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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管理手册

商户装修手册

恒丰时代广场物业管理中心

2010年8月1日

一、恒丰时代广场商铺商户装修作业流程图…………………………3

二、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4

三、装修施工协议书……………………………………………………5

四、装修施工图会审表…………………………………………………16

五、装修工程审批表……………………………………………………17

六、商铺商户装修工程验收单…………………………………………18

恒丰时代广场商铺商户装修作业流程图

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

致:

宜春鸿睿商业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为恒丰时代购物广场层

专柜的经营者,现因专柜装修需要,雇用公司

资格证:

,安全资格证:

为施工单位。

现声明已详阅《装修施工协议书》及其相关附件,了解并承诺遵守本《协议书》中所列全部规则及条款。

我方已与施工单位签定工程承包合同,并要求其所有施工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文明生产、安全施工。

我方与施工单位签署的有关文件及施工单位针对专柜装修所制定的各项文明生产安全施工措施向贵公司报告备案,以供监督执行。

施工单位装修过程中,如疏于教育管理,违规作业或其它因素所导致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我方与施工单位承担,与宜春鸿睿商业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无关。

厂商负责人(签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月日

编号:

装修施工协议书

甲方:

(管理方)

乙方:

(商户方)_______________

装修施工协议书

甲方:

(管理方)宜春鸿睿商业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商户方)

乙方在恒丰时代广场区域进行装修施工,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责任:

乙方于施工前15日内将施工相关图纸及填写的《装修工程审批表》向甲方报审。

乙方应于开工前3日内向甲方财务部交纳相关费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甲方关于土建、电器、空调、水暖、消防、安全、工程装修改造的各项有关规定,并保证甲方的物品及设施不受损坏。

施工作业时间: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到非工作区域活动,不允许在施工现场及公共区域内吸烟,不得使用各楼层卫生间,只能使用甲方指定的卫生间。

乙方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挪动甲方的固定设施(如:

配电箱、空调风口、消防花洒、通讯线路、主体结构墙等),如固定设施需做改动时,应该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

并通过甲方变更施工的时间安排,届时甲方监理人员到现场配合施工。

乙方应按照甲方审核后的图纸进行施工,并在施工进场前与甲方进行现场原状的确认交接,如发生施工更改,乙方必须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等资料,进行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并做好工程质量控制和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参加竣工验收。

所有展柜及家具,必须场外制作,施工现场内只允许组装。

场外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乙方应遵守本市有关主管部门和甲方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施工中必须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安全作业等的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消防防火条例等的规定。

如施工中发生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伤亡、火灾等安全事故,一切经济责任及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扣除全部保证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二、甲方权限:

甲方于收到商户提交的全套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手续齐备后,甲方向乙方发放《装修施工许可证》、《出入证》。

在施工中乙方如有违反乙方责任的行为或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甲方有权令其停止施工或给予处罚,因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隐蔽工程验收: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前,乙方应自检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应在3日内申请工程验收。

若验收不合格需及时整改,如两次整改仍不合格或不办理验收手续将扣除全部保证金。

只有在工程全面验收合格后,甲方正式送电交付使用;未验收合格的工程,甲方只允许乙方使用临时施工用电。

三、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人力无法抗拒之事件及未尽事宜,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遇有争议,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违约责任

各方约定,违约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协议其中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发生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的责任,并按本协议支付违约金。

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施工中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或发生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除按本协议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违约金从乙方施工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限期内补交;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扣除乙方违约处罚的金额后,无息退还乙方剩余的施工保证金。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丙方连带责任。

违约金每项每次1000-5000元。

五、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

六、附件:

附件1:

装修施工程序

附件2:

建筑红线内装修改造的规定

附件3:

电气照明灯具及配电设备选型的规定

附件4:

电气线路安装规定

附件5:

现场施工管理规定

附件6:

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

装修施工程序

一、商户于装修前15日内将施工相关图纸及填写的《装修工程审批表》报招商主管。

二、管理方于收到商户提交的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三、招商部主管全程跟进,填写《装修施工图会审表》,按程序报审。

四、报审合格后,签定《装修施工协议书》、《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

五、商户于装修前3日内持招商部主管填写的《备忘录》到财务部交纳装修管理费、装修保证金,《出入证》等费用。

六、商户持审核签字的《装修工程审批表》、《装修施工协议书》、《收款收据》,到物业管理中心领取

《装修施工许可证》,到保全部领取《出入证》。

七、商户安排施工单位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装修工程。

八、装修完工后向公司申报验收,公司相关部门人员检查验收。

备注:

费用收取标准

1、装修保证金:

200㎡及以下为每户3000元,200㎡—500㎡为每户5000元,500㎡以上为8000元。

(此费用装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垃圾清运费:

200㎡及以下为每户100元,200㎡—500㎡为每户300元,500㎡以上自行清理。

(此费用不退)

3、《出入证》押金:

10元/张(此费用不退,遗失补办)。

4、水、电:

如商户进场装修商户电表安装到位,则全部使用商户电表。

如果没有到位,则200㎡及以下为每户每天50元,200㎡—500㎡为每户100元,500㎡以上挂临时用表。

装修用水按每户每天50元。

5、其它:

具体费用依据装修审批最终核定。

附件2

恒丰时代广场商户店招及门头形象要求

一、尺寸规定

1、沿街:

招牌总高≤1.5米,厚度≤40厘米;

飘檐突出部分≤1.2米;

如需包柱,厚度必须由策划部审批通过。

2、内铺:

招牌总高=80厘米,厚度=20厘米;

如需包柱,厚度必须由策划部审批通过。

二、用料规定

1、沿街:

亚克力板、灯箱片、户外高清透光灯布(片)、钢结构龙骨架、铝塑板、不锈钢板、LED光源、高亮度节能日光灯管等。

2、内铺:

亚克力板、灯箱片、高清透光灯布(片)、木制龙骨架(涂防火漆)、铝塑板、不锈钢板、LED光源、高亮度节能日光灯管等。

三、制作工艺

1、沿街:

参照肯德基制作工艺进行施工,必须使用内置灯光,且做到透光不透管,如需侧挂异形灯箱需先交策划部审核尺寸及制作工艺,通过后方可悬挂。

2、内铺:

严格按照高度统一的原则进行门头装修,必须使用内置灯光,且做到透光不透管,内场不允许悬挂异形灯箱。

注:

如需做主题橱窗陈列,在保证夜间灯光照度的情况下,其形象必须经招商运营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摆设。

四、天花吊顶标高

下首层2.8米、首层3.9米、二层3.4米、三层3.4米,在此基础上每个楼层天花高度向上均不超过30公分。

附件3

建筑红线内装修改造管理规定

一、施工中不允许有地面打孔、打钉等破坏性施工。

吊顶应尽量使用原有吊杆,原则上吊顶高度不允许超过或高于公共区域天花,如必须重新在顶板生根,必须拟定施工方案严禁不吊顶,报工程部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隔墙地、顶龙骨生根工艺:

先采用与地龙骨、顶龙骨等宽的大芯板或多层板与地面、顶面粘接,然后将龙骨固定在木板条上。

隔墙与花洒的距离不小于600mm。

三、无框玻璃门、全高玻璃隔断必须使用金属门框、门夹、金属窗框及钢化玻璃,且上门轴与门夹、门框为金属丝扣连接方式,地弹簧应选用“多玛牌“地弹簧;全高玻璃隔断与金属窗框必须为弹性连接,玻璃入槽深度大于15mm;且必须提供每块钢化玻璃的合格原件。

四、油漆涂料必须使用国家允许的、合格的、环保的油漆涂料。

即红狮国际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狮油漆系列产品、中华制漆生产的长颈鹿系列油漆、ICI系列产品、立邦系列产品等环保产品。

五、在正常营业时间,不允许有噪音及油漆等异味产生。

六、壁纸、地毯必须为消防局认可的防火阻燃的产品,木制结构施工必须遵守消防局有关阻燃、防火的规定。

七、未经物业管理中心书面认可,施工中严禁拆除、变更消防、保安、空调及应急广播系统。

八、如需拆除原有电路设施,必须事先通知工程部,工程部许可后,方可停电拆除,严禁带电作业。

九、装修限制范围:

1、改变房屋承重结构;

2、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墙体;

3、不适当增加楼面负荷;

4、任意撞凿、重击地板、乱打排烟道,不穿管直接埋设地线或改线;

5、破坏地面防水层;

6、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材料;

7、遮挡、隐藏消防设施;

8、将雨水管道用于污水的排放;

9、手扶梯、观光梯载装货物;

10、安装有扩音系统的设备;

11、在墙面砖上用粘合胶大面积粘贴装饰、防火板等;

