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程序.docx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程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程序.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程序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程序
项目类型:
行政审核
办理时限:
即办
服务电话:
(023)42757543
办理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失业保险科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程序流程图
办理死亡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程序
办理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程序
申领失业金受理办法及时限
受理条件:
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因参与打架、斗殴等违法活动致死的,不能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待遇);
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因计划外生育或参与打架、斗殴等违法活动致伤、致病的,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单位与职工终止解决劳动关系后,应书面告知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并将失业人员名单及档案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失业人员自原单位签发有关证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应向失业保险科提供下列资料:
职工失业证、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有供养关系的配偶、直系亲属证明;
(转下页)
领取办法:
由合法继承人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区就业局综合科保险机办机构,经审核后按规定一次性领取。
申领失业金受理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的;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聘登记的。
治疗终结后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申请办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提供资料:
职工失业证、身分证、病历、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医药费结算清单等;
(接上页)
提供资料:
职工个人档案、原单位出具的职工失业介绍信、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近期免冠照片四张。
领取办法:
本人持身份证和扣除医药自费后应报销结算单据到区就业局综合科,经审核后按规定一次性领取。
失业人员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失业职工求职登记表》
领取办法:
本人持身份证和职工失业证到到区就业局一楼失业保险窗口领取。
处理原则: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具体划分为: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4)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5)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6)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
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农民合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标准按单位为其实际缴费年限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一次性发放。
2、医疗补助金以失业人员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住院医疗费总额未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按住院医疗费总额(扣除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部分,下同)的50%至75%给予补助,具体划分为: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3年的按50%补助;
(2)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足5年的按55%补助;(3)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7年的按60%补助;(4)累计缴费时间满7年不足10年的按65%补助;(5)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足15年的按70%补助;(6)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以上的按75%补助。
住院医疗费总额超过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部分按50%给予补助,但医疗补助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4倍。
3、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6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有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发给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10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抚恤金。
失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办理程序
项目类型:
行政审核
办理时限:
即办
服务电话:
(023)42757109
办理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窗口
失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程序流程图
每月1-15日前到合川区地方税务局城关征收所或各所征收厅开票,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征期顺延,逾期地税机关将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处理原则:
单位和职工以当年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单位申报缴费基数时,职工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暂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职工本人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暂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本单位全部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构成单位缴费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的项目计算执行。
就
业
再
就
业
合川区灵活就业人员申报
社保补贴程序流程图
项目类型:
行政审核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社区
灵活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办理社保补贴
第二次申报
第一次申报
1.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提供《重庆市合川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1份;2.有效的《下岗证》或《失业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3.经社保所和社区的经办人员、负责人签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在社会单位公益性岗位、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就业的须提供与现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其它灵活就业岗位只需提供经社保所和社区的经办人员、负责人签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社保所或社区公章的与现就业单位或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复印件1份。
5.户口所在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出具的《重庆市合川区就业证明》原件。
6.《养老保险专户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
7.参加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应提供当年的银行签收的《重庆市社会保险专用缴款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或者提供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局出具的补贴期内医疗保险缴费起止年月证明。
