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运专项治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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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运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王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机运专项治理大会战
实
施
方
案
编制单位:
机运管理科
编制日期: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会审意见栏
会审部门
会审意见
机运工区
机电科
调度室
安全指挥中心
机电副总
通风副总
机电矿长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总工程师
矿长
月明(生产部长)、王利明(10#综掘队长)、吴明明(6#综掘队长)、黄李平(10#综掘负责人)、机运管理科、机运督查落实科全体成员及各区队机电负责人。
2、职责划分
(1)领导组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机运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实施方案,对机运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依据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治理活动中存在的重大突出问题;指导、协调专项治理工作,督查治理工作组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
(2)专项治理组职责:
专项治理组负责本矿机运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认真细致地做好摸底排查工作,摸清现状找出问题,建立第一手资料。
根据机运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工作,使机电、运输系统均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配电设计规范》的要求。
做好机运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总结、汇总。
对查出的问题积极的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对短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上报领导组。
(3)办公室职责:
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安排,协调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各管理组专项治理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大会战目标
1、通过专项整治,使企业整体有专人负责,质量标准化矿井机运建设各项目达标。
2、机运管理机构运行正常,做到统筹安排,区域包片,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人员数量和素质均符合要求。
3、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落实。
层层制定岗位责任制。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4、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及产品。
5、井下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地点使用隔爆型设备。
杜绝非矿用设备入井使用,在用设备杜绝“失爆”。
6、设备台账齐全,机运设备综合完好率达到90%以上,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完好率达到100%,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率达到100%,小型电气合格率达到95%以上,电缆吊挂合格率达到95%以上;
7、有设备检修计划,并执行落实到位。
设备安装时要验收并符合要求。
8、所有各种设备保护必须齐全、可靠、有效。
9、大型设备及钢丝绳全部按规定期限进行检测检验。
10、副提升绞车、猴车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斜巷“一坡三挡”和语音报警装置完好。
11、防雷设施齐全,并检验合格。
彻底杜绝机运事故的发生。
三、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机运基础工作
1、建立完善机运管理机构,配足配齐机运管理人员和特岗人员。
2、建立健全机运各岗位责任制、干部上岗制、设备管理和包机制、安全操作规程、防爆设备入井验收制和防爆检查制、阻燃胶带和电缆检验制、设备检修制、杂散电流管理制、停送电制度、电气试验制度、事故追查分析制和机电设备微机管理制度等。
3、设备更新改造有计划、设备大修有计划,并严格执行。
4、档案管理健全
(1)有机运档案室,并有专人管理
(2)主变压器、主通风机、主提升机、主排水泵、压风机、瓦斯抽放泵等主要大型设备有档案,做到一台一档。
(3)图纸齐全、完善:
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主提升系统图、通风系统、排水系统、供水系统图、运输系统图、监控系统图、通讯系统图和电气设备布置图等。
(4)设备记录齐全:
大型固定设备日检运行记录、防爆设备入井检查记录和防爆设备入井合格证、低压漏电每天试验记录和远方漏电试验记录、停(送)电及停产检修记录、在用设备矿用安全标志及安全合格证等。
(5)各种测试报告齐全:
重点场所和设备有年度避雷器测试报告、井上下接地电阻测试报告、大型设备的测试报告及主要部件的无损探伤报告、雨季前,对主排水工作泵和备用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报告。
5、机电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检测,确保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检测合格证,防爆设备有防爆标志,并定期进行漏电试验、接地电阻测试;井下机电设备上架、挂牌、编号管理。
6、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及产品。
(二)矿井供电
1、我矿有双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两回路电源线路均带电运行,矿井电源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2、我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主排水泵、主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压风机等供电线路均采用双回路供电。
(三)电气设备保护
1、井下移动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必须有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必须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2、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项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并灵敏可靠。
3、127V供电系统(包括信号照明)使用综合保护装置。
4、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成一个总接地网。
接地网上任一保护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主接地极必须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厚度不得小于5㎜。
5、避雷、防雷设施齐全、符合要求,并检验合格。
(四)硐室和电缆
