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制度经济史学历史演进评价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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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制度经济史学历史演进评价与

西方制度经济史学历史演进评价与

  一、西方制度经济史学的产生与形成

  西方的制度经济史学是在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史学革命的推动下产生发展起来的。

  经济史学对于研究制度问题的特殊重要性,是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被逐渐认识到的。

制度经济学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是制度如何影响了经济绩效,二是制度为什么以及是怎样演变的。

而无论对于哪个问题来说,经济史的研究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通过经济行为主体和这些行为主体置身于其中的一系列交换关系来影响资源配置,进而影响经济绩效的。

而历史上不同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条件的差异,则为人们考察特定的制度提供了独一无二的源泉和基础。

同时,要说明现存制度的生成和演进,揭示现实世界中不同国家或社会在制度及其结构方面的巨大差异性,也必须从不同国家或社会各自独特的历史环境中去寻找答案。

所有这些,使西方的新制度经济学家和经济史学家共同认识到了经济史对于制度研究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重要性,也促使经济史学家们开始把制度及相关问题的研究视为经济史学的一项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和所面临的一项急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对其进行自觉的系统的思考与探索。

从而,使经济史学的研究主体在对制度进行系统的历史分析的意识上,实现了从不自觉到自觉的飞跃。

  从20世纪50年代下半期开始的西方新经济史学革命,是一场史无前例的经济史学大变革。

在这场史学革命当中,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以及计量经济学分析方法的普遍应用,在经济史学研究中引发了一连串的重大革新和变化。

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它为经济史学家们从事制度研究提供了特有的理论框架和专门的分析工具。

此后,经济计量学方法、制度分析方法、反事实假设方法等被普遍地运用于经济史学的研究之中,实现了经济史研究方法论的革命,开创了经济史研究的新时期。

这些新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的运用,极大地增强了经济史学对制度及相关问题的解释力,使得已经对制度分析有了自觉认识的经济史学家们得以运用这些特有的理论框架和专门的分析工具,去系统地分析和研究制度及相关问题,并据此构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包括特有的理论方法、专门的分析工具和较为成型的内容结构的学科框架和研究体系,从而形成了所谓的“制度经济史学”。

  二、新古典的制度经济史学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制度经济史学大致经历了“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新制度经济史学”和“历史制度分析”这三个阶段。

其中50-60年代的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属于西方制度经济史学的早期发展阶段。

  新古典制度经济史所着重研究的是市场这一特定的经济制度。

新古典经济学认为,是市场制度支配着历史上的各种交换关系,也是市场和其统一化的进程,培育了经济效率与增长。

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和计量经济学方法在经济史研究中的应用,极大地开拓了经济史的研究领域,增强了其对历史上的各种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的解释力,使其能够对大量的有关价格、数量和外生变量的历史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统计分析,并用于检验和评价有关市场制度及其内部关系的各种假说。

  制度经济史的许多研究成果表明,市场制度确实在历史上的很多时期存在并发挥过重要的作用。

例如,美国早在殖民地时期就初步建立了劳动、资本和产品的市场制度;19世纪90年代时,密执安的劳动市场已经非常完善,甚至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存在着非熟练工人的补偿工资差别。

在欧洲,从15世纪以来,巴黎地区农民的专业化分工就已达到很高的水平,这充分显示了产品市场的功能;各种证券的价格也表明,18世纪时的国际金融市场已经在很多贸易国家之间发挥着作用。

研究结果还表明,市场的产生和扩大是伴随着技术变迁,尤其是交通和通讯技术的提高,以及能随后带来和平的政治变革而出现的现象。

例如,私人资本市场的出现,是为了适应铁路系统这样大规模的融资项目的需要,同时也有赖于政府证券市场的存在。

  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在关注市场制度研究的同时,也对非市场制度作了初步的考察。