12、随意在原电气线路上搭接任何用电负荷,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商户承担;

13、地面禁止打孔。

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明显加大负荷的,商铺商户应会同装修队将设计方案报购物中心物业管理部,经购物中心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涉及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设计单位审批的还需上报;

附件4

电气照明灯具及配电设备选型管理规定

为确保恒丰时代广场及客户用电设备的安全,工程部根据国家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和恒丰时代广场电气施工和运行的经验,现将电气设备、照明灯具及配电开关的选型规定如下,要求各施工单位在蓝天碧水购物广场所属各建筑内进行电气施工中选用下列品牌和技术要求的产品,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施工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标准照明灯具:

使用照明灯具(单管荧光灯、双管荧光灯、三管荧光灯、筒灯、射灯、轨道灯等)均应具有国家质量检测部门认证的国营、合资、独资以上的产品,并具有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如选用国外产品必须具有国际认证标准标记及质量检测证明的产品。

1.单管、双管、三管日光灯灯具、筒灯灯具选取飞利浦、松下品牌(日光灯具内必须配合资品牌以上的补偿电容)。

2.射灯灯具、轨道灯灯具选飞利浦、四通、松下、雷士、占士、文行品牌。

3.广告灯箱和柜台内不得采用散装的日光灯灯具或其它散装的灯具。

二、镇流器:

1.电感型:

飞利浦加飞利浦电容

2.电子镇流器:

飞利浦、绿加力

三、低压卤素灯(石英灯):

使用合资或独资品牌以上的产品:

选飞利浦、四通、松下、雷士、占士、绿宝、文行品牌(在木结构上使用卤素灯的功率不能超过35W,否则必须做防火处理,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配电箱及内部开关:

使用西蒙牌、正泰牌。

五、照明灯开关、插座:

使用西蒙、金星、巨雕、泰利牌。

六、随着恒丰时代广场工程管理的深化,工程部将继续公布新的设备选型,对上述设备型号进行调整。

附件5

电气线路安装规定

本规范是对电工在电气安装施工的标准要求,也是对商户二次装修电气线路设施的验收标准。

本规范未尽事宜和在施工中由于具体情况不同而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应由工程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工作。

1.电气配线供电方式:

三相五线制。

2.棚内铁管配线,分支可用金属软管。

3.棚内允许敷设电缆,但应注意:

1电缆干线不允许有接头;

2不允许在棚分支;

3电缆应走桥架或吊挂。

4.护套线可以明敷,但不允许在暴露处接头。

5.明敷导线可用PVC塑料线槽。

6.DZ47系列开关必须使用安装在箱内。

(临时用电除外外)

7.地面敷设明线必须使用专门的地面线槽或用铁管。

8.从干线至灯具穿过棚板或其它隔离体时应穿管保护。

9.DZ47系列开关保护电流配装应≤负荷导线的额定电流。

10.商户二次装修电源侧必须安装保护开关。

11.分线接头必须要在接线盒内,不允许电缆或护套线直接分线。

接头包扎一般不少于两层塑料胶布,一层黑胶布;潮湿场所应用防水胶带。

12.二次装修电源线一般不小于2.5mm2。

13.二次装修电源不允许接在公共照明线路上,须根据负荷的实际情况选择电源线路。

14.由装修公司施工的二次照明线路,必须经电工验收合格后,由电工进行连接送电。

15.装修布管应遵守以下规定:

⑴钢管:

应使用DG型薄壁管,管与管、管与配电箱及管与线盒之间要做电焊跨接或导线连接,电焊处要进行防锈处理并涂防锈漆,并严格采取防火措施,管内布线应采用黄绿接地线。

⑵塑料管:

PVC奇胜管(管内布线应采用黄绿线)。

16.装修配线色标,根据目前状况,可采用下列标准:

⑴国标:

ABCNPE

黄绿红黑黄绿

⑵黄标或IEC:

红黄兰黑黄绿

⑶10平方毫米以下须分线色。

⑷10平方毫米以上可用一色线,但在两端应加色标。

⑸配线系统须同上线系统一致。

附件6

现场施工管理规定

1、时间

开业前装修工作时间为08:

00—22:

00(特殊情况另外批报);

开业后装修工作时间为22:

30(营业结束后)--次日8:

00。

2、限制

装修工程不得干扰其他商户的正常营业或装修,装修期间要控制噪音、异味及尘土,现场施工范围,须事先在商铺前围板或用帆布包围及标贴该商铺品牌名称;

◆材料堆放

装修材料和工具不能放置于商户的商铺外,不能放置于公共地方、走廊、楼梯或其他商铺内、如造成排水系统阻塞,商户负责一切疏通排水之费用;

◆运输

运输车辆进入装卸区需在卸下货物后立即开走,装卸货物和运输物品,按购物广场物业管理中心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场;运输材料、物品和清洁垃圾废物只能使用消防通道;

3、废物清理

搬运砂石水泥和小件物体,要有完好包装,不能在搬运过程中随意遗漏,废物不能堆放在公用地方;

商铺商户需每天将垃圾和废物袋装好清理至物业管理中心指定的垃圾堆放点;

4、消防

施工前必须在现场配置足量的灭火器材(按每百平方米配备2个4公斤的灭火器),装修材料要选用符合消防安全的材料,个别材料如要使用木质的,需做喷涂防火漆处理,并要达到消防、环保规定的标准,装修设施和施工完成后,不能阻碍消防卷闸、走火通道和防火门的开关,店铺内不允许搭设阁楼堆放物品,铺内外的电源线必须安装在镀锌线管或管线槽之内,施工期间,必须注意防火管理,防火门必须关闭以保障火警发生时,走火通道能安全使用;

5、建筑结构

在未获得物业管理中心书面特别安排下,不得切割或雕刻购物中心结构的墙面、柱、墙或与商铺功用之隔墙、地板或天花;否则,物业管理中心有权立即制止该工程的施工,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6、行为规定

商铺商户要对装修人员的行为负责,装修人员不得骚扰员工或其他商户,要佩戴《临时出入证》,不得在非工作区域逗留,不得乱扔纸盒杂物,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利用收录扩音设备进行大声播放,禁止夜宿、煮食、赌博和喝酒,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及扔烟头,所有装修人员每天在购物广场规定的施工时间完毕后要立即离场;

7、安全

施工期间的安全事故由商户自行负责;

8、协调

装修人员应与营运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人员相互配合,互相尊重,如发生矛盾,应由双方领导协商解决,不得在购物广场内发生打架行为,否则物业管理中心有权要求有关人员立即离场。

商铺装修现场施工管理细则

1、进场施工人员应在有关部门办理进场手续后配戴出入证方可进场施工。

2、商铺商户装修进场所需的临时用水、用电应由物业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协调,并保证安全用电、文明施工;施工临时用电不应大于2KW,商户不得在非购物广场指定的配电柜内接电线,所用的工具、电线必须符合消防规范,遵守安全文明施工守则;

3、施工方自备专用施工用配电箱(带漏电开关)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线并配备插头。

4、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到非工作区域活动,并自行保管携带的工具和材料,若有遗失概不负责.

5、禁止在施工现场及公共区域内吸烟,吃饭及大小便,施工人员应使用指定卫生间,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6、运送装修材料、工具或其它物品时应按指定路线运输且严禁使用扶梯、客梯。

7、施工中不得使用电气焊,如必须动焊时应提前到保全部申请动火证。

8、施工中应使用环保型装修材料,严禁在施工现场内进行喷漆作业。

9、货柜、柜台等物品应在场外预制完毕后进场,场内原则上只允许进行拼装组合,展柜、货架等的制作工艺应符合广场要求,并注意使用中的安全性

10、现场电气安装人员应携带本人《电工证》,电气施工要严格按施工规范进行。

11、施工中严禁破坏地面材料,不得在地板上打孔,违者除承担相关维修费用外并罚没装修押金。

12、施工中严禁拆除或变更消防、保安、空调、通信线路及广播等固定设施。

13、各商户不得随意在墙面、柱身、天花等公共区域加设灯箱、招牌等,标识、广告必须在指定位置统一安排;不得在消防卷闸门下面设置任何柜、台,以免影响消防卷闸门的正常升降;对墙壁电源插座、电话插座,卷帘门开关等不得遮挡。

14、商铺商户装修队不得破坏天花风口、喷淋、烟感及灯具,若要在天花板上增加灯具或吊挂灯箱必须以图纸的形式递交增加用电申请,征得物业管理中心同意方能施工;

15、每日施工垃圾应由施工方及时将垃圾用袋包装捆扎好,清运至指定地点并清理好现场,不得将垃圾

倾倒在广场附近。

16、运送物料及残土等需要使用货梯时,施工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电梯司机见到审批手续后方可开梯运货。

