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编制要点中心资料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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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编制要点中心资料汇总
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编制要点
一、应急预案的目的及关键点
应急预案应当着眼于最大限度降低因火灾、爆炸或其他意外的突发或非突发事件导致的危险废物或危险废物组分泄漏到空气、土壤或水体中而产生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关键点:
●针对各个经营场所分别制定
●细化到各个生产班组、生产岗位和人员
●充分考虑内部及外界(如自然灾害或临近单位的危险源)的事故诱因
●正常工作时段及节假日和夜间等时段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事故或紧急状态对单位内外人员和环境的威胁以及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等。
二、应急预案的决策关键点
应急预案必须进行事故识别,明确什么状态下应启动应急预案,什么状态下应请求外部力量支援,什么状态下应建议撤离厂区等决策关键点和决策标准。
如以下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事故可能威胁环境,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可作为启动应急预案标准:
1、危险废物溢出。
如
(1)危险废物溢出导致易燃液体或气体泄漏,可能造成火灾或气体爆炸;
(2)危险废物溢出导致有毒液体或气体泄漏;(3)危险废物的溢出不能控制在厂区内,导致厂区外土壤污染或者水体污染。
2、火灾。
如
(1)火灾导致有毒烟气产生或泄漏;
(2)火灾蔓延,可能导致其他区域材料起
火或导致热引发的爆炸;(3)火灾蔓延至厂区外;(4)使用水或化学灭火剂可能产生被污染的水流。
3、爆炸。
如
(1)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可能因产生爆炸碎片或冲击波导致安全风险;
(2)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可能引燃厂区内其他危险废物;(3)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可能导致有毒材料泄漏;(4)已经发生爆炸。
引发事故的诱因有:
●人为错误
●设备老化
●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
●周边事故
●社会风险(如停电)
●以及危险废物自身的理化特性(如爆炸性、反应性等)等。
分析事故危害程度应当考虑:
(1)危险废物的理化特性(如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反应性、毒性或感染性等),其危害人体健康或污染环境的机理,以及在环境中累积、迁移和扩散等特性。
(2)敏感区域。
判别事故影响的敏感区域应当考虑风向和风速、水流方向和速度、污染物可达的影响距离、在影响范围内的影响时限、敏感对象的响应时间等多个要素。
如,大气风向在10到30分钟内发生较大变化的概率较低,若污染物持续释放的时间超过30分钟,则影响范围可能因风向变化而大于单风向条件下的影响范围。
三、应急协调人制度
应急预案及其分预案或下级预案均应当指定一人担任首要应急协调人并指定备用应急协调人,赋予首要应急协调人和备用应急协调人调动人员、设备、资金和协调所有应急响应措施等实施应急预案的权力。
应急首要协调人可以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得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充分授权。
首要应急协调人和备用应急协调人,在正常运行期间必须有一人常驻单位/厂区内或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到达单位/厂区应对紧急状态。
应急协调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并熟悉如下情况:
单位/厂区的应急预案;单位/厂区的所有运行活动;单位/厂区所处理的危险废物的位置、特性、应急状态下的处理方法;单位/厂区内所有记录的位置;单位/厂区的平面布置;周边的环境状况和危险源;外部应急/救援力量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等。
●各应急组织机构应建立A、B角制度,即明确第一负责人及其各配角,规定有关负责人缺位时的各配角的补位顺序。
重要的应急岗位(如消防岗位)应当有后备人员。
●应急预案应列出所有参与应急指挥、协调活动的负责人员的姓名、所处部门、职务和联系电话,并定期更新。
各级联系列表均应当将首要联系人列在首位,并按照联系的先后次序排列所有联系人。
四、外部应急/救援力量
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同有关外部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必要的沟通和说明,了解他们的应急能力和人员装备情况,介绍本单位有关设施、危险物质的特性等情况,并就其职责和支援能力达成共识,必要时签署互助协议。
例如,若某医疗机构不具备救治被某种污染物侵害的伤员的能力,则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与其他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达成支援协议。