在这方面,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家深受科斯的影响。

他们把非市场制度视为契约关系和财产占有的不同方式,认为这种契约关系和财产占有方式的产生,是市场不发达、不完善和价格过高的结果。

因此,非市场制度的发达程度取决于市场制度的完善程度,换句话说,取决于市场制度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需要非市场制度来补充。

显然,非市场制度是作为市场制度的替代物而存在的。

  新古典学说的若干研究成果都对这种假说提供了支持。

需要指出的是,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对非市场制度的初步研究,绝不意味着它从根本上认识到了非市场制度的重要性。

恰恰相反,在新古典制度经济史那里,非市场制度是无关紧要的。

之所以对它予以一定的关注,是把它视为市场制度的一个替代与补充,只有在市场制度不完善的地方和时候,非市场制度才可能出现,一旦市场完善了,它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换句话说,非市场制度是可有可无的。

  新古典制度经济史还试图以历史资料为基础,来证实新古典经济学关于市场和市场化进程培育了经济效率与经济增长的观点。

但事实证明,这是相当困难的。

只是到了80年代,索科劳夫才运用数量分析方法,为美国市场规模的扩大促进了革新与发明的观点提供了佐证。

他以1790年至1846年间美国专利注册为样本,证明了革新发明与市场规模存在着正的相关性。

而另一方面,怀特的研究却得出了与此相反的结论:

美国内战后商品市场的统一非但没有促进反而妨碍了南部经济的发展。

  不难看出,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对市场制度的研究极大地超越了传统经济史学的范围,开创了对制度进行历史分析的一个新的范式。

首先,它以新古典经济学为理论基础,运用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各种学说和方法来分析解释历史上的制度问题,改变了经济史的制度研究多年来没有合适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的局面,开创了制度经济史乃至整个经济史研究的新时期。

其次,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在对制度进行历史分析时,大规模成功地运用了计量统计方法,特别是后来越来越高级的计算机的使用,使得经济史学家们能够对有关制度的大量历史资料和成千上万条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统计分析,极大地增强了经济史学对有关制度问题的分析力和解释力。

同时,计量统计方法和计算机的应用,对大量的历史统计资料和数据的处理和分析,也使得经济史学能够更好地发挥它本应发挥的特殊作用——为经济学的理论和假说提供历史的经验证明和检验,这是经济史学的一项特殊的学术使命和任务,也是传统的经济史学没有做到的。

而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在这方面做出了可贵的尝试,也取得了可观的研究成果。

第三,就市场制度的研究而言,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紧紧地围绕着经济制度的这一核心,就相关问题的方方面面展开了多角度、多层面的研究与探讨。

从研究问题的广泛性、研究内容的深入性、研究方法的新颖性、研究视角的独特性和研究结论的可信性来说,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然而,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本身也存在着诸多缺欠与不足。

诺思曾指出,直到70年代,传统经济史学还没有对非市场制度做出更为深入的研究,也没能说明为什么在环境与背景相似的情况下,一些社会建立了市场经济,而另外一些社会却没有。

从更深的层次上说,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的这些缺欠与不足,均源于构成其理论基础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内在局限性。

显而易见,制度经济史学的进一步发展,有赖于经济理论方面的突破与创新。

  三、新制度经济史学

  可以说,新制度经济史学是伴随着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大规模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同时,它的发展也给了新制度经济学以极大的推动与促进。

新制度经济学家在其对制度进行的不断深入的研究过程中,逐渐认识到了经济史、尤其是制度经济史对于制度分析的特殊重要性。

新制度经济学的许多代表人物如威廉姆森、奥尔森和诺思等人都明确阐述了类似的观点。

尤其是道格拉斯·C·诺思教授,更以他的令人瞩目的学术研究成果,成为新制度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史的集大成者。

在他的研究成果中,新制度经济学与制度经济史之间的渗透和融合得到了近乎完美的体现。

  在传统经济学中,市场的运作被假定为在完备信息、明确界定的产权和零交易成本条件下的运作过程。

对整个经济活动的协调和组织,只要依靠“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就可以达到最佳状态,不需要任何外在力量的干预。

