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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教育乃立国之本,强国之基,仁寿是教育大县,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必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仁寿县教育系统系列职务犯罪案件涉案数额巨大,社会反响强烈,为全面推进教师队伍建设,遏制教育系统腐败现象,我院对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随机走访了仁寿一中南校区、飞泉初中、满井二中、彰加镇中等20余所学校,召开座谈会30余次,发放调查问卷700余份,查阅学校账簿和存档资料200余本(册),全面分析了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暴露的问题,深入剖析了犯罪形成的原因,并提出了预防对策建议。

xx年以来xx县人民检察院共立案查处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4件9人,其中受贿犯罪2件2人,贪污犯罪1件4人,玩忽职守1件3人,三件贪污受贿案中,涉及(副)校长4人,后勤主任1人。

为进一步贯彻高检院和教育部《关于加强联系共同搞好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教师队伍建设,遏制教育系统腐败现象的相关要求,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教育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随机走访了仁寿一中南校区、飞泉初中、满井二中、彰加镇中等60余所学校,开展个别座谈150多人次,召开座谈会30余次,发放调查问卷700余份,查阅学校账簿和存档资料400余本(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全县拥有公办中小学216所,其中,高职中13所,初中61所,九年制学校44所,小学98所。

在籍学生18万多人,在职教职工9000余人。

(一)个别学校领导利用职务便利,在校区修建、设备采购、食堂对外承包等项目中,收受他人贿赂数十万元。

(二)个别学校领导从收取的学生伙食费中以虚假名目多列支出进行平分,冒领贪污数十万元。

(三)个别局级领导及股室负责人玩忽职守。

对游泳等文体会所未按规定进行有效的监督工作,对高危体育项目安全隐患不排查、不整改,监管不力。

(四)个别学校领导伙食团管理不力。

一是伙食团管理者素质不高,伙食团票证台帐不规范;二是伙食团缺少配套的服务人员,学生就餐秩序和就餐安全均由教师参与管理,教师提供服务后没有适当的服务补贴;三是伙食团督查力度大,但覆盖范围有限。

(五)学校设备采购存在短板。

在设备采购过程中,没有使用单位参与、验收环节缺少专业人士把关等问题;

(六)个别私立学校法纪意识淡薄。

在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中没有完全按照规定程序操作。

个别私立学校存在违规收费、超标准收费现象。

(一)犯罪嫌疑人有法不依,自律不严。

犯罪嫌疑人为获取钱财铤而走险,对金钱的贪欲和自我约束的放松是陷入犯罪深渊的主要原因。

(二)犯罪嫌疑人政治意识不强,顶风作案。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规定要求:

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2013年8月1日起实行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做了详细规定,但犯罪嫌疑人仍然在当前严峻形势下顶风作案,以虚列支出的形式,违规发放补贴,有章不循,严重缺乏政治敏感性和风险意识,对上级的决策部署,贯彻不坚决,落实不到位,缺乏大局意识。

(三)犯罪嫌疑人存在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是明知自己的行为错误,并会产生不良甚至严重后果,而寄希望于这些后果不会发生的一种投机心理。

犯罪嫌疑人具有“隔墙扔砖头”的心态——砸住谁谁倒霉,侥幸心理似一堵“障眼墙”,遮住犯罪嫌疑人的双眼,使其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犯罪嫌疑人明知收受贿赂已触犯法律的“高压线”,但自认为行贿者不会“出卖”自己,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铤而走险,一再伸出贪婪之手,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后渐渐麻痹,心安理得地接受了本不应拿的财物,陷入了职务犯罪的深渊。

(四)对干部职工教育不严。

由于教育系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个别教育工作者未筑牢思想防线,在利诱的冲击下一触即溃,为不法商家拉拢、腐蚀干部提供了缺口。

(五)监管不力,跟踪不到位。

一是对校长的监督制约不力。

教育局要求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未能落到实处,尤其是在学校采购和修建过程中,个别校长独揽决定权,在本部门利用自身位高权重的影响力,融通各方关系,搞暗箱操作,给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是对教育系统工作情况监督不严,导致部分工作人员人为简化程序,缺乏有力有效的监督,是造成玩忽职守的一个重要因素。

(六)学校伙食团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须要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长期以来,伙食团管理难、人手不够等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个别非义务教育学校伙食团承包搞暗箱操作,缺少监督和严格的程序,为有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提供了便利条件。

(七)个别私立学校依法从教意识淡薄,涉及收费问题敏感性不够;少数教师职业道德水准低,也是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

