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耘《易传》与生生回应吴飞先生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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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耘:

《易传》与生生——回应吴飞先生

 

《易传》与生生

 

——回应吴飞先生

 

丁耘

 

(本文刊于《哲学研究》2018年第1期。

)【摘要】本文是

 

对吴飞先生《论“生生”》一文的回应,吴文与笔者旧文交涉

 

的关键是如何理解“生生”。

因此,本文试图通过确定“生生”

 

在《易传》中的含义,说明吴文所看重的“生生十六字”实则

 

是对“损”卦的解释,而非如他所言是对“咸”卦的解释。

不过吴

 

飞先生与笔者最终的立意与趋向并无实质差别,吴飞先生之

 

学重人伦,笔者进路则重道体。

【关键词】生生《易传》咸卦损卦人伦道体

吴飞先生的《论“生生”[1]》是近期一篇重要的中国哲学文献。

文章从现代中国思想的历史处境出发,梳理和辨析了对生生之道的几种阐释方式,进一步提出了作者关于自然与人伦关系的基本主张。

吴文考据周详、论证缜密、视野开阔、辨析入微,且显然具有更为完整的意图,本来非我所应置喙。

由于文章在论题与理路上均直接涉及几年前发表的拙作《生生

 

与造作——论哲学在中国思想中重新开始的可能性》[2],而近来我自己也试图推进有关思考,故不揣冒昧,撰文回应。

因篇幅有限、时间仓促,于西学部分只做两点申辩:

第一,

 

吴飞先生以形质论判断西方哲学的基本传统,自有其合理之处。

但在亚里士多德及其统绪中,目的论主导形质论,而非相反。

目的论确有超越形质论之努力与效验;第二,吴飞先生对中西学关系的看法与笔者大本不异,而态度略有不同。

吴飞先生主判析,欲划清一切界限;笔者主统摄,欲划清界

 

限之后收摄西学,依中学阐释而安顿之。

唯此两点所涉颇大,尚需论证,且待来日。

下文仅就生生问题略申己见。

 

 

吴文与拙文交涉之关键,是如何理解生生。

以此为前提,才能展开进一步的工作,彻底划清生生与制作两个模式的界限,推进中学、判摄西学。

生生之为吴文的主题,理固宜然。

在这一议题下,吴文的生生之论有三个步骤:

第一是通过内

 

外考证,确定“生生”在《易传》中的文义;第二,在厘定“生生”文义的基础上,阐释“生生”的理义,确定其中所蕴之中国哲学出发点——取象。

第三,从此基本取象出发,解释整个

 

中国哲学的特质,尤其是它与中国文明(人伦)的关系。

笔者先考察吴文生生之论的第一和第二步,因为这是他所有工作的真正基础;然后,笔者试着提出对有关问题的看法。

 

吴文在考证“生生”时,广引先秦典籍,结论为:

“由‘生’叠字为‘生生’,在先秦典籍中出现多处,其义多为迭言‘生’字以强调之,或为‘进进’或,为‘生计’或,为‘使生者生’。

孔颖达亦释《易传》的‘生生’为‘不绝之辞’”。

“这些(地笔方者按:

指《易传》

 

之外有此二字的先秦典籍)的‘生生’要么二字都是动词要么第一个为动词,第二个为名词”。

 

此结论大体可从,然尤可益。

《系辞》里有同样的叠词现象,且在义理上与“生生”关系密切,即“成性存存”。

孔颖达对此有确诂:

“存,谓保其终也”;“存存”为:

“存其万物之存,使物得其存成也。

”(《周易正义》,第274页。

)至于“生生”,孔氏则云:

“生生,不绝之辞。

阴阳变转,后生次于前生,是万

 

物恒生,谓之易也。

前后之生,变化改易。

”(同上,第271页。

)孔氏诂“存存”为明确的前动后名,而其解“生生”未以此种方式,表明孔未以“生生”为前动后名。

故可确认,孔疏“生生”,“二字都是动词”。

然而严格地说,孔氏于“生生”只有解义,并无如对“存存”那样的字义之诂。

其解“不绝”,实因生生二字前后相联,示前后相继,故有恒而不绝。

此来自叠词现

 

象,犹“绵绵不绝”、“喃喃不休”,而与生之字义无直接关系。

 

故孔氏解生生以“不绝”者,以阴阳之理义,非生之字义也。

而其阴阳之理义,盖从上文“一阴一阳之谓道”来。

生生之理在阴阳,吴文对此广引史料,解释甚精:

 

