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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规范的学习教育心理学模块二学习与学习心理

第十章社会规范的学习

第一节社会规范及其学习概述

一、社会规范及其作用

(一)社会规范的界定

是指社会组织根据自身的需要而提出的、用以调节其成员的社会行为的标准、准则或规则。

(二)社会规范的特点

1、社会规范是个体社会行为的价值标准,是用以衡量个体行为的社会意义并作出判断的依据。

2、社会规范是由一定的社会组织提出的,是依据社会组织自身的利益需要及价值观确定的,具有鲜明的社会制约性。

3、社会规范随社会历史条件及社会组织的变更而变化,具有鲜明的历史性。

在阶级社会中,社会规范具有阶级性。

(三)社会规范的类型

1、思想规范、政治规范、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生活规范、工作规范和学习规范(按规范内容)

2、大群体规范和小群体规范(按规范的适用范围)。

前者指在世界、民族、国家等大型社会群体内使用的规范,如国际法、民族风俗、国家法律等。

后者指在小群体内使用的规范,如校纪、校规,工作纪律,家庭内的生活规范等。

3、强制性推行的规范和非强制性推行的规范(按规范的推行方式)

4、成文的规范和不成文的规范(按规范的明确性)

(四)社会规范的作用

1、社会规范与社会行为及个体的社会适应—

社会规范反映了一个群体的共同意见,即一种共同的价值体系。

个体要在群体中生活,必须掌握这种价值标准,并自觉地用来约束自身的社会行为,调节人际交往活动,才能为群体所接纳。

所以,社会规范是个体社会行为选择及定向的工具。

2、社会规范与社会控制及社会秩序维持

有需要和欲望就应当有节律,才能避免纷争,保证个体与群体间的和睦相处,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一个体的需要。

荀况:

“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

争则乱,乱则穷。

”这里的“度量分界”,实际上就是指规范及节制。

对于一个社会的存在、稳定和发展而言,社会规范是不可缺少的。

社会规范越完善、越充分,就越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

社会规范的建全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社会规范的学习及其意义

(一)社会规范学习的实质

1、社会规范学习的内涵

指的是个体接受社会规范,内化社会价值,将规范所确定的外在于主体的行为要求转化为主体内在的行为需要,从而构建主体内部的社会行为调节机制的过程,即社会规范的内化过程。

这一过程,从以下方面来具体阐述:

①社会规范学习是逐步积累交往经验的过程。

社会规范学习是学校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

②社会规范学习过程也是个体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

个体的社会适应是通过学习与接受社会规范来实现的。

③社会规范学习是通过规范的内化过程实现的。

规范内化越深,接受越好,规范行为越稳定。

2、社会规范学习的内在机制

(1)规范行为的发生

①规范行为的发生离不开一定社会情境的影响。

规范行为的产生情境是一种人际交往情境。

没有人际交往情境,就不可能产生规范行为。

②规范行为是主体对直接或间接的人际交往情境所产生的一种社会行为,是主体对社会情境所产生的一种社会性适应。

③品德是人的社会行为取向的抉择机构。

社会情境的作用,是规范行为发生的外因。

品德结构及其对行为的价值取向的选择,是产生的内因。

(2)品德结构的构成要素

品德结构是一种对社会规范遵从的经验结构,是通过个体对社会规范的认知(道德认识)学习、情感(道德情感)学习和行为方式(道德行为)学习,完成知、情、行的整合而构建的。

从动态方面来说,品德作为一种个体社会行为的内在调节机制而存在,是由规范行为的驱动机制、定向机制和执行机制构成的。

(3)品德结构的构建与社会规范遵从态度的确立

品德结构的构建,是以对规范的遵从经验的获得为前提的,是通过对规范的遵从经验的获得及整合而实现的,同规范遵从态度的确立是一致的。

品德结构即对规范的遵从结构。

(二)社会规范学习的意义

1、社会规范学习与个体社会化

社会化即个体与社会一体化,根本内容是要解决群己关系或群己矛盾。

个体社会化过程也是实现社会文化传递的过程。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个体获得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俗称学会做事,其中包括各种生产劳动的知识、技能;另一个是获得社会人际交往的经验,即形成与发展品德——俗称学会做人。