(一)落实主体责任

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校(园)、单位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县教育局把预防职务犯罪责任制考核纳入校长、学校党支部考核和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之中,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学校党政班子抓预防职务犯罪的任务,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严格。

坚持预防为主、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

坚持自我预防、专业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廉政与勤政相统一的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准则,保证职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完善惩防体系

1、建立职务犯罪风险评估机制。

一是分析查找风险点。

制发《仁寿县教育局行政权力运行风险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总结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拓展细化、完善创新职务权力风险监控机制。

各股(室)结合岗位职责,通过个人自查、股室互查、民主评议、组织审定等方式,全面分析查找在职务权力运行中的风险。

二是提出风险预警防范措施。

采取保廉保勤承诺、警示教育、风险提示、廉政谈话、函询质询等形式,对职务犯罪风险等级较高的行政权力进行重点预警防范,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提出具体的化解办法,增强部门和个人的自律防范意识。

2、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监督机制。

一是自我监督。

采取自查自纠、保廉承诺、自我学习、自我分析、自我警示、自我整改等形式,对风险等级较高的职务权力进行重点预警,强化个人自律防范意识。

二是局纪委监督。

局纪委对各类行政事项运行风险实施全程参与和监控。

通过点述点评、警示教育、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股室联评、上下互评、专项检查、形势分析会等形式,定期对各类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三是局领导对各股(室)的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

四是在直属学校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提升纪检工作效能,加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

五是上级监督。

县委、县政府执纪执法部门、效能监察部门和作风建设部门开展的工作指导或明察暗访及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

对查找评估的风险及风险监控管理情况及时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主动接受监督。

六是社会监督。

制发《仁寿县教育局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办法》,对行政事项的办理流程、负责领导、办理科室、办理人员等情况全程向社会公开。

设举报箱,校校公布举报电话、聘请系统外校风监督员、学校开展家长开放日活动,接受家长监督。

3、创建预防职务犯罪考核机制。

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并与干部年度考核、奖惩、任用有机结合。

考核内容包括是否依法行政、是否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是否有成效、是否获得良好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4、抓好预防职务犯罪经常性教育。

一是大力宣传高检院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通过讲党课、定期督查等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教育,增强政治规矩意识、纪律意识。

二是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及校(园)长大会,学习中纪委会议精神、《廉政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三是开展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各校(园)长述职述廉活动。

(三)狠抓系列工作

1、开展教育“治污”专项行动。

教育局继续对教育“三乱”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培育先进典型,严格考核考评管理,在职称评审和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审中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度。

县教育局修订《仁寿县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对存在违规补课、违规订购教辅资料、乱收费等问题的教师进行异地调动、降低职称、撤销各种荣誉称号、扣发绩效工资奖励部分等处理办法,打造廉洁从教的教师队伍。

2、培育廉洁高效教育团队。

加强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节约型机关。

一是机关作风更加务实。

县教育局先后出台局机关作风建设十六条措施和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十大措施,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经费开支、廉政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

机关职工每周召开朝会,每月参加素质和技能培训。

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局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校,定校督查校园安全,不定期暗访学校常规管理,定期检查校长备课、听课记录。

二是学校作风更深入。

把教学作为中心工作,走上一线上课、参加教研活动,校长率先垂范,每周任课4节以上;学校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根本,率先垂范“向我看齐”。

3、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县教育局制发了《中共仁寿县教育局党组仁寿县教育局2014年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意见》(仁教党组〔2014〕2号)。

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与时俱进,不断深化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以人为本,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

4、大力推行“阳光招生”。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一直是广大社会群众高度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招生工作,教育局要求各校实行“阳光招生”。

通过校门口张榜、学校网站、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做到公开透明,程序公平公正,将整个招生工作置于阳光下,让学生了解、家长明白、社会知晓,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开展教育惠民专项督查。

为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强化风险防控,促进干部廉洁,我局对全县教育系统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展开拉网式排查。

检查包括有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杂补助、中央彩票公益金、李嘉诚特别助学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和县财政对优质高中生源的奖励补助等八项。

以翻查账目、查看资料和个别座谈相结合的形式,对于存在问题的学校,当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县教育局还组织力量进行“回头看”,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惠民政策落实。

6、加强学校工程项目监管。

一是严格按照《仁寿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令第197-1号的实施意见》和《仁寿县教育局关于工程项目新增工程认定操作规程的通知》执行。

