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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教育博士培养方案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Ed.D)

培养方案(2015年9月修订)

(本方案适用2015级。

2014年及之前入学的博士生们需遵守本方案的9-3开题报告、9-4论文工作、9-5社会实践、9-6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十、预答辩、答辩和学位授予,这些方面的规定。

一、专业概况

南京大学是2009年全国首批(共十五所)获得教育博士(Ed.D)培养权的单位之一,2010年开始招收首批学生。

教育博士是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类型之一。

教育研究院着力发挥本院多学科专业的整体优势,整合院内外的各种有效资源,力图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法训练与研究应用相结合、个性培养与全面发展相结合,突出理论观照下的实践性、学术融入中的应用性的专业特色,强化专业发展的内涵建设,逐步形成了教育博士培养的模式特点和质量保障机制特色。

授予学位:

教育博士。

二、培养目标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是一种实践性的学位,主要面向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和中小学一线的教师,以研究和解决我国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难题、教育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围绕实践和应用,通过系统、规范的学习和研究,拓展专门知识和专业视野,提升对实践的研究、判断和反省能力,培养融理论与实践为一体、探索性地研究和解决更为复杂实际问题的技能,造就实践领域的专家(PracticalExpert,PE),促进对专门职业领域的知识和实践作出贡献。

实践领域的专家是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通过高水平的专业教育和训练,使学生在开阔理论视野、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提高研究水平的基础上,发展其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学生事务管理等的专业技能,成为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表1:

教育博士培养目标与标准

培养目标

人才类型

实践领域的专家

基本内涵

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标准

研究素养

开阔的理论视野;良好的研究品质;扎实的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

专业能力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学生事务管理等的专业技能

三、培养方向

1.教育领导与管理

2.学生发展与教育

表2:

教育博士培养方向

培养方向

研究领域

1.教育领导与管理

(1)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其特色是跨学科开展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注重在全球化背景下深入分析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议题。

(2)院校管理,其特色是针对南京大学以及其他高校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开展诊断咨询等服务工作,通过深入的个案研究,寻找高校管理实践中问题症结所在,为高校管理者提供针对性的改革建议。

(3)教育政策研究,其特色是紧密联系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等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相关主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决策部门提供有价值的政策建议。

2.学生发展与教育

(1)比较课程与教学研究,其特色为基于国际与比较研究的视野,瞄准国际前沿,分析和研究国外课程与教学研究的新成果、发展的新动向,加强课程与教学研究的国际化。

(2)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研究,其特色在于发挥外语教育、数学教育、历史教育、科学教育等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的优势,在促进学科课程与教学理论发展的同时,从实践层面推动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的改革,为我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决策咨询和实践指导。

(3)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其特色体现为围绕我国大学课程与教学改革的需求和目标,加强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通识教育课程、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生课程改革、高职高专课程的开发和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的研究,关注和解决教育实践中的课程与教学问题,为我国大学课程与教学改革提供决策参考和改革建议。

四、招生对象

拥有硕士学位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

特别说明:

不招收公务员和大学专业教师。

五、学习年限

学制4年。

第一年集中授课,第二年开始在导师和导师小组指导下进行个别化研修。

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年。

脱产在校学习和研究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年,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要求完全脱产在校。

六、课程设置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课程采用模块课程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4个学分。

课程分为四大模块:

1.公共课模块

不少于4学分。

旨在提高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拓展学科视野,形成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西方社会思潮(2学分)

●●博士学术交流英语(2学分)

2.教育理论模块

不少于8学分。

旨在提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理论素养,使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课程、教学与学生学习,以及学生发展、教育领导、教育技术等方面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形成批判性思考教育问题的意识以及运用教育理论研究和解决教育实际问题的能力。

●●高等教育哲学(2学分)

●●高等教育前沿研究(2学分)

●●国际教育发展:

课程、教学与学生学习(2学分)

●●教育领导与领导力提升(2学分)

●●学生发展的理论与实践(2学分)

●●新媒体与教育技术(2学分)

3.教育研究方法模块

不少于6学分。

旨在引导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熟悉科学研究的基本过程,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规范和主要方法,根据研究目标和任务合理运用教育研究方法,形成严谨的治学态度,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科学严谨的思想方法。

●●高等教育研究方法:

原理与应用(2学分)

●●定量研究方法与统计软件应用(2学分)

●●教育研究的质性方法(2学分)

4.教育实践研究模块

不少于6学分。

通过案例、专题调查、实习和实践等,培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广泛了解、研究和反思教育管理、学校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学校办学和学校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实践与问题,通过实践研究促进职业发展,提升应用能力。