京房释“生生之谓易”云:

“八卦相荡,阳入阴,阴入阳,二气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谓易。

天地之内,无不通也。

”(《京氏易传》卷下)荀爽云:

“阴阳相易,转相生也。

”(《周易集解》卷十三)王弼注:

“阴阳转易,以成化生。

”孔颖达疏:

“生生,不绝之辞。

阴阳变转,后生次于前生,是万物恒生,谓

 

之易也。

”(《周义注疏》卷七)朱子云:

“阴生阳,阳生阴,其变无穷,理与书皆然也。

”(《周易本义·系辞上》第五章)李道平云:

“阳极生阴,阴极生阳,一消一息,转易相生,故谓之易。

”(《周易集解纂疏》卷八)

 

《周易正义》书影

 

吴文据此概括:

“各家的理解均指向同一个方向:

阴阳之间的关系。

阴阳消息变化,显然是理解生生的关键。

而诸家释阴

 

阳关系大致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强调阴和阳的相互转化变易;另一方面,强调通过阴阳之间的相互作用,化生万物。

”在笔者看来,此概括甚准确。

不过,吴文所引六条材料中,主阴阳相互转化义的占五条,唯京房一条主阴阳相互作用义。

而在吴文后面的关键部分,对生生的理解,则只基于阴阳相互作用之义。

此处据材料六分之五强的阴阳相互转化义已消失不见,生生之义乃等于阴阳交合,两个方面变成了一个方面。

这是吴文对生生文义的梳理。

 

关于生生之理,吴文的阐述非常清楚。

其所依文本为,《系

 

辞下》云:

“天地氤氲,万物化醇。

男女构精,万物化生。

 

这是言生生之理最重要的十六个字,我们将它简称为‘生生十

 

六字’。

”吴文对“氤氲”与“化醇”做了比较细致的解释:

“‘氤氲’,又作缊’状天地间之烟云元气交泰之象,故所谓‘天地

 

氤氲,万物化醇’者,指的就是天地之间,元气蒸腾,阴阳交感,强调天地化生万物之过程。

 

吴飞先生又以此与《序卦传》对照:

《系辞传》中的生生十六字,又对应于《序卦传》中上经、下经开首的两段话。

《序卦传》以“‘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概括上经三十卦,因上经始于乾、坤,中有泰、否,终于坎、离,其大致结构是讲天地

 

间之万物,即‘天地氤氲,万物化醇’对下经的概括则是: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

 

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下经三十四卦“始于咸、恒,中有损、益,终于既济、未济,主言人事,即‘男女构精,万物化生’。

上经始于天地乾坤,以天地化生万物为主题,

 

下经言人类社会,始于咸恒夫妇之道,与上经乾坤两卦相对。

”这就是说,吴飞先生在前文所说的“阴阳相互作用”,在这里

 

落实为“天地氤氲”“男女构精”;吴文理解的“生生”,也就是这里的“化醇”、“化生”。

其直接所据的卦象,就是乾坤与咸恒。

非独如此,在天地与男女之间,吴文则又以男女结合更为基本,视为全部中国哲学的取象。

而天地氤氲,则自男女构精

 

推衍而来:

“中国哲学取象于父母的生育,并以此推衍为天地与万物的关系,好像天地也是万物的父母,如同人类的父母

 

那样孕育万物。

这一点既经确立,动物和人的交合生育,倒好像是模仿天地的交合了。

”他又借《周易正义》孔疏“十六

 

字”的“得一”之说发挥道:

“借助人间男女交合之象,推想天地氤氲之事,而抽象出阴阳两大原则,再以此来解释万物生灭,

 

并认为,雌雄万物与人间男女的交合,不过就是对天地氤氲

 

的一种模仿,因而应该模仿天地自然得一的品质,不可差二。

这应该就是作《易》者构造出生生这个概念的大致思路。

 

《系辞上》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而吴文之意,可谓“男道成乾,女道成坤”。

从卦象上说,可谓乾坤出自咸恒,而后摄咸恒于其下。

吴文所谓生生之理,于卦象根植于咸恒二卦,以咸恒为生生之本。

故吴文的结论为“‘生生’之德最核心的含义,就是父母生子这件事,这是中国哲学思考的起点,也是一切人伦关系的始点。

 

综上所述,吴飞生生学说要点如下:

第一,生生之义的文本依据是《系辞下》的十六个字,即“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第二,此又相应于《序卦传》之上下经之始,亦即乾坤咸恒四卦;第三,乾坤之卦,因而全部六十四卦,皆是以咸卦为基本取象推衍而来;第四,因此,父母生子之象,是中国哲学之起点,也是中国人伦之起点。