这样,起到协调经济活动作用的各种制度和组织,就变得无足轻重了。

然而,诺思通过对经济史的研究发现,用传统理论去研究某一历史时期的经济增长和经济绩效,并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尤其是它无法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增长和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

诺思认为,在传统经济学的增长模型中,忽略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制度。

诺思认为,“新古典经济学所假定的有效市场,只有在无交易成本时才会实现。

当交易产生成本时,制度就起决定作用了。

事实上,有很大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交易活动。

因此,制度,尤其是产权制度,是市场效率的关键性决定因素。

  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制度分析框架,诺思对美国和欧洲经济史,特别是制度变迁的历史进行了广泛的实证研究,分析了制度和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国家和意识形态对制度和制度变迁的影响,以此来说明经济增长的制度变迁模型和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从而构造了一个以制度、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为主轴,以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理论为主要分析框架的新制度经济史的理论体系和研究范式。

  诺思认为,经济增长的历史是与制度变迁的历史分不开的。

他认为,西方世界兴起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

“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

”制度的核心是产权制度,而产权的界定者是国家。

诺思认为,经济增长有赖于明确界定的产权,但在技术和现有的组织制约下,产权的创立、裁定和行使的代价极为高昂。

而国家作为一种能够低成本地提供产权保护的制度,在产权形成、产权界定、产权保护和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具有特殊的优势,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但是,国家也会起到负面的作用:

它会造成无效产权,破坏产权界定的市场规则,采取歧视政策对待不同的交易当事人,并限制交易的空间,阻碍交易的发展。

因此,国家对产权乃至经济增长具有双重作用:

它既可以促进产权的界定,提高产权的运作效率,也可以导致无效的产权。

这种现象被称之为“国家——产权悖论”。

诺思指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这一悖论使国家成为经济史研究的核心,在任何关于长期变迁的分析中,国家模型都将占据显要的一席。

”除了揭示国家在产权界定和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外,诺思还对国家的性质、起源、其目标函数和约束函数以及产生“国家——产权悖论”的根源做了深入的分析,从而建立了一个完整的有关国家的理论模型。

  诺思在新制度经济史学研究上的另一个重要创新,是他把意识形态纳入了制度经济史研究的范畴,从而使他对历史制度的研究从以产权为核心的正式规则,拓展到了以意识形态为核心的非正式规则上。

诺思认为,意识形态是经济理论研究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一种明确的意识形态理论或知识社会理论,那么,在说明资源的现代配置和历史变迁的能力上,就存在着无数的困境。

意识形态的变化和创新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制度因素。

  诺思认为,新制度经济史所要解释和说明的核心问题是:

“为什么相对无效的经济会持续?

是什么妨碍了它们去采用更有效的经济中的制度呢?

”在探寻这一问题答案的过程中,诺思又发展了制度变迁的轨迹和路径依赖理论。

他认为,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能够为上述问题的解答提出一个新的视角,“路径依赖性是分析理解长期经济变迁的关键”。

诺思把路径依赖的相关概念和分析方法引入了制度变迁的分析之中。

他认为,在制度变迁中,同样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

这种机制使得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就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从而形成对制度变迁轨迹的路径依赖。

诺思将制度变迁的这种路径依赖特征与经济的长期增长或下降模型结合起来,给出了制度长期变迁中的两种轨迹。

他认为,制度变迁的这种轨迹差异和路径依赖,揭示了当今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形态千差万别的重要根源,也是低效率的制度得以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

  无论从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还是从经济史学研究的角度看,新制度经济史学都占有着极为重要的历史地位。

首先,新制度经济史学实现了经济学理论和经济史研究的真正意义上的结合。

这种结合无论对于新制度经济史学的发展还是对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都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

