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安全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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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2、编制目的及依据
2.1编制目的
本工程为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属于市政工程,对环境的依赖和影响比较大,建设工程复杂,一旦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对周围环境的破坏力较大,易造成较大伤亡,社会影响很大,按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预防为主,建立、健全xxx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防及救援机制,可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2.2编制依据
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7、《企业施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9、《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34号);
10、《青岛市突发事件整体应急预案》;
11、青岛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细则;
12、青岛地铁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适用范围
3.1适用项目
Xxxxxxx
3.2适用行业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施工。
3.3适用的事故严重程度
本预案适用于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采取的措施、调查处理。
4、事故报告制度
4.1原则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给项目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按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分别执行本预案如下规定的规章制度。
4.2安全事故分级
为有效处置工程建设阶段的突发事件,依据建设工程突发事件或因灾害灾难而引发的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事故级别。
1)特别重大事故或灾害(Ⅰ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含本数,下同),或
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事故或灾害(Ⅱ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事故或灾害(Ⅲ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故或灾害(Ⅳ级):
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项目部应急预案中的要求,依据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情况,由高到低将一般突发事件或灾害(Ⅳ级)进一步细分为A、B、C三类。
Ⅳ级A类事故或灾害:
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中毒),或者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特征为:
由于城际轨道工程施工原因,坍塌,周边建筑物、构造物倒塌损坏,造成人员伤亡、公众生命无保障,且事态还在进一步扩大;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中天然气、电力、通信干线管网断裂、泄漏等,同时引发次生、衍生事故。
施工过程中遭受恐怖袭击或发生疑似武器爆炸的风险事故,或发现常规武器存放、生化武器存放、有毒气体泄露等战争遗留风险事故。
Ⅳ级B类事故或灾害:
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中毒),或者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特征为:
由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原因,局部性坍塌,周边建筑物、构造物出现严重倾斜损坏,给公众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但事态可以控制;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中给排水、雨水管及其他次要管网断裂、泄漏等,未引发次生、衍生事故。
施工现场发生恐怖袭击或疑似爆炸物类风险事故。
Ⅳ级C类事故或灾害:
造成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但未发生人员死亡(含失踪)或重伤(包括急性中毒)。
事故特征为:
由于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原因,施工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故和因工伤亡事故等;地面沉降、建筑物、构造物、管线位移变形临近或超出设计警戒值,但未造成社会恶劣影响且是施工单位有能力处置的和控制的突发事故。
本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4.3一般事故的报告制度
一般小事故是指重伤三人以下的事故,区分轻伤和重伤,按如下程序进行报告:
发生轻伤事故后,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报告现场安全员,由安全员在当日报告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环保部,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项目部于月底统一上报建设指挥部安质环保部。
发生重伤事故后,负伤者和现场情况应在事故发生后两小时内以快报形式上报到项目公司安质环保部。
4.4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重伤事故系指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效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4.4.1电话上报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Ⅳ级事故一小时内,Ⅲ级事故不得超过半小时,Ⅰ级、Ⅱ级事故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到项目公司主管领导接到电话报告时间不得大于10分钟)。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对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4.2文件上报
项目部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事故快报表”先以签字盖章扫描件的电子版通过网络上报到项目公司并打电话进行核对信息,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及附表上报至项目公司。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4.3常用应急电话
应急分类