 

二笔者对吴飞先生的一贯观点,即“夫妇之道为中国人伦之起点”的看法,非常赞赏,基本同意的态度。

但此文是通过证明男女结合是中国哲学的基本取象,来证明夫妇之道是人伦起

 

点的。

笔者对吴飞先生这一观点的证明方式,则恕难苟同。

具体而言,吴文上述理路的第一、第二、第三点,恐均有不妥之处。

 

第一,关于所谓“生生十六字”。

 

“生生”在《易传》中出现的地方非常清楚,就是《系辞上》的“生生之谓易”。

吴飞先生不去解释此处的文本,反从《繋辞下》找出那与“生生”并无直接字面联系的十六个字,以为这是《周易》经传关于“生生”之义的核心文本。

这点令人费解。

盖《系辞上》多讲八卦之成象。

[3]亦讲如何从八卦引申出六十四卦,[4]讲了卦变(错综等)的原则,总论卦、爻、象、辞等的产生与解读原则,《系辞下》则对卦爻辞进行串讲,即所谓系属卦爻也。

[5]讲六十四卦多,讲特定的卦变爻动关系多,引述具体爻辞多。

上下篇关系虽不可归为纲目,

 

总别之义则在焉。

总论易道,当见《系辞上》。

“生生”之说是总论易道者,非仅属特定卦象。

生生之义,当求之于《系辞

 

上》的这段话:

“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不测之谓神。

(”《周易正义》,第268-272页)这段总论,与“十六字”有本末轻重之别,先儒如来知德、王夫之等,皆从“一阴一阳之谓道”贯

 

通生生之义。

下详。

这就是说,对生生大义之出处,吴飞先

 

生有些误会。

那十六字是关乎特定卦象的,不足以解释“生生”。

 

来知德像

 

第二,即使吴飞先生所摘的“十六字”,也并非在解释他最重视的咸卦,而是在解释损卦。

因而与作为《序卦传》大书的上下经之首的乾坤咸三卦,并不能等量齐观。

 

《系辞下》对损卦的全部解释是:

“天地氤氲,万物化醇。

男女构精,万物化生。

《易》曰:

‘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

 

得其友。

’言致一也。

”孔颖达清楚地指出“三人行”云云为损卦六三之爻辞。

但他对“天地氤氲”等十六字的疏解则是:

“天地氤氲,万物化醇”者,絪缊,相附著之义。

言天地无心,自然得一,唯二气絪缊,共相和会,万物感之变化而精醇也。

天地若有心为二,则不能使万物化醇也。

“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者,构,合也。

言男女阴阳相感,任其自然,得一之性,

 

故合其精则万物化生也。

若男女无自然之性,而各怀差二,则万物不化生也。

(同上,第310页)

 

这段话恐怕就是吴飞先生灵感的来源。

吴文对此用了二千多字来阐发,对比中西古典文明对待性欲与生育的不同态度,特别赞赏不以生育为目的之“任其自然得一”的交合。

吴飞先生在这里发挥出来的道理甚是高明,但他据之发挥的孔疏其实并非毫无问题。

 

孔疏在此用老子《德经》“得一”之义理疏通此十六字(参见

 

李道平,第653页),脱离了损卦之象,且隐隐然指向了“感”,误导吴文将之与《序卦传》有关地方相联。

王弼对六三爻辞

 

的注倒是基于卦象的:

“损之为道,‘损下益上,其道上行’。

 

三人,谓六三已上三阴也。

三阴并行,以承于天,则上失其

 

友,内无其主,名之曰‘益’,其实乃‘损’。

故天地相应,乃得化醇;男女匹配,乃得化生。

阴阳不对,生可得乎?

故六三

 

独行,乃得其友。

二阴俱行,则必疑矣。

”(《周易正义》,第

 

174页)孔颖达疏曰:

“夫阴阳相应,万物化醇,男女匹配,

 

故能生育,六三应于上九”。

(同上)

 

王弼在注损卦时,很清楚《系辞下》里的“天地氤氲”十六字是解释损卦的,故力图将之贯穿到对此卦象的注解里。

但他又无法依据卦象来确切解释这十六个字,故只泛泛地引

 

为阴阳相应之原理,来解释六三与上九之应。

孔疏亦是如此。

这恐怕无法解释,为何《系辞下》在串讲损卦时,要用宝贵

 

的篇幅来引用一个《周易》的常识:

阴阳爻在特定爻位之相应?

