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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质量处罚细则1

 

四川住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都匀剑江半岛3#楼项目

 

安质

全量

生工

产程

 

2015年9月13日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一.为强化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减少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以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安全奖罚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对在施工生产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法违章违纪以至发生各类隐患、险情、事故的各班组和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把安全当作本项目的大事来抓。

劳务部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安全负责制,严格安全管理。

3、安质员必须恪尽职守,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谋私利、不恂私情、按章办事,力求减少各类事故和危险源的发生。

4、劳务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对在安全工作上取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

二、奖励

劳务部对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班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业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分别呈报公司,请求给予表彰。

对安全员在工作上认真负责、管理业绩显著的给予奖励。

对于防止危险源和各类事故发生的有关人员,按制订的奖励办法执行,并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基金来源:

1、从安全专项资金中提取0.5。

2、罚款全部纳入奖励基金;

三、处罚

违章行为按以下办法处罚,处罚对象为责任人,由项目部实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违者

管理人员罚款100元,工人罚款50元。

2.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上岗证过期未年检,罚款100元并责成补办手续,如再次发生加倍处罚。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4.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50-100元罚款。

5.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200元/次;粗装施工,地面已成活,违者(大、小便)视情节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担任巡查,负责此项检查的义务劳动;如抓到新的违章者,可免除其一周的义务劳动,由新的违章者继续负责巡查工作。

6.文明安全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1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赌博、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100—500元罚款,直至开除,扣除全部工资

8.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0-100元罚款。

9.现场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根据有意、无意损坏视情节赔偿损失(返工恢复人工、材料费)并罚款。

10.非电工或电动设备操作人员严禁擅自动用电气设备及用电工具,违者罚款100元/次。

11.禁止乱拉乱接电线和未经批准用电器。

违者按电器功率处以1元/W的罚款(至少200元以上/人/次)。

12.2米以上高处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视具体情况处以20-100元/处的罚款。

13.“四口、五临边"无防护,罚款200元/处。

14.随意拆除防护栏杆、安全网,且不及时恢复,每处罚款100元。

15.脚手架搭设不及时,未能同步于施工并高出施工层一步楞,每处罚款500元。

16.楼层材料往外清运无卸料平台,大量钢管、模板等堆放在脚手架上,每次罚款200元并责成改正,如再次发生加倍处罚。

17.脚手架连墙件未达到两步三跨(即水平7米垂直4米)的要求,连接方法不当,每处罚款200元。

18.电梯井未按要求隔层封闭防护,无防护栏杆,每处罚款200元。

19.机电设备未设置操作规程牌,未落实责任人,每处罚款50元。

20.钢筋机械、砼搅拌机等未搭设双层防护棚,每处罚款500-1000元。

21.临时用电未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每处罚款200元。

22.配电箱安装高度不够、安装位置不当,门锁不全,每处罚款200元。

23.漏电保护器失灵未及时更换,每处罚款50元。

24.动力与照明混用,一闸多用,私拉乱接,每处罚款200元

25.未按要求设置楼层箱和移动电箱,每处罚款500元。

26.电缆未按规范要求悬空或埋地敷设,乱拖乱拉,接线混乱,每处罚款200元。

27.地下室等湿度较大、危险性较大场所照明未采用安全电压,每处罚款200元。

28.脚手架、施工电梯、塔吊无避雷接地,每处罚款200元。

29.配电房、总配电箱未按要求设置消防器材,每处罚款200元。

30.塔吊操作人员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无故脱岗·上班时间玩手机等,每次罚款100元。

塔吊无专人指挥,每次罚款50元。

不按相关操作规程操作,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故情况每次罚款100—1000元,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31.职工宿舍使用电磁炉,高功索电器,不随时关闭照明电灯,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2.禁止酒后上班作业,每发现一人罚款500元。

