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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文两篇”备课参考
“师”之概念,大体是从先秦时期的“师长、师傅、先生”而来。
其中“师傅”更早则意指春秋时国君的老师。
《说文解字》中有注曰:
“师教人以道者之称也”。
“师”之含义,现在泛指从事教育工作或是传授知识技术也或是某方面有特长值得学习者。
“老师”的原意并非由“老”而形容“师”。
“老”在旧语义中也是一种尊称,隐喻年长且学识渊博者。
“老”“师”连用最初见于《史记》,有“荀卿最为老师”之说法。
慢慢“老师”之说也不再有年龄的限制,老少皆可适用。
只是司马迁笔下的“老师”当然不是今日意义上的“教师”,其只是“老”和“师”的复合构词,所表达的含义多指对知识渊博者的一种尊称,虽能从其身上学以“道”,但其不一定是知识的传播者。
今天看来,“教师”的必要条件不光是拥有知识,更重于传播知识。
家庭是幼儿语言活动的重要环境,为了与家长配合做好幼儿阅读训练工作,孩子一入园就召开家长会,给家长提出早期抓好幼儿阅读的要求。
我把幼儿在园里的阅读活动及阅读情况及时传递给家长,要求孩子回家向家长朗诵儿歌,表演故事。
我和家长共同配合,一道训练,幼儿的阅读能力提高很快。
作者本名为莫怀戚,为何语文课本中署名为莫怀成?
为此,作者在1993年10月17日的《重庆日报》发表文章《关于一篇课文的署名》,写道:
“师”之概念,大体是从先秦时期的“师长、师傅、先生”而来。
其中“师傅”更早则意指春秋时国君的老师。
《说文解字》中有注曰:
“师教人以道者之称也”。
“师”之含义,现在泛指从事教育工作或是传授知识技术也或是某方面有特长值得学习者。
“老师”的原意并非由“老”而形容“师”。
“老”在旧语义中也是一种尊称,隐喻年长且学识渊博者。
“老”“师”连用最初见于《史记》,有“荀卿最为老师”之说法。
慢慢“老师”之说也不再有年龄的限制,老少皆可适用。
只是司马迁笔下的“老师”当然不是今日意义上的“教师”,其只是“老”和“师”的复合构词,所表达的含义多指对知识渊博者的一种尊称,虽能从其身上学以“道”,但其不一定是知识的传播者。
今天看来,“教师”的必要条件不光是拥有知识,更重于传播知识。
与当今“教师”一称最接近的“老师”概念,最早也要追溯至宋元时期。
金代元好问《示侄孙伯安》诗云:
“伯安入小学,颖悟非凡貌,属句有夙性,说字惊老师。
”于是看,宋元时期小学教师被称为“老师”有案可稽。
清代称主考官也为“老师”,而一般学堂里的先生则称为“教师”或“教习”。
可见,“教师”一说是比较晚的事了。
如今体会,“教师”的含义比之“老师”一说,具有资历和学识程度上较低一些的差别。
辛亥革命后,教师与其他官员一样依法令任命,故又称“教师”为“教员”。
此文初作于1985年,发表在《中国青年报》上,后被一些杂志乃至中央电视台、电台以不同形式转发。
与当今“教师”一称最接近的“老师”概念,最早也要追溯至宋元时期。
金代元好问《示侄孙伯安》诗云:
“伯安入小学,颖悟非凡貌,属句有夙性,说字惊老师。
”于是看,宋元时期小学教师被称为“老师”有案可稽。
清代称主考官也为“老师”,而一般学堂里的先生则称为“教师”或“教习”。
可见,“教师”一说是比较晚的事了。
如今体会,“教师”的含义比之“老师”一说,具有资历和学识程度上较低一些的差别。
辛亥革命后,教师与其他官员一样依法令任命,故又称“教师”为“教员”。
要练说,得练看。
看与说是统一的,看不准就难以说得好。