●●大学校长办学之道(2学分)

●●学校发展战略规划(2学分)

●学校组织管理与法律政策分析(2学分)

●●教育实习和实践(2学分)

●●学校管理案例分析(2学分)

●●教育管理专题调查(2学分)

各课程模块的开设情况见表3。

表3:

课程模块与学分

课程模块

课程名称

必修、选修

学分

公共模块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西方社会思潮

必修

2

博士学术交流英语

必修

2

教育理论模块

高等教育哲学

必修

2

高等教育前沿研究

必修

2

国际教育发展:

课程、教学与学生学习

必修

2

教育领导与领导力提升

选修

2

学生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必修

2

新媒体与教育技术

选修

2

教育研究方法模块

高等教育研究方法:

原理与应用

必修

2

定量研究方法与统计软件应用

必修

2

教育研究的质性方法

必修

2

教育实践研究模块

学校组织管理与法律政策分析

必修

2

大学校长办学之道

必修

2

学校发展战略规划

选修

2

教育实习和实践

必修

2

学校管理案例分析

选修

2

教育管理专题调查

选修

2

七、培养方式

1.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课程教学采用集中授课、平时自学和研究性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2.实行集体培养、导师指导相辅相成的“专-兼-副导师制”。

即采取导师组集体培养和主、副导师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集体制定培养方案和承担课程教学,课程学习、课题研究、论文选题、论文写作采取主导师负责制和主导师负责的导师组指导制。

根据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需要,由校内学术主导师、副导师和校外兼职的实务导师组成导师组,共同承担博士生的教育和培养工作。

3.由研究院统一组织录取,指导教师均为“导师组”。

入学后的两个月内,由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组织博士研究生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校内主导师(简称为“导师”)。

为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水平,达到本专业作为实践型学位在学生实践经验与能力提升方面的要求,专门聘请具有兼职导师资格、来自教育实践领域的校外人员担任实务导师,与校内导师合作共同组成导师组。

通常在第二学年一开始,进行校外实务导师的师生互选工作,校外实务导师的聘期一般为三年。

校外实务导师从实践领域的具体问题需要出发,参与校内主导师对学生研究的指导,使学生的研究进一步贴近我国教育管理和教育改革实践的要求。

4.为便于指导和考核博士研究生,帮助年轻教师快速成长,院学术委员会聘请本院具有博士学位的年轻教师为副导师,全程参与博士生的培养。

由主导师根据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需要,在担任副导师的青年教师中聘请一位参与博士生的培养,协助主导师做好博士生的课程学习辅导、论文研究指导,参加博士生的年度报告、预答辩等培养环节的活动。

5.课程教学注重运用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现场研究、团队学习及教育调查等方法,加强自学、作业、辅导和文献阅读等环节。

6.鼓励博士研究生将课程学习与课题研究相结合,要求发表具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申请人申请博士学位的科研成果量化指标为:

(1)1篇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

(2)1篇发表的与攻读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

以上成果均需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南京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需要经过院学术委员会讨论认定。

详细要求见附件9:

南京大学关于同意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科研成果量化指标单列的决议。

7.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学习有关课程,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确定具体课题,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取得创造性成果。

8.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注重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遵循学术规范,培养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

9.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除正常参加院、校的博士研究生优秀研究成果奖励(附件1: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博士生奖励条例,附件2: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乐训奖学金”评选规则及程序),我院还专门针对教育专业博士设立了“周益清教育博士优秀成果奖”。

具体奖励要求见附件3: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周益清教育博士优秀成果奖励条例

10.我院建立博士生研究生学术事务与生活事务投诉机制,学生如在学术事务或生活事务方面有问题、意见,可直接向院务委员投诉。

院务委员在接到投诉的两周内由主任召集全体委员会议,对投诉进行审理,通过投票方式裁决(以三分之二多数为通过,低于此数则交由全体导师以简单多数通过),最后做出结论,并向学生反馈。

八、学术活动参与要求

1.四年学制期内,博士生要积极参加全国教育博士论坛,至少投稿一次并作会议报告。

2.博士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学术研讨、专题讲座或校内外学术报告。

九、主要培养环节与要求

1.制定个人课程学习计划

(1)博士生入学后两个月内,在导师和指导小组指导下做好课程学习计划(见“附件4:

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表”),经导师签字后送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备案。

(2)执行计划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须在每学期选课期间进行。

修改后的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签字后送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备案。