1、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必须砌碹或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和防火铁门,硐室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或“高压危险”警示牌。
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2、在总回风巷、专用回风巷中不敷设电缆;井筒和巷道内的通讯和信号电缆与动力电缆应分挂在井巷的两侧,条件限制时:
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动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
高、低压动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
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
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内不得超过3m。
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五)照明、通讯和信号
1、专用人行道、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主要运输巷道、主要进风巷的交岔点和采区车场、机电设备硐室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其照明等的间距不得大于30m。
2、地面的通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总调度室、充灯房等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
3、矿灯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4、主井猴车、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总调度室、采区变电所、上下山调度绞车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电话。
井下中央变电所、矿井地面变电所和地面通风机房的电话,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
5、主要井口绞车必须安装有声、光信号装置,其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他负荷。
(六)运输设备及保护
1、提升绞车必须装设过卷保护、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过速保护、限速保护、闸间保护、松绳保护、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减速功能保护。
2、提升绞车除设有机械制动闸外,还必须设有电气制动装置。
3、一坡三档:
阻车器、挡车栏、防跑车装置标准、齐全、灵活、完好;斜井上下车场及中间通道必须使用声光信号装置;斜井串车提升必须加装保险绳。
4、刮板机链子松紧合适,刮板齐全,中部槽无严重变形。
5、轨道安设:
扣件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型号钢轨;轨道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规距上偏差为+5㎜,下偏差为-2㎜;轨道顶面高低差不大于5㎜;轨道回流线符合《规程》要求,临时轨道距上偏差+10mm、下偏差-5㎜,轨道接头间隙≯10㎜,其高低左右错差≯10㎜,轨道顶面高低偏差≯10㎜。
轨枕间距不大于1m,连接件齐全有效,轨枕无浮离现象。
6、提升钢丝绳的检验、更换和安全系数符合《规程》规定。
7、人力推车符合《规程》362条规定,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8、架空乘人装置,必须保护齐全,制动可靠,下人地点应有语音系统。
9、无极绳运输系统保护齐全、信号灵敏可靠,“一坡三挡”和语音信号装置完好;
10、皮带机运输系统保护齐全,灵敏可靠。
(烟雾保护、堆煤保护、防跑偏保护、急停、温度、防滑等)
(七)现场管理到位
1、井上下变(配)电所有专人值班、相关记录齐全。
无人值班的关门上锁。
2、井下在用设备标志牌、责任牌、完好牌、警示牌等齐全。
3、井上下变(配)电所及一级用户场所供电系统图,内容与实际相符。
4、井上下一级用户场所直通电话。
5、井上下变电所绝缘和消防用具齐全、完好。
6、井下电气设备用螺栓紧固的接线腔(盒)盖板安装“三开一防”装置。
7、无违章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行为,不存在非专业人员操作电气设备现象。
8、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有护罩或栅栏等防护设施。
9、严格执行检修及停送电程序(检修时断开上一级控制开关,由专人看守、专人送电)。
10、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设备。
11、电缆敷设符合要求,穿墙时有套管并封堵。
12、井下机电硐室支护及装潢材料为不燃性材料。
13、井下电缆标志牌及内容齐全(编号、电压等级、用途、截面等)。
14、局扇风机实现“三专两闭锁”,每一台局扇必须有独立的馈出线路供电。
四、专项治理的方法和实施步骤
按照区煤炭局机运专项治理方案的安排,我矿机运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煤矿自检自查阶段(2013年5月11日至5月31日)
我矿机运专项治理实施领导小组,严格对照机运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13年5月11日-5月31日组织自检自查,对我矿井上下机运设备开展全面检查,结合我矿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专项治理整改方案。
第二阶段:
煤矿全面治理整改阶段(2013年5月31日至6月25日)
依据煤矿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根据专项治理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四定”原则分类整改隐患。
第三阶段:
煤矿验收整改阶段(2013年6月25日至7月5日)
煤矿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自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报请公司、局组织验收。
第四阶段:
验收总结阶段(2013年7月5日至7月30日)
矿组织自检自查验收后,向煤炭局、煤管所申请验收,总结我矿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办法,针对存在的突出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五、工作要求
l、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充分认识此次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要通过层层签订专项治理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治理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人,严格按照“条例、措施、责任、时限、预案”五到位实施治理。
2、明确职责,认真负责。
认真对照机运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周密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组人员要深入现场,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加强对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短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及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定期整改。
3、统筹安排,保障投入。
煤矿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专项治理工作组要以这次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5、验收必须严格检查标准,认真负责,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