,将系统内部的一些丁二
烯端聚物进行破坏,为检修创造条件。
因为丁二烯有其特殊的一面,它生成的一些过氧化物如不进行破坏,在
检修中就可能造成危害。
所以,不同的生产装置利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3)盲板加堵路线的合理和确认
所有与受限空间相连的可燃、有毒有害物质(含窒息气体)、设备必须和其他设备、管道可靠隔离,绝不
允许其他系统中的介质进入检修的受限空间内。
加堵工艺路线的选择是保障系统有效合理的与外界隔离,盲板
不是越多越好,而是通过工艺、机械、安全经过认真的分析确定制定出来的相对合理的方案,同时,应按停车
方案绘制出加堵盲板的流程图,将进出物料管线上进行加堵盲板,做明显标志,由专人统一管理。
(4)确定有效进入的作业方案
①切断电源。
有搅拌机械装置的设备,作业前必须将启动机械的电机电源断开,如取下保险丝、拉下闸刀
。
并上锁使在检修中不能启动机械装置,再在电源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上述
措施采取后
必须制定专人检查确认。
②空气置换并分析合格。
凡用惰性气体置换过的设备,作业前必须用
空气置换惰性气
体,并对受限空间内空气中氧含量进行测定。
受限空间内动火作业除了空气中的可燃气体含量符合动火规定外
,氧含量应在19%~23.5%(v/v)的范围。
③用电安全。
必须使用36V以下的安全防爆灯。
在潮湿环境或密闭
较好的金属容器内不大于12V。
④急救措施。
对直径较小,通道狭窄,一旦发生事故进入罐内抢救困难的作业
,下罐前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监护人握住安全带的一端,便于急救。
(5)监护人的落实和责任划分
作业监护人应熟悉工艺处理情况,对制定的安全措施要进行检查,对发现措施落实不到位或风险消减措施
不完善时,有权停止其作业。
监护人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情况,同作业人员制定联络信号,保持与作业
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或报警。
2、对策
(1)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
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之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让作业人员明确,进入受限空间可能出现
的危害,同时对制定出的安全措施和风险消减有明确的认识并进行确认,不可简单的要求一下
要注意安全就行
了,这对作业人员在受限空间作业有一定的指导性作用。
(2)对进入单一的设备进行安全确认
对进入的单一设备,要从工艺、机械、安全、环境等几方面全面进行确认。
首先工艺处理是否到位,盲板
加堵是否合理;其次,安全措施制定是否有针对性,应急状况下的救护是否有效,设备可能存在的危害是否明
确,只有全面确认受限空间可能产生的危害,才可以全面对事故进行预防,有效的达到消除事故的作用。
(3)良好的作业工器具
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工具、材料要按要求逐一进行登记,对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受限空间,工器具必须是
软金属或木制工具,目的是防止在作业过程中有火花产生造成对人员的伤害。
照明应符合安全电压要求,必须
采取防爆照明。
(4)确认可燃物、毒物和氧含量的分析
受限空间的分析必须是由资质的分析人员进行,取样点要有代表性,被测气体或蒸汽体积分数应小于或等
于该介质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10%,氧含量应在19%~23.5%(v/v)的范围,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标准
1目的
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并在紧急状态下安全撤出。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塔里木油田公司甲乙方各单位。
3术语和定义
3.1符合以下条件的称之为受限空间:
3.1.1物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3条)
a)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b)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c)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3.1.2危险特征(符合任一项或以上)
a)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b)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
c)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d)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3.2受限空间进入计划
控制并保护人员免遭受限空间危害和管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综合计划。
3.3进入者
被授权进入受限空间的人。
该进入者必须了解潜在的危害、要采取的预防措施、规定的工作范围和极限、撤离和沟通程序,以及清楚与进入有关的其他人员。
3.4进入
当身体任何部位越过受限空间的口径,并足以让整个身体能够进入受限空间的开口平面时的一个起始动作,就被视为进入受限空间。
3.5进入许可证
为控制进入受限空间而签发的书面文件。
3.6进入管理者
负责核实并保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所有安全条件,有权批准进入或取消进入的人。
进入管理者由油田所属单位确定。
3.7监护人
被指定在受限空间外负责监督进入者,并与其沟通、控制进入距离、保证满足进入许可证所规定的进入条件以及启动救援计划的人。
3.8挖掘
挖掘、移动或堆置土壤或类似物料,从而产生符合受限空间定义的区域。
即深度大于1.2m的,或作业时人员的头部在地面以下的。