练看,就是训练幼儿的观察能力,扩大幼儿的认知范围,让幼儿在观察事物、观察生活、观察自然的活动中,积累词汇、理解词义、发展语言。
在运用观察法组织活动时,我着眼观察于观察对象的选择,着力于观察过程的指导,着重于幼儿观察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提高。
1988年,甘肃的杂志《读者文摘》载了此文,作者始误成“莫怀成”。
我因此去信,谈了“我的姓名之意,是不要带着忧愁,而不是不要有所成就。
戚,古汉语有忧伤之意,例:
君子坦荡荡,外人常戚戚。
”后《读者文摘》以“来信照登”登了,窃以为一切也就了了。
教师范读的是阅读教学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我常采用范读,让幼儿学习、模仿。
如领读,我读一句,让幼儿读一句,边读边记;第二通读,我大声读,我大声读,幼儿小声读,边学边仿;第三赏读,我借用录好配朗读磁带,一边放录音,一边幼儿反复倾听,在反复倾听中体验、品味。
死记硬背是一种传统的教学方式,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
但随着素质教育的开展,死记硬背被作为一种僵化的、阻碍学生能力发展的教学方式,渐渐为人们所摒弃;而另一方面,老师们又为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煞费苦心。
其实,只要应用得当,“死记硬背”与提高学生素质并不矛盾。
相反,它恰是提高学生语文水平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殊不知,谬种已经流传。
次年的初中语文的补充教材选用该文,就沿袭了“莫怀成”的署名,至现在,成了课文,情形未变。
要练说,得练听。
听是说的前提,听得准确,才有条件正确模仿,才能不断地掌握高一级水平的语言。
我在教学中,注意听说结合,训练幼儿听的能力,课堂上,我特别重视教师的语言,我对幼儿说话,注意声音清楚,高低起伏,抑扬有致,富有吸引力,这样能引起幼儿的注意。
当我发现有的幼儿不专心听别人发言时,就随时表扬那些静听的幼儿,或是让他重复别人说过的内容,抓住教育时机,要求他们专心听,用心记。
平时我还通过各种趣味活动,培养幼儿边听边记,边听边想,边听边说的能力,如听词对词,听词句说意思,听句子辩正误,听故事讲述故事,听谜语猜谜底,听智力故事,动脑筋,出主意,听儿歌上句,接儿歌下句等,这样幼儿学得生动活泼,轻松愉快,既训练了听的能力,强化了记忆,又发展了思维,为说打下了基础。
“教书先生”恐怕是市井百姓最为熟悉的一种称呼,从最初的门馆、私塾到晚清的学堂,“教书先生”那一行当怎么说也算是让国人景仰甚或敬畏的一种社会职业。
只是更早的“先生”概念并非源于教书,最初出现的“先生”一词也并非有传授知识那般的含义。
《孟子》中的“先生何为出此言也?
”;《论语》中的“有酒食,先生馔”;《国策》中的“先生坐,何至于此?
”等等,均指“先生”为父兄或有学问、有德行的长辈。
其实《国策》中本身就有“先生长者,有德之称”的说法。
可见“先生”之原意非真正的“教师”之意,倒是与当今“先生”的称呼更接近。
看来,“先生”之本源含义在于礼貌和尊称,并非具学问者的专称。
称“老师”为“先生”的记载,首见于《礼记?
曲礼》,有“从于先生,不越礼而与人言”,其中之“先生”意为“年长、资深之传授知识者”,与教师、老师之意基本一致。
为什么一直不去更正呢?
一、一个人的文章,被定成课文,全国法定学习,已是殊荣,不该苛求。
二、知我者,何须更正?
不知我者,更正了何用?
