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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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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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培训材料****有限公司目录1、**市**有限公司印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意见___12、**市**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___133、**市**有限公司___《差旅费管理办法》___184、**市**有限公司___《工作人员赴外省及其所辖市县出差住宿费标准明细表》___265、**市**有限公司关于明确和调整差旅费有关管理规定___316、**市**有限公司___《会议费管理办法》___337、中共**市委组织部**市**有限公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__《**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___438、**市**有限公司关于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接待经费管理有关事项___519、**市**有限公司关于工作人员交纳伙食费有关问题___5410、**市**有限公司___《因公临时出guo经费管理办法___》___5511、**市**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guo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___》___7412、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79发关于加强财务管理意见___《关于加强财务管理___》已经2018年2月27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市**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财务管理___为贯彻落实《预算法》、《会计法》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明确主体责任,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单位财务管理责任1.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应当落实单位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的___,建立起权责明确、传导顺畅、问责有据、协同有力的财务管理责任体系。
2.单位是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责任传导机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负___责任,分管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财务机构和承办机构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对财务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3.单位应当承担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包括:
规范编制部门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支出绩效;真实、准确、规范地编制部门决算;执行国家政策,规范支出行为,维护财经纪律;加强和规范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性;及时、完整、细化地公开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建立并落实职权分离、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监督有力的内部控制制度。
4.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单位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和资产管理的动态监控;加强对会计管理事务、部门决算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指导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单位财务管理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工作,确保财政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
5.单位应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严格单位预决算管理6.单位应坚持完整性、科学性和公开性原则,合理编制部门预算。
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严格人员编制政策,严禁超编制安排人员经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党委、政府和本单位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的实施。
按照部门法定职责科学设置支出项目,进一步推进项目的归并和整合。
依法依规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7.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决算管理。
切实履行部门决算的工作组织、编制审核、汇总报送、批复、___、分析利用、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数据资料管理以及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做到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完整、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
主管部门收到同级财政部门决算批复数据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下属各单位批复部门决算。
8.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作为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负责本部门预决算___及后续工作。
除涉密部门和涉密信息外,所有单位应在《预算法》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同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要求,通过规定渠道,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含下属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各部门公开的部门预决算数据要确保与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数据一致。
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
9.单位应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完善绩效评价指标。
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注重绩效运行监控,认真按要求做好事后绩效评价工作,客观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同时提交至同级财政部门,接受财政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监督抽查。
针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尽快出台措施加以修正和改进,严格落实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相挂钩的工作机制,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严格政府非税收入管理10.政府非税收入由法律、法规、规章、___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的单位负责执收,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执收。
执收单位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___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委托执收,委托执收单位应当将委托执收协议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执收政府非税收入,不得转委托,禁止委托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执收政府非税收入。
11.执收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非税收入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征收标准和具体征收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组织征收,确保应征尽征,应收尽收。
同时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取消、停征、缓征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申请缓收、减收、免收政府非税收入的依据、范围、方式、条件、时限和程序,不得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
12.单位非税收入应按规定科目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或上缴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
执收单位应认真记录、汇总、核对并真实、完整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不得隐瞒和虚增政府非税收入,不得改变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类别性质。
非税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编入年度单位部门预算。
四、严格单位财务支出管理13.强化财政支出管理责任,加强支出源头控制和支出精细化管理,保证各项支出的规范、安全、有效。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
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支出用途。
严格控制和规范办理预算调整事项,努力缩小预决算差异。
14.根据预算和项目实施进度认真编制用款计划,严格按照用款计划使用资金。
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实施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促进预算资金均衡使用。
15.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加强现金支出管理,属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除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应使用公务卡结算。
16.规范账户管理。
单位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业务实行同级财政审批后人行核准制度,违规开设账户视同“小金库”问题处理。
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基建项目开设基建项目零余额账户,专账核算。
单位确有需要开设实有资金账户,须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依据,经财政部门审批和人民银行核准后方可开设。
