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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民生工程工作要点3篇

2021年人力资源民生工程工作要点3篇

第一篇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1、落实工作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强化民生工程实施责任,加强目标管理和责任落实。

要依据与政府和上级部门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与乡镇(街道)签订目标责任状,逐项落实任务。

2、明确序时进度。

一季度,要制订出台资金筹措方案和实施方法。

要依据市局春节前的部署和要求,乐观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和符合领取条件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发放等工作;二季度,全面部署开展工作,检查指导、督促了解各责任部门工作进度,做好登记参保前期各项预备工作,确保项目早实施、群众早受益;三季度,基本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并进行全面自查,补缺补差;四季度,总结工作,整理档案,上报材料,做好考核预备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工作重点

3、巩固城乡养老。

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掩盖成果,强化城乡居保基金监管,加强经办管理力量建设,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满足度。

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落实城乡养老保险有关连接意见,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连接。

4、完善居民医保。

巩固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掩盖面,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

乐观运用金保工程统一软件系统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做好重点人群的参保扩面,连续提高保障水平。

依据全省统一部署,建立大病保险制度,着力解决跨地区就医结算难题,乐观推动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把握成本,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5、提升技能培训。

进一步完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机制,提升培训质量,完善对就业技能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创新管理方式方法,提高社会化培训机构的乐观性,发挥市场调整机制在培训促就业上的作用。

三、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

6、加强资金监管。

乐观与财政部门联系,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补助资金,严格实行民生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严格执行基金财务制度和收支预算管理,全面建立基金管理内控机制。

7、抓住重点环节。

严格抓好补助资金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布三个重点环节,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状况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跟踪问效

8、健全协调机制。

进一步创新完善民生工程协调推动机制,实行民生工程月报告、季调度和年评价制度。

市局将加大民生工程督查、通报力度,原则上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通报。

9、开展跟踪问效。

进一步下移工作重心,不定期深化乡镇,实行暗访、互查、抽查受益对象等方法,加强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并适时开展绩效“回头看”,年终对各地民生工程实施状况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

10、严格督查检查。

坚持日常管理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发觉问题,认真分析缘由,科学争辩对策,并准时督促整改。

11、加大追责力度。

对工作不落实、任务未完成、工程质量和综合效应消灭重大问题的,追究单位和个人相应责任。

五、进一步强化政策宣扬

12、突出宣扬实效。

坚持服务民生、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进展,强化民生工程政策、进展和成效的宣扬,宣扬报道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实施阅历,创新宣扬方式,提高宣扬实效,强化舆论引导,推动人社民生工程实施向纵深推动,向长效提升。

13、强化信息报送。

不断加大民生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增加宣扬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提升我市人社民生工程的群众知晓率和满足率。

其次篇

一、奋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一)深化实施乐观就业政策。

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和分析研判,建立健全就业工作评价机制,完善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方法,推动落实更加乐观的就业政策。

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和民营企业,促进家庭服务业进展,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稳慎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用于促进和稳定就业政策。

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25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9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380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3%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把握在4.2%以内。

(二)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

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连续实施“三支一扶”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方案,落实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

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服务,连续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深化开展“春风行动”、“企业高校行”等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

加强农村转移劳动力工作,推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和有序市民化。

统一城乡就业救济制度,实施分类帮扶,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

连续做好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就业创业工作。

(三)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落实创业扶持资金管理方法,争辩出台社会投资建设和社会化管理创业孵化基地方法。

充分发挥创业指导中心作用,规范创业服务标准,加强创业信息服务,打造特色创业品牌。

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力度,连续推行“整贷直发”模式,扩大“整贷直发”经办银行范围。

做好省级创业型城市考核评估工作,开展创建创业型县(区)活动。

连续开展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创建工作,抓好创业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建设。

