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坡桩工程安全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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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坡桩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科研楼等3项护坡桩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总监理工程师:
编制人:
北京华建恒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二十二项目监理部
目录
一、工程概况3
1.1工程项目概况3
1.2工程参建单位3
二.安全监理目标3
三.安全监理依据4
四、安全监理内容4
4.1施工准备阶段:
4
4.2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方法及要求)6
4.3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8
4.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9
4.5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9
五.安全监理工作管理网络图10
六.安全监理工作程序11
七.安全监理工作制度13
八.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13
8.1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13
8.2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14
九.护坡桩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4
9.1施工用电的安全监理14
9.2电焊机安全监理17
9.3小型电动设备安全监理17
9.4施工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措施17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项目概况
本工程名称为科研楼等3项,拟建场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内。
拟建科研楼等3项包括A#、B#、C#科研楼及地下车库,A#科研楼长约47m,宽约38m,地上10层,建筑物高45.0m,电梯间高49.0m,地下3层;B#科研楼长约58m,宽约29m,地上5层,建筑物高27.0m,电梯间高28.0m,地下3层;C#科研楼长约55m,宽约30m,地上10层,建筑物高45.0m,电梯间高49.0m,地下3层;地下车库长约52m,宽约23m,地下3层。
考虑自然地平,正负零以及基底垫层等,基坑深度约14.35m。
拟建场地地形基本平坦,地势起伏不大,地面标高变化在41.80m~42.18m,高差0.38m,属第四系冲洪积平原地貌,场地基本具备三通一平。
1.2工程参建单位
工程名称:
第六十三中学教学楼安全工程
建设单位
北京市东升锅炉厂
项目位置
东升科技园院内
勘察单位
北京航天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北京中景昊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
监理单位
北京华建恒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质量目标
合格
二.安全监理目标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三.安全监理依据
●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本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大纲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
●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
●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
●其它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
四、安全监理内容
4.1施工准备阶段:
4.1.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
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满足要求后实施,否则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重报。
4.1.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一下内容: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编制计划;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
●雨季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4.1.3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等签订情况。
4.1.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一下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本工程有施工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
●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
4.1.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职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4.1.6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1.7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参加。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回报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
4.1.8安全交底
●安全监理交底由总监理工程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项目监理部及有关人员监理人员参加。
●安全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明确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阐明合同约定的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提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编制安全交底会议纪要,并与会各方会签后及时发出。
4.1.8核查开工条件
●项目监理部核查开工条件时,安全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并在《工程动工报审表》审查意见一栏签署意见。
4.2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方法及要求)
4.2.1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2.2安全检查:
●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安全监理方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日志;
●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
●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有一次。
●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4.2.3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项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4.2.4安全专题会议
●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又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4.2.5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
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
●口头指令: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
●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
●监理通知:
当发生安全事故隐患后,饭前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
《监理通知》应抄报建设单位。
●工程暂停令:
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4.2.6监理报告
●项目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应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交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4.3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4.3.1检查施工单位现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
●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4.3.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4.3.3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4.3.4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4.3.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
4.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4.4.1项目监理部应重点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4.4.2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
4.4.3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二次;监理员每日应重点进行巡视检查;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过程。
4.4.4监理人员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4.5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
4.5.1现场需用机械设备较多,为便于机械设备的管理统一,需建立机械设备验收制度,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严禁使用。
检验实行挂牌制度。
4.5.2施工现场的电焊机、混凝土泵、空气压缩机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
4.5.3各种机械设备使用中必须在明确位置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4.5.4各类桩工机械架体、吊车臂、商品混凝土泵车输送管和吊起钢筋笼外侧边缘到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要求。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5m;当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施工时,必须采取设置防护遮栏、栅栏,并悬挂警示牌,或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改变桩位与施工方案等安全防护措施。