个体在从生物人转化为社会人的过程中,其社会适应是核心内容。

因此,社会规范学习是个体社会化的核心内容和主要手段。

2、社会规范学习与品德的形成和发展

(关于态度与品德、德育、心理健康后面专章讲述,这里只是了解与社会规范学习的关系)

德育与社会规范学习:

品德的培养与教育就应从社会规范学习入手,以社会规范学习作为品德培养与教育的主要途径。

个体品德的形成过程就是社会规范遵从经验的累积过程,应遵循个体社会规范学习与内化的规律来实施德育,建立以社会规范学习为核心的学校德育体系。

以往我育,忽视了社会规范学习在学生品德形成中的作用,把规范学习片面地理解为简单的“礼仪教育”,误解成消极的“就范教育”,使得长期的学校德育实践缺乏纲领性指导。

3、社会规范学习与心理健康

所谓完整的心理状态以及社会适应能力,实际上指的就是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的核心问题是人的社会适应问题。

个体的心理健康程度反映了个体社会适应性的高低。

由于品德的形成与发展是在社会规范学习中完成的,那么个体心理健康工作就应充分重视社会规范的学习与接受,把社会规范学习作为促进个体心理健康的有效途径,将社会规范学习和接受的水平作为衡量心理健康的一个重要指标。

三、影响社会规范学习的一般因素

社会规范学习作为一种特殊学习,有其特殊性。

影响社会规范学习的一般因素:

1、交往需要。

交往需要又可分为爱的需要、归属的需要、自尊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

2、规范本身的类型特点。

社会规范最基本的有禁止性规范和倡导性规范两类。

禁止性规范学习时重点训练个体的道德意志与抗诱惑力。

倡导性规范学习时重点进行移情与道德情感体验训练。

3、规范行为的社会反馈。

个体通过观察、体会,了解自身的社会行为对他人所构成的现实影响,从而修正并改善自我判断,决定今后的行为。

4、认识与体验的一致性。

社会规范学习的特殊性突出地表现为:

认知与情感的一致性问题。

不仅仅要解决“知与不知”、“懂与不懂”的问题,更要解决“信与不信”、“愿与不愿”的问题。

四、社会规范学习的若干理论

(一)社会规范的认知理论

皮亚杰的道德认知理论与科尔伯格的道德认知理论在态度与品德的形成中讲。

(二)社会规范的情感学习理论

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精神分析理论强调道德的情感成分,尤其是内疚感与焦虑感在道德内化过程中的影响。

弗洛伊德认为,“三我”中,本我受快乐原则支配,是无意识、非道德的,是人格中的生物成分;自我遵循现实原则活动,是有意识的、理智的,是人格中的心理成分。

超我代表社会伦理道德,遵循理想原则监控自我的行为。

当违背社会规范时,超我的良心作用就使人产生一种内疚感、犯罪感来惩罚自己。

超我实际上代表着人格中的品德成分。

它是通过社会规范的接受而产生的。

强调儿童早期经验和父母对儿童的教养态度在社会规范学习中的作用。

(三)社会规范的行为学习理论

班杜拉是社会学习理论的代表。

强调观察学习,认为人的行为学习不单是由个人的内在因素与外在的环境因素单方面决定的,而是两者交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

一方面,人通过其行为创造环境条件并产生经验(个人的内在因素);另一方面,被创造的环境条件和个人内在经验因素又反过来影响以后的行为。

(四)冯良忠的社会规范学习理论

冯良忠认为,品德是在个体的社会规范学习过程中形成的。

社会规范学习包括认知学习、情感学习和行为方式的学习。

社会规范学习是认知学习、情感学习和行为方式学习的统合,将个体对规范的认知经验、情感经验和行为经验不断整合,形成知、情、行相一致的一体化经验,完成交往经验的概括化、系统化,从而产生与社会规范要求相一致的需要体系(即动机系统)、与规范需要相符合的行为方式(即行为系统),实现社会规范的内化,构建起主体自身内在的行为调节机制,即品德心理结构。

第二节社会规范的接受过程与条件

社会规范内化过程的三个连续的阶段:

依从、认同、信奉。

一、社会规范的依从

(一)社会规范的依从:

从众和服从

(二)从众现象:

1、含义。

2、从众的类型。

3、影响从众的因素。

(以上内容心理学基础中已讲,略)