五、应急响应分级
应急预案应当确定事故的响应级别。
通常,具体的应急响应分级取决于所处理危险废物的类型,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的可能性,事故对人体健康和安全的即时影响,事故对外界环境的潜在危害等一系列因素。
事故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级别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的分级是事件级别,不是响应分级。
根据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响应级别可分:
①I级:
完全紧急状态事故范围大,难以控制,如超出了本单位的范围,使临近的单位受到影响,或者产生连锁反应,影响事故现场之外的周围地区;危害严重,对生命和财产构成极端威胁,可能需要大范围撤离;需要外部力量支援。
例如:
危险废物大量溢出并向下游河流快速扩散。
②II级:
有限的紧急状态较大范围的事故,如限制在单位内的现场周边地区或只有有限的扩散范围,影响到相邻的生产单元较大威胁的事故,该事故对生命和财产构成潜在威胁,周边区域的人员需要有限撤离。
例如:
液态污染物在某个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范围内以面状方式扩散;储罐、管线起火,有较多的危险废物泄漏,但可以安全隔离。
③III级:
潜在的紧急状态某个事故或泄漏可以被第一反应人控制,一般不需要外部援助。
除所涉及的设施及其邻近设施的人员外,不需要额外撤离其他人员。
事故限制在单位内的小区域范围内,不立即对生命财产构成威胁。
例如:
生产装置发生固态污染物泄漏;可以很快扑灭的小型火灾;可以很快隔离、控制和清理的危险废物小型泄漏。
发生事故时,往往会出现次生事故或衍生事故,甚至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如储罐的密封泄漏,可能从很小的泄漏到每分钟泄漏几升,泄漏液体会加速对该区域的污染,这样就会出现事故级别的变化。
若应急救援行动采取了不当的措施,同样极有可能导致事故升级,使小事故变成大事故。
因此,在实际应对事故时,需要应急协调人随时判断形势的发展,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六、应急响应程序
1、发现紧急状态时的应急要素如,发现紧急状态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第一发现人或应急协调人首先应当警告暴露于危险的第一人群(如操作人员),必要时启动应急警报。
其次,如果可行,则应控制事故源,防止事故恶化;如果需要外界救援,则应当呼叫有关应急救援部门并立即通知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必要时,应当向周边社区和临近工厂发出警报。
●报警有两个目的,动员应急人员和提醒有关人员采取防范措施和行动。
报警方式包括:
呼救、电话(包括手机)、报警系统等等。
●用警笛报警系统向周边单位、社区通知事故的效果较差。
这种系统只有在公众明白警报的含义以及应该采取的行动时才会有效。
紧急广播系统与警笛报警系统结合使用效果会更好。
紧急广播应当尽可能简明,告诉公众该如何采取行动;如果决定疏散,应当通知居民避难所位置和疏散路线。
2、紧急状态控制阶段的应急要素
如,在紧急状态控制阶段,应急协调人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必要步骤控制事态不进一步恶化,包括确保爆炸和泄漏不发生,不重新发生或传播到单位/厂区内其他危险废物。
比如:
①迅速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事故继续扩大;必要时停止生产操作等。
②采取覆盖、收容、隔离、洗消、稀释、中和、消毒(如医疗废物泄漏时)等措施,及时处置污染物,消除事故危害。
在可行的情况下,应急协调人应当组织监测泄漏,压力集聚情况,气体发生的情况,以及阀门、管道或其他装置的破裂情况。
有关信息必须提供给应急人员,以确定选择合适的应急装备和个人防护设施。
3、紧急状态得到控制后的应急要素
如,紧急状态得到控制后
●应急协调人必须组织处理、分类或处置所收集的废物,被污染的土壤或地表水或其他材料。
●应急协调人必须确保在场地清理程序完成之前,不在被影响的区域进行任何与泄漏材料性质不相容的废物处理,贮存或处置活动。
●所有应急设备必须进行清洁处理并且恢复原有功能后,方可恢复生产。
七、应急装备
应急预案必须附有一份单位/厂区内所有应急装备的清单。
清单必须注明各装备的位置,并附对各装备介绍,简要概述其能力。
应急装备清单供单位/厂区员工在紧急状态下使用。
因此,清单的格式应当便于确定所需的装备及其位置(如附各装备的位置图)。
应急设施、装备和器材包括:
①内部联络或警报系统(附使用指南)以及请求外部支援的设施。
应急联络的电话、对讲机、传真等通信设备,进行事故报警、紧急救护或疏散等指令传递的广播、扩音器、警笛等。
重点单位,一般要求配备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24小时有效的通讯联络手段。
②消防系统。
消防灭火器具、火灾控制装备、消防用水及其储池和相关设备,事故应急池(如储存消防产生的污水)、围堰等。
③切断、控制和消除污染物的设施、设备、药剂。
如中和剂、灭火剂、解毒剂、吸收剂等,溢出控制装备等。
④预防发生次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的设施和设备。
⑤信息采集和监测设备。
应急监测的设施、设备、药剂,以及进行事故信息统计、后果模拟的软件工具、气象监测设备(如风向标)等。
⑥应急辅助性设施和设备。
如应急照明、应急供电系统等。
⑦安全防护用具。