4.5.5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停电时切断电源。
4.5.6对于夜间通行的车辆或工程机械设备,有专人指挥,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前侧。
五.安全监理工作管理网络图
重大事项通报
方案审批整改意见
六.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方案、细则获批准
加强专项检查
七.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7.1在监理项目部内部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学习和研究设计文件,有关安全的规定、规范和标准,交流安全监理工作的成功经验;
7.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抢险方案审核制度。
凡是未获审批通过的安全实施方案、专项安全方案和未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工程不得擅自实施;
7.3资质、资格审查制度。
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杜绝无资质、超资质承包、无证施工引发不安全隐患的存在;
7.4专项安全例会制度。
对所发现的或未进行及时整改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并限定整改期;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应在例会纪要中明确具体的反映出来。
每周、每月例会时间应固定,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现场会或专题安全例会;
7.5巡视检查制度。
对施工中的高危作业、未及时进行安全整改完的部位和工序进行日常的安全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
7.6安全事项汇报制度。
在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开展不利出现事故苗子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马上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后通知建设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监理部、公司管理部或总师室做汇报,接受公司技术方面支持;
7.7安全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日记中填写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记录相关文件的备存地点,总监理工程师定期进行检查,并签署安全监理日记。
八.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
8.1现场监理人员安全守则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进驻现场应遵守施工现场规定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戴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不擅自进入无安全措施的作业区。
●不准在高处起吊重物下停留或行走;在工地上有权阻止施工人员的违章作业。
●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
●现场办公室内不许使用电炉、灯泡取暖或烘物。
8.2安全监理师岗位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及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和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督促各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并对其中高危作业实施旁站;
●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填写、收集工作,编写安全监理月报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作出评述,报总监理工程师审阅;
●做好安全监理日记和相关记录。
九.护坡桩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9.1施工用电的安全监理
1.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
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现场勘察②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③根据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进行负荷计算并确定导线截面④配电线设计,选择架设方式、配线型号、规格、防护,必须采用五芯电缆,根据供电形式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⑤绘制电气线路走向平面图,内容应包括电线走向、电箱位置、变电站位置⑥选用标注电箱和电器,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⑦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为保证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安全、合理、经济、可靠、实用,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有上级技术部门电气专业工程师审核批复。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的临时用电专业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变压器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安装维修。
4.施工用电气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护套软导线。
并不得随便乱拖乱拉电线。
5.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不得成束敷设。
其架空高度不得小于2.5m;架空线路穿越主要道路时,线路与路面中心的垂直高度不得小于6m。
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体导线。
6.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或接零,应守下列规定:
(1)施工用电设施对地电压在110伏以上时,必须作接地或接零保护。
零线必须重复接地。
(2)接地装置的接地极不得少于2根,入地深度不小于2m,并不得用螺纹钢作接地极。
其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
每个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
(3)在同一供电系统,零地保护不准混用,在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7.必须将接地线和工作零线分开接地,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同一根导线。
8.严禁擅自接用电源。
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
电气故障,应有两名电工负责排除故障。
9.施工现场,均应设置BD系列玻璃钢安全电箱。
安全电箱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校验;以后应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漏电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及动作时间,对不符合参数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10.电气线路不得接近潮湿地面或接近热源。
严禁将电线直接挂在树上、金属设备、构件或钢脚手架上,或用金属丝绑扎电线。
11.电动机和电气照明设备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线路。
如必须保留电源线时,应在切断电源后,将电线端头包以绝缘胶布并固定在适当地方。
12.施工现场用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且应固定,应经常检查维修。
照明灯具悬挂高度应在2.2m以上,如低于2.2m时,应设保护罩,且不得任意挪动或当行灯使用。
13.临时建筑物、工棚内的照明线,应采用合格的绝缘导线并应固定在绝缘子上;穿越墙壁时应套上绝缘保护管;保护管管端距临时建筑物或工棚内壁应小于2.5cm。
14.所有照明灯具应装配齐全,并根据具体情况装设防水、防尘或防爆的罩。
如使用中发现残缺不全,应及时更换。
15.严禁将电线芯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
16.电气设备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
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
严禁带电作业。
17.电动设备应先试运转,检验有无异常情况。
电动设备启动后,应检视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后,方可正式使用。
18.当电气设备跳闸时,应通知维修人员仔细查明原因,经检修排除故障后,再合闸送电。
故障原因未查明时严禁盲目合闸。
19.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头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
如发现松动,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20.电气设备用的开关箱应保持清洁,电箱内不得存放其他物件,并应加锁和由专人负责管理。
21.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如在施工现场存放,应有妥善的防雨雪和防潮等设施。
22.当保养或修理机械时,应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机械修理、严禁合闸”警告牌。
23.运转中的电动机外壳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暂停工作,查明原因修复后,方可继续使用。
9.2电焊机安全监理
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电箱、二次侧空载降压装置,一次侧电源线不超5米,外壳有可靠接地、进出线侧设防护罩有防雨措施,挂验收合格牌。
9.3小型电动设备安全监理
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开关电箱,有可靠接地装置,施工人员操作一类手持工具和潜水泵等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9.4施工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措施
1.在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工地上的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设红灯。
2.一切警告、禁止、指令、提示标志的规格与颜色,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做。
3.夏季施工要有防暑降温措施,如搭设遮阳棚或设置降温风扇等,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茶水桶,茶水桶上有盖并上锁,茶水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每天清洗定期进行消毒。
4.施工单位应绘制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并按图进行场地布置。
5.施工现场大门口必须洗车台,对出工地的施工车辆进行冲洗,避免工地泥浆污染城市道路。
6.工地必须设置排水沟,工地排水必须经过而级沉淀后放可派入下水到,严禁工地排水未经处理排放。
7.文明施工措施要根据现场场地情况制定,材料和构件堆放位置要符合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