17.严格规范资金存放银行的选择方式。
除国家政策已明确存放银行和涉密等有特殊存放管理要求的资金外,单位应按照规定采取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
预算单位不得采取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存放资金,不得让下属单位代存代管资金。
18.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采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19.采购单位应当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各单位内部应组建由单位领导担任组长,驻单位纪检人员和采购相关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建立有利于实现物有所值目标的采购保障机制;根据采购需求、集中采购目录等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采购预算、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制定采购实施计划,按照采购实施计划组织采购活动,自觉落实节能环保、支持创新、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功能;遵守政府采购___的有关规定;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按合同约定和验收结果及有关规定支付采购资金;妥善管理政府采购文件。
20.规范费用报销审核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确保支出行为合规、票据真实有效、审批手续和附件齐备。
不得虚列事项套取现金,不得报销不属于本单位业务范围的票据,不得报销发票抬头为个人、发票单位名称不全的发票,不得使用假发票,不得违规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其他单位内部往来票据和白条入账。
21.严格执行国家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
严禁自行扩大发放范围,擅自设立发放项目和自行提高发放标准,不得借任何名义擅自发放各种津贴、补助和奖金。
22.按规定比例提取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
工会经费应独立核算,不得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预算经费账户。
严格执行职工福利费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项目和开支标准,不得变相违规发放职工福利。
23.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
会议经费实行会前预算、总额控制的管理办法。
严格会议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会议开支标准、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时间,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的纪律规定。
会议应当到定点场所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优先选择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场所。
坚持谁开会谁出钱的原则,不得转嫁会议支出。
会议费报销必须一事一结,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定点场所出具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对未按规定发生的会议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24.严格执行培训计划编报和经费管理制度。
培训计划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___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并于每年3月1日前报同级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备案。
培训费用纳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
严格执行培训费开支标准和各项纪律规定。
培训费报销必须一事一结。
报销时应提供培训费用预算审批、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服务机构出具的费用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对未按规定发生的培训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25.严格执行公务出差管理制度。
公务出差严格实行事前审批,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不得在差旅费中报销除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之外的其他费用。
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26.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严格实行事前、事后双重审批。
严格执行年度部门预算编列的公务接待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开支公务接待费。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陪餐人数。
报销时应提供事前审批单、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和财务票据,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
不得在接待费中报销应由被接待单位承担的费用,不得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7.对因公出guo(境)实行计划和经费总额双向控制。
切实履行出guo(境)计划报批手续,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因公出guo(境)活动。
严格执行因公出guo(境)经费开支纪律和开支标准。
财务部门应当对出访团组的出guo(境)任务批件和有效费用明细票据进行认真审核,不得报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支出。
28.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
加强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和财务核算,确保车改后政策的落实。
对于保留车辆或暂未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应当从严控制新车购置及配备标准,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
严禁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29.严格实行因公短期出guo培训计划和预算___度。
单位出guo培训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对培训项目和预算出具审核意见,报单位领导办___或党组(党委)会议审议确定。
不得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出guo培训,不得组织计划外或盈利性出guo培训项目,不得安排一般性出guo培训项目。
严格执行短期因公出guo培训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由外方资助出guo培训经费的,单位不得重复列支。
30.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外宾接待计划审批规定,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对外发出正式邀请或做出承诺。
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外宾接待。
严格执行外宾接待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我方陪同人员人数规定。
陪同人员陪同外宾赴其他地市访问期间,费用开支标准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确需与外宾同餐、同住、同行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对应的外宾接待标准实报实销。
31.单位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负直接监管责任,严格要求公务消费全面纳入平台监管。
“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预算实行总额控制,执行“三单”报账制和有关管理规定,实现消费在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全程留痕,阳光运行。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并抄告同级财政部门。
五、严格单位资产管理制度32.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
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资产账、财务账、资产实物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3.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严格执行有关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办公用房建设装修标准。
合理编制年度资产配置预算,随部门预算一并报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批。
34.加强对出租、出借资产的管理。
对未纳入集中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出租,参照国有资产公开招租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纳入集中管理的国有资产的出租,统一对外公开招租,严禁私下协议或以合营、联营名义出租、出借资产。
35.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结余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行政单位不得对外投资。
36.单位处置资产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处置,报同级政府财政审批或备案,基层单位还应先报主管部门审核。
资产处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通过拍卖、招投标等公开方式进行。
资产处置完成后,应当及时办理产权变动并进行财务处置。
对纳入集中管理的国有资产,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资产的权属、状态、性质和用途。
确需改变资产的权属、状态、性质和用途的,应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
37.单位资产处置收入应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按照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同级国库,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隐匿、挪用、不按规定上缴国有资产收益。
六、严格单位会计核算管理38.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管理。
各单位财务收支必须纳入单位法定账册,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照《会计法》和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关要求实行统一财务管理和核算。
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将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会计核算。