4进入受限空间管理
4.1进入受限空间的原则
4.1.1所有人员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制定和实施书面受限空间进入计划(参见附录A《受限空间进入计划的编制指南》)。
4.1.2所有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必须持有有效的进入许可证。
4.1.3只有在没有其它切实可行的方法能完成工作任务时,才考虑进入受限空间。
4.1.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危害识别,列出危害因素清单,危害因素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气体危害
b)窒息危害
c)有毒有害气体
d)可燃气体和爆炸性气体
e)被淹没/埋没
f)机械危害
g)其它,如电击、温度、辐射、噪音等
4.1.5必须采取以下危害预防行动
a)评估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潜在的危害的程度;
b)制定措施消除、控制或隔离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的危害;
c)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检测受限空间中的气体环境;
d)保持安全进入的条件;
e)预测在受限空间里的活动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
f)预测空间外活动对受限空间内条件的潜在影响。
4.1.6按照以下次序和控制手段处理危害:
a)消除危害。
b)使风险减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c)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4.1.7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制定具体的救援计划(参见附录B《救援计划制定指南》),各类救援物资必须到位备用。
4.1.8在进入受限空间前,相关的人员已经接受培训。
4.1.9进入受限空间时,监护人应将所要求的表格和记录存放在现场。
包括:
∙安全工作许可证
∙受限空间进入许可证
∙受限空间援救计划
∙受限空间进入检测表
∙受限空间监护人/进入者名单表
∙受限空间进入前会议记录
∙适当的材料安全数据表
∙书面的受限空间进入计划/风险评估
4.1.10救援人员(每班至少有两人作为救援人员)必须在现场,当接到报警时,能够实施有效救援。
4.2适用原则
4.2.1每年对当年所有的受限空间进入计划进行评审。
4.2.2辨识本区域的受限空间
4.2.2.1对每个装置进行评审,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并制定出受限空间登记表。
4.2.2.2对已辨识出的受限空间,必须实施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的危害评估,并在进入许可证中明确对这些潜在危害的预防措施。
4.2.2.3在所有受限空间进入点附近清楚地标上醒目的警告标识。
4.2.3隔离
根据受限空间的构造选择最佳的隔离方法,这些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a)移除管线(物理上断开)并加装肓板。
b)加装肓板。
c)两头截止,中间排放隔离。
肓板压力等级应和系统压力相匹配。
肓板必须密封且有安全保护措施(如密封套、密封罩等)。
肓板必须上锁、挂签。
4.2.4清理、清洗
清理、清洗受限空间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做法:
a)腾空空间。
b)清扫空间(如冲洗、蒸煮、洗涤和漂洗)。
c)中和危害物。
d)置换。
4.2.5气体检测
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应检测受限空间内的气体环境。
4.2.5.1仪表校验
a)用于检测受限空间中气体的检测仪必须在校验有效期内。
b)在每次使用前、后,检查检测仪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c)为了验证连续检测仪的正常工作,应周期性地用其它检测仪进行比对。
4.2.5.2代表性抽样
1)应根据受限空间结构和可能存在的危害物质制定抽样方法。
应在受限空间内有代表性区域进行抽样,并特别注意人员可能工作的区域。
除了最小的空间外,要对空间各个部位取样,即至少包括顶端、中部和底部的抽样。
测试的正常次序应当是氧含量、易燃性,然后是毒性。
2)应当在停止任何气体吹扫时抽样,以减少采样人员的风险和保持抽样时符合现实的环境。
3)样品检测数据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范围方为合格。
4)只有经过培训的人员才能取样。
4.2.5.3氧浓度标准
受限制空间内的空气质量应当与空间外的相同。
氧浓度保持在19.5%到23.5%范围之间。
4.2.5.4易燃性标准
应保证受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
当其爆炸下限>4%时,浓度应<O.5%(体积);当爆炸下限<4%时,浓度应<0.2%(体积)。
4.2.5.5毒性标准
受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指标。
作业期间应每隔4h取样复查一次,也可同时选用有效的便携式检测仪对受限空间进行连续检测,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4.2.5.6连续监测和重复测试
1)当受限空间内的作业可能改变空间内的气体环境时,或在进入期间,由于受限空间外部的影响,可能会改变空间内的气体环境时,要对受限空间的气体连续监测。
检测仪要始终显示处于工作状态。
2)受限空间气体监测至少有三个精度相同的检测仪表,其中一个应连续监测,连续检测仪应安装在受限空间进入者能看到或听到任何报警的地方。
3)受限空间气体监测应优先选择连续监测方式。
如果采用间断性监测,通常间断性监测间隔时间不超过2h。
4)如作业中断,再进入之前必须重新进行气体检测。
4.2.6危害控制措施