应该说,让众多经济学家真正认识到了经济史研究在经济理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与意义,是新制度经济史学的一大功绩。

而这一点,对经济史学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

其次,新制度经济史学运用交易成本、产权和公共选择等理论,成功地解释了西方世界兴起的根源,并创建了以产权、国家、意识形态和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为核心的经济史研究的理论体系和学术范式,开创了经济史学特别是制度经济史学的一个新时期。

第三,新制度经济史学的重要贡献,不仅在于它通过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研究探讨了制度经济史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而且通过诸多富有开拓性的和思考性的工作,为制度经济史学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指出了方向。

当然,新制度经济史学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与缺陷,其中最主要有两个方面:

其一,由于新制度经济史学在从事制度分析时,主要使用了交易成本和产权理论。

这就把它的主要研究领域,限定在了以产权为核心的由国家界定并实施的制度上,而对于无国家和中央法律体系强调的自我实施制度,没有也无法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

特别是在其现有的理论框架内,它无法解释国家的起源。

其二,尽管诺思等人意识到了文化传统和意识形态的重要作用,但始终没有找到适用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因此,他们没有也不可能对这些非经济的社会和文化因素对制度选择和路径依赖的影响,作出深入的理论分析和具体翔实的历史考察。

而这一点,一直令诺思感到无能为力和遗憾。

  四、历史制度分析

  历史制度分析起源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其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的艾夫纳·格瑞夫教授。

从80年代末起,格瑞夫开始研究中世纪末期商业革命中的制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

在这一过程中,他发现了诺思新制度经济史学的缺陷与不足,引发了他对新制度经济史学的再思考。

他认为:

“新制度经济史对经济史中有关制度的研究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这是勿庸置疑的。

它引起了人们对国家界定并加以实施的产权、规则、规制,它们形成的政治过程,及其交易成本的重要性的普通关注。

然而,它所依赖的交易成本经济学、产权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意味着它只能考察由国家界定并实施的制度。

这些理论框架妨碍了它对‘自我实施’制度,对影响制度与组织发展走上特定轨迹的非法律因素,对非经济的社会和文化因素对制度选择和路径依赖的影响的考察。

”因此,必须从理论、方法和研究内容上对新制度经济史学进行全方位的创新。

  格瑞夫认为,要建立一种全新的理论和方法,首先也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要超越新制度经济史学把国家作为制度的唯一来源的分析范式,重新给制度下一个更为宽泛的定义。

为了弥补新制度经济史学的不足,历史制度分析有针对性地把制度被定义为:

本身“是自我实施的对行为的非技术决定的约束。

  历史制度分析在方法论上的最大特征,就是开创性地运用了博弈论和历史经验的归纳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由于历史制度分析把制度定义为非技术决定的自我实施制度,就为博弈论广泛地应用于制度经济史研究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自我实施制度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它的自发产生和自我实施的性质。

