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及使用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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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及使用协议.docx

分布式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及使用协议

 

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分布式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及使用协议

 

 

 

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目录

第一条建筑物屋顶租赁及用途3

第二条租赁期限3

第三条协议光伏电站的基本情况4

第四条光伏电站的建设施工4

第五条光伏电站产权分界和运营维护5

第六条协议屋顶的维护和使用5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7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9

第九条其它11

附件一:

甲方《营业执照》13

附件二:

乙方《营业执照》14

附件三:

房屋所有权证15

附件四:

土地使用权证16

 

本《分布式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及使用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签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住所:

 

鉴于:

1、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甲方《营业执照》如附件一所示),拟使用建筑物屋顶用于建设光伏电站。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营业执照》如附件二所示),拟提供其所拥有的建筑物屋顶供甲方建设光伏电站。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在乙方建筑物屋顶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筑物屋顶租赁及用途

1.1乙方合法拥有位于山东的建筑物,该建筑物屋顶总面积为__万平方米。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向甲方提交下述各项文件:

1.1.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1.1.2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四

1.1.3其他:

_____

1.2乙方同意将上述建筑物屋顶中____万__平方米的屋顶出租给甲方(以下称“协议屋顶”),供甲方建设、安装、运营光伏电站(以下称“光伏电站”)。

1.3甲方按照_____元/平方米/年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租用协议屋顶的租金;乙方需先向甲方开具租赁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租赁费用按年支付。

1.4协议屋顶由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第三方判断是否符合协议光伏电站建设、安装工程的条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协议屋顶租赁期限为二十(20)年,自协议屋顶项目开工之日起计算。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协议屋顶交付甲方使用。

自协议屋顶项目开工之日起,协议屋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上述使用期限到期后本协议自动延期六(6)年,此时租赁费用按照协议屋顶租赁市场价格重新调整。

2.2上述2.1条使用期限总计二十六年(以下统称“使用期限”)。

第三条协议光伏电站的基本情况

3.1协议光伏电站的建设、安装、运营及审批等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建设完成后协议光伏电站及由甲方投资建设的配属设施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3.2协议光伏电站发电所获得的碳排放指标归甲方所有。

3.3本协议项下的光伏电站项目所获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关于光伏项目补贴及其他补贴,补贴款皆为甲方享有。

乙方应为甲方申请前述补贴提供配合与协助。

3.4根据甲方设计(数据为暂定,以最终实际设计方案为准),协议光伏电站的具体情况如下:

3.4.1装机容量:

   MW(万千瓦)

3.4.2晶硅电池板数量:

约     块

3.4.3逆变器数量:

约   台

3.4.4总投资额:

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光伏电站的建设施工

4.1项目方案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光伏电站的施工方案应由甲方聘请的第三方提出。

乙方应提供合理的空间供甲方及甲方聘请的第三方建设、安装光伏电站电气设备。

4.2自协议屋顶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第三方将对协议屋顶进行勘验、制定施工计划和方案,乙方应提供相应支持配合。

4.3甲方或甲方聘请的第三方应对项目进行施工建设。

4.4工程施工过程中,若乙方仍需要在光伏电站建设、安装所在地正常办公,在客观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甲方应确保其施工不会影响到乙方的正常工作。

4.5乙方应为光伏电站建设、施工提供以下便利条件,但有额外费用产生需甲方自理:

4.5.1符合甲方建设电站实际要求的施工通道;

4.5.2甲方电站建设所需的并网接入点;

4.5.3建设电站期间临时用电、用水等能源便利条件;

4.5.4建设电站期间存放电站所需关键设备、材料及工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相关场所;

4.5.5电站建设所需的其他合理条件。

第五条光伏电站产权分界和运营维护

5.1光伏电站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除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拆解、移除。

因乙方原因导致建成光伏电站及相应设备、设施故障、损坏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本条所述光伏电站包括:

太阳能电池板、支架、逆变设备、输电线路、计量设备等接至电力并网接驳点前的一切所需设备设施。

5.2甲乙双方对各自享有产权的设备设施承担维护、保养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事故引起的法律纠纷导致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若因甲方对供电设备监管不力导致乙方利益受损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3甲方负责电站的安全及运营维护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在电站的运营维护过程中,乙方应提供协助与配合。

甲方对电站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等工作时应提前七(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协议屋顶的维护和使用

6.1乙方负责协议屋顶的正常维护和保养,乙方对协议屋顶进行维护需提前三(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同意。

6.2未经甲方事先同意:

6.2.1乙方的雇员或其聘请的任何第三方不得进入协议屋顶作业;

6.2.2乙方不得将协议屋顶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

6.2.3乙方不得对协议屋顶进行改造;

6.2.4乙方不得从事其他可能影响协议屋顶安全的活动。

6.3甲方对光伏电站进行维护和检修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需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6.4在建设光伏电站施工之前,双方聘请的第三方应对协议屋顶现状及协议屋顶屋面防水状况进行勘察,同时甲、乙双方应对协议屋顶屋面现状拍照取证留存;勘查后发现协议屋顶屋面存在明显破损或漏水情况的,乙方应在【一

(1)个月】内完成对破损和漏水的修补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6.5在使用期限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协议屋顶发生破损或漏水等情况,由甲方负责维修;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协议屋顶发生破损或漏水等情况,由乙方负责维修。

6.6在使用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协议屋顶进行改造、拆迁或拆除。

6.6.1如果确实需要对协议屋顶进行改造的,但对协议屋顶的改造不得影响其用于安装光伏电站的功能,乙方应保证改造后,协议屋顶仍能按照原有功能供甲方安装和运营光伏电站;

6.6.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需要拆除光伏电站的,乙方需给予甲方不少于一百八十(180)个自然日的时间进行拆除工作,同时,乙方应提供其他相同面积和条件的屋顶用于甲方重新安装光伏电站并承担拆除、重新安装费用;如乙方无法提供相同面积及条件的屋顶的,乙方应按剩余使用期限计算、每年赔偿甲方总投资额的20%;

6.6.3如因政府原因需对协议屋顶所在房屋进行拆迁,需要对光伏电站进行拆除的,拆迁方案应经过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协议屋顶光伏电站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由甲方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所有与光伏电站相关补贴、赔偿等权益归属甲方所有。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7.1在本协议生效日,甲方的责任和义务如下:

 

7.1.1使用期限内,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协议屋顶;

7.1.2在进行光伏电站的安装及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拆除过程中,不得对协议屋顶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经双方共同对损害进行评估并确认后,由甲方承担有关维修费用;

7.1.3光伏电站在日常运营、维护和检修时,甲方不得对乙方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7.1.4甲方负责光伏电站和供电部门的接入协调事项;

7.1.5甲方负责光伏电站和规划部门的立项、证照办理、国家政策支持及工程验收等相关事项。

7.1.6甲方对屋顶的太阳能光伏电站资产(包括位于屋内的相关配套设备、设施等)享有所有权和经营自主权,乙方和其他第三方不得侵害和干涉。

7.1.7甲方有权将电站转让或托管,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7.1.8甲方对屋顶电站项目享有经营收益权。

7.1.9甲方应保证光伏发电站的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7.2在本协议生效日,乙方的责任和义务如下:

7.2.1乙方需免费提供满足本项目建设所需屋顶的有关资料;

7.2.2乙方应持续拥有协议屋顶的所有权,乙方需保证对屋顶享有完全的无瑕疵的所有权或处分权,保证本合同不因该权利瑕疵而导致合同无效、效力待定、被撤销或其他有碍合同履行的不利情形;

7.2.3乙方签署本协议无需取得任何第三方的同意或批准,不违反任何对乙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若乙方房产已经抵押,则需协助甲方取得抵押银行书面认可。

7.2.4若乙方出售转让房屋涉及协议屋顶所有权的转让,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应确保房屋的受让方同时受让本协议,并同意承担本协议下乙方承担的所有义务;

