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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评优文件
绵阳师范学院学生评优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需要,激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创新实践素质、身心素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突出精神奖励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奖励类型
(一)个人综合类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二)个人单项类
1.学业优秀奖
2.职业技能奖
3.精神文明奖
4.社会工作奖
5.体育活动奖
6.文艺活动奖
7.科技创新奖
(三)先进集体奖
1.先进班集体
2.优良学风班集体
3.学风建设标兵班集体
第三章评选条件及比例
(一)综合类先进个人
1.三好学生
按学院参评学生人数的5%评选,获奖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品德素质好。
言行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维护校园稳定与社会和谐;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积极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国家时事和政治理论学习,有较高的政治鉴别力和优良的道德品质素质。
(2)学习成绩优秀。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方法科学,学习效果明显。
当学年度综合考评在本班排名前5名(30人以下班的前3名)。
并在本学年度考评中获得过一等专业奖学金。
(3)创新实践能力强。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实践及其它科技文化艺术活动。
年度内申报过专利发明,或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科研论文或文艺作品,或者参加校级及其以上的各类比赛获得团体或者个人单项奖励,或者独立组织过班级以上的大型集体活动,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心健康。
坚持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
2.优秀学生干部
按学院参评学生干部人数的15%评选,获奖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品行端正。
言行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维护校园稳定与社会和谐;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积极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国家时事和政治理论学习,有较高的政治鉴别力和优良的道德品质素质。
(2)学习成绩优良。
当学年度学习成绩在本班排名前25名(30人以下的班前15名)。
(3)具有开拓精神。
社会工作热心,组织协调能力强,为同学服务积极主动,工作主动有创意且成绩显著。
(4)模范带头作用好。
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身体力行,群众威信高。
(5)坚持体育锻炼好。
认真坚持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备注:
学生干部为校院(系)级团委或学生会的主(副)席、各部门部(副)长、委员、干事,各班班委,各社团主要负责人及委员。
(二)单项类先进个人
1.学业优秀奖
按学院参评学生人数的5%评选,获奖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方法科学。
(2)学习总评成绩名列全班前3名,或者单科成绩名列全班第1名。
2.职业技能奖
按参评学生人数的6%评选,获奖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1)普通专业英语国家六级统考达600分或者艺体类英语国家四级统考达600分;英语专业专业英语八级考试达80分。
(2)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以上并且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特别突出。
(3)在校级及其以上相关基本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4)其它与专业相关的基本技能优秀。
3.精神文明奖
按参评学生人数的3%评选,获奖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有关的规章制度,在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明督导等工作中成绩显著。
(2)所在班级或者寝室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相关个人作用突出。
(3)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助学助残等活动,社会反映良好。
(4)在预防和抗击疫情、抗洪抢险、抗震救灾及其他救援抢险等非常时期的工作中,在维护社会秩序、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
4.社会工作奖
按参评学生人数的5%评选,获奖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一定的学生干部职务,在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
(2)独立组织或者积极参加所在班集体及以上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支持、协助活动组织者和班委、团支委的工作,表现突出。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5.体育活动奖
按照参评学生人数的3%评选,对体育专业学生,获奖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对普通专业学生,获奖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市级及其以上体育竞技比赛获奖的个人。
(2)在全校田径运动会上打破记录的团体和个人。
6.文艺活动奖
按参评学生人数的3%评选,获奖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各种文艺活动或者在学校及学院学生艺术团表现突出。
(2)具有文艺表演才能,在校内外重大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或者在校级以上的文艺比赛中获奖的集体和个人。
7.科技创新奖
按参评学生人数的3%评选,获奖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设计、译作、研究成果等在市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或竞赛中获奖。
(2)取得科技发明、创造等专利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三)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先进班集体
(1)班团干部集体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
(2)班集体有朝气蓬勃、发奋向上,遵纪守法、乐于助人,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良好班风。
(3)班集体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学年之内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现象。
(4)班集体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科技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学术文化氛围,集体中有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或者有学生申请专利获得批准者优先。
(5)班集体成员积极参加校园文明建设,处处体现出良好的文明行为,带头作用强。
(6)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体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本班成员积极参加志愿义务活动,在学校或社会产生良好的反响。
(8)本班内成员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现象。
2.优良学风班集体
在具备先进班集体的各项条件基础之上,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全班同学政治思想状况良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无政治事件发生。
(2)全班同学学习态度端正,无因学习成绩原因发生学籍异动现象。
(3)团支部、班委会的干部团结协作,工作热情高,严于律己,在同学中威信较高,班级体凝聚力强,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成效显著。
(4)班级整体学习状况良好,全班每学年考试(考查)成绩不及格人数不超过10%。
(5)非艺体本科和英语专业专科班级,国家英语四级考试通过率一年级末全班达到30%以上,二年级末全班达到40%以上,三年级末全班达到60%以上;艺体本专科和非英语专业专科班级,国家英语三级考试通过率一年级末全班达到20%以上,二年级末全班达到40%以上,三年级末全班达到70%以上。
(6)计算机一级及以上等级考试通过率一年级末全班达到30%以上,二年级末全班达到50%以上,三年级末全班达到80%以上。
3.学风建设标兵班集体
(1)达到“优良学风奖”的评选条件。
(2)班级国家英语考试四级通过率二年级末达到60%,六级通过率三年级末达到40%的班级。
(3)在校级及以上各类学术竞赛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奖项的人数(团体按一人次)达20%的班级。
(4)在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技文化竞赛活动中获不同奖项人数合计达15%及以上的班级。
(5)在外文期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的学术性刊物上发表论文,且为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指导教师)的人数、申请专利的人数(团体按实际人数计)合计达10%及以上的班级。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综合奖和个人单项奖的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规定的评选程序,在认真审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评选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超指标,宁缺毋滥。
(2)在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的基础上经本人申请,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后,产生预选名单(具体办法由各学院自定)并张榜公布,反馈意见。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确定的初评名单报学生工作部学生科。
通过学生工作部(处)核实张榜公示后,再行确定最终表彰奖励名单。
(3)个人综合奖和个人单项奖均以综合考评排名为基础。
单项奖可兼得,但最多不超过两项;综合奖和单项奖不可兼得。
(4)当学年有补考、重修科目者,取消综合奖参评资格。
(5)宿舍卫生不达标(不合格)、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均不得参与当学年度先进个人的评选。
(6)填报材料要数据准确,字迹书学工整、规范,逾期不交报材料的,视为弃权处理。
(二)先进集体奖的评选程序和要求
先进班集体按学生教学班(不含大一)10%的比例进行评选。
在各申报班级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评议产生并张榜公布(具体办法由各学院自定)后报学生工作部学生科,学生工作部(处)经过核实后张榜公示,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三)上报材料时间及要求
各学院将评选报审的先进个人及先进集体汇总名单按附件2的格式打印后上报(纸张统一为A4);先进个人按附件1的格式打印推荐表(贴照片)。
所有推荐材料必须经辅导员(班主任)及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收齐后,于10月15日下午5:
00前交学工部学生科。
请注意:
为留够时间审批,请要申报的同学在10月10日前网上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