4、从众学习的条件

(1)群体特征。

由于从众行为本身是主体在一定情境中对群体影响的一种反应,因而必然会受一系列群体特性(情境特征)的影响。

从众行为受群体的一致性、规模、内聚性与专长等因素的影响。

为通过群体影响来促进个人对社会规范的接受,应利用好各种因素,组织良好的群体,引发更多的积极从众行为。

(2)个体特性。

从众行为的发生除了与群体压力有关外,还受一系列的个人特性影响。

①不同国籍、不同种族的人,由于其文化背景不同,其遵从性表现不同。

②同一种族、同一社会中的不同个体在同一情境中,其从众行为的可能性并不完全一致。

这与个体的个性差异有关,缺乏主见的人容易从众。

③从众行为还表现为一定的性别差异。

在女性项目(选择服装、从事烹调、挑选香水、照料孩子等)中,男性的遵从性大于女性;在男性项目中(体育运动、汽车驾驶、政治活动等)中,女性的遵从性大于男性。

④个人的责任感对遵从(从众)有很大影响。

在一定情境中,个人责任感越强,则遵从性越低。

总之,在教育过程中如要利用积极的从众反应时,不仅要注意创设有效情境,以引发从众行为,同时要注意个别差异。

(三)服从现象

1、含义。

2、服从与从众、众从的关系。

3、服从的原因。

4、影响服从的因素。

(以上内容心理学基础中已讲,略)

5、服从学习的条件

服从本身是在外力作用下维持自身基本需要的一种工具性行为,是对外在压力的一种反应。

外在压力是诱发服从行为的根本诱因。

外在压力可以有下列两种:

(1)直接的外在压力。

即一般所说的奖励与惩罚。

奖励是一种肯定性压力,对规范行为具有正向诱发作用。

惩罚是一种否定性压力,对某种背离规范的行为有制止作用。

奖励与惩罚具有两个特征:

外在性和直接性。

奖励与惩罚的使用都应有限度。

奖励虽对服从有较广的诱发作用,但频繁使用将使主体产生习惯化效应,而减弱其诱发作用。

惩罚若超过了一定限度,将引起一种逆反或对抗心理。

因此,无论是奖励或惩罚都不能滥用。

(2)间接的外在压力。

即情境压力,所谓情境压力,就是把人放置在一个控制得很好的情境中,一切都安排得使人很难不服从。

在这样的情境中,即使没有对被试直接施加某种奖励或惩罚,人们也将服从某种要求。

如学生在班主任在与不在时表现都一样,其中的原因就在于班主任威严所构成的隐性情境压力。

又如当一个人在秩序井然的公共场所排队等候时,就会自觉地服从公共规范,而无须奖励与惩罚。

而在一个秩序混乱的场所,即使有要求排队的公共规范,也很少有人服从。

这就是情境所造成的无形压力通过暗示作用影响着服从性。

事实表明,特殊的情境压力既可增加服从,也可降低服从。

在现实生活中,情境压力对人的服从行为的影响是很大的。

认识到这一点,对理解人类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在战争场合下,士兵对杀伤命令的服从也可能会出现犹豫。