17、按广场规定时间完工,不应无故延期。

上述规定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每次每项罚款1000-5000元,并承担因事故而导致广场及其他商户的所有经济损失。

附件7

装修验收管理规定

1、商铺商户装修工作完毕,由商户向购物广场营运管理中心和物业管理中心申请验收,填写《商铺商户装修工程验收单》;

2、营运管理中心和物业管理中心验收商铺装修的效果;

3、退还装修押金

◆购物广场物业管理中心及相关部门检验,如无质量问题,退还全部押金;

◆如违反本装修规定的,营运管理中心和物业管理中心将通知财务从装修押金中扣除处罚金;另外,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消防/运输/人员)不当行为,物业管理中心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暂停施工/取消施工资格等措施;

(1)电路验收

◆用电设施是否按电气安装规程及我司的装修管理规定;

◆增加用电量是否与申报相符;

◆核对实际用电量(公共照明除外)。

(2)商铺商户装修工程验收(详见《商铺商户装修工程验收单》有关要求)

◆是否按已批核的装修图纸施工;

◆是否按有关消防规范要求施工;

◆有无违反购物广场装修管理规定;

◆实际测量商户使用面积;

4、若商铺商户装修验收不合格,营运管理中心须通知商铺商户整改至合格;

5、若商铺商户装修验收合格,营运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在《商铺商户装修工程验收单》签署合格及签名;

6、商铺商户装修队持《临时出入证》、《商铺商户装修工程验收单》及《押金收据》至财务部退回押金;

7、若商户在装修过程中违反购物广场的装修管理规定或由于装修队的行为造成了购物广场损失,视情况罚没部分或全部押金,情节严重者应承担有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附件8

消防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结合恒丰时代广场(以下简称广场)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广场与商户财产安全,特制定消防管理规章,商户应遵守如下各项之规定:

1、商户店铺之装修装潢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并于装修施工前到市消防局办理审批手续。

2、防火卷帘下两侧15cm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3、防火栓、警铃、手动报警按钮不得有遮挡,并且要留有一定操作距离。

4、严禁在消防通道内摆放任何物品。

5、严禁在探测器、喷淋头、排烟口、照明灯具及疏散指示灯上悬挂任何物品。

6、严禁私自更换广场内配置的电气设备及设施。

7、严禁在广场内出售、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广场内吸烟、动用明火。

9、严禁使用电水壶、电炉等危险电器设备。

10、严禁使用高温灯具,装修须符合消防规定,且灯具下500mm范围内不得放置物品。

11、严禁超负荷用电以免引起电线短路或失火。

12、营业结束后,商户必须关闭店内电源。

13、商户应自行对店铺及商品进行保险(火险、水险、人身安全险等)。

14、广场管理部门将对店面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检查,对违反规定放置的物品及道具等予以清理并做相应的处罚。

15、商户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及广场有关规定。

若因商户自身原因引起事故,后果自负,并承担因事故而导致广场及其他商户的经济损失和一切后果。

16、以上未尽事宜,以国家《消防法》及相关职能部门颁布的规章制度为准。

上述规定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每次每项罚款1000-50000元,并承担因事故而导致广场及其他商户的所有经济损失,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装修施工图会审表

商户负责人

装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店铺编号

店铺位置

建筑面积

米2

经营面积

米2

设计单位

设计师

联系电话

施工图及技术资料

装修效果图:

平面布置图:

立面施工图:

电气图:

主要材料:

灯具及用电设备:

会审意见

招商部:

企划部:

营运中心:

工程部:

保安部:

物管中心:

公司核准:

装修工程审批表

商户负责人

经营品牌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装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专柜编号

专柜位置

建筑面积

米2

经营面积

米2

商户申报内容

装修效果图:

施工图纸:

平面布置图()立面施工图()电气图()其它资料()

主要材料品牌、规格、产地、数量:

灯具品牌、规格、数量:

主要施工方法及工艺:

施工方案及组织措施

施工人数、工种及进场安排:

施工机具种类、数量:

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进场安排:

现场制作项目:

场外加工部分:

现场拼接、组装部分:

施工进度计划:

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消防措施:

成品保护措施:

审批意见

招商部:

企划部:

营运部:

工程部:

保全部:

物管中心:

公司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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