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枫林合作社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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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枫林合作社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手册.docx

红枫林合作社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手册

 

文成县里阳红枫林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手册

 

编制:

审核:

审批:

合作社地址:

电话:

传真:

 

2009年5月30日发布2009年6月1日实施

 

目录

1、发布令

2、任命书

3、公司简介

4、质量方针和目标

5、管理组织机构图

6、部门职责及权限

7、有机生产计划

8、内部检查程序

9、记录管理

10、继续改进程序

11、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发布令

合作社依据GB/T19630.1~4-2005有机产品标准,编制完成了《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手册》第一版,现予以批准颁布实施。

本手册是合作社对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法规性文件,是指导合作社建立并实施有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纲领和行动准则。

合作社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文成县里阳红枫林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社长:

周作荣

2009年5月30日

 

 

任命书

为了贯彻执行GB/T19630.4-2005《有机产品第四部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有机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领导,特任命为我社的管理者代表。

管理者代表的职责是:

1、确保有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得到建立和保持;

2、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包括改进的需求;

3、在整个组织内促进顾客要求意识的形成;

4、就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对外联络。

 

文成县里阳红枫林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社长:

周作荣

2009年5月30日

 

合作社简介

 

质量方针和目标

为实现以顾客满意为目标,确保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得到确定,并转化为合作社的产品和服务要求,特确定本社的质量方针为:

以顾客为中心,推动企业发展;

加强工艺纪律,制造优质产品;

坚持持续改进,确保食品安全。

1、本社要以先进的技术不断开发新产品,以最好的质量和最高的效率保持企业的生命力,以顾客为中心实现我们对顾客的承诺。

2、本方针与合作社总体经营方针相适应、协调,它是合作社经营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

体现了满足客户要求和持续改进的承诺。

3、本方针为制订和评审质量目标提供了框架,合作社与质量有关的各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质量目标,执行《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4、各级领导要将质量方针传达到管理、执行、验证和作业等层次,使全体员工正确理解并坚决执行。

5、合作社应不断地对质量方针进行适宜性评审,必要时可对其进行修改以适应合作社内外环境的变化,执行《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6、对质量方针的批准、发布、评审、修改都应实行控制,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文成县里阳红枫林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社长:

周作荣

2009年5月30日

相关人员责任权限

一、合作社长:

(一)责任:

承担合作社的法人责任

(二)权限

1.负责合作社全面工作。

2.对外代表合作社出席会议,签署协议。

3.明确各部门负责人的分工及权限。

4.各级岗位人才的培养、锻炼、选拔、引用、人员录用的管理。

具有人事任免权。

5.负责财务审批。

二、生产部:

(一)责任:

承担有机杨梅由于生产环节造成的质量责任。

(二)权限:

1.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市场调研报告,制订下年度的有机杨梅生产计划。

2.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并落实产品质量生产、能源、物资使用计划。

3.编制并组织实施科技发展、技术改造、新品种引进、生产管理、技术指导、物资消耗等工作指标。

4.确定工作接口及本部门工作人员分工。

5.对本部门人事有任免权。

三、生产资料供应部:

(一)责任:

对有机杨梅生产中因为投入品不符合有机杨梅生产要求、无进货证明、合格产品证明或因保存不善发生变质、丢失承担责任。

(二)权限:

1.根据生产部门制订的有机大桃生产计划和技术部门临时提供的投入品需求情况组织采购。

2.对未经内部检查员签字的采购计划有权拒绝执行。

3.对未经内部检查员签字的提货单有权拒绝供应。

四、采购员:

(一)责任:

对因采购环节发生的投入品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二)权限:

1.根据生产计划和有内部检查员签字的投入品采购清单进行采购。

2.对于任何人的不符合管理规程的采购要求有权拒绝。

3.认真学习与有机杨梅生产相关的投入品知识,及时掌握有机杨梅准许使用的投入品变化情况。

五、保管员:

(一)责任:

对投入品由于交接手续不全和单据、证明不全而接收或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承担责任。

(二)权限:

1.对于采购员采购回的投入品相关手续进行查验,没有完善的采购手续和有机杨梅生产准许使用投入品名单没有的,有权拒绝接收。

2.对没有生产管理站负责人和投入品供应站负责人签字的提货单有权拒付。

3.有权拒绝质量发生问题的投入品出库。

六、生产部:

(一)责任:

对有机杨梅因生产技术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二)权限:

1.有权对本部门的职工组织培训。

2.对基地的生产活动具有技术自主权。

3.对本部门人事的任免权。

4.对不合格的农业投入品拒绝使用权。

七、生产技术员:

(一)责任:

对有机杨梅由于生产技术不到位和管理失误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二)权限:

1.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2.收集气象、环境等信息,掌握田间生产新技术。

3.协调、解决、反映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4.对不能适应有机杨梅生产要求的工人有批评和建议辞退的权利。

5.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有机大桃生产要求的投入品。

八、工人:

(一)责任:

对由于本人违规操作行为造成的问题承担责任。

(二)权利:

1.按照技术人员的技术要求和工作进度安排进行操作。

2、对任何违背有机大桃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并报合作社社长。

九、销售部:

(一)责任:

对有机杨梅销售环节发生的质量问题负责。

(二)权限:

1.对不符合有机杨梅产品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2.查验有内部检察员签字的生产管理站出具的产品检合格报告。

3.履行产品复检程序。

4.收集售后信息反馈。

5.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

6.编制、落实销售计划。

7.确定销售协议的签订方式、程序及审批权限。

8.掌握市场动态,做好市场调研。

9.确定工作接口及本部门工作人员分工。

十、验货员:

(一)责任:

对进入流通领域的有机桃产品发生的外观、内在品质指标、有害病菌、残留物等问题承担责任。

(二)职责:

1.对准备进入流通环节的有机杨梅进行质量把关。

2.对不符合有机杨梅质量标准的产品有权进行剔除。

3.没有质量内检员签字认可的产品不予验收。

4.编制检验计划。

十一、包装员:

(一)责任;对不符合有机杨梅质量标准的产品包装入箱承担责任。

(二)权限:

1.对不符合有机杨梅质量标准的产品有权拒绝包装。

2.在包装中发现个别质量问题可分检出来,并对验货员提出。

3.负责防伪标识的粘贴。

4.负责批号的打印、登记。

十二、市场调研员:

(一)责任:

对制订的下年度销售计划影响到企业利益的行为负责。

(二)职权:

1.负责国内外有机杨梅供求状况的调查、分析。

2.负责撰写市场调研报告。

3.受理费者的投诉,并负责调查结果报告的撰写,提供处理解决建议。

4.将调查报告报销售部主任签字,上报合作社主任确定处理意见。

5.将确定的处理结果负责实施,并报内部检验员备案。

十三、运输组:

(一)责任:

对有机杨梅因为运输过程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包装破损承担责任。

(二)权限

1.对包装不符合有机杨梅包装规定的产品有权拒绝运输。

2.对产品交接、登记手续不完善产品的有权拒绝运输。

3.见到合作社社长、内检员签字的发货手续后,按照销售部门提供的发货地点进行运输。

十四、销售组:

(一)责任:

对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及服务质量承担责任。

(二)权限:

1.对运输到的有机杨梅,采取措施保证质量。

2.对销售人员进行礼仪培训,确保服务质量。

3.对每一位消费者的购买情况进行登记,以备查询。

十五、销售员:

(一)责任:

对消费者因为服务质量不满意承担责任。

(二)权限:

1.对包装破损和感觉品质可能发生变化的有权拒绝出售。

2.对消费者登记的信息具有保密权。

3.做到着装整齐,礼貌待客,不带病上岗。

十六、内部检验员:

(一)责任:

对有机杨梅的一切质量问题负监督责任。

(二)权利:

1.对基地有机杨梅的管理全过程有监督检查权。

2.对任何可能影响有机杨梅品质的行为具有制止权和批评权,对严重违反生产操作规程的有处罚建议权。

3.不合格的生产过程、产品有权拒绝签字。

4.建立健全检验体系,做好不合格品的纠正和质量改进,满足生产需要。

5.报告的审批,合格证的发放、管理及使用。

6.做好检验记录,对检验记录进行整理、存档。

7.按照检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保证试验数据准确。

8.对检验设备、仪器、材料等进行管理和维护。

十七、巡视员:

(一)责任:

对内部检查员负责。

(二)权限:

1.对基地各个有机杨梅管理环节进行检查巡视。

2.发现违反有机杨梅生产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停工,报内部检验员调查处理。

3.对非关键性管理措施代内部检查员进行登记。

十八、档案员:

(一)责任:

对管理档案承担真实性、准确性、保密性责任。

(二)权限:

1.对各个管理环节签字手续完备的资料进行登记。

2.关键环节的资料要有内检员报告和责任部门登记资料相互佐证。

3.保留好原始资料。

4.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台帐、档案保管。

5.微机管理档案不是由于登记失误造成的错误并非集体中层以上干部统一决定不得修改,密码不得向任何人透漏。

十九、会计:

(一)责任:

对合作社财务管理状况负责。

(二)权限:

1.只对合作社负责人签字的票据予以支付。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对任何人的无理要求有权拒绝,并报合作社长。

 

文成县里阳红枫林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内部检查程序

1.目的

建立有机管理体系内部检查程序,以确定有机质量管理体系及生产是否符合有机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合作社有机生产管理体系的要求,并得到有效实施与保持。

2.范围

合作社与有机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所有文件系统,管理规程,硬件设施等

3.责任

内部审核员有监督领导责任,质量部为主要检查责任,各相关部门负责协助。

4.内容

审核依据:

GB/T19630《有机产品》、有机体系相关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

审核间隔:

不超过12个月的时间间隔。

质量部组织领导,内部检查员监督检查,对合作社有机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对厂区周围的生产环境、车间净化区的空气净化条件、以及厂房设施进行检查;

2、检查有机生产相关的机械设备状况,确保有机生产能够正常运行,并对设备的相关备案情况,及相关记录进行检查;

3、对GB/T19630.4-2005:

《有机产品第4部分:

管理体系》4.2.6条款所规定的生产、加工记录的检查;对有机管理体系相关文件进行检查;

4、对仓库的环境、货物摆放情况进行检查,有机产品与一般产品分仓或分区摆放,有明显的隔离措施。

填写内部检查报告,对各相关部门指出违反标准的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强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保证有机质量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向有机认证机关提交内部检查报告

 

文成县里阳红枫林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记录管理

1.目的

建立各类记录颁布、更新、发放、回收、归档、保存、销毁等一系列管理标准程序,保证记录使用过程准确无误。

2.范围

批记录、各类档案、台账等

3.责任

颁布部门、实施部门、实施者、质管部门对记录实施负责。

4.内容

管理原则:

文件、记录准确无误、使用最新版文件、批准使用的文件是一切“行为”的准则,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无权任意修改,并必须严格执行。

4.1文件、记录的颁布、发放与回收

4.1.1颁布、发放:

各类文件、记录复制核对无误,由制定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签章)后即可生效颁发。

4.1.2每次颁发给各部门及收用人时,收发双方须在“各类文件发放记录、收回记录”上签字,并注明:

文件名称、编号及发放份数编码、收件部门及收件人、收件日期、发件人。

4.1.3新文件、记录生效使用,前版文件、记录必须交回。

4.1.2回收:

文件由于以下原因而宣布废止,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回收。

1)文件进行了修订,且新修订的文本已被批准使用,则原文件自新文件生效之日起废止,要及时回收。

2)文件发现错误,影响产品质量,必须立即废止,并及时回收。

4.1.2.1文件收回时必须在各类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上签字,要注明:

交回文件的名称、编号(版次号)及份数编号、交回部门及交回人、交回日期、收件人等。

4.2文件、记录的归档

4.2.1所有各类文件的原件必须及时归档、备查。

4.2.2文件归档后要及时填写归档记录,注明:

归档文件名称、编号、页数、文件类别、文件的附件名称、页数(包括修订记录会稿单等)、归档部门、归档人,归档日期、收件人。

4.3文件、记录的保存

4.3.1管理评审记录和内审报告以及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保存期为三年。

4.3.2生产件批准文件、设备及工装档案、供应商档案,保存期为服务期再加一年。

4.3.3质量运行状态记录如控制图、检验和试验结果等,保存期为产生的当年加一个日历年。

如顾客或政府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或合同约定,则按规定的保存期保存。

4.3.4有机加工、经营建立并保存记录,记录清晰准确。

1)涉及有机体系的记录应与其他记录分开保存,并进行明显标志档案类别(有机)和保存期限;

2)有机体系的记录至少保存5年。

4.3.5流水记录式台账,及时更新最版本,版本无需保存。

4.4文件的销毁

4.4.1以下文件要销毁:

1)文件编订(或修订)过程中的草稿复制,打印过程中的草稿

2)回收的旧版文件,归档一份后的其余文件

3)其它的废止文件。

 

 

文成县里阳红枫林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继续改进程序

本社将利用有机生产和加工的方针和目标、内部检查结果、纠纷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有机生产和加工体系的有效性,促进有机生产和加工的健康发展。

 