主体离受害者的距离越远,目睹受害者的可能性越小,则对杀伤命令的服从性增加,反之则降低。

这就是情境作用的影响。

(四)社会规范依从的特点

依从是内化的初级阶段,是确立规范遵从态度的开始。

依从性水平具有下列特点。

1、依从的盲目性

从众与服从两种行为依据均有很大的盲目性。

在从众场合,主要原因在于自己对这种行为的依据缺乏足够的信息,不足以使自己坚持某种与众不同的行为。

在服从场合,主要依据在于权威的命令及情境的压力。

所以,依从行为又称盲从行为或盲从水平的遵从。

2、依从的被动性

被动性与行为依据的盲目性是一种表里关系。

被动性的内在原因是行为依据的盲目性。

由于主体对某种行为的必要性缺乏明确的认识与相应的体验,这就失去了这种行为的内在驱动力,因而行为表现为受外力左右。

3、依从的工具性

从发生机制来看,依从行为是为满足某种需要(如安全需要)而产生的一种工具性行为。

从众行为,主体虽然没有面临现实的威胁或压力,但由于主体对行为的必要性缺乏充分的可靠信息,如果坚持某种与众相悖的行动,这本身就潜藏着一种危险。

主体采取从众行为,本身也是为了避免潜在的危险,满足安全需要。

在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的选择往往比一个人的选择可靠。

这样,从众行为就成为趋安避危以及趋乐避苦的工具,具有了工具性。

服从行为的直接原因是对权威的命令及压力的屈从,以避免违背权威而可能带来的现实危险。

从这一意义上说,服从行为具有工具性。

4、依从的情境性

依从行为的发生依赖于产生实在压力(服从)或潜在压力(从众)的情境,表明依从行为的产生同情境的引发直接有关。

那么,一旦情境消失,这种行为也不复存在,即表现为一种“时过境迁”效应。

因此,依从行为具有情境性。

依从行为的这种情境性表明,它缺乏稳固性和持久性,具有变异性和短暂性。

(五)社会规范依从的作用

1、依从是社会规范接受及品德形成的初级阶段。

社会规范的依从接受水平尚有很大的局限性。

这一阶段仅仅是接受的开始,而不是接受的终结。

如果在规范教育中满足于依从,使主体行为长期停留在依从水平乃是错误的。

2、依从在个体社会规范接受及品德形成中具有重要意义。

尽管依从水平的规范行为有很大局限性,但通过依从行为,个体获得了社会规范的执行方式,确立起遵从态度结构中的执行成分。

并且,在良好的教育条件下,随着依从行为的反复实践,主体将不断从其行为结果的内外反馈信息中,逐渐获得行为必要性的认识与体验,从而使社会规范的内化过程向深入发展,逐步确立起新的遵从态度结构。

如车速必须从每小时110公里降至80公里,司机必须严格遵守这一规定。

当司机降低速度行车后,发现耗能少、更安全、更节约燃料,那么,即使车速限制放宽,也不高速行驶了。

人们把这种现象称之为“第二获得”。

在社会规范学习中企图摒弃依从,直接进入更高阶段是不合理的。

(六)社会规范依从性遵从的教育策略

1、依从性遵从教育策略需以“导行”与“践行”为核心

“导行”是导之以行的简称,即教师要依据依从性遵从的产生条件创设情境,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引导学生去履行规范。

“践行”是实践规范行为的简称,即学生要依据规范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规范。

“导行”与“践行”的策略是依据规范的依从性内化要求制订的。

这是道德教育的起点策略。

通过“导行”与“践行”,可以使学生去履行规范并获得相应的合乎规范要求的行为经验。

2、依从性遵从的教育方式方法

依从性遵从的教育方式方法也即“导行”与“践行”的方式方法有:

①强化行为训练,开展行为评比;

②加强监督与检查,保证规范的切实遵行;

③适当进行奖惩,强化行为的遵循。

3、依从教育活动的设计

依从教育活动,必须依据规范的依从性遵从的要求而进行,注意以下几点:

①活动的主题应依据规范的依从性遵从的要求设定;

②活动的内容及方式应以“导行”、“践行”为核心;

③活动的重点在于确立新的规范行为,排除不良习惯的干扰;

④活动成效的考核应以学生的规范行为是否确立为依据;

⑤对活动应合理运用监督检查以及奖励与惩罚,强化行为后果。

二、社会规范的认同

(一)社会规范认同概念

认同作为社会规范的一种接受水平,一般指行为主体在认识、情感和行为上对规范趋于一致,从而产生自愿对规范的遵从现象。

(二)社会规范认同的类型

认同作为社会规范的一种接受水平,分为偶像认同和价值认同两种基本类型。

1、偶像认同

偶像认同,指出于对某人或某团体的崇拜、仰慕等趋同心理而产生的遵从现象。

这种认同也叫自居作用或同一化。

偶像认同的出发点是主体为了提高自身的价值感,想要同另一个人或群体建立或维持一种令人满意的关系,希望自己成为和施加影响者一样的人。

其基本含义就是主体试图与榜样一致。

因此,偶像认同即对榜样的遵从或模仿。

2、价值认同

价值认同,指个体出于对规范本身的意义及必要性的认识而发生的对规范的遵从现象。

如尊老爱幼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素养,只有人人都付出一点儿爱,世界才会变得更美好。

