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市政 公路 道路 施工 扬尘 二级安全技术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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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市政公路道路施工扬尘二级安全技术交底
郑东新区****路(*****大道-*****路)
等道路工程第**标段工程
二
级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2017年02月14日
前 言
一、安全生产意义:
以人为本珍视生命,保护每一个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体现施工过程的人性化,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
安全是施工生产中最前提和最基本的元素,确保安全才能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期进度、取得最佳社会经济效益。
二、安全管理目标
本工程安全目标为:
1.杜绝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争取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轻伤安全责任事故控制在1‰以内;
2.无重大责任事故;
3.无重大安全隐患;
4.无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重大损坏;
5.和谐施工,确保无刑事案件发生;
6.争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工地”。
三、安全指导思想:
1.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生产的原则: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管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要求全体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各种违章行为、违章指挥,把安全工作确实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四、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由施工队、项目部、公司三级安全施工管理保证体系。
本工程将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工程安全管理的政策,遵守相关法律、规范、制度,确保本工程的安全检查管理目标得以实现,特制定本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公司直接领导下的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实行项目经理总体负责制。
总 则
1.参加施工的全体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则的各项规定。
2.参加施工的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应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3.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紧帽绳,在进行高空作业时须系好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戴耳机、严禁打闹、斗殴、大声喧哗。
4.上班前四小时内,严禁饮酒(其中包括含酒精的饮料)、严禁疲劳作业。
5.从事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作业人员上岗制度》,持证上岗。
6.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工区、班组和人员,项目经理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处罚,严重的的给予停工处罚,给予停工处罚的须停工整改完毕,经项目经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7.各工区、班组应经常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人进行批评教育。
8.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修,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同时每天必须如实做好机械设备履历书的填写。
9.进行基坑、通道施工及其他工序施工的各班组之间必须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
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措施和存在问题向接班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薄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进行检查交接班情况,对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方可进行施工。
10.对各类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
11.施工中应时刻牢记“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同时,对施工机具应加以爱护、保管。
1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每周安全活动制度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3.施工中发现险情时,工班长、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及时采取措施,若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将所有人员撤离危险地段。
14.每月编制下达施工计划时,应制订出相应的具体安全措施。
15.在赶工期或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制订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一章 施工准备
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临时设施的布设、施工临时道路的铺筑、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安全措施的落实、施工机械、用电需求计划、施工先后顺序的确定等等,各工区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自身技术,因地制宜地作好施工准备工作。
一 施工现场
1.在进行施工现场布设时,应严格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防尘等安全要求,临时设施布置应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进行,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严禁脏、乱、差和火险隐患的存在。
2.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陡坡、沟堑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
施工现场内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以及动力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和消防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的生活、仓库、变电房、、配电房、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的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并必须悬挂明显的安全标志。
同时,严格执行生活与生产设施分开的原则进行搭设,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严禁使用易燃材料搭设。
4.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标语、标牌,消防设施等严禁擅自拆除和蓄意破坏。
5.施工现场内的“四口五临边”及沟、坑、水塘等边缘应设置安全护栏。
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路段以及和现有道路交接的施工段、点应设专人指挥疏导交通,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6.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作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二 施工测量
1.密林丛草间进行施工测量时,应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严禁携带烟头火种,配带急救药品,预防动、植物伤人。
2.量钉桩时要注意周围行人的安全,不得对面使锤。
钢钎和其它工具不得随意抛掷。
3.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遇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
4.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好安全带,脚穿软底轻便鞋。
在桥墩上测量时应有上下桥墩及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
5.在公路、街道、交通繁忙的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穿反光衣,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 场内交通
1.场内道路应做到场地硬底化并经常维护,保持畅通,保证“晴天不扬尘,雨天不泥泞”,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不小于15米,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米。
急弯及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的交通安全标志。
2.靠近河流和陡坡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拦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3.所有车辆在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对车辆勤保养,严禁车辆带病作业。
四 施工用电
(一)、一般安全用电规定
1.各工点安全用电的相关要求
(1)各作业队要配备专业持证电工,低压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
(2)定期组织工地人员展开用电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并锁好开关箱。
(4)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
(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要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顶面和箱门处,开关箱要选用室外防雨箱。
在导线的进、出口加强绝缘,并将导线加固。
(6)为保证导线的安全和供电质量,导线的负荷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线路末端电压偏移值应不大于其额定电压的5%。
(7)配电箱、开关箱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施工常用的电缆要安全可靠,老化的电缆绝对不能再使用。
熔断器(保险丝)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保险丝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8)机械设备一定要每台设置好可靠的安全接地,横过施工便道与交通要道的电缆一定要穿管下埋。
(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并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的制度。
禁止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10)工地使用的电缆连接接头要牢固可靠绝缘,接头处要绑扎在站立的干木桩上,离开地面,以防漏电伤人,挖孔桩井下作业一定要采用三级保护和可靠的设备。
2.触电急救
在保护措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是极易发生的,此时应采取急救措施,最首要的急救措施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有两种:
(1)切断电源开关;
(2)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线。
严禁救护者用手直接推拉、触摸触电者,严禁救护者使用金属物品或其他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的木棒、布带等)接触触电者。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请各作业队协同遵守把关。
3.电气防火及灭火知识
(1)要严格按规定,选用与电气设备的用电负荷相匹配的开关、电器,线路的设计与导线的规格也要符合规定,以保护装置的完好。
(2)照明灯具及发热、产生电火花的电气设备,从安装上、使用过程中都不容许与易燃物靠近,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3)电气设备要严格按其性能运行,不准超载运行,做好经常性的检修保养使设备能正常运行,并保持通风良好。
(4)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列出其中“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有关要求,供施工中运用。
(5)雷电也能引起火灾,对避雷装置要注意检修保养,保持接地良好。
有静电时还要做好防静电火灾的防护。
(6)发生火灾首先应迅速设法切断电源,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7)火灾发生后,由于受潮或烟熏,开关设备绝缘能力降低,因此拉闸时最好用绝缘工具操作;切断电源的地点要选择适当,防止切断电源后影响灭火工作。
(8)如需切断电线时,非同相线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造成短路;剪断空中电线时,剪断位置应选择在电源方向支持物附近,以防剪断电线掉下来造成接地短路或触电事故。
对已落下来的电线处要设警界区域。
(9)当一时无法切断电源时,为了争取时间,就需要使用带电灭火剂灭火,严禁使用具有导电性能的泡沫灭火剂带电灭火。
带点灭火时,现场所有人员应防止电线断落后触及人体,人与带点体保持安全距离。
(10)充油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再灭火。
地面上的油火不能用水喷射,以防油火漂浮水面而蔓延扩大。
当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扑灭或可能引起严重后果时,应立即通知消防部门,不可延误时机。
4.安全用电除应执行本交底外,还应按国家现行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执行。
(二)、电工安全作业规定
1.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
2.从事电气作业的难易程度,须符合电工等级要求。
对难度较大、较复杂的电气工程,不得由低等级电工完成。
3.电工必须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验。
5.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6.带危险性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7.电力传动装置的调试和维修时,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外,在开关箱处应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三)、电焊工安全作业规定
1.电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
3.电焊机要设单独的专用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5.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7.焊点下方未设接火斗时不准施焊作业。
8.四级大风及以上不准高处施焊作业。
9.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四)、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作业规定
1.电动工具按其触电保护分为Ⅰ、Ⅱ、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