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1.目的

建立用户投诉管理制度,对质量问题投诉进行认定和追查,以便采取改进措施消除质量隐患。

2.范围

适用于产品质量投诉的处理。

3.责任

销售管理部、质管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4.内容:

4.1用户投诉的分类:

4.1.1紧急投诉:

不良反应及其他危及用户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

4.1.2重要投诉:

产品质量问题,不构成伤害,但影响企业形象。

4.1.3轻微投诉:

符合质量标准,但影响企业形象。

4.1.4其它投诉:

非内在质量问题(更改包装式样后引起用户误解、外包装轻微破损、装箱缺少等)。

4.2产品质量投诉管理归属于质量部,由品保部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涉及销售人员解释的,销售人员须负责解释。

4.3所有用户意见及时传递到质量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4.4收到用户意见后,责任人立即查明产生的原因,并对此进行评估,确定问题性质和类别,并按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4.4.1紧急投诉及情况不明时,由质量部与相关部门协同处理。

4.4.2重要投诉由质量部负责处理、销售部门协助。

4.4.3轻微投诉和其它投诉由质量部负责处理。

4.5在接到产品质量投诉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

4.6经核实确认产品质量合格,应在确认后8小时内通知该产品购货方恢复该产品销售,并通知本仓库和销售部门解除该产品的暂停发货。

4.7经核实确认产品质量不合格,且该批号产品未超过有效期的,应为购货企业办理退货处理手续。

4.8如确实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企业质量负责人汇报,并通知仓库按规定暂停该产品的出库,明显标志,通知业务部门停止该产品的销售,通知该产品的其他购货方暂停销售该产品。

4.9对于使用单位或个人的质量投诉,应及时通知投诉方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因使用产品造成质量事故的,除按本制度受理外还应按“质量事故管理制度”处理;属于产品不良反应的,除按本制度受理外,还应按《产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处理。

4.10若经调查确认为假冒本社销售的产品,应及时报告当地产品监督管理部门,协助核查,以弄清事实真相。

4.11所有调查与处理情况均记录,归档保存,保存五年。

 

有机产品生产工艺规程

1.目的

制定有机产品工艺规程,规范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卫生监控、质量监督、物料及成品的储运等的管理。

2.范围

适用于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及质量监督等的管理。

3.职责

生产部负责起草,质量部负责审核,技术总监负责审批,生产车间负责实施。

4.制定依据:

不适用

5.工艺规程具体内容

5.1产品概述

5.1.1产品名称:

5.1.2产品形状:

5.1.3产品规格:

5.1.4包装规格:

5.1.6执行标准:

5.2产品配方:

5.5操作过程及工艺条件

5.5.1称量:

物料脱外包,经缓冲间进入称量间称量。

5.5.2分装

5.5.2.1领卷膜:

核对卷膜品名,外观,批号等

5.5.2.2安装卷膜,在规定位置上滴加润滑油,点动分装机,使卷膜沿着轨道传至切刀下方,然后空车运转2min-3min,观察冲剂包装线运行是否平稳正常,并检查空包的外观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5.5.2.3加料:

用不锈钢瓢给粉剂包装机的料斗加料;

5.5.2.4分装:

开始每5min取铝塑袋包装品检测1次,调试装量,检查分装质量。

若连续3次均符合要求,则可每隔60min检查一次装量。

每次每台机取20袋称取装量,精确到0.1g,每袋装量范围为1.15g—1.25g。

5.5.3外包装:

每1箱装6中盒,每中盒装8小盒,每小盒装30袋袋装有机产品、1本辅食说明书,每小盒贴1枚防伪标签。

小盒盒底喷印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序列号;中盒打印批号、生产日期;大箱喷印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

中盒贴物流码3枚、大箱贴物流码3枚。

5.5.3.1折小盒,封盒底。

5.5.3.2理袋,将不合格品挑出。

5.5.3.3数袋入盒

5.5.3.4装说明书

5.5.3.5打胶封盒

5.5.3.6贴码

5.5.3.7中盒,大箱打印印批号、生产日期。

5.5.3.8折中盒,大箱。

5.5.3.9小盒底部喷印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序列号。

5.5.3.10装中箱,大箱,贴物流码。

5.5.3.11封箱入库

5.6工艺卫生要求

5.6.1温度应控制在18℃-26℃,物料直接暴露的工序,相对湿度控制在40%以下。

5.6.2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并有指示压差的装置。

5.6.3称量室、备料室、总混间、铝塑袋包装间尘粒最大允许数/立方米:

≥0.5μm,3500000个;≥5μm,20000个;微生物最大允许数:

浮游菌,500个/m3;沉降菌,10个/皿,30min。

外包装室尘粒数、微生物暂不作要求。

5.6.4空调洁净系统应定期消毒处理。

5.6.5与产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产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作用。

5.6.6使用的消毒剂不得对设备、物料和产品产生污染。

清洁规程,内容应包括:

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

5.6.7进入车间的人员必须更换工作服,要洗手烘干;进入十万级洁净区还须二次更衣,消毒。

工作服要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洁净室内人数应严格控制,废弃物应及时处理。

5.6.8外包工序参见一般区工艺卫生要求

5.7质量控制要点

5.7.1称量

核对所称量物料品名,规格,重量

核对物料是否同一个批号

5.7.2分装

复核卷膜外观,内容

核对所用分装的物料是否正确

启动检查必须有人复核

及时复核装量,每小时每台机称取20包装量检查

异常情况是否及时停机检查

5.7.3折小盒,封盒底:

盒体干净无损毁

封口严密

5.7.4理袋

要复核批号是否正确

凡不合格品,全部挑出

5.7.5数袋入盒

检查盒体干净无损毁,盒底封口严密

每盒数量正确,无少包,多包

5.7.6装说明书

有否漏放产品(空盒)

所装说明书是否正确

是否漏放说明书

说明书有无损毁

5.7.7封盒

有否放产品及说明书

是否漏封

封盒是否严密

5.7.8贴码

封盒是否严密

贴码是否正确,贴码前应复核是否为所需的防伪码或者积分防伪码

码有无脱落

5.7.9中盒,大箱打印批号

所用中盒、大箱正确

打印内容是否正确

打印内容是否清晰,位置是否正确

5.7.10折中盒,折大箱

所用中盒、大箱正确

中盒,大箱有无损毁

所折中盒,大箱符合要求

5.7.11小盒喷印

喷印内容是否正确,喷印前有无复核

喷印是否清晰,位置是否正确

有无少喷,漏喷

5.7.12装中盒,大箱,贴物流码

有无复核每盒是否喷码

有无复核每盒是否贴防伪码

每中盒产品序列号是否是一个循环,即产品序列号是否与中盒,大箱物流码对应

中盒盒体是否干净,有无污垢。

每箱是否正确贴物流码,是否放合格证

5.8中间产品及成品的储存条件

均储存于常温库

 

文成县里阳红枫林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有机杨梅基地

内部检查报告

文成县里阳红枫林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自2005年在文成县农业局指导下,已进行生产有机杨梅的示范试验,2010年夏季开始申报有机杨梅生产基地工作以来,一直按照有机杨梅生产的要求和操作规程组织生产。

经过连续3年的IPM综合防治技术的实施,该基地害虫虫口数量大幅下降。

合作社目前存在问题的环节主要是销售包装设计不到位,销售工作不完善。

销售渠道不畅,没有形成有机大杨梅基地的优势。

另外,自己没有有机肥的场所,靠购买成品肥料价格昂贵,不利于长远规划。

我合作社针对上述问题已经做出了安排,请设计师为我们设计专门的包装,下半年建成一个专用沤肥场,对病残树枝进行粉碎,放入沼气池或直接堆沤腐熟,对不符合有机杨梅质量标准的果实进行发酵池发酵,制造有机肥。

总体来看,文成县里阳红枫林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有机杨梅基地制度比较健全,领导及员工对有机杨梅生产工作非常重视,能够有效地执行有机杨梅生产操作程序。

相信我基地的有机杨梅产业一定会取得成功。

 

文成县里阳红枫林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有机杨梅基地

记录管理方法

记录是有机杨梅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认有机杨梅质量的强有力证据。

因此,我合作社根据有机杨梅的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程序制订生产管理记录的相关程序如下:

一、记录依据:

(一)销售部门提供的下年度市场分析报告及定单状况。

(二)生产部门制订的年度生产计划。

二、记录程序:

(一)有机食品知识培训记录,由接受培训的人员自己签名。

(二)生产部门提供的投入品需求报告单,要求生产部门负责人签字,报内部检查员审核是否符合标准后签字,交投入品供应站采购。

采购员必须根据报告单采购,不得擅自改变种类和数量。

采购中向供应商索取发票、产品合格证明,并对产品质量实行初检。

物品采购回来,将报告单交内检员,由内检员二次验收后签字,保管员凭报告单接收,并向采购员索取合格证,并负责保存。

购货发票凭采购员、内检员、保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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