电话
应急分类
电话
救护
120
消防
119
报警
110
管线
12319
供电
95598
项目公司值班电话
即墨市人民医院
鳌山卫镇卫生院
4.4.4市有关单位、人员通信联络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电话
备注
1
市防汛办
2
市应急办
3
市安监局
4
市地铁办建设处
5
国信集团
6
市政管理处
7
排水管理处
8
青岛天然气集团
9
泰能天然气
10
青岛电信
4.5特大事故报告制度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立即以最快的简要情况向项目公司报告,项目公司接报告后应立即向中铁建投资有限公司安全质量处、青岛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再由项目公司、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上报到上级行政单位,直到国务院的主管部门。
每级电话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5、预案体系
5.1预控体系
xxxxxxxxxx建立以现场各责任主体为主,其他相关人员配合的安全预警责任机制,形成完善的安全预控体系和风险分级责任机制。
5.2应急体系
市级综合应急预案、项目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项目部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体系。
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按要求编制的各类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
6、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第一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声明为代价,把保障人员声明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或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充分发挥先期配置的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社会救援机构的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项目部内部各职能部门和参建各作业队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突发事件的预控、应急工作。
(3)快速反应,资源整合
加强以项目部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项目部、现场作业队、社会救援机构的积极作用,依靠集体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机制。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实行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依照规范制定预案,依照程序实施预案,确保应急预案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预防为主,练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7、风险源分析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突发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08标项目经理部事先对存在的主要风险源进行辨识及评估,并提出预控和应急处置措施。
本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对周边建筑物的破坏、引起周边道路塌陷、引起周边管线沉降等)和主体结构本身都是风险源辨识及评估的主要对象。
针对不同的风险源,制定适应的应对措施来控制,以免在建设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例如:
针对周边环境影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降水,提前对周边重要建(构)筑物提供保护措施。
隧道、基坑、高空、机械、用电作业多,施工面广,施工人员多。
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
(1)、工程施工风险
(2)、自然环境与周边环境风险
A.自然环境风险
主要包括:
天气灾害风险、地质灾害风险以及河湖海洋灾害风险等。
B.周边环境风险
主要包括:
工程邻近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通讯线、低、高压线、道路、交通设施等风险。
施工现场事故易发部位主要是施工作业区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一般。
危害严重程度为中等。
影响范围均在本标段内。
天气灾害主要是暴风、暴雨、台风,雷电,危害程度较大。
工程邻近的无重要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通讯线、低、高压线、道路在施工前已迁移。
8、应急组织机构
8.1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及组织机构图
8.1.1应急救援指挥部
为了加强项目部对本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xxxxxxxxxx决定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小组。
小组以项目经理xxx为组长,副经理、总工、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的领导工作。
8.1.2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对应急行动做出决策,下达命令并进行监督。
3)根据重大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污染区域实行封闭。
4)协调社会力量的应急救援和抢险行动。
5)按照事件的不同性质,统一、准确、及时的发布信息。
6)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
7)向有关上级单位通报事故情况,接待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8)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9)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8.1.3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专业组,各应急救援专业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作。
应急救援专业组为:
应急援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通信联络组、现场治安组、交通保障组、调查取证组、技术分析组、安全监控组和善后处理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机构框架图
8.2应急救援指挥部分工
8.2.1指挥领导小组分工
1)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由组长带应急救援指挥部服从上级领导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2)A类事故由项目经理担任,B、C类事故由项目部分管副经理担任。
组长职责:
决定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应急救援中的重大决策等。