三、国家审度,看文章的内容形式,不去查作者的祖宗三代,对于以前被“政审”怕了的我,欢欣鼓舞还来不及呢。
所以欢喜国家的大迸步,不计个入小损失,并非什么淡泊名利,高风亮节,没那么玄。
①
背景
如作者自己所分析的:
本文的写作契机是两个。
其一是一次全家三辈四口人的散步,的确如文中所说:
初春,南方的原野,哄了一阵才将母亲带上路……当时我儿子正上幼儿园。
他叫“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也是真的。
第二个契机则是较有理性色彩。
我与美国汉学家柯尔特先生相熟后,常就中西文化的异同进行浅层次交谈。
出我意料的是他对中国文化中的“孝悌”的看法——他反对“悌”(他说弟弟没有必要高看兄长),而对“孝悌”却大加赞赏,说中国人的敬老爱幼,是“文化的精髓”,又说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哺育子女是动物也有的本能,赡养父母才是人类的文化之举”,这个,全世界数中国人做得最好,云云。
我们自己丢掉的,发达国度的人却拾起来,如获至宝,这使我感慨不已,开始重新正视这份看起来很陈旧已无什么油水的民族遗产。
写作的念头就产生了。
选材时,我最终确定第一个契机为文章的外延,或曰思想感情之载体,是这样考虑的:
一、这是一次真实的散步,有真人真景及部分真事(细节),这样,想象加工的部分便有了依托,较之纯粹的虚构更有实感;
二、刚好三代人,主体“我”和“我的妻”,客体“儿子”“母亲”齐全,便于“导演”;
三、说“导演”,是因为近年的散文写作倾向之一,是情节化(也有称细节化的),总之寓理于事之风长,单纯说理之风消;可读性越来越被强调。
切入角度:
强化“生命”,淡化伦理,一是因为伦理说得已经太多,出新很难;二是“生命之说”不但本质,而且人性与动物性的参照也出来了——只有人类才不但保护幼小的生命,而且善待衰老的生命。
②
体裁
《散步》写于1985年,因为是发一种“生命的感慨”,所以注定了它的抒情色彩。
因我(作者——编者注)不善诗作,它就成了散文。
所以说体裁这东西,往往非作者的刻意选取,实在只是一种自然结果。
②
全篇只写了“散步”一事,但读来饶有兴味,除了真情动人外,再一个原因就是叙事波澜起伏,引人入胜。
入题写“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予和儿子走在后面”,“散步”已经起步,本该照直走下去,而文章在这里起了一个波澜:
“母亲要走大路”,“儿子要走小路”。
等到“我”出于爱母之心决定走大路时,事情偏偏又不照“我”的决定发展,母亲要改走小路。
真是一波末平,一波又起。
这两处波澜不仅使记叙摆脱了平铺直叙的弊病,而且展示了“我”对母亲的挚爱,母亲对孙子的亲情。
③中心
八百字短章,一曲温馨隽永的亲情之歌、伦理之歌、生命之歌。
其思想内涵的三个层面清晰可辨,耐人寻味。
故事层面:
亲情。
文章的基本线条是:
“我”劝母亲散步→全家人一块散步→走大路与走小路的分歧→“我”母亲依从了“我”儿子的→在不好走的地方,“我”和妻子分别背起母亲和儿子。
从而写出了一家人之间的互相爱护、尊重、体贴和理解。
寓意层面:
使命感。
《散步》的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与其说为了真实亲切,不如说为了强化主体意识,实现使命感。
文章中的“我”,一个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肩负着承前启后的责任。
当“我”背着母亲,妻背着儿子,“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时,觉得“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这里通过定格描写,强化了中间一代人的主体意识,强化了使命感。
这种使命感,是亲情向伦理道德的升华。
哲理层面:
生生不息。
文学反映生活总折射着一定的文化心态,因而,常常闪耀出哲理的光芒。
当我们从赡养与抚养的意义上来审视《散步》的三代人时,我们说文章字里行间“渗透着对生活的使命感”;当我们
从生命与时空的意义上来审视三代人的“散步”时,却应该说,这里还隐含着“生生不息”的哲学道理。
尤其是儿子的一个“伟大”发现:
散步的三代四口人“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这世代的延续,是生命的强音,从而给了使命感以应有的神圣色彩。
字·词·句
一、“我决定委屈儿子”
“我决定委屈儿子”并非不爱儿子。
只是拿母亲和儿子比较来看,母亲年事已高,在世时日已短,今后像这样的“散步”很难说还有几回了。
“我”十分孝敬母亲,想尽最大的努力满足母亲的愿望,这种孝心是难能可贵的。
二、“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
”
猛一看似乎是“小题大作”,联系上下文的感情基调,就会觉得它新颖而风趣,、恰切地表达出“我”当时的处境和心情,突出了“我”极富责任感的性格特征。
三、“……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
“我”背的是母亲,妻子背的是儿子。
母亲给我们以生命,儿子又是这生命的延续。
这血脉相连的三代人紧紧连接在一起,构成了生命的整体。
如今,我们把母亲和儿子背在背上前行,正是背负着完整的生命世界,因而油然产生了一种深沉、庄严的感觉,这正是家庭生活中、人类社会中承前启后的一代中年人特有的心理感受。
写作特点
本文注重语言的艺术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情趣盎然
“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这句话写母子关系,母亲明理,儿子孝顺,相映成趣。
“小家伙突然叫起来:
‘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
’我们都笑了。
”这两句话充满生活情趣,既表现了小家伙的天真、聪颖,又表现了家庭的幸福、温馨。
二、含义丰富
“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写出“我”为母亲最终安然无恙而庆幸的心情。
“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
”这一句表现了妻子的贤惠。
“……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这句话含义深刻。
它以轻衬重,突出了“尊老爱幼”的重大意义,还写出了中年人已意识到自己责任的重大,正在继承和发扬“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
三、意在言外
“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
”这段话通过初春秀色的描绘,表现了春天蓬勃的生机,暗示熬过了严冬的母亲将会获得新的活力。
⑤
其他
审美赏析:
一、尺水兴波折射至高至上的人性美
一件简单的生活小事,作者何以将它写得饶有兴味、发人深思呢?