(3)博士生入学后,根据培养基本要求和本学科要求,在三个月内拟定出个人研究计划(附件5:

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表)。

2.资格考核(中期考核)

(1)博士生资格考核是对博士生专业理论水平、实践研究能力、学位论文写作能力等进行的综合考核。

博士生应在入学后四年内通过资格考核,首轮考核从博士生入学后第三学期开始。

博士生必须参加首轮考核。

如首轮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在第六学年结束之前还有两次机会参加考核。

资格考核通过之后,方能进入论文研究和撰写阶段。

(2)考核时间:

首轮考核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十月中上旬。

以后每年的十月中上旬举行一次。

每年九月一日至九月十日为根据考核内容提交考核材料和《教育研究院博士资格考核表》的时间,考核表交院教务员,提交时需完成表中的前四项内容(详见“附件6:

教育研究院博士资格考核表”)。

(3)考核内容:

①文献综述报告一篇,不少于8000字,题目和导师商定;②理论运用方面的研究报告一篇,不少于8000字;③实践研究方面的研究报告一篇,不少于8000字。

(4)考核形式:

采取书面审核与专场报告会的形式。

博士生提交的考核材料由考核小组审核,上述三部分考核内容学生可选择其中之一在专场报告会上报告,接受考核小组成员点评、提问、打分。

(5)考核标准:

满分为100分。

其中,专场报告占40%,另外两篇书面报告各占30%。

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资格考核标准独立判分,考核打分后作归次处理(最高分算作次高分,最低分算作次低分)的平均分即为该生的考核成绩。

(6)考核小组:

由正高级职称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小组成员根据考核标准判分,考核结果取平均分。

考核小组成员之间对考核成绩判定有重大分歧时由学术委员会仲载。

(7)考核结果:

①根据学校的规定,资格考核优秀人员数不超过当年参加考核人数的15%,暂缓通过人数不少于15%;②暂缓通过者可在一年后再次申请考核;③若博士生在入学六年内,参加三次考核,皆未能通过资格考核,学校将视其为自动终止学业,予以退学,作肄业处理;④博士生将按照资格考核结果享受学校提供的不同奖助学金待遇。

具体实施依据南京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参见《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之《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南字发[2014]105号)。

(8)考核结果申诉机制:

学生如对考核结果有意见,可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向院学位分会提出申诉。

学位分会在接到申诉的两周内由主任召集分会对申诉进行审理,通过投票方式裁决(以三分之二多数为通过,低于此数则交由全体导师以简单多数通过),最后做出结论,并向学生反馈。

(9)暂缓通过者的监督扶持机制:

为了监督并扶持暂缓通过者加强学习和研究,督促并保障其在下一轮考核中取得好成绩,顺利通过考核,凡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者,需和导师讨论后续一年内的学习、研究计划,并向院学位分会提交详细的计划书,由学位分会组织评估该计划的可行性,未通过评估的计划需在导师指导下进一步修改,并再次提交学位分会讨论。

通过评估的计划实行中期检查制度,三个月后由暂缓通过者向学位分会报告研究计划执行情况和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

3.开题报告

(1)博士生应在第5学期填写开题报告申请表(附件7:

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申请表)并由导师签署意见,交本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存档。

(2)开题报告会由导师组织进行,由至少5位高级职称人员组成开题小组,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且须有兼职导师或实务部门专家参加。

开题报告会由公开陈述和答辩两部分组成。

(3)开题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未能通过的可在三个月之后重新申请开题。

开题意见报院教务办公室备案。

4.论文工作

(1)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需来源于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实践中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的关键问题。

学位论文需要注重综合运用相关理论和科学方法分析、解决教育实践中的真实问题,注重研究成果的实践意义,注重通过实践探索创生知识。

(2)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需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应主题明确,观点鲜明,内容充实,方法科学,文字流畅,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实践特色。

学位论文篇幅与格式应符合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的相关要求(见附件10:

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规范),应严格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3)博士生应结合研究需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外出调研,调研形式和内容由博士生与导师共同商定。

(4)博士生须定期向导师、兼职导师汇报论文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5)博士生用于学位论文研究和写作的时间不少于2年。