协调公安、消防、卫生等外部应急救援单位与地铁公司内部应急资源的联动。
3)副组长
负责指挥调度所辖范围内各专项职能组。
8.2.2救援专业组分工
1)应急救援组:
由安全环保部、工程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人:
副经理。
担负查明危险源,提出应急和补救措施,相关负责人和救援人员的调配。
2)后勤保障组:
由物资设备部、计划财务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人:
物资设备部长。
担负应急车辆、资金的调配以及伤员生活必需品和救援、器材、物资的供应任务。
3)医疗救护组:
由项目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
担负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和护送伤员入院医治,取得伤员伤害程度诊断报告、死亡证明等。
4)通信联络组:
由安全环保部人员组成,负责人:
计划部长。
担负各应急小组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任务。
5)现场治安组:
由项目部人员组成,负责人:
标段主管安全副经理。
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人员疏散。
6)交通保障组:
项目工程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人:
工程部长。
担负:
①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阻止事故危害区外的公众进入;
②对事故现场周围的交通秩序进行重新组织和安排,防止交通拥堵;
③指挥、调度撤出危害区的人员,使车辆顺利地通过,并确保事故应急救援的队伍、技术专家和设备、物资能及时赶往现场(必要时对输送抢险材料的车辆进行开道)。
7)调查取证组:
由安全环保部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人:
安质部长。
负责搜集事故现场物证、痕迹,测量并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标注现场遗留物的尺寸、位置、特征、名称等。
对事故现场全貌、方位、遗留物、致害物、痕迹、尸体、伤害部位等拍照、摄像。
核查有关文件、规章制度及有关证明、记录、台账,包括事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发)包合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记录等。
收取事故目击者、责任者、相关人员的口述、笔述、笔录及伤亡人员档案,并复制、拍照、建档。
对有涂改、灭失可能或以后难以取得的相关证据,应登记封存,事故调查终结后,予以启封送还。
8)技术分析组:
由安全环保部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人:
总工程师。
负责收集有关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工程日志和班前安全讲话等相关材料,对有关设备、设施、器具、起因物(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物体)、致害物(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引起伤害和中毒的物质、物体)、痕迹、现场遗留物等进行技术分析、检测和试验,提报事故报告。
9)安全监控组
组长:
由项目副经理担任
组员:
安全环保部,担负:
①与项目部指挥部、上级领导及相关的政府安监部门联系和沟通协调;
②汇总和整理应急过程的各方记录;
③组织事故工点第三方监测对事故现场加强监测、监控,为抢险方案的制定和决策提供依据;
④负责组织抢险过程中,周边环境体及抢险工程自身变形的监测,负责组织处理后的效果检测,以确保险情得到控制;
⑤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单位应当密切配合调查组的工作。
10)善后处理组:
由计划财务部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人:
财务部长。
负责指导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和死亡人员的丧葬工作,核定抚恤、丧葬等费用,协调善后处理各项事宜。
8.3、需要相关单位及属地政府支持的工作
8.3.1公安、交警(110)
负责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组织工作,保障救援通道的畅通。
8.3.2消防(119)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组织救援人员和装备赴现场救援;当现场出现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时到场进行抢救和指导。
8.3.3医疗急救中心(120)
负责对事故发生后,对现场受伤人员实施救援,对伤员进行应急处置、急救和救护。
8.3.4环境监测
负责在事故现场对周围环境指标进行监测,为专家组制定救援方案提供依据。
8.3.5保险公司
负责在抢险救援结束后,根据现场损失取证,进行理赔工作。
8.4预防预警
8.4.1危险源管理
项目部加强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场所的监控,落实专业单位和专业人员负责监控。
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场所进行日常检查,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工序进行安全控制,并收集数据信息分析,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预防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预防,主要措施如下:
1)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基本原则,强化施工管理,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发现事故隐患、苗头及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不侥幸、不拖延;
2)严格执行规范化、标准化施工,没有论证审批的施工方案绝不贸然实施,没有岗前培训和交底的工序绝不可开展施工;
3)充分掌握地质情况,做好防范控制;
4)强化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做好预控工作;
5)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做好动态监督控制,及时调整对策。
8.4.2预防预警行动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结合建设工程突发事件事故等级(事故等级划分详见附件1),将预警级别划分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
施工现场相关人员获得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后,对信息应认真加以分析,及时上报项目部。
项目部获得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措施,按照应急预案程序和领导指示及会议决定,通知各相关部门,做好预防和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进入预警状态中,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实行昼夜值班制度。
2)发布预警公告。
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先期处置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挥工程突发事件及防灾应急处置所需物资、机械设备、救援队伍等相关保障部门进入应急状态。