7.2.5合同期内乙方需保证甲方行使屋顶电站有关权利不受任何阻碍,有义务对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行使权力(如进行项目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抄表、维修等)给予协助、支持提供便利条件,如在屋顶光伏电站建设及经营期间通知物业、门卫等相关单位人员给予放行和便利等条件,配合乙方进行电站的建设、安装、管理和维护等工作,以便甲方顺利申报、设计、安装、运行、维护该项目。

7.2.6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光伏发电站的立项、报批、核准、建设、验收、并网等有关手续。

对甲方电站运营期间的日常经营管理给予便利和支持。

7.2.7光伏电站建设期间,乙方应提供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如清理施工现场、确保道路通畅、合理调整生产情况、提供建设所需的供水、供电、通讯以及排水等施工条件。

7.2.8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房屋、场地、场所以供甲方项目建设期间设备和材料的临时存储。

7.2.9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提供光伏发电设施安装所需的电缆井通道、设备房、配电设备房等光伏电站项目经营的长期用房或者建设场所,如需新建,相关费用由甲方自理。

7.2.10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优惠政策。

若有关补助、奖励或其他优惠支付至乙方账户的,则乙方应及时支付给甲方,不得拖延和克扣。

若法律法规确认由乙方获得相关补助、奖励的,则由乙方所有。

7.2.11乙方保证不使用本项目发出的全部电能,同意甲方将所发出的全部电能转售第三方。

7.2.12鉴于本项目位于乙方可支配范围内,故乙方有义务确保本项目及相关设备、附件、财产安全。

在本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项目设备、设施、场地,亦有阻止第三方进行前述行为的义务。

乙方违反本条约定义务的,乙方应承担恢复原状、排除妨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

7.2.1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至合同期限届满之日,合同履行期间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7.3甲乙双方对以下信息均承担保密责任:

7.3.1甲乙双方基于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所有商业或技术的文件、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

7.3.2本协议条款内容。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8.1违约责任

8.1.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经乙方同意转租协议屋顶的;

2)损坏协议屋顶所在房屋或各类配套设施的;

3)擅自改变协议屋顶用途或未按协议约定进行光伏电站建设、施工的;

4)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

8.1.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交付协议屋顶的;

2)未经甲方同意对协议屋顶擅自进行维修的导致甲方光伏电站无法正常运作的;

3)在协议屋顶中维修或配套设施作业过程中,损坏甲方光伏电站或其他财物的;

4)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

8.1.3任何由于一方违约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遭受的任何直接损失。

该等赔偿不应妨碍守约方行使其他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本协议的权利。

8.1.4乙方违反约定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按剩余使用期限计算、每年赔偿甲方总投资额的20%。

8.1.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的原因,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在对方认可的情况下,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1.6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方式不影响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可获得的其他救济手段。

8.2合同解除

8.2.1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的,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协议。

8.2.2如遇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或者发电、供电政策变化,致使甲方光伏电站项目终止的,甲方应提前180天通知乙方,并在180天内拆除设备设施,恢复乙方屋顶、场地、设施及设备原貌。

甲乙双方按照甲方设备拆除完毕之日为终止日计算租赁期的,未满一年租赁期的,乙方不予退回当年租赁费用;超过已付租赁租金的租赁期的,不足半年以半年计算另行支付租赁费用,满半年不足一年的,以一年计算另行支付租赁费用。

租赁费用清算完毕,本协议自动解除。

 

第九条其它

9.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作为本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2本协议自双方于文首日期签署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9.3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4本协议一式陆(6)份,由甲方持肆(4)份,乙方持贰

(2)份,各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9.5本协议附件包括:

附件一:

甲方《营业执照》

附件二:

乙方《营业执照》

附件三:

房屋所有权证

附件四:

土地使用权证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本页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屋顶租赁及使用协议》签字页)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一:

甲方《营业执照》

附件二:

乙方《营业执照》

附件三:

房屋所有权证

附件四:

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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