有此相应的卦在在皆是,为何仅损卦提及此十六字?

换言之,王、孔其实只是依据此十六字解释损卦,而没有依据损卦解释这十六字。

王、孔在对损卦的注疏中,涉及天地男女处都是随处可用的泛论。

正因为王弼对此十六字的理解本来就是原理性的,与任何卦象都没有确切关系,故孔疏《系辞下》时干脆脱离了卦象,依据《老子》发挥自己的义理。

而吴飞先生被孔颖达的这番发挥所吸引,又据此进一步发挥了他的生生之说。

吴飞先生自己的学说亦非原则上不可成立,但如依据《系辞下》此十六字,则难以成立。

盖此十六字在《周易》经传中决非泛泛通理,而是有其独特含义的。

王弼像

 

天地,谓泰卦,乾下坤上,故谓天地。

男女,谓损卦。

此卦兑下艮上。

兑,少女之象;艮,少男之象;故谓男女。

吴飞先生偏爱的咸卦则是艮下兑上,也是少男少女之象,故其混淆,在义理上亦无可厚非。

但在卦象上则仍需批评,盖损与

 

咸相互是错卦,即每一爻之阴阳皆相反。

《易》系于人伦之原的是咸卦,而非损卦。

其中蕴含深意。

下详。

 

何以《系辞下》论及损卦要说“天地氤氲,万物化醇”?

盖损卦是泰卦所变九卦中的一个。

这点古今治易象者皆清楚,包

 

括吴先生非常敬重的潘雨廷先生。

(参见潘雨廷,第150页)泰卦之变为损卦,无非泰中乾之三阳爻之一,上升至坤之上

 

六,则乾损一阳为兑,坤益一阳为艮。

一得一失之间,泰变为损矣。

从卦气说是阳爻上行。

此即《彖》所谓“损下益上,其道上行”。

至于乾之三阳爻中究竟何者上行,古之治易者有争论。

李道平从虞翻,认为是乾之初九上行(参见李道平,

 

第374-375页)。

损从泰来,泰下乾之三爻,损一而上,此谓之“三人行而损一人”。

初九上至泰之上六,外坤卦变为外

 

艮卦,内乾卦变为内兑卦,兑即友也。

此即“一人行则得其友”也。

李道平引虞翻曰:

“兑即‘友’(笔者注:

初九)之上,据坤应兑,故‘则得其友’,言致一也。

”(李道平,第378页)此与王、孔引老氏之“得一”何干耶?

 

《周易集解篡疏》书影

 

故李道平解所谓“十六字”曰:

“‘天地’谓《泰》乾坤,‘男女’谓《损》艮兑。

天地交则化醇,男女合则化生”(同上)这就比

 

王、孔泛指阴阳相应确切得多。

按此解释,天地氤氲、男女构精之间不是什么类推关系,而是精确的卦变关系。

天地氤氲导致男女构精,从卦象上说,泰变为损,即阳爻所代表的

 

阳气特定运动的结果。

 

虞翻、李道平等径直以天地氤氲为“泰”之天地交。

而明代易学者,如来知德、王夫之则更精微地区分了天地交泰与天地

 

氤氲。

来氏在《周易集注》卷十四说:

“以卦象言,地在中爻,上下皆天,有天将地缠绵之象。

故曰天地絪缊。

”(来知德,

 

第676页)这就把天地氤氲归为损卦自身之象,而与泰卦的

 

天地交有所区别。

来氏也区分了化醇与化生:

“天地絪缊,气交也,专一而不二,故曰醇。

男女构精,形交也,专一而不

 

二,故化生。

”(同上)是天地、男女为气交与形交之别。

船山《周易内传》亦以为,损卦“有天包地之象;阳运乎外,

 

阴处乎中,天地之化机于此而著。

”(王夫之,

1996年a,

第345页)《周易外传》则体会更精,以为阴阳莫盛于泰卦,

 

损卦未如泰卦之盛,“授之成而不能成,欲致之而未可致也。

”(王夫之,1996年b,第1051页)犹如密云不雨、暑气蒸

 

腾,天地将交而未交,故云“天地絪缊,万物化醇”。

(同上)船山亦如来知德区分气交、形交,为分辨神、形留下余地:

“‘絪缊’,二气交相入而包孕以运动之貌。

‘化醇’,化其气而使神。

‘化生’,化其形而使长。

”(王夫之,1996年a,第

 

597页)其《尚书引义》更认为:

“形化者化生也,气化者化醇也形日以养,气日以滋,理日以成。

”(王夫之,1996

年c,第300页。

原文为“形化者化醇也,气化者化生也”,当是笔误,据《周易内传》之说改)而不能离形言神,故“人

 

不能离生以养醇”,才有吴文重视的人伦之基:

“不可专归生

 

化于天地以遗父母”。

(王夫之,1996年a,第598页。

吴文所引王夫之的《张子正蒙注》之义同此)

 

综合上引诸易学者之说,可知吴文被孔疏所诱,以咸感之义解“天地氤氲”等十六字为误。

将天地交泰与天地氤氲等而视之,于义亦有未安。

而此十六字所云化生化醇,尤非“生生”之总义,下详。

 

第三,即使撇开“天地氤氲”等十六字,依据《序卦传》定生

 

生之义,亦非确凿无误。

诸《易传》中,《序卦传》最为可

 

疑。

岂独宋儒非之?

韩康伯云:

“《序卦》之所明,非《易》

 

之蕴也。

”(《周易正义》,第334页)船山语更截然:

《序卦传》上下“二篇必非圣人之书,即以文义求之,亦多牵强失理。

”(王夫之,1996年a,第638页)通达如来知德,以为《序卦》乃为象设,非为理设,不失为“圣人之至精”,然亦承认

 

其唯述一端之理而已。

(参见来知德,第717页)[6]

 

吴飞先生极为重视《序卦传》,以为“惜乎汉唐宋明诸儒大多不够重视,或存而不注,或略陈数语,如孔颖达云‘凡《序卦》所明,非《易》之缊也,盖因卦之次托以明义。

’。

”又以为清儒焦循、近人潘雨廷独得《序卦传》之真蕴:

“焦循释其义曰:

‘此赞伏羲作《易》之功也。

父子、君臣、上下,礼义皆本于夫妇。

伏羲定人道,制嫁娶,其教切矣。

’至潘雨廷更张大其义,以明《周易》全经之义理结构”。

这几条判断恐

 

皆有误会。

吴文所引孔颖达语,实为韩康伯语。

(参见《周易正义》,第334页)而孔氏关于全经结构之意见,实同于焦循,异乎韩康伯。

孔氏于《周易正义》下经之首即疏咸卦云:

 

先儒以《易》之旧题,分自此以上三十卦为《上经》,已下三十四卦为《下经》,《序卦》至此又别起端首。

先儒皆以《上经》明天道,《下经》明人事,然韩康伯注《序卦》破此义

 

云:

“夫《易》,六画成卦,三才必备,错综天人,以效变化,

 

岂有天道、人事偏于上下哉!

”案:

《上经》之内,明饮食必

 

有讼,讼必有众起,是兼于人事,不专天道。

既不专天道,

 

则《下经》不专人事,理则然矣。

但孔子《序卦》不以咸系

 

离。

《系辞》云“二篇之策”,则是六十四卦旧分上下,乾、坤

 

象天地,咸、恒明夫妇。

乾坤乃造化之本,夫妇实人伦之原,

因而拟之,何为不可?

”(《周易正义》,第139页)

 

据孔疏,韩氏之前,即有先儒以夫妇为人伦之大原,故以咸

 

恒另起下经。

上经明天道,下经明人事,故全经之“义理结构”,不必待潘雨廷而后明也。

而孔颖达之攻韩康伯,正据《序卦

 

传》。

故焦循之意,绝非孤明独发。

前人之疑《序卦传》,非因不同意咸感为人伦之原,而实因《序卦传》上经卦象关系

 

的紊乱。

(参见潘雨廷,第302页)清理此关系,方是潘雨廷之贡献。

故潘氏所明,实非“义理结构”,而是《序》传的卦象结构。

而潘氏如此维护《序》传,亦不能否认韩康伯之

 

指责。

潘氏论《序》传云:

“《序卦》曰:

‘屯者盈也;屯者

 

物之始生也。

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

蒙者蒙也,物之穉也。

 

此论自然现象尚可。

继之取天一生水之象而卦为需讼。

《序卦》合以人事而曰:

‘需者饮食之道也。

饮食必有讼’云云,殊非列卦象者之思想。

”(潘雨廷,第303页)这正是用了孔颖达的例子,来复述韩康伯的判断:

“凡《序卦》所明,非《易》之缊也。

”(《周易正义》,第334页)

 

然而潘雨廷对整个《序卦传》的态度因此显得有些怪诞。

因为他坚持《序卦》与《彖》的区别是,在前者,上篇仅言天

 

地,“于人事宜归下篇”。

(参见潘雨廷,第303页)这样,他的批评就是,《序卦》之言义理,未能坚持《序卦》本有的

 

原则。

为何如此?