出于这一认识,在乘公交车时主动让座,这就属于价值认同。

又如当司机认识到遵守交通法规是安全行驶的保障,便自觉执行交通规则。

价值认同在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

尤其是对于成年人来说,对社会规范的接受往往是通过价值认同实现的。

当然有时也伴随偶像认同。

若偶像认同与价值认同同时建立,其认同程度就更高。

这种认同就容易向信念转化。

(三)社会规范认同的特点

作为一种区别于依从的社会规范接受水平,认同具有下列特点:

1、认同具有自觉性。

区别于依从的盲目性

无论是偶像认同还是价值认同,均出于主体自愿。

因此,认同区别于依从之处,在于个体的遵从行为是有其认知或情感依据的,而不是对外部情境或权威命令的直接或间接压力的屈从。

在认同过程中,个体能逐渐相信自己所采取的观点和准则,虽然这些观点和准则还没有形成信仰。

这种内部动因的存在,决定了认同行为并非盲目依从,而是一种自觉行动。

2、认同具有主动性。

区别于依从的被动性

无论是偶像认同还是价值认同,其发生都是受主体内部认知因素与情感因素的驱使,而非奖励或惩罚等外部压力。

因此,认同行为有其内在驱动机制,是主动发起的、有选择性的,而不是被动地取决于情境。

事实表明,认同的愿望越强烈,认同的意义越明确,认同行为就越主动。

如当孩子们认同了某个小英雄的勇敢顽强时,就会在困难面前表现出坚强的意志与毅力,表现出高度的主动性。

3、认同具有稳定性。

区别于依从的情境性

认同是建立在对榜样或偶像的情感趋同或对规范本身的必要性认识基础之上的,这种个体内部的心理因素不会随情境而改变,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如当个体认同了张海迪的刻苦学习精神,并认识到在知识经济社会不学好本领就无法生存的道理时,无论教师、家长是否在场,都会努力学习。

(四)社会规范认同的作用

1、认同是社会规范接受及品德形成的一个关键阶段

①认同是一种较高的接受水平

认同源于对榜样的仰慕或对规范本身意义的认知,使社会规范的一系列要求或作用具体化为内在的认知与情感体验,因而认同是一种较高的接受水平。

②认同是规范内化的深入阶段

在认同阶段,个体产生了对规范体现者(榜样或偶像)的崇敬心理或对规范本身的意义认知,说明规范已内化为个体内在的知、情心理因素及规范行为的自觉驱动机制。

这表明认同的内化程度比依从深入了一步。

③认同是确立自觉遵从态度的开端

认同是由主体对榜样的趋同心理或对规范本身的意义认同引起的,这种情感、认知因素便构成自觉遵从态度的动机因素。

由于认同阶段已确立了自觉遵从态度的动力机制,同时也开始建立行为的执行机制,因此,认同是确立自觉遵从态度的开端。

2、认同并非社会规范接受和品德形成的最高阶段,必须进一步提高

认同的局限性:

①动机系统是不够稳定的。

无论是偶像认同还是价值认同,其认知与情感体验往往带有具体性、零散性特点,有待于提高,形成系统化与概括化的价值意识,才能实现具有高度适应性的稳定的规范行为调节机制。

②在遵从行为方面,认同阶段也是不完整的。

对于偶像认同来说,由于缺乏必要的认知深度,在现实情境中往往难以解决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矛盾,容易产生“愚忠愚孝”现象。

对于价值认同来说,虽然对规范必要性已有认识,但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情感体验,做出规范行为的驱动力不强。

(五)社会规范认同学习的条件

1、榜样及其特征

在偶像认同中,榜样是主体认同的对象。

作为榜样,不仅是外在于主体的对象,而且必须对主体具有吸引作用。

究竟什么样的对象才能对主体具有吸引作用,能成为主体所仰慕的榜样呢?