与那些由国家和法律强制实施的制度不同,自我实施制度必须是参加者各方经过协商、谈判、讨价还价后自愿达成一致的结果。

因此,历史制度分析将自我实施制度视为特定历史条件下制度博弈的一种均衡状态或均衡结果。

自我实施制度产生的过程,也就是制度博弈者各方在特定的战略局势中,根据自己各自不同的目标与对手进行博弈,自主地选择各自的最优策略,最后求得均衡的过程。

自我实施制度所具有的自发产生和自我实施的基本属性,说明了它对博弈论分析框架的特殊适用性。

  然而,把博弈论框架应用于历史制度分析也面临着挑战。

在很多种战略局势中,存在着多重均衡的可能性,这意味着结果并不是唯一确定的。

博弈论本身所具有的这种有关均衡结果的非确切性和非结论性的特征,极大地限制了它在以往的制度分析中的应用范围。

而历史制度分析则通过博弈论与历史经验的归纳性分析相结合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

格瑞夫指出,正是博弈论分析结果的这种非确切性和非结论性的特征,内在地规定了它与历史经验研究相结合的必要性。

历史发展的结果依赖于历史发展的逻辑、过程和细节,即具有历史的路径依赖性。

因此,博弈论的这种结果的不确定性问题,只有在历史的逻辑和进程中才能得到解决。

也就是说,博弈者是如何从他所面临的多重均衡结果中选择了历史和现实中的这个唯一结果,只有通过历史的经验分析才能予以说明。

在研究的实践中,格瑞夫通过“特殊历史相关性模型”较好地解决了博弈论分析结论的非确定性问题。

  在给出了制度的明确定义,找到了适用的理论框架和分析方法后,格瑞夫对历史上的经济、政治、文化制度和影响制度选择、制度变迁与路径依赖的各种因素,进行了深入严谨的理论分析和具体翔实的经验研究,对一系列有关制度经济史的重大问题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

  格瑞夫是以11-14世纪欧洲“商业革命”时期的意大利城市热那亚和地处北非地中海沿岸的马格里布为典型案例,展开历史制度分析的。

之所以选择这两个地区为典型,是因为它们在中世纪晚期虽然同样经历了商业革命的经济贸易繁荣,但在后来长期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却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

以热那亚为代表的意大利实现了贸易和经济的长期增长,成为西方世界兴起的发源地;而以马格里布为代表的穆斯林世界却从此进入了经济的长期衰落。

格瑞夫十分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本身所具有的特殊重要意义。

他指出:

“对西方世界与穆斯林世界制度发展的比较分析,可能会揭示出导致这两个社会出现截然不同的制度轨迹的诸多因素,并且揭示出制度路径依赖的根源。

  格瑞夫首先探求解决的问题是,是什么因素导致了热那亚和马格里布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经过严谨缜密的历史考察和理论分析后,格瑞夫得出结论:

是不同的制度选择把热那亚和马格里布的经济与社会引上了不同的发展轨道。

历史事实清楚地表明,在中世纪晚期诸多事关未来长期经济增长的制度安排上,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人都作出了截然不同的选择。

然而,在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为什么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人会作出如此不同的制度选择?

是什么因素决定了这种选择呢?

经过深入细致的比较研究,格瑞夫指出,是马格里布人和热那亚人不同的文化遗产以及他们在文化方面表现出来的巨大差异性决定了他们对制度的不同选择。

历史事实表明,到中世纪晚期的商业革命时期,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已经使热那亚和马格里布分别形成了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文化传统。

而不同的文化传统,对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人的经济政治制度选择和变迁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深刻影响。

  在建立海外贸易代表关系过程中,热那亚人的文化传统使他们选择了以“个人主义”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二方实施制度。

而马格里布人却选择了以“集体主义”的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三方实施制度。

在海外贸易扩张的过程中,热那亚商人采取了无社区限制的“开放”的方式扩大海外贸易代理关系。

而马格里布商人则采取了仅限社区内的“封闭”的方式来扩大海外贸易代理关系。

此外,在社会内部代理关系模式的选择上,热那亚人采用的是“纵向”的代理模式;而马格里布人则采用了“横向”的代理模式。

经过论证,格瑞夫进一步指出,热那亚的第二方实施制度、开放型的扩大贸易方式和社会内部的纵向代理模式,对于一个社会的长期经济增长是十分有利的;与此相反,马格里布的第三方实施制度、封闭型的扩大贸易方式和社会内部横向的代理模式,对经济的长期增长则是不利的。

  文化传统也影响了相关市场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马格里布人没能建立起提货单制度,是因为他们通过非正式的集体主义实施机制已经解决了相关的制度保障问题。

而热那亚商人缺乏同样的非正式实施机制,他们只好通过使用提货单、通知单及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来解决与海运货物相联系的组织问题。