因潘氏是纯粹按照卦象来推衍《序卦》的。

焦循亦是此意,而来知德早有此说矣。

[7]如吴飞先生确尊主潘学,当如潘所做,从卦象解释上下经之关系,而非仅笼统

 

地说:

“下经言人类社会,始于咸恒夫妇之道,与上经乾坤两卦相对与上经同中有异,异中见同,参天地以成人事,

 

明生生而言变化。

”按,人伦之原,夫妇也,咸恒也。

天地,乾坤也。

于《易》,夫妇之于天地,即咸恒之于乾坤。

此卦

 

象推衍关系,非“相对”“参照”那样简单。

诸易家包括焦、潘于此又微有不同。

来知德、焦循以为从作为上经之首之乾坤两

 

卦推出。

而焦循“相错旁通”之说更精微,以乾坤六子相错成损、益、咸、恒等象。

船山用来氏错综之说,以此推衍《序

 

卦传》则较来氏为繁。

[8]而虞翻、荀爽、李道平及潘雨廷等

 

则以天地为泰否两卦所含之乾坤。

咸自否来,恒自泰来。

[9]无论天地取何种解释(乾坤或否泰),无论咸恒来自否泰(虞、李、潘等)或艮兑震巽(焦),都是由天地直接或间接地推

 

衍为夫妇,不可能如吴飞先生所主张,推衍从咸卦体现的夫

 

妇之道出发。

如吴飞先生坚持以夫妇之道反推天地之道,《中庸》或有比《周易》更直接的证据,《中庸》有所谓“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礼记正义》,第1429页)而《易》之取象则天地日月:

“是故法象莫大乎天

 

地”“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

《周易·系辞上》)

 

吴飞先生极为重视咸恒之卦,以此为人伦之原。

善哉斯言!

诚古人之遗意也。

然而他以损卦十六字诠释咸卦,或于男女

 

交合与夫妇之道,有所混淆。

损卦兑下艮上,咸卦艮下兑上,皆少男少女之象,而圣人以咸卦而非损卦为下经之首,以男

 

女构精之辞系于损卦而非咸卦之下,盖有微意也。

单纯交合,尚非人伦。

咸卦柔上刚下,男下女、止而悦,方是礼义之象、娶女之象、婚姻之象,而非单纯交合之象。

故卦辞曰:

“咸:

 

亨,利贞,取女吉。

”《彖》曰:

“咸,感也。

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

”仅云二气感应,区分不了咸、损二卦。

 

《彖》紧接着说:

“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

 

吉’也。

”王弼注“止而说”曰:

“故‘利贞’也”。

孔颖达疏曰:

“不失其正,所以‘利贞’也。

”《(周易正义》,第139页)而损卦

 

无“利贞”之德。

唯云“有孚,元吉。

无咎可贞,利有攸往。

 

必“有孚”,然后“元吉”;必“无咎可正”,然后“利有攸(往参”。

见同上,第171-172页)故来知德注曰:

“人心之说易失其

 

正,惟止而说则无徇情纵欲之私,此所以‘利贞’也。

‘男下女’者,以艮之少男下兑之少女也。

凡婚姻之道,无女先男者,

 

必女守贞静,男先下之,则为得男女之正,此所以‘取女吉’也。

”(来知德,第374-375页)而女先男实损卦之象。

咸损之别,宜玩味也。

 

综合前人之说,损卦未必有正,而咸卦必正也。

二卦之差异,即夫妇之道与男女交合之差异,人伦与“化生”之差异也。

故唯咸恒为人伦之原,损卦十六字不与焉。

吴飞先生的整个学

 

说,志在夫妇正始、彝伦攸叙。

故咸、损差异所在,对之绝非无关紧要。

冀贤者察之。

 

 

拜读吴文之后,鄙人之献疑如上。

至于拙见,将上文之批评倒转即可明白。

即笔者不主张从咸损等特定卦象曲通生生之义,而当以文脉定文意,径从出处推阐其义、寻绎其理。

吴文已引其出处:

“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盛德大业,至矣哉!

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

生生之谓易,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

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

阴阳不测之谓神。

”此篇幅稍长,古人有引述极简者,

 

唯摘“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两句(参见杨树达,第85页)。

其征虽简,其诂则在焉,即以为两句意通,合说顺天

 

改易之理。

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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