作为榜样需具有下列特性:

①榜样的相似性。

指同主体的主客观条件越相似或越相近的对象,对主体的吸引作用越大,越能成为主体模仿的对象。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其中所描述的相似性是认同作用的一个条件。

这对榜样也是适用的。

此外,年龄、性别和社会背景等相似性,也对能否成为榜样有一定影响。

年龄、性别和社会背景越相近,越易于激起认同愿望,成为榜样。

这些相似性可以给认同主体提供一种可接近感,不致产生望尘莫及或望洋兴叹的心理。

榜样与真实的人越不相像,导致受试的模仿越少。

②榜样的地位或身份。

地位指一般人或团体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位置;身份指人在社会上或法律上的地位。

一般来说,地位高的、受人尊敬的人易于成为人们模仿的榜样。

人们之所以以地位高的、受人尊敬的人作为榜样,在于认同需要同人的进取心或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需要直接相关。

所谓“人往高处走”就表明地位或身份对人具有吸引作用。

③榜样行为的性质。

榜样的吸引作用,不仅同其相似性、地位或身份有关,而且与行为的性质有关。

班杜拉等研究发现,侵犯行为易于被儿童模仿。

④榜样行为的后果。

榜样行为的后果对人具有不同的吸引力。

那些受到奖励的行为比受到惩罚的行为易于被模仿。

2、模仿及其条件

偶像认同是对榜样(认同对象)的模仿,是对榜样的行为趋同,即行为仿效。

模仿的发生受榜样及其行为特点的影响。

除此以外,模仿的成效还受下列因素制约。

(1)示范及其作用

示范指对认同主体呈现认同现象,即演示榜样行为。

这对模仿具有一定作用。

①示范可以通过行为的导向作用使规范行为的陈述转变为规范行为的动作系列,使模仿者获得一种新的行为模式。

所谓“身教重于言教”的经验中,也包含有对示范作用的肯定。

社会规范的学习中,通过示范才能“导之以行”。

②示范可以对不良行为起抑制作用。

如通过示范,使观察者看到行为的不良后果(如受到惩罚),就可以制止观察者对这种不良行为的模仿。

所谓“惩一儆百”就是说通过一人受惩罚的示范作用,可以使众人受到警戒,从而抑制对不良行为的模仿。

③示范可以对良好行为发挥去抑制作用。

如一些人因腼腆而不能在众人面前表示出对人的亲热,通过榜样的示范,可以消除这种抑制作用。

④示范可以对同类行为发生诱发作用。

如看到别人在做好事,自己也去做好事,就是示范对同类行为的诱发作用。

(2)观察的作用

在偶像认同中,模仿是通过主体对示范行为的观察实现的。

研究表明,观察是影响模仿行为的一个重要变量。

增强观察是促进模仿、提高模仿成效的一个因素。

(3)强化的作用

强化是对模仿有重要影响的一个因素。

对模仿行为进行奖励,可以增进模仿发生的概率。

对模仿行为进行惩罚,可以减少模仿发生的概率。

模仿学习中的强化可以有下列几种:

①榜样强化。

行为的主体即榜样在看到模仿者所作的模仿以后,给予肯定或否定的强化,可以对模仿行为的发生产生重要影响。

凡得到榜样肯定的行为,其重复发生的可能性增强;凡受到榜样否定的行为,其重复发生的可能性减少。

②自我强化。

凡是在模仿之后得到一种自我满足感,则该行为重复发生的可能性增加;凡是在模仿之后得不到这种自我满足感,则该行为重复发生的可能性减少。

③替代强化。

观察者看到别人行为的后果,可以对其行为产生影响。

如看到别人行为之后的受赏,可以增进对这类行为的模仿;看到别人行为之后的受罚,则可以减少或制止对这类行为的模仿。

3、消除义情障碍

规范认同是个体出于认知或情感上对规范的一致性反应而产生的趋同心理。

由于儿童已有的社会经验影响到对规范的接受态度,因而要实现规范认同,个体必须首先消除原有经验中的认知障碍与情感障碍,实现义情沟通,即认知或情感对规范的一致趋同。

如对于“助人为乐”这一规范,不同的个体其体验是不同的。

如果一个人从未得到过别人的帮助,或者从未体验过需要帮助,就可能会产生助人行为的情感障碍。

要消除义情障碍,必须使新旧经验发生沟通,新经验整合原有经验。

这一过程一般包括两个方面:

①个体通过对社会规范的学习,对新旧经验进行分析、比较、综合等一系列信息再加工。

尤其是通过亲身实践,认识原有经验中的认知缺陷,消除认知障碍,从而改变原有认知结构,实现意义沟通。

②个体通过反复实践社会规范,获得直接强化或替代强化,尤其是通过执行规范后的行为后效作用,建立对规范或榜样的新的积极情感体验。

一旦这种体验累积到足够的强度,超过了原有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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