1.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提供《重庆市合川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1份;2.有效的《下岗证》或《失业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3.经社保所和社区的经办人员、负责人签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在社会单位公益性岗位、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就业的须提供与现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其它灵活就业岗位只需提供经社保所和社区的经办人员、负责人签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社保所或社区公章的与现就业单位或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复印件1份。
5.户口所在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出具的《重庆市合川区就业证明》原件。
6.《养老保险专户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
7.参加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应提供当年的银行签收的《重庆市社会保险专用缴款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或者提供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局出具的补贴期内医疗保险缴费起止年月证明。
(转下页)
社区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申报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核定补贴的时间及金额
(转下页)
资料不齐全,不予受理,出具《补齐资料通知》
资料齐全,出具《资料签收回执》
社区开展入户调查申请人的就业情况
灵活就业情况属实
公示7天以上
出具就业证明,按顺序装资料
资料齐全,出具《资料签收回执》
资料不齐全,不予受理,出具《补齐资料通知》
社保所审核
社保所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报区就业局审核
就业局审核,并汇总全区补贴情况
区财政局审核
通过邮政局直接把补贴资金划入灵活就业人员帐户情况
处理原则: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范围及对象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4050”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实现了灵活就业的。
(2)用人单位招用符合补贴条件的就业困难对象,单位未给其参加社会保险,但本人履行了缴费义务的,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注:
如本人实现就业后10日内未申报就业,不得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2、申报社保补贴的条件
(1)申报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含个体工商户)和在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就业人员,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其他用人单位就业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保补贴的,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我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户口属合川区且在本区社会保险机构以个人方式参保并缴清了申报补贴期内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注:
申报补贴期内当月享受失业救济金的不属补贴范围。
3、本工作流程时限是指就业局审批时间。
合川区小额担保贷款申办流程图
项目类型:
行政审核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各镇街社保所,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合川支行。
借款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与资料
个体经营者申请人
300人以下小企业申请人
1、本人身份证;2、户口簿;3、失业证(农民工提供返乡创业证明);4、营业执照;5、税务登记;6、招用职工的失业证和劳动合同;7、抵押物产权证或公务员担保承诺书;8、贷款申请书;9、贷款申报审批表。
1、企业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3、法人代码证;4、安置人员花名册;5、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6、参加社会保险证明;7、贷款申请书;8、贷款申报审批表;9、资产抵押证件或公务员担保承诺书。
本企业填写贷款申请书等有关表格备齐各类资料,并各复印一式二份。
本人填写贷款申请书和申报表,并将各类证件资料各复印一式二份。
将原件、复印件等申报资料送当地社区或村民委员会初审登记盖章。
将原件、复印件等申报资料送企业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初审登记盖章。
送当地镇街社保所审查登记,进行“金保工程”软件信息录入,并签署意见上报区就业局
送当地镇街社保所审查登记,进行“金保工程”软件信息录入,并签署意见上报区就业局。
区就业局牵头组织区财政局、承办银行和所属镇街社保所实地调查,形成综合意见报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审批。
区就业局进行复查核实备案并提出拟批意见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转下页)
(接上页)
将审批信息反馈当地社保所进行跟踪服务,沟通信息,督促按期偿还。
区就业局进行复查核实备案并提出拟批意见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区就业局牵头组织区财政局、承办银行和所属镇街社保所实地调查,形成综合意见报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审批。
借款人在还款的下月带上还款凭据、身份证、失业证、培训证到区就业局申请补贴利息。
将审批表送区国土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合川支行办理放贷手续。
将审批表送区国土房管部门进行房产抵押登记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合川支行办理放贷手续。
将审批信息反馈当地社保所进行跟踪服务,沟通信息,督促按期偿还。
处理原则:
1、小额担保贷款实行自愿申请、抵押担保、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政府贴息的原则。
2、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应参加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组织的就业或创业培训。
3、小额担保贷款的金额应根据借款人经营的项目优劣、规模大小、安置人员多少、抵押物是否足值和偿还能力情况确定,一般个人申请为3至5万元,最多不超过8万元,企业申请按安置人员人均5万元计算,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4、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必须要参加社会保险。
5、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为一年,如需要,还款后可续贷一年。
6、小额贷款的利率按国家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由借款人向承贷银行按季、月结息,按时还本付息后,再由区就业局审核后,区财政局向借款人补贴利息。
7、借款人和担保人在银行没有贷款和因贷款形成不良记录的人员才能具备贷款和担保资格。
8、借款人抵押可用自有或亲友(本区常住户口)的城镇房屋(两证齐全,由农商行合川支行根据《合川城区二手房交易指导价格》同借款人协商认定)与农商行合川支行协商认可的价格进行抵押,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免收评估费。
9、本工作流程时限是指就业局审批时间。
用人单位申报岗位补贴程序流程图
项目类型:
行政审核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
(023)42757579
办理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窗口
用人单位到区就业局申请办理岗位补贴
第一次申报
第二次申报
1.《重庆市合川区用人单位岗位补贴申请表》(附表8)(一式2份)。
2.企业营业执照等单位资质的法律文书;
3.《重庆市合川区企业单位享受岗位补贴人员名册》(附表9)(1份)。
4.有效的《重庆市职工下岗证》或《重庆市职工失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5.《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除外)(原件和1份复印件);
6.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
7.企业上年度职工花名册和新招用的“4050”人员花名册;
8.《申报补贴开始月和截止月的工资支付表》(原件及1份复印件)。
1.《重庆市合川区用人单位岗位补贴申请表》(附表8)(一式2份)。
2.《重庆市合川区企业单位享受岗位补贴人员名册》(附表9)(1份)。
3.《申报补贴开始月和截止月的工资支付表》(原件及1份复印件)。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的单位按要求为申报补贴人员《缴纳养老(附表5)、失业(附表6)、医疗保险费(附表7)的明细表》(1份)。
区就业局工作人员审核参保单位是否符合条件,申报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核定补贴的时间及金额。
资料不齐全,不予受理,出具《补齐资料通知》
(转下页)
资料齐全,出具《资料签收回执》
(接上页)
交区财政局批准后,补贴资料直接划拨到用人单位帐上。
申报资料交区就业局存档
处理原则:
1、申报岗位补贴范围及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单位和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
2、申报岗位补贴劳动报酬标准
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申报享受岗位补贴,其人员劳动报酬不低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他用人单位申报享受岗位补贴,其人员劳动报酬不低于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3、岗位补贴的标准及期限
岗位补贴标准一般按每人每年2000元计算。
其中:
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
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从2008年2月3日起,对享受岗位补贴期限未满(从开始享受岗位补贴之月起3年内)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包括正常退休年龄和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期限可从2009年起延长至退休。
4、本工作流程时限是指就业局审批时间。
合川区用人单位申报社保补贴
程序流程图
项目类型:
行政审核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
(023)42757579
办理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窗口
用人单位到区就业局申请办理社保补贴
第一次申报
第二次申报
用人单位须提供:
1.用人单位申报社保补贴提供《重庆市合川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表1)(一式2份);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提供《重庆市合川区公益性岗位单位(组织)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表2)(一式2份)。
2.《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资质的法律文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3.《重庆市合川区符合享受社保补贴人员名单》(附表3)(1份)。
4.《重庆市合川区申报补贴单位全体职工花名册》(附表4(1份);
5.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提供《重庆市企业职工下岗证》或《重庆市企业职工失业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城镇“零就业家庭”和“低保户家庭”失业人员,提供《下岗证、职工失业证或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和《低保证或零就业家庭卡》(原件和1份复印件)。
6.《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7.《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签证)或劳务协议(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原件和1份复印件)。
8.申报补贴期内每个月银行盖章的《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收据联(原件和1份复印件)。
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的单位按要求为申报补贴人员《缴纳养老(附表5)、失业(附表6)、医疗(附表7)保险费的明细表》(1份)。
1.用人单位申报社保补贴提供《重庆市合川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表1)(一式2份);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提供《重庆市合川区公益性岗位单位(组织)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表2)(一式2份)。
2.《重庆市合川区符合享受社保补贴人员名单》(附表3)(1份);
3.《重庆市合川区申报补贴单位全体职工花名册》(附表4)(1份);
4.《重庆市职工下岗证》、《重庆市职工失业证》或《重庆市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原件)。
5.申报补贴期内每个月银行盖章的《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书》收据联(原件和1份复印件)。
6.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的单位按要求为申报补贴人员《缴纳养老(附表5)、失业(附表6)、医疗(附表7)保险费的明细表》(1份)。
7.有新增加或超过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期限的人员,应提供新增人员的相应材料。
8、申报补贴开始月和截止月的工资支付表。
(转下页)
区就业局工作人员审核参保单位是否符合条件,申报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核定补贴的时间及金额。
(接上页)
资料齐全,出具《资料签收回执》
资料不齐全,不予受理,出具《补齐资料通知》
交区财政局批准后,补贴资料直接划拨到用人单位帐上。
申报资料交区就业局存档
处理原则:
1、申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及对象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的补贴范围及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和进行了用工申报的社会单位;新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和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
2、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及期限
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超过3年并仍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按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期限相应延长。
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且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从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的次月起,可一次性延长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从2008年2月3日起,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从开始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月起,3年或延长期限内)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包括正常退休年龄和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从2009年起延长至退休。
(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重庆市上年社平工资60%-300%的20%,个人按8%;医疗保险:
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合川区上年社平工资100%-300%的6.5%、大额医疗保险费每年每人80元,个人按2%;失业保险:
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按重庆市上年社平工资60%-300%的2%,个人按1%。
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补贴标准按缴费基数的12%给予补贴,雇工承担8%。
)
3、本工作流程时限指就业局审批时间。
申请再就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
流程图
项目类型:
行政审核
办理时限:
即办
办理地点:
各镇街社保所、社区、就业局培训指导科
培训对象报名参加技能培训书
参训人员携带:
一、重庆籍城镇户口:
1、重庆市城镇职工失业证或重庆市失业人员失业证。
2、非农户退伍军人未安置就业的退伍证。
3、一寸近照2张。
二、重庆籍农村户口: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寸近照2张。
再就业培训机构
户籍所在地社区
区就业局培训科
户籍所在地社保所
选择培训类别
农村户口选择创业培训
城镇户口选择再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通知本人培训地点及时间
参训人员全程参加技能培训书
区劳务办、区财政局、区就业局随时检查培训质量
理论、实际操作结业考试及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试
考试不合格,下次免费再学
考试合格
(转下页)
(接上页)
区就业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技能鉴定所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证书)
资料不齐,培训机构补齐资料
区人力社保局、区劳务办、区财政局审批
再就业培训机构申报培训补贴经费相关资料
资料齐全
区就业局审核
拔付培训补助经费
申请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
流程图
项目类型:
行政审核
办理时限:
即办
办理地点:
再就业培训机构、就业局培训指导科
再就业培训机构
企业
重庆市籍农村户口参训人员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寸近照4张。
3、劳动合同。
4、缴纳社会保险依据。
5、工资发放依据。
区就业局审核
参训人员全程参加技能培训
区劳务办、区财政局、区就业局随时检查培训质量
通知再就业培训机构开班培训时间
理论、实际操作结业考试及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考试合格
考试不合格,下次免费再学
区就业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技能鉴定所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证书)
(转下页)
再就业培训机构申报培训补贴经费相关资料
(接上页)
区就业局审核
资料齐全
资料不齐,培训机构补齐资料
区人力社保局、区劳务办、区财政局审批
拔付培训补助经费
处理原则:
1、参加培训人员的年龄条件:
(1)男性在16-60周岁;
(2)女性在16-55周岁。
2、参加培训人员享受国家培训经费补贴原则:
培训对象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3、参训学员资格条件:
(1)城镇失业职工凭《重庆市城镇失业职工失业证》。
(2)城镇失业人员凭《重庆市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
(3)城镇未安置就业的退伍军人凭《退伍证》。
(4)在岗农民工凭《户口簿》或《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