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洼社区农民经济适用房项目食物中毒预案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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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洼社区农民经济适用房项目食物中毒预案0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施工方案

 

韩洼社区农民经济适用房项目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2016年01月

目次

1总则3

1.1编制目的3

1.2工作原则3

1.3编制依据3

1.4适用范围3

1.5危险目标的确定及评估3

1.6防范措施3

1.7事故分级4

2指挥机构5

2.1主要职责5

2.2办事机构5

3预警预防机制6

3.1信息监测与预测6

3.2预防6

3.3预警分级6

3.4预警发布7

3.5预警响应7

4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8

4.1突发事故信息接报8

4.2突发事故信息报告内容与方式8

4.3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8

5应急处置及救援9

5.1先期处置9

5.2应急响应9

5.3指挥协调9

5.4现场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9

5.5现场应急处置措施10

5.6应急结束10

6后续处置11

6.1善后处置11

6.2保险11

6.3调查评估与总结11

7应急保障12

7.1应急救援队伍保障12

7.2通信与信息发布保障12

7.3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12

7.4交通运输保障12

7.5资金保障12

8宣传、培训和演习13

8.1宣传13

8.2培训13

8.3演习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处置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进一步增强应对防范能力,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置本项目食物中毒事故,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行业正常秩序。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企业领导、分工负责原则。

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会同项目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2.2快速反应原则。

总公司有关部门、项目部要密切协作,保证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事件处置快速高效、措施得当。

1.2.3项目负责原则。

项目部是事故应急处置主体,总公司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同时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的参与事故处置。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城阳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第六章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承建的韩洼经济适用房工程中引发的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处置。

1.5危险目标的确定及评估

可能发生建筑工程食物中毒事故的危险目标为工地食堂、超市等。

1.6防范措施

1.6.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平战结合,提高防范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自我防护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随时做好应急救援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建立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与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加强日常监督及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提高卓越·蔚蓝群岛X组团食品卫生水平,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发现中毒疫情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控制疫情的蔓延。

1.6.2依法管理,快速反应

完善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及时、有效地开展现场调查、取证、监测、救治、控制、报告和处理工作。

1.6.3统一领导,明确责任

蔚蓝群岛X组团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由项目部统一领导预防与控制工作,坚持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和条块为主的原则。

落实应急响应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将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分为四个等级进行预警和控制。

发生不同等级事件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7事故分级

根据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1.7.1特别重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Ⅰ级)

一次发生食物中毒人数在500例以上,或死亡人数在10例以上;

1.7.2重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Ⅱ级)

1.一次发生食物中毒人数在100例以上500例以下或死亡人数在3例以上10例以下;

2.学校、托幼机构一次发生食物中毒人数在100例以上;

3.国际、国内重大活动一次发生食物中毒人数在50例以上;

4、重大食品污染事故和以食物为载体的恐怖事件,有可能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

1.7.3较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

级)

1.一次发生食物中毒人数在50以上100例以下;

2.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3.学校、托幼机构一次发生食物中毒人数在30例以上100例以下;

4.国际、国内重大活动一次发生食物中毒人数在50例以下;

5.食品污染事故和以食物为载体的恐怖事件,可能影响公众健康的。

1.7.4一般食物中毒突发事件(Ⅳ级)

1.一次发生食物中毒人数在50例以下,无死亡病例;

2.学校、托幼机构一次发生食物中毒人数在30例以下;

3.由不明原因的化学性污染引起的食物中毒。

2.组织指挥机构体系

2指挥机构

青建集团总公司负责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设立建筑工程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作为应对建筑工程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议事、决策、协调机构,人员组成如下:

总指挥:

张延东

副总指挥:

邹传学、项目部负责人上官玉明

组成部门:

公司安全处、技术处、办公室、财务处、本项目部等部门组成。

2.1主要职责

2.1.1领导协调现场的工作,形成有效的指挥体系。

2.1.2及时向总公司、街道办事处和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1.3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1.4当突发事故超出本公司应急处置能力时,请求其他支援。

2.1.5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出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2.1.6根据突发事故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的应急响应。

2.1.7做好事故善后,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1.8承办总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办事机构

总公司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负责本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日常运行管理,具体承担本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日常业务及应急救援行动的组织工作。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

(1)执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命令。

(2)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

(3)迅速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指挥实施。

(4)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信息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向指挥部报告。

(5)负责该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和宣教培训。

(6)负责组织突发事故的信息上报和舆情应对工作。

3预警预防机制

建立预警预防机制,通过分析预警信息,判断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降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损失。

3.1信息监测与预测

预警信息包括:

媒体预报的信息;相关单位发现到的异常信息;可能造成建筑工程发生的其他信息。

3.1.1信息来源

(1)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或险情发现人员报告的信息。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进行检查分析,得出的可能引发建筑工程食品中毒安全事故的险情信息。

3.1.2信息分析

办公室对收到的信息进行评估、分析,根据可能引发建筑工程食品中毒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决定是否发布预警信息或采取应急救援准备。

3.2预防

本项目部是突发食品中毒安全事故防范责任主体。

负责对施工现场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落实健全防控措施,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3.3预警分级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响应等级分为四级:

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分别以红、橙、黄、蓝四级别对应。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升级、降级。

红色(Ⅰ级)预警:

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突发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危害范围正在明显扩大,已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

橙色(Ⅱ级)预警:

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突发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危害范围有扩大迹象,已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

黄色(Ⅲ级)预警:

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突发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扩大危害范围,已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

蓝色(Ⅳ级)预警:

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突发事故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已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

3.4预警发布

3.4.1预警发布主体

预警信息由办公室制作,报指挥部批准后发布,并通知街道办事处和主管部门。

3.4.2预警发布内容

包括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3.5预警响应

预警发布后,办公室、相关部门立即做出响应,根据即将发生事故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响应。

(2)项目部及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控、预报和预警工作。

(3)总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行业应急专家,随时对突发事故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

(4)根据事态发展,总公司及时实施调集事故应急所需人员和物资、设备等各项应急保障工作。

4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

4.1突发事故信息接报

突发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当在第一时间报告总公司(值班电话:

581701679)和区建管处(87868158);并拨打110、120。

报告、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4.2突发事故信息报告内容与方式

突发事故的信息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事故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事故处理完毕后上报。

初报应当报告突发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人员受害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

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事故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详细情况。

突发事故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中应当载明突发事故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事故图片等相关多媒体资料。

4.3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

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

办公室要在突发事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制作简要信息,报请指挥部总指挥审查批准后,会同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随后根据事态发展和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突发事故发生后,办公室应加强网络和媒体的舆情引导,专人负责关注、收集来自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的相关舆论舆情,对群众关注度高、言论严重偏离事实本身并可能给公众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的言论和观点利用正确的舆论手段进行矫正和引导,及时答复或更正各类媒介平台发布的不正确言论和观点,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忧,避免因负面舆论引发社会消极情绪,引起社会恐慌,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营造健康的社会氛围。

5应急处置及救援

5.1先期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同时按规定向总公司和主管部门报告。

突发事故发生后,项目部要立即进行先期处置,项目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组织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调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件发展。

5.2应急响应

突发事故发生后,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度本项目部或总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5.3指挥协调

突发事故发生后,项目部负责人、总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经理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5.4现场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

成立现场抢险指挥组,设置10个专业处置组,由总公司所属部门组成,由总指挥或其指定人员进行现场指挥,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现场抢险指挥组的职责是:

(1)组织指挥现场救援处置。

接报突发事故信息后,应根据指挥部的命令,立即通知成员部门,需要参与处置救援的成员部门接到指令后应立即赶赴事发地现场。

现场总指挥召开相关单位、部门现场负责人会议,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调度指挥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现场救援处置工作。

(2)指挥、协调现场救援工作;紧急调用、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资金等,确保应急及时到位;对事故现场进行控制,做好现场安全监护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

(3)组织收集现场情况资料,调查事故发生时间、起因、基本过程、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人员受害情况和周边环境的危害情况,迅速评估事故大小。

(4)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事故现场情况,落实指挥部下达的有关指示和决策,协助事故调查。

(5)保护事故现场。

(6)在事故抢救结束,综合分析现场危险已经消除时,向指挥部提出结束本预案的建议。

(7)按照本预案规定及时组织上报事故信息。

(8)进行事故现场清理及恢复生产工作。

各专业处置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由公司办公室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协调警戒组:

由公司安全科牵头,配合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保卫、维持交通和治安秩序,对需要安置人员及时进行妥善安置。

(3)事故救援组:

由公司技术科牵头,按照预案要求,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组织专家对救援工作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4)后勤保障组:

由公司财务科牵头,负责抢险物资、装备的供应和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5)善后处理组:

由公司经营科牵头,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6)专家咨询组:

专家咨询组由我市建筑施工企业部分专家成员组成,其职责是针对应急事故现场灾情的危害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提出有效可行措施,并对后期处置提出建议。

5.5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发生后,根据突发事故件类型、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现场应急救援可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维护现场秩序,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启用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根据应急处置方案,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有序、有效的清理事故现场,搜寻、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3)监控潜在险情并及时消除,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4)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5)核实现场情况,组织收集、整理、编辑应急现场信息,保证现场信息传递真实、及时与畅通。

(6)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7)

5.6应急结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结束条件:

(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发生条件已经消除。

(2)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3)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人员免受再次危害。

6后续处置

6.1善后处置

应急救援的善后处理,由总公司负责协调,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2保险

建立突发事故社会保险机制。

施工企业对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3调查评估与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主管部门。

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

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7应急保障

7.1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7.1.1应急队伍

(1)施工现场事故以该施工单位为主要救援队伍。

(2)应保障本单位、本系统的救援力量和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

7.1.2救援演练

救援演练由企业结合日常施工作业自行组织实施。

7.2通信与信息发布保障

7.2.1各部门应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通信的畅通。

7.2.2建立应急通信和联系方式,确保通信畅通。

7.3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成员部门应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

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

7.4交通运输保障

组织运输车辆,确保人员及时疏散,应急物资、应急队伍迅速到达。

7.5资金保障

7.5.1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经费由总公司负担,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进行培训、应急演习、设备维护、日常运作、物质奖励以及参与救援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等提供资金保障。

7.5.2加强应急工作经费的监督管理,明确支出用途和处理程序,定期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经费使用情况,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8宣传、培训和演习

8.1宣传

总公司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筑工程食品中毒安全事故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预防建筑工程食品中毒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要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设施、设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准备状况,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8.2培训

各成员部门应积极组织应急预案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确保参加救援的人员熟悉掌握应急预案中应承担职责和救援工作程序。

8.3演习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习,项目部要定期组织演练,演练不少于4次。

采用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全面演习等形式进行演练。

通过演习,检验应急人员对应急预案、程序的了解程度,及时发现本部门应急工作程序和应急资源准备中的不足,增强各应急成员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能力,确保一旦启动预案,能及时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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