(四)扎实开展职业培训工作。

健全面对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城乡统一的职业培训政策。

以促进就业为重点,扎实推动就业技能培训民生工程,调整就业技能培训工种名目和补贴标准,推行“直补企业、直补个人”的培训补贴方法;以稳定就业为重点,围绕现代服务业和经济园区,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全面使用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全年组织就业技能培训9500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7000人。

(五)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进展,鼓舞社会资本投资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推动市场中介机构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城乡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的投入力度,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绩效管理和标准化建设试点。

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络等信息化建设,完善失业监测预警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信息库,运用人事代理软件供应人才服务。

完善就业服务工作,挂念主导产业、园区企业及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问题。

二、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六)强化扩面征缴工作。

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掩盖成果,引导适龄居民乐观参(续)保缴费。

以高风险行业和事业单位为重点,不断扩大工伤保险掩盖面,事业单位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生育保险实施范围扩大到各类用人单位。

全年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1.48万人、38.5万人、11万人、8.5万人和10.5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6万人,被征地农夫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

(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落实国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连接、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等政策,依据省里政策稳妥做好老农保过渡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连接工作。

巩固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成果,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推动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展大病保险工作。

完善工伤保险奖惩机制,做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工作,开展工伤认定、工伤康复和工伤预防工作。

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制度,指导开展企业年金工作。

(八)提高社保待遇水平。

严格执行企业职工退休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

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280元,稳步提高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完善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进一步提高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准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九)加大基金监管力度。

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状况检查,连续跟踪督促整改。

乐观推动医疗保险总额预算管理,探究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严格医疗费用审核结算。

完善社保基金内部把握、监督检查制度,认真执行要情报告制度,大力推动非现场监督,启动实施社保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工作。

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

(十)提升经办服务力量。

整合经办管理资源,规范和优化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流程,推动标准化管理,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

建立市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网络,做好省内外异地住院就医费用即时结算工作。

制定社会保险关系市内转移接续方法,提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系统应用水平。

连续推动经办机构“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

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保持在85%以上。

三、大力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十一)统筹做好政府人才工作。

依据省市人才工作要点以及人才强市战略推动工程各项任务,充分发挥政府人才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紧紧抓住人才引进、培育、使用三个环节,重点抓好公务员、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三支队伍建设,推动人才工作创新,健全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加快形成统筹推动政府各项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

(十二)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组织实施2021年全市公务员考录工作,连续开展公开遴选工作。

加大“四类培训”、对口培训和依法行政培训力度,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全年培训公务员1万人次以上。

健全公务员考核激励机制,探究建立考核工作联系点,加强表彰嘉奖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深化开展做人民满足的公务员活动。

强化公务员监督约束机制,推动市、县两级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组建工作。

规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推动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十三)推动专技和引智工作。

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重点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学问更新工程和高端领军人才培育工程。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进展需求,加大特色专业技术人才和创新型科技人才培育力度。

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推动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做好专家服务基层工作。

规范职称评审和资格考试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加大引智项目申报执行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力度,提升引智工作效益。

(十四)加强技能人才培育。

贯彻落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深化推动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

实施技师培育带动工程,启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试点工作。

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基层平台建设,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进一步推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加强技工学校基础力量建设,推动技工院校改革进展。

全年培育技师160人,培训高级工1620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1.6万人次。

(十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参与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后管理工作,规范聘用合同管理。

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四级岗位人选核准工作。

认真组织事业单位公开聘请,强化监督指导,推动分业分类实施。

稳步推动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全面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

全面落实军转安置任务,改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切实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

四、合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六)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年”活动,深化推动创建活动向乡镇、街道及社区延长。

加强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宣扬贯彻工作,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行动,规范企业裁员行为。

连续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7%以上,企业集体合同掩盖率达到60%以上。

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推动带薪休假、高温劳动爱护和女职工劳动爱护法规政策的落实。

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

(十七)建立劳动薪酬增长机制。

做好企业工资安排指导调控工作,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完善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连续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十八)推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乐观推动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在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开呈现范。

加快推动乡镇街道和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

加强仲裁院基本建设和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市本级和50%左右的区县完成仲裁院建设任务。

