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验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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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验收规范
标
准
验
收
规
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Codeforconstructionqiality
acceptptanceofbuildingdecoration
GB50210-2001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部
本标准是根据建立部建标[1998244号文?
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立国家标准制订。
修订方案
〔第二批〕的通知?
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JGJ73-91〕和?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标准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展了比拟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设计、材料。
施工等方面的经历,按照“验评别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展了全面的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展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是决定装饰装修工程能否交付使用的质量验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按施工工艺和装修部位划分为10个子分部工程,除地面于分部工程单独成册外,其他9个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由本标准作出规定。
本标准共分13章。
前三章为总那么、术语和根本规定。
第4章至第12章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其中每章的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及以后的各节为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第13章为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展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登载在?
工程建立标准化?
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历,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反应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
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
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
北京市建立工程质量监视总站
中国建筑一局装饰公司
深圳市建立工程质量监视检验总站
上海汇丽〔集团〕公司
深圳市科源建筑装饰工程
北京建谊建筑工程
标准主要起草人:
孟小平侯茂盛张元勃
熊伟李爱新龚万森
李子新吴宏康庄可章
张鸣
一总那么
1.0.l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现范。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本标准应与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
2.0.回建筑装饰装修buiodingdecoration
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构造、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外表及空间进展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基体primarystruclure建筑物的主体构造或围护构造。
2.0.3基层basecourse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细部detail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三根本规定
3.1设计
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展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承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承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展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构造平安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构造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构造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构造的平安性进展核验、确认。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7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展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3.2材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口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
明令淘汰的材料。
3.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忙标准?
(GB50222〕、?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BJ16)和?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B5045〕的规定。
3.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2.4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
外观和尺寸进展验收。
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日产品应按规定进展商品检验。
3.2.5进场后需要进展复验的材料种类及工程应符合本标准各章的规定。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
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展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3.2.6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展见证核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展见证核测,
3.2.7承当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3.2.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保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上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3.2.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展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3.2.10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3.3施工
3.3.1承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单位应编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
施工单位应按有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3.2承当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3.3.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标准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标准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3.3.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构造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3.3.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
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3.6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平安、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
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3.3.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
对既有建筑进展装饰装修前,应对基
层进展处理并到达本标准的要求。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3.3.9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
计要求。
3.3.10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展时,应在饰面层
施工前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
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
符合有关平安管理的规定。
3.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
线。
3.3.l2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
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当必
须在低于5℃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3.3.l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次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四抹灰工程
4.1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4.1.2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以下文件和记录:
1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4.1.3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展复验。
4.1.4抹灰工程应对以下隐蔽工程工程进展验收:
l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4.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以下规定划分:
1一样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一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缺乏500m²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一样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
每50个自然问〔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缺乏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1.6检查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l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缺乏3间时应全数检查。
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4.1.7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
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4.1.8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4.1.9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
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Z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1.10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4.1.11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上快于、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
污和损坏。
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结实。
4.2一般抹灰工程
4.2.1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_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
主控项目
4.2.2抹灰前基层外表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去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4.2.3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
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
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2.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展。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外表的抹灰,应采取防上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同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2.5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结实,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
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4.2.6一般抹灰工程的外表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普通抹灰外表应光滑、干净、接搓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高级抹灰外表应光滑、干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
观察;手摸检查。
4.2.7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外表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外表应平整。
检验方法:
观察。
4.2.8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4.2.9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外表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4.2.10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4.2.11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
表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工程
允许偏差〔mm〕
检验员方法
普通抹灰
高级抹灰
1
立面垂直度
4
3
用2m垂直尺和塞尺检查
2
外表平整度
4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4
3
拉5m线,缺乏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
4
3
拉5m线,,缺乏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注:
1)普通抹灰,本表第3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2〕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外表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4.3装饰抹灰工程
4.3.1本节适用于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装饰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工程
4.3.2抹灰前基层外表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去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
检查施工记录。
4.3.3装饰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
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
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3.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展。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外表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3.5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结实,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检验方法:
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4.3.6装饰抹灰工程的外表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水刷石外表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严密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掉粒和接搓痕迹.
