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实施办法学习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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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实施办法学习要点

《11规则》及实施办法学习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实施办法学习要点

主要

内容

 

详细内容

备注

一、11规则与04规则相比的主要变化

(一)船员培训变化

取消学历限制,强化岗位适任培训,明确了各个职务要求的适任培训的培训内容、时间等

本条相关内容来源于部海事局宣贯会及山东海事局在线访谈主要内容

(二)船员考试变化

船员适任考试科目发生了变化,同时考试形式进行了适当调整

(三)船员资历变化

1、适当降低见习资历要求。

为解决见习难的问题,根据不同职务区别对待船上见习资历的认定:

三副、三管轮见习船舶可以降一级航区或降一级等级,大副、大管轮见习船舶可以降一等级,船长、轮机长见习船舶须与其申请的航区、等级一致。

2、船员职务晋升服务资历认定的变化。

为一定程度上缓解国内航线船舶船员紧缺。

规定“申请无限航区岗位适任证书职务晋升所要求的海上服务资历至少有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其余时间可以在沿海航区的船舶上任职。

3、适当放宽适任证书再有效条件。

按过期时间区别对待,可以通过模拟器训练、抽查评估、抽查理论考试、船上见习等方式进行再有效,为部分有经验且愿意继续在船上任职的船员适任证书再有效创造条件。

(四)船员证书变化

1、证书形式变化

新版船员证书(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健康证明)分别采用一张纸打印,减少船员证书数量

2、证书航区变化

将航区分为无限航区(《04规则》的无限和近洋航区合并)和沿海航区(《04规则》的沿海和近岸航区合并)

3、证书职务变化

新增加了电子电气员、电子技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职务适任证书

4、申请年龄变化

年龄上限:

不分男女,统一为上限65周岁;年龄下限:

不低于18周岁

5、证书消限变化

除保留客船适任证书(仅限船长和高级船员)需要取消限制外,其他类型特殊培训合格证和适任证书结合适用,不再进行取消限制。

二、适任证书

(一)适任证书基本信息

1、基本内容

即中国海事局制定的适任证书格式中所包含的相关内容(详细内容略)

 

2、航区

持证人适任的航区分为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但无线电操作人员适任的航区分为A1、A2、A3和A4海区。

 

3、等级

高级船员

无限航区分一等(3000总吨或3000千瓦以上)和二等(500-3000总吨或750-3000千瓦)两个等级

在拖轮上任职的船长和甲板部船员所持适任证书等级与该拖轮的主推进动力装置功率的等级相适应

沿海航区分一等(3000总吨或3000千瓦以上)、二等(500-3000总吨或750-3000千瓦)和三等(500总吨或750千瓦以下)三个等级

高级值班水手、机工

只有500总吨或750千瓦以上一个等级

值班水手、机工

无限航区只有500总吨或750千瓦以上一个等级

沿海航区分一等(500总吨或750千瓦以上)和二等(500总吨或750千瓦以下)两个等级

电子电气员、电子机工

只有500总吨或750千瓦以上一个等级

4、职务

船长

船长

适任证书持有人应当在适任证书适用范围内担任职务或者担任低于适任证书适用范围的职务。

但担任值班水手职务的船员必须持有值班水手或者高级值班水手适任证书,担任值班机工职务的船员必须持有值班机工或者高级值班机工适任证书。

甲板部船员

大副、二副、三副、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水手,其中大副、二副、三副统称为驾驶员

轮机部船员

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高级值班机工、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其中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统称为轮机员

无线电操作人员

一级无线电电子员、二级无线电电子员、通用操作员、限用操作员

5、职能

按分工分(7类)

航行,货物操作和积载,船舶作业和人员管理,轮机工程,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维护和修理,无线电通信

 

按技术要求分(3类)

管理级、操作级、支持级

 

(二)适任证书的签发

取得适任证书的基本条件

条件

说明

 