33.在工地公共场所举止不文明,打赤博、穿三角裤,上班穿拖鞋,高跟鞋每次罚款50元。

34.高处作业向下抛掷物料,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35.不虚心接受安全教育,无理取闹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质量工程处罚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因施工质量问题频繁出现,结合各个地方出现的一系列质量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于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劳务队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

 

第一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三条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劳务队(组)不积极配合,给予500--2000元/次的罚款。

第四条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给予相应班组200元/次的罚款。

第六条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方可提交给项目部审核。

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第七条劳务队(组)的队长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

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队(组)给予警告,并马上整改,若无整改或以其他无理要求拒绝,项目部将对劳务队(组)的队长1000--2000元/次的罚款。

第八条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给予劳务队(组)500元/次的罚款。

第九条任何施工现场出现质量问题的有关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若私自进行修复,纠偏等工作,将对劳务队(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并对有关片区负责人员给予100--200元∕次罚款。

第十条劳务队(组)收到监理方口头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后应进行立即整改,当监理下发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项目部将给予劳务队(组)的主要负责人200--2000元/次的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应条款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劳务队(组)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处罚金额的双倍进行罚款。

第十二条项目部相关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施工项,给予一次警告,警告后劳务队(组)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给予300--500元/次的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三条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劳务队(组)负责人给予7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四条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2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本制度相关条款为准)。

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给予1000元/人/次的罚款。

第十五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劳务队(组)负责人给予8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六条现场施工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15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节地基与基础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要求。

第十七条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方案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如违反该原则,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的罚款。

第三节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03G101》、《04G101》的要求。

第十八条电焊工在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

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要给予一个接头100元的罚款。

第十九条钢筋安装过程中,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对钢筋进行烘烤或切割,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需全部拆除,并且给予300元的罚款。

第二十条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梁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给予100元/根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钢筋绑扎完成后,施工组进行自检,要求在项目部相关人员、甲方、监理方一次性验收合格,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甲方、监理方要求返工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50--200元/处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20元/根。

(范围应不大于2公分)

第二十三条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20元/处。

第二十四条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20元/处。

第二十五条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按接头个数罚10元/个;接头焊毕,敲去渣壳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罚40元/个;焊包渣及墙柱内焊渣清理不干净罚10--20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罚款。

第二十六条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给予50元/个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结构楼板的板底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50元/处;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100元/处。

第二十八条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20元/根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的允许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50元/根的罚款。

第四节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第三十条模板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砼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内支撑架必须连成整体,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模板应平整,不得使用翘曲、烂边的模板,否则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支撑架严禁与外架连接,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部,若质检部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给予30-5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给予3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支撑架的顶托自由端长度不得超过250mm,否则给予5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来。

杜绝涨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砼,偏差15mm以内的罚款50元/处,30mm以外罚200--1000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墙、柱模板接口不按规定贴密封条,出现严重漏浆造成构件空洞、麻面、蜂窝,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出现歪扭罚100--500元/处。

第三十八条板面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规范要求的,梁、柱接点差,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墙、柱按照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10mm罚50元/处。

第四十条阳台、空调搁板及向外挑出部分上下不在一条垂直线上,偏差(以验收墙柱垂直度的标准检查)大的罚50元/处。

第四十一条模板关头板不垂直罚20元/条。

梁、墙、楼梯间平板内有木屑、树皮等杂物罚30元/处。

第四十二条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特别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腻子,刷白。

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平方米。

第四十三条楼梯踏步支模相差较大导致结构尺寸偏差超规范要求的,以及拆模损坏结构棱角的罚20元/处。

第五节混凝土工程

砼工程质量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砼等级必须符合图纸及方案设计要求,违者将给予10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承台内有积水,应采取措施将水抽干后方可浇筑砼,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蜂窝、麻面、漏振、漏筋、孔洞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浇筑后砼楼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5mm,超过15mm以外范围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浇筑后的砼面标高要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不得超过10mm,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浇筑砼前严禁乱踩上层钢筋,浇筑砼时应用铺板搭桥,如有乱踩现象严重给予5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五十条浇筑砼前应对模板喷水,若不喷水给予200元/层或200元/施工段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卫生间低于室内正常标高的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且高低坎要顺直美观,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第五十二条墙柱接头凿毛不到位处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六节砌体工程