2斩假石外表剁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应无漏剁处;阳角处应横剁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棱角应无损坏。
3干粘石外表应色泽一致。
不露浆、不漏粘,石粒应粘结结实、分布均匀,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
4假面砖外表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开。
色泽一致,应无掉角、脱皮、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
观察;手摸检查。
4.3.7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宽度和深度应均匀,外表应平整光滑,棱角应整
检验方法:
观察。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4.3.9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9的规定。
4.3.9 装饰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贡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水刷石
斩假石
干粘石
假面砖
1
立面垂直度
5
4
5
5
用2m垂直检验尺检查
2
外表平整度
3
3
3
4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阳角方正
3
3
3
4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3
3
3
3
拉5m线,缺乏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3
3
—
—
拉5m线,缺乏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4.4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本节适用于清水砌体砂浆勾缝和原浆勾缝工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清水砌体勾缝所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验应合格。
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检查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4.3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
勾缝材料应粘结牢、无开裂。
检验方法:
观察。
一般项目
4.4.4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度和深度应均匀,外表应压实抹平。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4.4.5灰缝应颜色一致,砌体外表应干净。
检验方法:
观察。
.
五吊顶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本章适用于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5.1.2吊顶工程验收时收时应检查以下文件和记录:
1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信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5.1.3吊顶工程应对造木的甲醛含量进复验。
5.1.4吊顶工程应对以下隐蔽工程工程进展复收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吊杆安装。
5龙骨安装。
5填充材料的设置。
5.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以下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中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缺乏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1.6检查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
缺乏3间时应全数检查。
5.1.7安装龙骨前,应接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展交接检验。
5.1.8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进展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标准的规定。
5.1.9吊顶工程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展防锈处理。
5.1.10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5.1.11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
当吊杆长度大于时,应设置反支撑。
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5.1.12重型灯具、电房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5.2暗龙骨吊顶工程
5.2.1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板、塑料板或格栅等为饰面材料的暗龙骨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工程
5.2.2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5.2.3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
5.2.4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结实。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金属吊杆、龙骨就经过外表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展防腐、防水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展板缝防裂处理。
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工程
5饰面材料外表应干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
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5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
观察。
5.2..9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外表应平整,无翘曲、锤印。
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2.10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充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5.并应有防散勤务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工程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纸面石膏板
金属板
矿棉板
木板、塑料棉线、格栅
1
外表平整度
3
2
2
2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2
接缝直线度
3
3
3
拉5m线,缺乏5m拉通线,用负直尺检查
3
按缝上下差
1
1
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1.3明龙骨吊顶工程
5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太后棉板、塑料板、玻璃板或格栅等为饰面材料的明龙骨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工程
5.4.2吊顶标6.5.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5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饰面材料为玻璃板时,应使用平安玻璃或采取可靠的平安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5饰面材料的安装应稳固严密。
饰面材料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2/3。
检验方法:
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5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闪电战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金属吊杆、龙骨就经过外表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展防腐、防水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明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和龙骨安装必须结实。
检验方法:
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一般工程
5饰面材料外表应干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
饰面板与明龙骨的搭接应平整、吻合,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
观察;尺量检查。
5饰面权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就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5金属龙骨的接缝应平整、吻合、颜色一致,不得有划伤、擦伤等外表缺陷。
木质龙骨应平整、顺直,无劈裂。
、
检验方法;观察;
5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检验方法: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的规定。
说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工程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石膏板
金属板
矿棉
塑料板、玻璃板
1
外表平整度
3
2
3
2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2
接缝直线度
3
2
3
3
拉5m线,缺乏5m拉通线,用负直尺检查
3
接缝上下差
1
1
2
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4
接缝直线度
2
4
4
2
1
1
1
拉5m线,缺乏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2
3
3
2
2
2
2
拉5m线,缺乏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6
接缝上下差
3
-
1
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7
接缝宽度
1
2
2
1
1
1
1
用钢直尺检查
六饰面板〔砖〕工程
6.1一般规定
6本章适用于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6饰面板(砖)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以下文件和记录:
1饰面板(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后置埋件的现场拔检测报告。
4外墙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施工记录。
6饰面板(砖)工程应对以下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展复验:
1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2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3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4寒冷地区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