另外,马格里布的集体主义文化提倡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精神。

而热那亚的个人主义社会,商人们不会指望得到这种互助。

于是,意大利人发明了保险制度。

再有,在热那亚的个人主义社会中,商人们迫切希望提高雇佣代理商的安全性。

这样,家族企业这种具有无限生命期和较低破产可能性的组织形式便在热那亚应运而生了。

而随着家族企业形式的发展完善,它开始向非家族成员出售股份,同时产生了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相关信息的传递以及会计程序的完善等问题。

显然,这孕育了股票市场、股份制和现代公司制度的最初形式。

而马格里布商人在从事贸易活动相当长的时间后,仍没有建立类似的组织和相应的制度。

  文化传统也对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简单地说,在热那亚这种个人主义社会中,由于缺乏经济上能够自我实施的集体主义惩罚机制和传递通畅的信息网络,非正式的经济强制水平又相对较低,为了促进交换、支持集体主义行为和减轻搭便车问题,以国家权威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就是必需的。

而在一个集体主义的社会中,有效的集体主义惩罚机制完全能够对潜在的违约者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并对现实的违约者实施有效的惩罚,当然也就不再需要国家和法律的强制力了。

  从上面理论分析和史实描述中不难看出,文化信仰对经济和政治制度的选择和变迁产生了持久的影响,而后者的发展状况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

格瑞夫指出,“历史制度分析揭示了一个社会内部经济、文化、社会特征之间关系的复杂性。

例如,支配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人代理关系的不同的制度,在很大程度归结于他们不同的社会和文化特征,而这些特征又反过来进一步强化了其经济制度。

在马格里布人中间,集体主义的文化信仰和与此相联系的经济上的自我实施的集体惩罚,导致了一种水平式的社会结构,社会的封闭,和集体的社会信息通讯网。

在热那亚人中间,个人主义的文化信仰,则导致了具有一种垂直并融合的社会结构以及相对比较低水平的信息联络的个人主义的社会。

”正是这种差异性,导致了两个地区的长期经济发展走上完全不同的道路。

  最后,格瑞夫指出,马格里布人的制度结构与当代发展中国家的制度结构相类似,而热那亚人的社会组织与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组织相类似。

这表明,制度的路径依赖在这些社会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历史上看,中世纪基督教的个人主义社会或许已播下“西方世界兴起”的种子,而集体主义的文化传统可能是发展中国家长期落后的根源。

  历史制度分析是20世纪90年代才刚刚在西方兴起的一种学说。

虽然它产生的时间不长,但其独特新颖的研究视角、富有创造性的研究方法、别其一格的理论框架、灵活实用的分析工具以及令人瞩目的研究成果,已经引起了国际上经济学和经济史学界越来越密切的关注。

第一,历史制度分析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自我实施制度上,弥补了制度经济史研究的一大空白,极大地拓展了制度经济史的研究领域和范围,给制度经济史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第二,历史制度分析在如何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尤其是运用博弈论与历史经验的归纳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历史中的制度问题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通过探索,格瑞夫不仅为博弈论在制度经济史研究中的大规模应用找到了较为有效的途径,而且为博弈论本身从这一应用中获得新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和可能。

第三,历史制度分析在如何在制度分析中发挥历史的作用,尤其是发挥历史的检验功能方面,进行了可贵的尝试,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新进展。

第四,对制度经济史研究中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了严谨缜密的理论分析和确凿翔实的经验论证,并据此提出了一系列精辟独到的观点和发人深思的结论,推动了制度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史研究的发展。

  当然,历史制度分析毕竟是一个刚刚兴起的新学说,还处于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当中,必然存在着某些不足与局限。

第一,历史制度分析对“自我实施制度”概念的界定尚不清晰,对其基本内涵和本质特征也缺少充分的论述,这就容易引起了概念上的模糊和歧义,也给理论上的分析带来了不便。

第二,研究领域和范围还过于狭窄,还有待于进一步扩展。

从目前的研究领域和范围看,历史制度分析只是对中世纪晚期的地中海国家,主要是热那亚和马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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