砌体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GB50203-2002的规范要求。

第五十三条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如达不到要求罚10元/m2。

第五十四条砖砌体应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如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元/m2。

第五十五条砖砌体灰缝应为8~12mm。

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元/m2。

第五十六条砖砌体应以水平线排分皮数杆,第一批砖底如灰缝偏厚,底部用细砼或高标号砂浆找平,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元/处。

第五十七条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接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20元/处。

第五十八条构造柱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20元/处。

第五十九条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天后再进行其补砌挤紧,若达不到规范要求100元/处。

第六十条拉接筋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或漏放拉接筋,罚50元/根。

第六十一条砌体在门窗洞口采用实心砖砌筑,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第六十二条门窗过梁不按设计要求及规范施工的,返工从来,并处100--200元罚款。

第七节抹灰工程

抹灰工程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01中的相应规定。

第六十三条基层处理,应无灰尘、无油腻,砼墙面要毛面处理到位,若不到位罚5元/m2。

第六十四条抹灰前应提前洒水湿润,若不打水湿润罚5元/m2。

砼墙、柱、梁与填充墙接口不按规定铺挂铁丝网,罚款50元/处。

第六十五条抹灰厚度不得超过5--8mm/次,不同材质墙体交接应进行加强措施,若达不到规范和方案要求罚25元/m2。

第六十六条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阳角应用1:

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罚5元/条。

第六十七条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元/m2。

第六十八条抹灰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元/m2。

第六十九条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抹灰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元/m2。

第七十条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元/条。

第七十一条施工前必须做好样板套,墙面粉刷逐日逐墙面验收,验收超规范不合格每块墙罚5元/m2,并返工重新粉刷。

第七十二条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正,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条。

第七十三条每层(基层、中层、面层)抹灰厚度不应超过规范和规程规定的厚度,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必须用网片进行加强,严禁一遍成活,灰层不可跟得太紧,抹灰层施工完后,夏季高温要及时养护,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m。

第七十四条砼梁、墙、柱基层宜采用凿毛毛化或砼界面剂处理,也可用1:

1水泥砂浆拉毛或喷浆进行毛化处理,并进行毛化处理后喷水养护,确保基层和粉刷层的结合,墙面抹灰前认真做好基层处理和浇水湿润工作,砼面的隔离剂及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罚15元/m2。

第七十五条外墙穿墙螺杆洞漏堵一个罚款20元/只,堵洞眼空鼓一个罚5元,凿深度5~8cm成喇叭型,达不到返工重凿,并进行罚款5~10元一个洞。

第八节屋面工程

屋面工程应符合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的要求。

第七十六条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宜为2%天沟、檐沟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元/m2。

第七十七条卫生间沉箱、厨房、阳台、生活阳台、空调位、花池的地面抹灰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向地漏找1%的排水坡度,侧壁根部做50R的小圆角,若达不到要求,处以5元/次罚款。

第七十八条找平层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找平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5mm,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m2。

第七十九条屋面工程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蓄水试验发现渗漏、积水现象每处罚100元~200元/处。

第九节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应符合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要求

第八十条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与建筑结构构件的连接应牢固。

第八十一条强制性条文规定需接地或接零的,均不得有遗漏,并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

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第八十二条电线、电缆的配管及线槽、桥架敷设安装的位置、走向、连接、固定方法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配线应分色,同一建筑工程的电线绝缘层颜色应选择一致,接地保护线(PE)应是黄绿相间双色线;零线(N)应用淡兰色线;相线分别用:

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

开关的回火线宜用白色导线。

导线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若达不到要求罚30元/处。

第八十三条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

镀锌和壁厚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第八十四条电源插座的规格、型号、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当接插有触电危险的电源时,应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

厨房、卫生间安装防溅插座,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

地插座面板与地面齐平。

各种插座安装均应与墙面(地面)贴紧、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平整,盖板、装饰帽齐全、固定牢靠,无破裂、划伤。

安装电源插座时,面向插座的左侧应接零线(N),右侧应接相线(L),中间上方应接保护地线(PE)。

PE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第八十五条照明开关的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同一建筑工程的照明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

安装位置正确、便于操作,高度、距离符合要求,开关面板紧贴墙面,周边无缝隙,安装牢固,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部件完整,装饰帽齐全。

厨房、卫生间的开关的安装严格施工图纸施工,若经发现,将给予100元/次罚款。

第八十六条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导线、端子等器材产品,必须是经过有产品生产许可认证厂家的合格产品。

产品的型号、规格和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配电箱柜安装牢固,垂直度、平整度合格。

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匹配、无气割开孔。

暗装配电箱与墙面贴紧。

表面油漆完好,无污染;配电箱柜内电器安装整齐牢固。

配线正确,接线端子固定牢固;强弱电端子隔离布置。

照明配电箱(盘)内,分别设置N线和PE线汇流排,N线和PE线经汇流排配出。

母线镀层完整,紧固螺栓直径、数量、搭接面符合要求;开关、电器、电缆应按规定标识正确、清晰、齐全。

箱、柜内电器安装系统图图例应与箱、柜内电器安装一致,线按相序及用途分色一致,接线不用开口鼻子。

线鼻子根部用热塑封或绝缘布包扎,颜色与分色一致,包扎整齐、美观;箱柜内导线按回路分束绑扎,导线应留有余量。

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第十节给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应符合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的要求。

第八十七条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所用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器具和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性能及其产品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应按有关规定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复试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认证或生产许可证。

若达不到要求罚500元/次。

第八十八条管道和设备安装应位置正确,排列合理整齐,坡度、坡向、减震、伸缩等符合要求;支架、吊架、托架的构造形式、规格尺寸、间距、位置应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设计要求,安装固定牢固、平整、与支承物或垫层接触紧密、平稳,不得与管道直接焊接,防腐处理良好。

第八十九条管道和设备连接接口应平整、严密、无渗漏,其备接甩口应封闭严密。

采用柔性接头的管道、设备不得使其接头和管道接口承重。

焊接:

焊缝高、宽度合格、接口均匀、圆滑、无焊瘤、夹渣、气孔,两管对口间隙一致且不大于2毫米,无错口;

丝接:

采用管件正确,丝扣规格、整洁合格,接口严密,填料无外露;

法兰接:

法兰和衬垫规格、材质、厚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对接平行度与管中心线垂直,螺杆露出螺母长度一致,且不大于螺杆直径的1/2,朝向合理,涂黄油无锈蚀便于拆卸检修。

承插、套箍、卡箍接口:

接口的构造和采用材料、填料、粘结剂的品种、性能、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捻口应密实、饱满、平整、橡胶圈接口应严密平直,无扭曲,对口间隙准确,环形间隙一致。

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第九十条排水系统的无压管道、设备在隐蔽前,应按规定进行灌水试验。

室内排水管道应按有关规定做通球试验,确保排水畅通;金属或非金属排水管道的吊钩、箍卡,支、吊架安装牢固;检查口、清扫口伸缩节、止水环及污水通气管设备的位置、间距、数量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并便于检修。

若达不到要求罚200元/处。

第九十一条地漏应设置在有防水地面,地面排水坡度、流向符合要求,无倒泛水;地漏卧入地面的位置、深度正确,周边封闭严密无渗漏、平整、光洁、美观;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第九十二条卫生器具等设备安装应平稳牢固,器具符合节水型要求,并与支架接触紧密、平稳,位置、标高、坡度、管径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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