5)针对工程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
6)调集工程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9、应急响应
9.1先期处置
工程突发事件发生后,项目部必须迅速做出反应,对事故进行核实。
确认后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先期处置,迅速切断危险源,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自救互救,确保人员安全和减少伤亡;及时向社会救援力量求助;加强对事故现场的监控,并随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现场情况。
应急处置流程详见附件1。
9.2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的影响范畴和响应级别,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及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公司、事故施工单位分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构建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公司、施工单位多级应急联动救援体系。
各级预案启动程序:
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该级以下级别应急预案必须先行启动;下一级应急预案启动,必须根据事故抢险情况及时报告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以便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及时决定是否启动对应级别预案。
事故等级与响应单位、到场领导级别参考表
等级
死亡或危及生命安全
重伤(包括急性中毒)
直接经济损失(元)
牵头处置单位
担任现场
指挥领导级别
Ⅰ级:
特别重大事故
≥30人
≥100人
>1亿
国务院
(国家应急委员会)
国务院派领导
Ⅱ级:
重大事故
10-30人
50-100人
0.5-1亿
省政府
(省应急委员会)
国务院派领导
Ⅲ级:
较大事故
3-10人
10-50人
0.1-0.5亿
市政府
(市应急委员会)
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总指挥
Ⅳ级:
一般事故
A
1-3人
3-10人
500-1000万
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
执行董事
B
1-3人
100-500万
项目公司
副总经理
C
100万以下
建设指挥部
指挥部分管副指挥长、标段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
注: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3主要应急活动
9.3.1事故核查及准备工作
1)核实事故
项目部相关各级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一步了解核实事故情况并汇总现场的事态情况向应急组长汇报,同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赶赴现场。
2)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项目部工程部和安质环保部分别将现场事故核实情况报告至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由组长根据事故等级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9.3.2组织应急处置力量
各部门、各单位、救援队伍接到事故通知或求援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组织技术分析组进行现场技术专家会,根据事故工点第三方监测单位、设计单位提供的风险信息,为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抢险方案,并按照职责分配,保证必要的抢险物资、设备、车辆、人员,配合落实好抢险工作。
必要时可通过市应急联动中心(110)通知应急联动单位(公安、武警、消防、卫生、人防等单位)前往现场。
项目部应急指挥部相关各级负责人、各应急救援小组、抢险队伍、救援队伍等抵达后,立即组织召开现场紧急会议,听取施工现场相关人员汇报事故经过和抢险方案,根据事故和现场特点,研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方案包括应急处置行动资源的配备、事故发展趋势的预测、抢险力量的部署、人员的防护、抢险程序、监测、现场恢复条件等建议。
确定抢险方案后,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各专业组,全力开展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发生。
9.3.3扩大应急
当事态超出实际处置能力,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由应急通讯联系组向项目公司建设指挥部报告,请求启动上级应急预案。
9.4应急终止
根据现场的监测结果以及现场技术分析组的论证结论,认为事态得到控制,遇险人员全部得救,环境指标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工作结束。
应急处置配合或协助单位陆续进行撤离和清理工作的交接,如有必要,在受影响区域由有关监测部门继续进行连续监测,直至恢复正常状态,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现场应急工作结束。
9.5信息发布
IV级应急响应行动的事件由项目部报请建设指挥部同意后,统一进行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的地点、事件的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10、后期处置
10.1事故调查
(1)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各参加处置的单位必须按各自的职能分工做好善后工作,协助保险公司开展灾后理赔工作,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
(2)事故的调查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规实施,由相关部门组成相应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
(3)事故调查组还应对有关工程勘察报告、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监理记录等实施凭证进行审验,核查其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法律法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记录,必要时再作深入调查和论证。
对事故责任进行分析,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形成报告及时上报至相关部门。
(4)事故调查组在调查中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核实工作;
(5)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0.2善后处理
处理受伤害人员及其家属的善后事宜,保障受伤害人员合法权益,以及物资补偿、灾后恢复、污染物收集处理、整改方案的落实、救灾费用的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