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学位房购房合同条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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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之学位房购房合同条款

合同范本之学位房购房合同条款

学位房购房合同条款

【篇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连补充条款最新(2016版).word】

合同编号:

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售)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商品房预售合同说明

1.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前仔细协商本合同全部条款,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等发生合同纠纷,由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遵循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为体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合同中部分条款中有供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选择的【】以及可自行约定的空白行。

本合同中内容选择、空格填写及补充协议等,均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确定。

3.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买方)应对商品房项目的规划充分了解,可登陆“规划在线”网站(/retype/zoom/baefbb3f76eeaeaad1f330fb?

pn=4&x=0&y=0&raww=585&rawh=242&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198.56410256410257&md5sum=dd9ed4a40d33fc383bef268407ba7963&sign=9836f3c8c4&zoom=&png=125-624&jpg=0-21645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

□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证件号码:

通讯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证件类型:

□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证件号码:

通讯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乙方(买方):

出生日期:

;国籍:

;所占份额:

证件类型:

□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出生证□军官证□士兵证

□通行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组

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公司注册证□

其他

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通讯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证件类型:

□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证件号码:

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

□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证件号码:

通讯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项目建设依据

【篇二:

购房合同必备增补条款】

购房合同必备增补条款

第一项:

关于五证

陷阱:

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

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对策:

1、复印件要注意看原件。

2、有原件要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

3、对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可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对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证的真实性、有效性。

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愿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二项:

关于公摊面积

陷阱:

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

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对策:

1、在合同第三条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

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公摊面积的变化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如果实测公摊面积超出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在超出暂测面积的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实测面积少于暂测面积,买受人据实结算。

2、买受人对实测面积的承担,仅在超出暂测面积的1平方米以内据实结算。

第三项:

关于房产证

陷阱:

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

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对策:

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买受人得到房产证有保证,所以五证不全就免谈。

2、将不能办理房产证中行政机关的原因单列出来,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受人不能起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1种第

(1)项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2、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补充条款的第八条出卖人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如果因买受人不依法交纳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其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种的处理方式及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如果因颁证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但出卖人应当出示盖有行政机关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四项:

关于书面通知

陷阱:

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

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

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对策:

1、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

2、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本合同中所含书面通知义务的,双方均应以邮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对方。

第五项:

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

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对策:

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

2、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应当将出售房屋所属楼号在小区平面图中标明,并将小区平面图粘贴在本合同附件一内加盖公章。

第六项:

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

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

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

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对策:

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查清该楼盘有无抵押记载。

2、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在房管局备案。

3、要求开发商提供保证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况,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七项:

关于物业管理公约

陷阱:

《物业管理条例》今年9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

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

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

对策:

1、买受人应要求前期物业应以招投标的方式介入。

2、开发商与前期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公约》。

3、买受人也应签订三方都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在出售房屋前,应与招投标方式选择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

买卖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订有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第八项:

关于各方责任范围

陷阱:

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

五证不全、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

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

对策:

1、根据《民法通则》以及6月1日的《解释》将实际损失细化。

2、对开发商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准备好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单方原因导致退房,出卖方承担的责任范围如下:

出卖人的责任范围:

1、退还已付房价款及其利息(此利息的计算,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如果是按揭付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赔偿买受人从签订此购房合同时起到退房时至每平方米售价的升值差价。

3、赔偿买受人对所购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此费用仅以装修实物和相关票据为限)。

4、对于按揭付款的买受人,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办理按揭相关手续的费用(包括:

银行手续费、保险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建筑房地产部罗润国律师inputtype=hiddenvalue=签订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第一项:

关于五证陷阱:

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

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对策:

1、复印件要注意看原件。

2、有原件要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

3、对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可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对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证的真实性、有效性。

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愿向买

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二项:

关于公摊面积陷阱:

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

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对策:

1、在合同第三条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

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公摊面积的变化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如果实测公摊面积超出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在超出暂测面积的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实测面积少于暂测面积,买受人据实结算。

2、买受人对实测面积的承担,仅在超出暂测面积的1平方米以内据实结算。

第三项:

关于房产证陷阱:

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

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对策:

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买受人得到房产证有保证,所以五证不全就免谈。

2、将不能办理房产证中行政机关的原因单列出来,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受人不能起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1种第

(1)项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2、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补充条款的第八条出卖人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如果因买受人不依法交纳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其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种的处理方式及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如果因颁证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但出卖人应当出示盖有行政机关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四项:

关于书面通知陷阱:

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

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

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对策:

1、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

2、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本合同中所含书面通知义务的,双方均应以邮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对方。

第五项:

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陷阱:

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对策:

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

2、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应当将出售房屋所属楼号在小区平面图中标明,并将小区平面图粘贴在本合同附件一内加盖公章。

第六项:

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陷阱:

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

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

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对策:

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查清该楼盘有无抵押记载。

2、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在房管局备案。

3、要求开发商提供保证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况,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七项:

关于物业管理公约陷阱:

《物业管理条例》今年9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

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

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

对策:

1、买受人应要求前期物业应以招投标的方式介入。

2、开发商与前期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公约》。

3、买受人也应签订三方都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在出售房屋前,应与招投标方式选择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

买卖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订有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第八项:

关于各方责任范围陷阱:

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

五证不全、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

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

对策:

1、根据《民法通则》以及6月1日的《解释》将实际损失细化。

2、对开发商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准备好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单方原因导致退房,出卖方承担的责任范围如下:

出卖人的责任范围:

1、退还已付房价款及其利息(此利息的计算,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如果是按揭付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

赔偿买受人从签订此购房合同时起到退房时至每平方米售价的升值差价。

3、赔偿买受人对所购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此费用仅以装修实物和相关票据为限)。

4、对于按揭付款的买受人,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办理按揭相关手续的费用(包括:

银行手续费、保险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篇三:

买房合同中一定要加上的条款】

买房合同中一定要加上的条款

合同备注一定要加上的条约!

1、贷款不到,合同作废,返还定金。

2、递件时留部分首期尾款,在交房时扣除应扣费用后再交付。

3、卖家在交房之前把户口迁出,逾期一日,扣房款千分一

4、按揭公司可由买方自由选择。

5、首期可选银行托管,买家自由选择

6、房款包括所有费用,交房前不得再有其他费用

7、递件之后马上交首期,首期后下午交楼

8、递件完毕交中介费25%,过户完毕交中介费25%,交房完毕交剩下的50%中介费

买房签约前九大注意事项!

先总结下签合同时,一定要在备注上加上去的几项:

1、如果不能批贷,合同自动终止,返还定金。

2、递件时留部分首期尾款,在交房时扣除应扣费用后再交付。

3、卖家在交房之前把户口迁出,逾期一日,扣房款千分之一

4、按揭公司可由买方自由选择。

5、首期可选银行托管,买家自由选择

6、房款包括所有费用,交房前不得再有其他费用

7、递件之后马上交首期,首期后下午交楼

8、收到首付就交房(针对所购房屋是空房的情况)

9、递件完毕交中介费25%,过户完毕交中介费25%,交房完毕交剩下的50%中介费

买房人之按揭实战篇

1、先了解银行。

银行的直客式如果和中介介绍的按揭公司一样价格,那么就给中介介绍的按揭公司做。

首先是找银行。

2、然后就是快放的问题,快放的话是要加钱。

一般价格是0.3%左右。

商业贷款最低是500元,转按是1000元。

3、转按不会加重按揭手续费的,对于银行来说只是多了一道手续而已,不要相信按揭公司所谓转按手续费一说。

2、关于银行直客式按揭

1)中行直客式按揭:

中行的按揭费用,是1.2个点,如果是跨行转按收3%的转按费用,不是跨行转按的话免转按费。

中行直客式还有个好处,就是出同贷书非常迅速。

2)交行直客式按揭:

交行直客式按揭的问题就是人很难找。

3)工行直客式按揭:

工行的按揭收费是1200元全包。

4)建行按揭:

建行不能做直客式。

买房首付提高消费者按揭难退房怎么办理

由于房贷新政出台后首付比例提高了,一些二次房贷购房者在已经交了三成首付的情况下,被开发商告知必须再追加一成首付才能办理按揭。

购房者要求退还已交的首付,但是一直无果。

二手房交易流程长(含资金监管、赎楼、按揭申请、过户、再抵押、交接等繁琐程序),涉及主体多(买方、卖方、中介、担保公司、银行、公证处、国土房产局等),法律关系错综复杂(需要签订售房委托书、购房委托书、预约买卖合同、资金监管协议、按揭担保服务合同、正式买卖合同等十个法律文件

买二手房注意5个方面

1、注意地理位置:

地段好坏决定房屋的未来升值潜力,购买二手房尽量选择那些离车站、地铁较近,周边商业氛围较完善的区域买房,这样不但上、下班较便利,而且买菜、购物等也会十分方便。

2、注意房屋产权:

首先,要弄清楚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为同一个人,并要求卖方提供合法证件。

其次,确认产权证所标注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屋产权来源及其合法性。

第三,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有无房产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等。

3、注意装修结构:

二手房大都装修过,购买后立即入住可以节省一笔不小的开支。

但是对于想要重新装修的购房者来说,就要将其最初购买时的装修情况弄清楚,已经装修过的地方是不是需要全部打掉,最好了解其住宅的内部结构图,包括管线的走向、承重墙的位置等,便于重新装修。

4、注意屋内配置:

购买二手房时,屋内的部分配置(沙发、衣柜、空调、床、燃气灶、热水器、电话等),通常情况下业主都会折价或半卖半送给购房者。

这时购房者切不可贪图小利,一定要仔细查看这些物品是否能用,再考虑购买与否。

5、注意物业杂费:

看看所购买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是多少;小区是否封闭,保安水平怎样;小区绿化工作如何;了解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哪些服务。

同时,自驾车族还要查看其车位的费用。

如果是高层塔楼还需观察电梯的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如何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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