细味之,不外乎采用了尺水兴波、一波三折的写法,在波谷与波峰上折射出亲情、人性的亮丽之光。
二、轻描淡写蕴藉含蓄隽永的诗意美
《散步》一文对景物描写着墨不多,仅有两处,可在这轻描淡写之中却充满了浓郁的诗情画意,为常见的散步提供了一个美妙的背景。
三、娓娓道来展示晓畅素雅的语言美
文未有几分含蓄外,其余则明白如话。
但通俗而不庸俗,明了而不直露。
句式的整齐与错杂,音韵的铿锵与连绵,语意的对举与反衬,似乎都是信手拈来,无丝毫的刻意雕琢。
于平实中见灵气,在浅易中见哲理。
《金黄的大斗笠》
文题
本文以大斗笠为题,是赢余中以文章线索为题的常见方法。
金黄的大斗笠是贯穿全文的外在线索,以此为题,既生动活泼,也引人入胜。
体裁
这篇文章是一篇生动的抒情散文。
结构
本文跟一般文章写人记事的方法不同,没有具体_详细地记叙事情的因果、经过,也没有细致地去描写人物,而是在展示一幅风雨图画中,点出了人和事。
可见构思之巧妙。
中心
这篇散文带着田野的清风,蘸着田间的绿意,在一派诗意中,抒写着姐弟俩的亲情,抒写着纯净动人的真、善、美。
写作特点
一、生动的描写
课文对“大斗笠下”的描写很巧妙,只写露出来的,不写遮盖住的,充满童趣,又留有充分的想象的空间。
姐弟对话的描写也生动活泼,充满稚气。
“——姐姐,你怎么知道雨来啦?
那团乌云走过咱家窗前,我看到它的影子了。
——姐姐,你怎么知道风来啦?
咱家屋后的竹林告诉我的。
——姐姐,你要不送斗笠来,哪怕晚送一会儿,我正好淋个澡。
可惜……
啪(是一只手打在另一只手上)
——嘻嘻。
——咯咯。
”
姐姐的答话巧妙之至,天真中透着机灵,得意中含着爱心;弟弟的“埋怨”则露出了十足的调皮。
拟声描摹的巴掌和笑声从雨帘中冲出来,掀动了金黄的大斗笠,拨动了读者的心弦。
景物描写有两个特点:
一是抓住景物不断变化的特点写;一是景中含情。
③
二、修辞方法的运用
1.间隔反复——风雨愈大情愈切。
姐姐在暴风雨到来之前去为野外牧羊的弟弟料送斗等:
相弟俩在斗笠下避过了风雨。
这条人物动作线,开始是隐于串联的风雨动态线之下的暗线;明线是由三次“风来啦;”(A)“雨来了!
”
(B)构成的间隔反复:
“A-,B一;A-,B-:
AB——”。
把“小风稀雨——疾风急雨——狂风暴雨”的动态线串联起来;直到最后一次反复之后,从弟弟的视线中看到“姐们带着斗笠来啦”,暗线才与明线交合。
2.设问回答——补叙姐慧爰弟心。
姐弟在大斗笠下避风雨,弟问姐答构成丙组设问(见前描男之分析)。
弟弟天真地问,姐姐真切地答,既补叙了情节开端的动因,也表现了姐姐与弟弟的手足情深,并使性格明朗化。
3.拟声代语——音响更比言语亲。
文章末尾有一组拟声词代替姐姐对弟弟不识好歹的回答(见前语言描写的分析),包含了丰富的潜台词,生动异常。
4.情景拟人——田园增添生机美。
文中的风雨乌云都拟人化了,如:
“小山羊的毛被梳理好,又弄乱。
”“风,总想掀开斗笠,看看下面遮着什么。
”情景拟人,赋予文章以生活情趣,增添了田园的生机美。
5.细节借代——斗笠凝聚手足情。
金黄的大斗笠下,是并排紧靠坐著避雨的姐弟俩;读者的视线被大斗笠挡住了。
作者采用了细市借代的手法来表达:
那“露出一条翘起的小辫”,不正是借代了姐姐吧?