4.2.6.1监护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监护人和进入者必须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进入特别狭小空间作业,进入者应系安全可靠的保护绳,监护人可通过系在进入者身上的绳子进行沟通。
4.2.6.2温度
受限空间内的温度不应对作业人员产生危害。
4.2.6.3通风
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自然通风,必要时须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严禁向受限空间通纯氧。
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可靠的呼吸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和长管呼吸器,但配戴长管面具时,必须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4.2.6.4照明及电气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所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小于24V的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所作业,其安全灯电压应为12V且绝缘良好。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设备。
当受限空间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
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机具。
4.2.6.5防坠落
受限空间作业面存在坠落风险时,必须按照高处作业相关规定制定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包括如何在行走表面、工作平台和升降电梯、脚手架、梯子上防人员坠落的措施及救援方法)。
4.2.6.6个人防护装备
根据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种类,依据相关的防护标准,确定个人的防护装备并确保正确穿戴。
4.2.6.7静电防护
如存在静电危害时,应采取可靠的接地措施并进行检测,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欧姆。
4.2.6.8工具、材料清点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
4.2.7受限空间进入许可证(格式见附录C《塔里木油田公司受限空间进入许可证》)
进入受限空间必须经进入管理者批准,有进入许可证。
4.2.7.1授权和签字
1)进入管理者必须经过上一级安全部门培训、取证。
2)进入管理者可以授权他人签署进入许可证,授权必须是书面形式,且被授权人须是经过培训、取证的合格人员。
3)委托授权人书面授权后仍承担受限空间进入的安全责任。
4)被授权人在每次确认作业安全条件后必须向委托授权人汇报情况,得到同意后方可签发受限空间进入许可证。
5)进入者和监护人须在进入许可证上签名,以确认其阅读了该许可证,并了解要做的工作、与工作有关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4.2.7.2时限和延期和中断
1)进入许可证时限通常为12h。
但在召开进入前会议时,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进行工作,可延长许可证时限。
协议工作时限和延期次数须清楚地在进入许可证上注明。
2)如果在进入许可证时限内中断作业超过半小时,必须进行气体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作业。
隔日继续作业的,必须召开每日进入前会议,确认安全措施到位,并做好记录。
3)如许可证需要延期,进入管理者须重新检查工作区域,以核实所有要求的安全措施仍然具备且工作区域的情况没有发生变化。
任何新的安全要求(如夜间工作的照明)都应在申请上注明。
在新的要求都落实以后,进入管理者才能在延期确认单上签字延期。
延期确认单必须与许可证一起张贴在施工现场明显处。
延期确认单应包括:
1)进入许可证编号;
2)延期原因;
3)新的安全要求;
4)延期时限;
5)进入管理者或其授权人签字。
4.2.7.3进入许可证的内容:
a)受限空间和工作任务的描述;
b)最初以及在活动期间可能存在的危害的清单;
c)准备进入受限空间和进入期间的控制措施清单,如个人防护装备,救援计划和沟通程序;;
d)气体检测数据和检测时间;
e)进入管理者的签字;
f)进入者、监护人和检测人的签字;
g)终止活动工作任务完成和完成进入的时间。
4.2.7.4范围变更
作业范围改变,须重新办理进入许可证。
4.2.7.5保存许可证
进入许可证保存两年。
4.3职责
4.3.1进入管理者
进入管理者负责认可并评估整个作业过程的危害,规定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授权进入。
进入管理者的职责包括:
a)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
b)评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c)清楚如何控制和管理危害;
d)确认进入受限空间的安全条件,包括检查有代表性的气体抽样结果是否符合进入条件;
e)批准和终结进入。
4.3.2进入者
a)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
b)清楚危害是如何受控制的;
c)参加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的评估;
d)掌握正确使用进入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e)清楚紧急情况时的撤离方式;
f)熟悉安全进入的术语和条件以及与监护人的信息沟通方式。
4.3.3监护人
a)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
b)清楚危害对进入者的影响;
c)负责监督影响受限空间作业的条件;
d)始终掌握在受限空间内人员的情况,与进入者保持沟通;
e)负责发出救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