1、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簿

《船员服务簿》是船员已经注册的证明,是所有从事船员职业人员的必备证书

 

2、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海船船员任职岗位健康标准

对船员的身体条件要求

 

3、完成规则规定的适任培训

《11规则》强化对船员的岗位适任培训要求,取消学历限制。

各职位参加岗位适任培训的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附录2查询

 

4、具备规则规定的海上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1、海上服务资历须在参加岗位适任培训前取得;

2、船上见习需在适任考试所有科目和项目全部通过后方可进行。

 

5、通过相应的适任考试

考试科目及分数线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附录3、附录4查询

 

在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等特殊类型船舶上任职的船员,还应当具备培训、资历等特殊要求

 

适任证书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材料

备注

 

1、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1、持有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申请二副、二管轮适任证书者,免于提交本条第一款第6、7、9、10项材料。

2、按照规则规定免于船上见习者,免于提交第7项规定的材料;

3、初次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者,免于提交第8项材料。

4、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还应当提交经过相应知识更新的材料,但正常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免于提交第6、7、9、10项材料。

5、非正常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即证书过期或不满足资历要求,需参加抽考等的),免于提交第6、9项材料。

 

2、船员服务簿

 

3、海船船员健康证书

 

4、身份证件

 

5、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6、岗位适任培训证明或者航海教育毕业证书

 

7、船上见习记录簿

 

8、现持有的适任证书

 

9、专业技能适任培训合格证

 

10、适任考试的合格证明

 

拟在特殊类型船舶上任职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特殊培训合格证。

 

(三)适任证书的再有效

1、证书有效期

适任证书有效期不超过5年,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持证人65周岁生日。

 

2、证书的正常再有效

证书在有效期内,满足右面所提的两个条件之一的,经过与期职务相适应的知识更新培训,可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证书再有效

(1)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2)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6个月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的范围相应的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3、特殊情况下的证书再有效

(1)未满足上面有关海上服务资历要求的,或者适任证书过期5年以内的

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项目的评估

 

(2)适任证书过期5年及以上10年以下的

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科目的理论考试和项目的评估

 

(3)适任证书过期10年及以上的

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通过相应的抽查科目的理论考试和项目的评估,并在适任证书记载的相应航区、等级范围内按照《船上见习记录簿》规定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船上见习。

 

4、其他证书换发、补发的情况

证书损坏换发

应当缴回被损坏的证书原件

补发的适任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与原适任证书的有效期截止日期相同

证书遗失补发

在发行范围覆盖全国的报纸上登载适任证书遗失公告,或者提交原证书签发海事管理机构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登载适任证书遗失公告的,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后方可申请。

因水上交通事故灭失补发

向签发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提交海事管理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

船员身份信息错误申请变更

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身份证签发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5、证书被吊销的

自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后,通过低一职务的适任考试,可以提交相应材料向原签发适任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低一职务的适任证书。

 

(四)内河船舶、海洋渔业船舶或者军事船舶上任职的人员申请证书应满足的条件

1、拟申请证书的等级和职务不高于其在内河船舶、海洋渔业船舶或者军事船舶上相应的证书等级和职务,其中可以申请的职务最高为大副或者大管轮

 

2、在内河船舶、海洋渔业船舶或者军事船舶上的水上服务资历能够与本规则规定的海上服务资历相适应,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3、参加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并通过与申请职务相应的的理论考试和评估

 

(五)特殊类型船员申请适任证书签发的特殊要求

1、拟在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客船、高速船等特殊类型船舶上任职的,还应当完成相应的特殊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除客船还需要进行适任证书消限外,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等特殊类型船舶不再需要消限。

备注:

1、规则所指客船,特指两港间航程50海里及以上客船

2、在两港间航程50海里及以上的客船上服务的船长和高级船员应当持有适用于相应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或者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适任证书

2、客船船长和高级船员证书签发要求

(1)申请适用客船三副证书

在其他种类的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上担任三副满12个月,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并至少在客船上任见习三副3个月