(6)开题通过满六个月时,博士生须书面汇报论文进展情况,并准备好相关材料接受检查。

(7)论文中若有调查研究,调查的原始材料,如访谈录音与文字转录、调查问卷及相关的影像或书面材料均需妥善保存,并在论文预答辩之前上交核查。

如有材料遗失,凡无法对遗失原因做出合理解释与证明的,视为材料短缺,不能进行预答辩与论文送审。

(8)论文预答辩之前需进行文字查同,相同率不超过10%为合格,超过30%不得进行预答辩,需在3个月之后再次提交进行文字查同。

5.社会实践

(1)博士生既要掌握学科理论基础与知识体系,也要锻炼各方面的能力,包括书面与口头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以及学术活动的组织能力。

(2)适时参加本校、本省或省外其他高校、教育研究机构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

(3)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在校内各机关部门实践、考察,到我院教育实践基地实践、考察,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社会调查以及其他实践活动,到本省或省外其他高校、教育研究机构调研和考察。

(4)博士研究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并按时完成教育实践活动报告(不少于8000字)。

未参加教育实践活动者不能进行资格考核。

(5)博士研究生须按规定在兼职导师处完成实习(“历事”)任务。

6.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

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者,在读期间至少发表2篇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为CSSCI期刊论文,1篇(主题必须与专业相关,并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可)为公开刊物论文。

所发表论文本人应为第一作者,且南京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期刊分类以《南京大学文科博士生学位论文期刊目录》(附件8)为准。

在以上期刊发表的文章正文字数应该在3000字以上。

十、预答辩、答辩和学位授予

1.预答辩

(1)每年研究生院有四次论文送审安排,分别是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

学位论文送审之前须至少提前一个月进行预答辩,没有进行预答辩的论文不得提交送审和答辩。

(2)预答辩委员会成员由5位高级职称教师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且须有兼职导师或实务部门专家参加。

(3)预答辩结果:

预答辩获得三分之二票通过,修改后可以提交研究生院进行论文盲审,否则需修改至少半年后再次申请预答辩。

2.学位论文的评审

(1)通过预答辩的学位论文须经导师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评审。

(2)博士论文评审实行盲审制度。

全部论文须参加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盲审。

论文封面隐去个人信息,但标注“申请教育专业博士学位论文”。

(3)研究生院将论文交由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网上送审平台”安排盲审,盲审专家为3位。

(4)三位盲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全部为“同意答辩”时,80分以上,同意经少量的修改后直接答辩,70-79分,需修改半个月,经导师审核后答辩,60-69分,需修改一个月,经导师审核后答辩。

如有一位专家意见为“修改后答辩”,则需至少修改两个月并经导师确认方可进行答辩。

如有两位专家意见为“修改后答辩”,则需至少修改四个月并经导师确认方可进行答辩。

如三位专家意见均为“修改后答辩”,则至少需要修改六个月并经导师确认后方可进行答辩。

如有一位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则需要修改至少半年并经导师确认后再次提交盲审。

3.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全部采取“导师回避、公开答辩”的形式。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5人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3人,校外专家至少2人(须有实务部门专家)。

4.学位授予

(1)修完课程,达到培养环节规定的要求。

(2)通过博士论文答辩。

(3)达到南京大学关于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基本条件。

(4)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十二、参考书目

中文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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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道与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2.[美]艾尔•巴比:

《社会研究方法》,华夏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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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新论——多学科的研究》,浙江教育出版社,1989年。

4.[美]德里克•博克:

《走出象牙塔:

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

5.[美]德里克•博克:

《回归大学之道:

对美国大学本科教育的反思与展望,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6.[美]哈佛委员会:

《哈佛通识教育红皮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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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为卓越的大学教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8.[美]拉尔夫·泰勒:

《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

9.[美]理查德•雷文:

《大学工作》,外文出版社,2004年。

10.[美]罗伯特•G•欧文斯:

《教育组织行为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11.[美]欧内斯特•L.博耶著:

《关于美国教育改革的演讲》,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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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学策略》,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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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哲学》,浙江教育出版社,1982年。

14.[美]约翰•桑特洛克:

《毕生发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15.[加]简•奈特著:

《激流中的高等教育:

国际化变革与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16.[英]马尔科姆•泰特著:

《高等教育研究:

进展与方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17.[英]大卫•帕尔菲曼:

《高等教育何以为高:

牛津导师制教学反思》,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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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理想》,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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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科观点的高等教育研究》,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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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汪霞、试读自营图书音像全品类优惠券满100-5元,满200-16元,点击领取

孙俊华、宗晓华、操太圣、孙志凤:

《高校课程结构调整与大学生就业问题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

36.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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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余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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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文化再生产现象的分析》,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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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究竟是什么》,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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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教育家的学说》,山东教育出版社,2013年。

英文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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