那“露出一条揽着小山羊的滚圆的胳膊”,不正是借代了弟弟吗?
透露出大斗笠下姐弟情的亲密和真切。
⑧
三、语言艺术
这篇散文,格调清新,语言明快,表达简练细致巧妙。
其一,拟声词、语助词、叠词的巧妙运用增添了童趣神韵。
文中“哗哗”拟风吹树叶之声,“咩咩”拟羊叫声。
特别是“嘻嘻”“咯咯”拟姐弟欢笑声,画面动静结合,有声有色,栩栩如生。
其二,短句散句的运用,富于变化美。
短句形体短、结构比较简单,描写了迅速变化的事物,渲染了气氛,表现了人物的激动欢快的情绪氛围,这种筒短明快的短句,语意却很丰厚,给读者留下了丰富想象的余地。
散句,是指一组句子,句式不同,长短不一,句中没有有意安排的相同的词语。
本文以散句为主。
这种散句,有的是主谓句形式,有的是非主谓句,显得结构自由,形式多样,音节参差,表达灵活,景物的情趣;人物的欢快与语言的明快融为一体。
其三,感叹句、设问句的运用。
如“风来啦!
”“雨来啦!
”是感叹句的反复运用。
又如姐弟俩在金黄的大斗笠下避风雨时的两组设问,问得天真,答得真切。
这些充满欢乐而语言明快的句子,突出了牧童天真活泼的性格,又表现姐姐善察风云的聪颖和对弟弟的手足深情。
?
有争议的问题
是“带”还是“戴”?
文中“风来吹雨来啦!
十月相诺会斗笠来啦!
”一句中的“带”字,有的学生说是别字.应改为“戴”字,理由是这个字是写在“风雨交加”的图景里,姐姐自然是“戴”着斗笠来的。
这里略作讨论。
文章描绘了三幅风雨图:
第一幅是描绘山头的风雨向山这边男孩袭来时的情景;第二幅是描写风雨逼近男孩时的情景;第三幅可根据文章的意思理解为:
雨将要落到男孩身上的紧急时刻,“姐姐带着斗笠来啦”,而就在姐姐赶到弟弟(男孩)身旁时,暴雨就降临到姐弟的头上了,姐姐赶忙把“带”来的金黄的大斗笠“戴”在了弟弟和自己的头上。
在文章中有两处反映了这个意思,其一,“雨,只赶上洗洗斗笠”;其二,“——姐姐,你要不送斗笠来,哪怕晚送一会儿,我正好淋个澡。
可惜……”可见,这里还应该是“带”。
?
其他
审美鉴赏:
一、绘画美
作者在文中勾勒了一幅幅美丽的画面。
雨前,蓝天明净,梯田似海,田埂上,小男孩挥动着挂满绿叶的树枝,护着雪白的小白羊,小羊悠闲地啃着青草。
画面色彩绚丽,意境优美深远。
雨后的画面更加绚丽。
远看,姐弟俩的斗笠像一个金黄的大蘑菇,柔和的阳光照着它,清凉的雨水润着它,它是那么美丽,那么生机勃勃。
“大蘑菇”的比喻形象、贴切,富有童趣。
这美丽的画面更蕴含着作者的一片深情:
对恣意流淌的重心的热情赞美,更饱含着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对一切美好事物的赞美。
二、音乐美
作者凭借文字合乎规律的重复形成节奏。
例如“风来啦!
”“雨来啦!
”在文中交替出现形成节奏,从而形成旋律,好似一支乐曲中的主音反复出现,给人一种亲切、愉快的感觉。
作者还善于运用长句和短句表现景物不断变化的特点,造成作品内在的起伏、动荡的旋律感。
例如表现“风小、雨稀”的画面,多用长句来表现,朗读时节奏舒缓,仿佛乐曲中的慢板。
而表现“风雨交加”的画面时,句子短而少,节奏明快,语势急促,给人一种风雨飘洒酣畅淋漓的感觉。
在这里,自然的风雨变化和作品文字的疏密缓急巧妙地统一起来了。
三、情致美
文章大量运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营造出童趣迷人的意境,使文章具有动人的情致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