或者:

通过三副适任考试,在客船上完成18个月的船上见习,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2)申请适用客船二副证书

在其他种类的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上担任二副满12个月,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并至少在客船上任见习二副3个月

或者:

持有客船三副适任证书并在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海船上担任三副不少于18个月,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其中曾经担任客船三副至少6个月。

(3)申请适用客船大副证书

在其他种类的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上担任大副满24个月,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并至少在客船上任见习大副3个月

或者:

持有客船二副适任证书并在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海船上担任二副不少于12个月,其中曾经担任客船二副至少6个月,通过大副考试,至少在客船上任见习大副3个月,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4)申请适用客船船长证书

在其他种类的3000总吨及以上海船上担任船长满24个月,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并至少在客船上任见习船长3个月

或者:

持有客船大副适任证书并在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海船上担任大副不少于18个月,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其中曾经担任客船大副至少6个月,通过船长考试,且至少在客船上任见习船长3个月

(5)初次申请客船轮机长、轮机员适任证书

在其他种类的3000千瓦及以上海船上担任相应职务满12个月,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并在客船上任相应见习职务3个月。

通过三管轮适任考试者,在客船上完成规定的18个月船上见习,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可以申请适用于客船的三管轮适任证书。

三、适任考试

(一)考试方式

1、理论考试

以理论知识为主要考试内容,重点对海船船员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程度进行测试

考试科目及分数线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附录3、附录4查询

2、评估

通过对相应船舶、模拟器或者其他设备的操作,国际通用语言听力测验与口试等方式,重点对海船船员专业知识综合运用、操作及应急等能力进行技能测评

(二)申请考试提供的材料及相关信息

1、身份证件

此三条是11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仅包括了申请人员的身份证件、照片及申请考试基本信息,并没有实质上的材料或条件要求

与04规则相比,11规则对申请适任考试的材料进行了简化,一定程度上方便了船员。

但另一方面,也对船员学习掌握法规文件精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所申请考试的适任证书航区、等级、职务

3、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4、船员完成岗位适任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后,由培训机构、船员本人或船员所在的航运公司或机构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经培训机构审核的《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考试申请表》和培训证明,申请适任考试。

本条是11规则实施办法等十一条的规定,强化了适任培训是申请适任考试的必要条件

(三)补考次数

适任考试有科目或者项目不及格的,可以在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5次补考。

逾期不能通过全部适任考试的,所有适任考试成绩失效。

(申请补考者,每期补考不论申请几门理论考试或几项评估都视为一次补考)

 

(四)成绩公布及有效期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公布成绩。

适任考试成绩自全部理论考试和评估成绩均合格之日起5年内有效。

 

四、海事局对船员适任能力的现场考核

(一)考核情形

1、船舶发生碰撞、搁浅或者触礁的

 

2、在航行、锚泊或者靠泊时,从船上非法排放物质的

 

3、违反航行规则的

 

4、以其他危及海上人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环境的方式操作船舶的

 

(二)考核方式

1、发生上述1、3、4项情形的,对事故责任船员进行《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项目评估

 

2、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的,对责任船员进行防污染规定、设备操作程序和方法的现场考核

 

(三)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表明船员不再符合适任条件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适任证书或者承认签证。

 

2、被注销适任证书的船员,可以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参加低等级、职务或者航区的评估,海事管理机构签发与其考核结果相适应的适任证书。

 

五、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处理方式

 

(一)申请证书方面的违法行为

1、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适任证书、特免证明、承认签证

1、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签发,并给予警告;

2、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与前次申请等级、职务资格、航区相同的适任证书、特免证明、承认签证。

 

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适任证书、特免证明、承认签证

吊销有关证书,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伪造、变造或者买卖适任证书、特免证明、承认签证

海事管理机构收缴有关证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还应当没收违法所得

 