加大案件处理力度,仲裁结案率达到92%以上。

(十九)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全面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两网化”掩盖率达到70%。

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夫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活动。

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超时加班、非法用工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准时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开展“诚信用工、诚恳劳动”活动,推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监察执法效能。

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7%以上。

(二十)扎实做好农夫工工作。

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以农夫工市民化为方向,进一步完善农夫工工作政策措施,做好城乡一体的农夫工就业、培训、维权等工作,切实保障农夫工工资支付,推动农夫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乐观实施家庭服务业培训工程,大力推动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

五、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二十一)开展重大问题调查争辩。

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深化基层调研和专题业务调研工作机制,局领导全年深化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0天。

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对全局性、制度性政策问题开展调查争辩,促进调研成果转化。

深化争辩经济形势、社会风险等因素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影响,提高调查争辩服务决策的科学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二十二)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设施建设和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街道(社区)、乡镇(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站)管理服务水平。

启动金保工程二期建设,推动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建设,年内全市持卡人数达到37万人。

连续实施人事考试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加强人事考试平安体系建设,做好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请、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等各类考试服务和平安工作。

(二十三)强化规划、宣扬和法制工作。

开展“十二五”人社事业进展规划中期评估,组织实施2021年人社事业进展方案。

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制度、机构和队伍建设,围绕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开展新闻发布活动。

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工作,准时有效应对社会舆情热点。

深化贯彻落实人社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准时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乐观开展法律实施监督检查。

连续推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十四)做好政务公开和信访维稳工作。

以群众普遍关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为重点,大力推行行政决策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亮运行、公共服务机构办事公开。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受理公众依申请公开事项,进一步发挥人社部门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

加强初信初访工作,着重治理重信重访。

坚持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谈等信访工作制度,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

加强内部联动和外部协作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准时化解和处置突发大事。

(二十五)加强人社系统队伍建设。

把学习宣扬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贯彻落实中心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亲密联系群众的规定,组织开展主题训练活动,深化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系统工作作风。

连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峻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和文化建设,加大系统干部训练培训力度,提升人社系统队伍整体素养和服务水平。

第三篇

以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进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快掩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重点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连续做好稳定就业工作。

全面落实市政府黄政〔2021〕21号文件精神,把“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抓好省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和城乡一体化就业工作,加大就业信息网络建设,为宽敞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搭建信息沟通的桥梁和途径。

大力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强化创业培训,加快创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扎实推动民生工程工作。

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强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并将各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的百分百发放。

加大政策宣扬力度,尤其是参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等有关政策调整的宣扬,提高知晓率和满足度。

进一步完善基础台账资料,确保各项民生工程基础台账的精确、完整。

(三)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加强《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宣扬工作,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重点推动农夫工、机敏就业人员、城镇居民等群体参与社会保险。

认真组织实施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

(四)加大人才队伍培育力度。

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体检和考察、录用工作,确保公正公正。

做好公务员“四类培训”,推动公务员力量提升。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连续训练,认真做好职称评审和资格考试工作。

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引智项目,努力提高项目执行率。

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五)稳步推动人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事业单位公开聘请暂行方法》,规范事业单位公开聘请工作。

乐观协作有关部门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指导区县乐观稳妥组织实施好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发布本地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指导企业提高在岗职工工资水平。

(六)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连续深化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专项行动,加大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方案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方案”推动力度,强化仲裁员和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水平。

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建立用工登记与社会保险参保的联动机制。

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七)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乡镇(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大金保工程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市级数据中心建设,提高基础数据的分析应用力量。

加强人事考试平安体系建设,重点做好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请、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各类考试服务和平安保密工作。

(八)强化自身力量建设。

连续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训练活动、机关作风整治巩固提升活动、“服务力量提升年”活动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一迎双争”为主题活动,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大力推动依法行政,深化推动政务公开。

深化机关党建工作,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群众的力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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