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准确使用会计科目,按规定设置辅助核算,规范编制财务报告,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9.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不得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单位内设机构不得独立建账和进行单独的财务收支核算。
40.单位应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单位附属协会、学会等社团资金和委托单位管理的临时机构经费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并单独设账核算。
七、严格单位内部控制制度41.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的原则,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42.重点对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岗位利益冲突管理等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评估梳理,并研究制订风险的防范和管控措施。
43.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单位应建立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决策和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专项资金审批、安排和单位日常经费使用审批的流程。
明确单位财务、内审、纪检监察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明晰各方在资金分配、使用的前期论证、执行过程的审核监督、事后的绩效评价等环节的责任边界。
44.依法设置财务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
不具备单独设置财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单位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未设置财务机构和配备财务人员的单位,可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委托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45.明确财务机构职责,财务事项应当听取财务部门意见。
合理设置会计岗位,会计、出纳岗位必须分设,财务人员须按《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上岗。
加强银行账户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必须由出纳人员以外的专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46.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财务审核和财务审批。
根据___《总会计师条例》,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置总会计师。
严格实行主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一支笔”审批的财务审批流程。
大宗支出必须按财务制度规定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需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的要履行相应报批程序。
47.主管部门应对下属单位财务活动负责,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监督和财务检查制度。
八、严格单位财经纪律48.树立“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受追究”的理念,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负责。
对单位及工作人员履行财务管理职责不善,导致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权责一致、依法有序的原则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49.单位财务监督应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并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处罚。
有财务管理违法行为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财务管理违法行为的个人,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的,由单位依法给予处分。
50.根据《**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责任追究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财务行为区分___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财务经办人员未经批准实施财务行为,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批准人未能正确履行审批职责,或者不依照审批要求实施财务行为的,单位财务负责人和财务经办人员负直接责任,分管负责人负重要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负___责任。
财务经办人员未按规定履行报销审核责任,导致单位发生经费支出范围、标准、手续、票据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财务负责人和财务经办人员负直接责任,分管负责人负重要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负___责任。
经单位集体研究决策实施的财务行为,由参与决策的其他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负重要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负___责任;提出明确反对意见但未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报经单位负责人或上级单位批准的,由批准负责人负___责任;财务经办人员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未被采纳的,经办人员可以背书留底,作为减轻或免除责任追究的证据,但执行的决定或命令明显违___法律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未按照《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财务规则的要求规范实行会计核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以任何形式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等,财务负责人和财务经办人员负直接责任,分管负责人负重要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负___责任。
51.对违反本意见规定的行为,以及财政监督检查、审计、巡视监察中发现财务问题的,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___洪府发〔2018〕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___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___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着力构建放管结合、权责清晰、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强化权力运行监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现就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化政府采购管理
(一)完善机构运行和人员管理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市级各采购人及其预算主管部门应成立部门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明确承办政府采购事项的责任处室。
预算主管部门要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做好政府采购业务的内部归口管理和所属单位管理,做到机构完善、人员到位,职责清晰,实现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二)畅通政府采购环节采购人与其预算主管部门之间要厘清各自职责,既不能失职___,也不得越权乱作为。
属采购人职责范围的政府采购事项,应由采购人集体研究。
预算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政策的学习,熟练掌握政府采购各项流程,不得随意增减采购环节、设置各种审批条件,确保政府采购各环节畅通无阻,运行快捷,运转高效。
(三)提高政府采购执行力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___“放、管、服”的要求,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做到“放”、“管”结合,“服务”优先,全面实现“阳光”采购,为供应商创造公平竞争、采购人满意的良好环境。
政府采购各主体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组织、参与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四)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手段财政部门要充分运用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系统功能,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变更采购方式批准等政府采购重点环节纳入电子化管理。
推动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和网上商城建设,优化采购进口产品核准程序,探索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市、县(区)、开发区(新区)联合采购的路径。
二、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五)强化采购预算编制采购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经费支出预算标准和资产配置需要,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
(六)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人作为采购活动的主体,应负责本单位采购项目和采购需求的确认、编制完整的采购文件和需求合同。
属委托代理机构编制采购需求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对采购需求进行书面确认。
采购需求的表述应当规范、完整、含义准确,采购指标能够量化的应当量化。
同时可根据项目特点,结合预算编制对采购需求开展可行性论证。
(七)强化履约验收管理采购人应加强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验收时,应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验收结束后,应出具验收报告,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验收结果应与采购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挂钩。
(八)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各项优惠政策采购人要认真执行节能环保、中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