招投标过程按规依法,程序规范;实地监督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尤其对一些隐蔽性工程量进行了现场核实;定期召开在建项目推进会,及时布置和总结项目推进情况,听取汇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学校项目建设的竣工验收环节进行有效监督,杜绝任何一个不良工程通过验收关。

二是建立票据报销会审制度,设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财经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良性机制。

7、全面治理学校伙食团。

按照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要求,县教育局深入学校督查,着力抓好伙食团管理,积极建好服务群众的窗口,把服务群众落到实处。

教育局采取多项措施,全面落实学校伙食团督查工作。

一是成立学校伙食团管理工作组和暗访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

工作组和暗访组对学校伙食团采购制作、饭菜数量、质量等进行暗访,及时曝光。

二是“五个专”——专人、专车、专用摄像机、专门办公室、专用办公电脑,确保伙食团督查监管不留死角。

截止目前,已暗访186所中小学幼儿园,拍摄2000多分钟视频资料。

三是召开专题研究会。

县教育局5次召开学校伙食团管理专题会,播放了暗访视频,表扬好的,曝光管理不规范、量少质差的学校。

教育局纪委及时约谈相关学校校长,提出措施并限期整改。

学校伙食团工作局面焕然一新,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8、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从严管理干部和教师队伍,严肃查处干部收送红包、参与赌博,干部及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敛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公车等方面的问题;严肃查处干部在安全稳定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严肃查处干部在招生、采购、基建维修、教辅资料征订等方面的商业贿赂;严肃查处干部滥用权力、贪污受贿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蓄意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9、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度,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干部管理的新要求,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立干部管理新常态,县教育局制发《中共仁寿县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仁寿县中小学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杜绝跑官要官、暗箱操作。

从调研的几个重点环节来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富有成效,有效遏制了职务犯罪发生的风险。

(一)基建工程。

学校的基建工程,严格按照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仁府办[2003]15号)文件执行。

学校基建工程程序规范,学校上报,局上实地查看,局项目组讨论研究,教育局批复。

基建工程的招标,由政府组织,县发改局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教育局和各学校没有权利进行基建工程的自主招标。

(二)物资采购。

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物资采购,严格按照物资采购的管理办法进行,要通过学校上报预算、教育局汇总、相关股室审核、教育局领导签批、县财政局审核签字、县国资局备案、县采购办批复采购方式(或公开招标采购或询价采购)、交县公共资源采购中心按程序采购、验收等近十个环节,杜绝个人暗箱操作。

(三)教育收费。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川办发[2003]23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眉府办发[2003]85号)、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省监察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署《关于做好教育收费若干问题的通知》(川教[2008]6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仁教发[2015]5号)文件执行,对非义务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作出明确规定,任何人自作主张乱收费。

(四)招生录取。

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黄世文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办主任,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食药监局、安监、县招办等县招委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教育体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纪委负责招生考试全过程监督及案件查处工作。

严格按照仁寿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仁招委[2015]02号)执行。

全县教育隶属义务教育范畴的小学新生入学严格按照规定,划片定校,就近入学。

初中新生入学,严格按照“阳光分班”制度,避免了人为操作。

(五)人事管理和调动。

教育人才管理、职称评聘及人员调动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管理调配制度,实行统一管理。

(一)关于学校伙食团管理

1、进一步规范。

学校伙食团要规范肉质检疫票,标明的实际数量、送货目的地;米、面、油等质检报告,应由生产厂家每年提供一份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质检报告;集市贸易采购单上购货单位和时间、供货人、采购人、验收人、付款人、领导签字等项目填写应完整规范;出入库台帐填写应及时、如实、准确。

2、加大投入。

加强伙食团管理者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对教师参与学校伙食团服务,一是建议由政府买单对学校伙食团全面投入,解决学校伙食团人员工资福利,进一步强化伙食团服务功能,让教师一心一意搞好教学;二是建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支付相应报酬。

3、加大监管力度。

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加强学校自身监管,让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真正发挥作用;引进监督机制,实施家长开放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关于学校设备采购

1、建议从汇总采购单位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学校代表,参与、了解采购过程,提供采购建议,实际上也是一种监督;

2、验收环节可以考虑选聘相关专业人士参加,以提供更为客观的验收意见。

(三)关于私立学校管理

少数私立学校校长的素质偏低,管理观念、管理理念滞后,建立健全私立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强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要依据国家法律和教育行政机关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探索私立学校规律,建议进一步加强监督,落实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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