(二)船上资历方面的违法行为

4、船员未在培训、见习记录簿内作出如实填写或者记载

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暂扣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5、船长未在船员服务簿内如实记载船员的服务资历和任职表现

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暂扣适任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销适任证书的处罚。

 

六、其他关系船员切身利益的规定

(一)船员适任培训

1、岗位适任培训的有关规定

(1)培训时间

不同职务不同等级的船员参加适任教训的时间各不相同,具体时间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附录2。

 

(2)培训地点

取得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准海船船员适任培训资质的航海院校和培训机构

 

(3)培训条件

船员参加岗位适任培训时需满足“11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有关船员年龄、持证情况、海上服务资历、安全任职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要求,并向培训机构提交《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考试申请表》

 

船员培训机构应将有关岗位适任培训的要求告知船员,并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船员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

 

(4)培训证明

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证明有效期5年,过期未申请参加适任证书考试的船员应重新参加岗位适任培训后再申请

 

2、航海类教育的有关规定

(1)一般规定

具有开展全日制航海中专、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资格的院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认可后,招收的全日制航海专业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程并取得毕业证书等同完成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学生毕业后5年内可直接参加相应的三副、三管轮适任考试;学生毕业5年后,需具有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后,方可直接参加相应的适任考试。

 

(2)中专类院校

接受不少于2年的全日制航海类中职/中专及以上教育的学生或者接受不少于2年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的学员,完成全部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沿海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的适任考试;或者具有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适任考试。

 

(3)大专类院校

接受全日制航海类高职/高专及以上教育的学生,或者完成全日制非航海类大专及以上教育并接受不少于18个月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的学员,完成全部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的适任考试。

 

(4)本科类院校

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教育培训质量良好的航海院校的全日制航海类本科教育学生,完成全部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可以相应地申请无限航区二副、二管轮的适任考试

 

(5)参加水手、机工考试的规定

在校生:

正在接受航海类教育的学生和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岗位适任培训的学员,可以在毕业或者结业前6个月内相应地申请参加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适任考试,免于参加相应的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岗位适任培训。

 

离校生:

在校期间没有申请参加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和电子技工适任考试的学生,毕业后申请参加相应的支持级船员适任考试时,可免于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

 

3、函授的有关规定

(1)11规则生效前(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参加考试)

a.院校要求。

具有开展全日制航海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的要求建立并有效运行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体系已完全覆盖航海类专业函授教育的各个环节的院校参加航海类专业函授教育,且该院校在开展航海类专业函授教育前,已将教学计划和培养规模向主管机关报备。

 

b.资历要求。

学员函授前具有不少于12个月海上服务资历

 

c.在校教育要求。

在校面授和实操训练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并取得毕业证书

 

(2)11规则生效后

11规则生效后入学的函授教育学生的毕业证书不能等同于完成三副、三管轮岗位适任培训(不能参加适任考试)

 

(二)操作级高级船员来源

1、航海类学历教育

简要说明:

关于操作级高级船员的来源,来自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新规则宣贯视频会上部局船员处韩杰祥副处长培训课件。

汇总了按照11规则要求成为操作级高级船员的四个渠道,为社会人员、支持级船员晋升操作级高级船员提供了明确可行的渠道。

 

2、非航海类18个月培训

 

3、两年制航海培训

 

4、18个月水手、机工资历后12个月培训

 

(三)航区扩大与吨位(功率)提高阅读使人快乐,成长需要时间

1、申请适任证书航区扩大

应当持有有效的沿海航区相同船舶等级和职务的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12个月,并完成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

 

2、申请适任证书吨位或者功率提高者

应当持有有效的与所申请的吨位或者功率较低一级但航区和职务相同的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满12个月,并完成相应的岗位适任培训。

 

3、培训要求

(1)沿海三等船长和高级船员申请吨位提高者,需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岗位适任培训

 

(2)其他船长和高级船员申请航区扩大、吨位或功率提高者可只参加所申请考试科目与项目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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