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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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调研报告
政协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调研报告
根据xx市政协统一安排,3月中旬,xx市政协办公室、经济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xx的带领下,对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召开了由发改委、统计局、农委、财政局、人社局、经信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并深入有关乡镇、社区和村组,详细了解去年以来城乡居民收入情况,分析研究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对策和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城乡居民收入现状
近年来,xx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富民、惠民放在工作的中心位置,努力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广大群众。
加强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促进和扩大就业;增加公共支出,采取多种形式安排特困户人员就业。
努力维护职工利益,建立完善各种社会保障机制,加强社会救助,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根据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xx年xx市市区居民可支配收入约为1846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1769元。
城乡居民收入绝对水平均有较大提高,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呈全面增长态势。
工资性收入的主体地位更加突出。
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增加,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以及民营经济、私营经济的发展,为城乡居民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的提高。
20xx年,我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013元,较上年增长10.1%。
经营性收入呈大幅增长趋势。
近年来我市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大力扶持二、三产业,个体私营经济蓬勃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农业产业化不断发展,特色农业起步良好。
粮食价格小幅上涨、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下跌加上植树造林力度加大,使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增长较快。
转移性收入拉动效应明显。
城乡居民低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的提高,以及城乡养老保险、五保供养、退耕还林、生资补贴、农机补贴等一系列惠民政策,促进了转移性收入的较快增加。
20xx年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增长186元,增幅达43.4%。
财产性收入成为增收新渠道。
城乡居民积累的财富不断增加,理财手段日益多样化,加之房租上涨,特别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日趋活跃,土地征占用补偿水平提高,带动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幅提高。
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原因
注重创业就业惠民,使之成为富民增收的主渠道。
坚持把推动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前提,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不断拓展富民增收的渠道和途径。
一是提高全民创业水平,一方面致力营造全民创业氛围,积极倡导高校毕业生、在外务工返乡人员、外来人员等各类有创业能力的人员自主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形成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另一方面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创造性地用活用好政策,促进项目、场地、资金、技术、人才、政策、服务等各种创业要素的有效聚集和对接,使创业不拘形式、不拘规模、各显其能,激发全民创业的无限活力。
二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对于立志创业者,定期邀请事业有成的创业先行者和各行各业专家提供指导咨询,帮助“门外汉”进入创业门槛,帮助已经创业的成就大业;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帮助城乡居民提高创业就业能力,注重在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四个培训”上下功夫,同步提升培训质量和就业水平,打造一批有技能、专业化的实用型人才。
三是引导劳动力就地转化。
注重在当地企业转化,制定并落实鼓励新增劳动力就地就业、外出劳动力返乡就业的政策,优化本地劳动力资源配置,落实订单招工、订单培养、订单服务“三订”举措,满足当地企业的用工需求;注重在“家门口”转化,大力发展来料加工、来样定制、来件装配和农副产品加工“家庭+工厂”式的“三来一加”项目,让农民特别是农村大龄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
注重发展乡镇经济,为富民增收拓展空间。
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大户集中“三集中”的战略,推进乡镇经济加快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在发展乡镇工业上,打破“一镇一园区”的传统思维,科学统筹相邻乡镇合作共建工业集中区,通过参与分成增加乡镇财政收入;积极鼓励乡镇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兴办和招引企业,支持乡镇企业与市内外大中型企业的产品配套、优势互补以及区域内企业的相互协作,推动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初级加工型产业向乡镇园区转移,带动居民就地就近就业。
在发展现代农业上,积极推广土地出租、转包以家庭农场经营为主,土地流出以承包经营权入股为主,农户闲置土地及无种植能力农户的土地以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为主的流转模式,重点扶持建设“大园区、多主体”的特色农业产业园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固定资产投资、新上深加工项目等扶持力度。
利用财政资金参股建立农业担保公司、农业小额贷款公司等,对担保费用及贷款利息等进行贴补,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农产品加工领域。
通过订单等方式,使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农户有效对接,倡导“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组织模式。
支持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等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建立多种形式的经营联合体。
注重提高职工工资水平,为富民增收提供必要支撑。
在促进充分就业的基础上,形成政府监督调控、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的工资分配格局,促进职工工资收入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
在企业工资调控分配上,建立工资指导线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等基本制度,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确保企业工资增长幅度与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幅度相一致,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在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上,坚持最低工资标准每年调整一次,年增幅与经济发展大体一致。
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上,一方面制定工资支付预警办法,重点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问题;另一方面扩大工资保障金制度实施范围,重点扩大到服装、电子、住宿和餐饮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组织开展工资支付专项监察,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执行工作保障制度。
注重提高财产性收入,为富民增收开辟新路径。
积极扶持投资服务机构和理财机构发展,鼓励引导居民将各类中长期储蓄转为各类投资,增加财产性收入。
一是加快财产向资本转化。
完善公民财产权保护制度,进一步明晰居民的房屋、土地等产权;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退出、置换制度,保证农民在农业用地转为非农用地、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过程中享有土地增值收益。
二是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支持银行、保险、信托等机构开发储蓄、债券、保险、期货等金融产品,推出适合大众需求的投资少、稳健型的金融理财产品,为居民投资者提供选择多样化、收益与风险相匹配的理财产品。
三是增强居民理财能力。
放宽居民投资领域,降低投资门槛和交易费用,鼓励其通过动产、不动产投资,将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转化为投资经营性产权,探索开展商标、知识产权质抵押融资,依法增加包括红利、租金、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注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富民增收提供坚实后盾。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着力扩大保障范围,建设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任务。