包括保障一般工作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设备、器材、服装,安全警戒用围栏、警示牌等。
常见的应急人员防护设备有:
防护服、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毒口罩、安全帽、防酸碱手套及长统靴等。
⑧应急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
应急设施装备器材的保障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对其中任何一项信息的忽略都可能导致应急预案的失效。
如:
没有风向标,则在发生大气污染事故时,可能由于风向辨别不清而造成应急措施失效;
没有防护服和防毒面具,可能造成人身健康和安全伤害;
不了解各应急设施装备器材的存放位置将不能保证其及时投入使用。
八、撤离计划
一般情况下,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一份单位/厂区内员工撤离计划。
以下情况必须部分或全部撤离:
1、爆炸产生了飞片,如容器的碎片和危险废物。
2、溢出或化学反应产生了有毒烟气。
3、火灾不能控制并蔓延到厂区的其他位置,或火灾可能产生有毒烟气。
4、应急响应人员无法获得必要的防护装备情况下,发生的所有事故。
撤离方案应明确保障单位/厂区人员出口安全的措施、撤离的信号方式(如报警系统的持续警铃声)、撤离前的注意事项(如操作工人应当关闭设备等)、发出撤离信号的权限(如事故明显威胁人身安全时,任何员工都可以启动撤离信号报警装置)、撤离路线及备选撤离路线;撤离后应进行人员清点等。
●在单位/厂区内员工集中的办公、休息等重点区域必须张贴位置图,标识本地点在紧急状态下可选择的撤离路线以及最近应急装备的位置。
●对前来联系工作以及参观等的非本单位员工,必须安排专人在进入本单位危险区域前告知注意事项,以及紧急状态下的撤离路线。
九、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固体法》规定: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固体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发生事故后,向政府环保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一般应当在发生事故后立即以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告,在发生事故后5-15日以书面方式报告,事故处理完毕后应立即书面报告处理结果。
书面报告视事件进展情况可一次或多次报告。
报告内容除初报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事件有关确切数据、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危害程度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措施效果、处理结果等。
初报的内容一般包括:
●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如电话);
●设施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事故发生的日期和时间,事故类型;所涉及材料的名称和数量;
●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或实际危害的评估;
●事故产生的污染的处理情况,如被污染土壤的修复,所产生废水和废物或被污染物质处理或准备处理的情况。
十、应急预案的修订
一般在以下情况下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适用法律法规变化;应急预案在紧急状态下暴露不足和缺陷,甚至完全失效;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设计、建设、操作、维护改变;可能导致爆炸、火灾或泄漏风险提高的其他条件改变;应急协调人改变;应急装备改变;应急技术和能力的变化;各个生产班组、生产岗位发生变化等。
应急预案是在紧急状态期间的行动方案。
应当采取措施,确保紧急状态期间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包括:
1、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对应急工作组进行培训和演练。
一般应当针对事故易发环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预案演练。
2、建立应急队伍。
大中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建立专业的应急队伍(如火灾小组、爆炸小组等);小型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兼职的应急队伍。
3、安排应急专项资金,用于隐患排查整改、危险源监控、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设备购置、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4、与周围社区和临近企业、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促进相互配合。
5、将应急预案依法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6、在事故应急期间,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要求,做好各项应急措施的衔接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