一是注重扩大覆盖范围,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机制,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机制,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提升社保基金的保障能力。
二是注重提高保障水平。
坚持做到“两调整一提高”,建立低保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社会救助水平;根据上级精神,建立基本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缩小相关群体的待遇差别;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和医疗报销比例,缩小城乡差距,特别是在减轻住院和大病负担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门诊费用统筹。
三是注重强化住房保障。
坚持科学规划,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土地供应、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等政策措施,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租金补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三、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意见建议
1、明确增收目标,完善考核机制。
制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目标时,要做好调研工作,进行充分研究论证,使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与GDP的增长速度和税收、财政收入的增长保持同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与周边城市的目标定位大体一致,与我市发展水平在全省位次相适应。
同时,应建立健全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考核机制和更加系统的、具体的政策措施,要把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列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进一步激发各级干部做好“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工作的积极性。
2、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
应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生产由增产型向以质量为前提、效益为中心的集约型转变,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提升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发展水平,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一是以项目农业为抓手,加快发展现代高效农业。
积极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实施一批见效快、效益好的种植项目。
二是积极推广现代农业模式,改造传统农业经营方式。
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立体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外向农业等现代农业模式,推广节地、节水、节能和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经营方式,推动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三是积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农业产业化构建有效载体。
培育和壮大营销主体,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实现农业产品转化增值。
四是抓好龙头企业建设,发挥产业化带动作用。
积极扶持农产品加工、贮藏、运销龙头企业,采取减免有关税费、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增加涉农企业贷款额度等措施,努力培植一批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外向度大的农产品加工支柱企业。
3、推进全民创业,拓宽致富渠道。
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的创业意识和创业本领,使更多的人敢创业、能创业、会创业。
进一步做好全民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全民创业提供信息、市场、技术、用工等指导服务。
努力营造有利于城乡居民创业的政策环境、融资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以满足城乡居民创业的需要;政府对银行支持创业贷款给予适当贴息,降低居民创业融资成本,提高居民创业成功率。
着力破解融资瓶颈制约,改革和创新金融体制,为创业者搭建融资平台,同时要以贴息、补贴、奖励等方式,对创业培训、创业基地、创业项目等给予支持;充分利用我市农业的比较优势,大量吸引市外民资和外资,通过合作合资推动有条件的农民创业致富。
通过全民创业,把富裕劳动力从土地经营中解放出来,逐步减少农民数量,使土地向经营能手集中,加快形成农业规模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
4、深化农村改革,破解现实难题。
一是加大农民培训力度。
农民由于文化素质普遍不高,缺乏专业技能,其工资性收入增长趋缓,帮助农民掌握一技之长,既能提升农民就业能力,大幅增加工资性收入,还能缓解当前企业用工的结构性矛盾,推动经济发展。
因此,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必须加强对农业的培训,要整合各种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可采取直接补贴农民的方式,让农民自主选择市场化培训模式。
二是积极推动土地流转。
应坚持“依法、有偿、自愿”原则,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有序运行,土地管理部门应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和台帐,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建立业主经营管理制度,不准随意改变耕地用途,积极探索举家外出户土地流转的新模式。
三是进一步增强农业风险意识。
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要求,巩固、完善、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提高农民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化风险的能力。
可在条件许可的地方,试行改善农业直补的发放方式,把每年增加的补贴按一定比例提取出来,作为农业保险中农民应交纳的部分,减少或取消向农民按亩收取保险费的比例。
四是进一步增加公共财政投入。
坚持有保有压,加大对“三农”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三农”的扶持力度。
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把投入的重点从城镇转向农村,逐步减少或取消乡村为基础建设提供的配套资金。
发挥公共财政在促进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方面的引导作用,积极探索解决中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
支持商业银行设计针对中小企业的差别化产品,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风险补偿机制,以提高银行放贷积极。
5、坚持以民为本,不断完善保障体系。
工资收入是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目前从所有制形式我市大部分企业为私营企业,提高这部分企业职工的收入是一个难点,也是一把双刃剑。
因此,我们要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科学界定最低工资标准和年增长幅度,逐步建立政府指导下的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引导用工单位合理增加职工劳动报酬。
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城乡各类社会保障体系,扩大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大对城乡低收入户的扶持力度,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
根据经济发展和公共财力的实际情况,要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的投入,充分发挥好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托底”作用,积极构建群众满意的社会保障网。
要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功能,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6、抓好村社建设,增长“双带”能力。
在村社基层组织建设中,要实施“能人战略”,坚持“选、派、聘”兼用,“富、强、能”并选,多途径、多层面选拔优秀村社干部,强化村社班子的致富带动能力,使村社各项工作焕发勃勃生机和活力。
在村社“两委”换届选举中,应积极加以引导,选举出“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的村社班子。
要把村社干部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根据“按需施教、整体提高”的原则,抓好村社干部的素质培训,提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带”能力。
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村“能人效应”,引导他们在美好镇村、新农村建设中,恪守造福乡亲之职,为不断壮大村级经济实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