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寮河项目划分说明 0810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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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寮河项目划分说明0810资料

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上寮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总承包EPC)

 

项目划分说明

 

编制单位:

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上寮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监理部

深圳市广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上寮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部

二O一六年八月

一、单位工程划分和评定依据及表格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7)

2、《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3、《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2012~SL637—2012)

4、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补充表格和经监督站核准备案后引用相关行业施工质量评定表格

5、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上寮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总承包EPC)设计文件。

二、单位工程划分

单位工程划分原则为: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能独立发挥效益、并具有相当于本项目投资适当规模的工程。

结合本工程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上寮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总承包EPC)共划分一个单位工程,即:

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上寮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总承包EPC),单位工程编码:

MZSL。

三、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划分

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竣工后能独立发挥单位工程某种功能,并具有相对于单位工程投资适当规模的工程。

单元工程划分原则:

组成某分部工程的某一实体,并具有相同的施工工艺特点且利于组织施工验收和评定。

为便于规范、有序地开展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检验评定、验收等质量管理工作,结合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依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上寮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总承包EPC)对工程项目划分的要求,制定了项目划分方案。

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上寮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总承包EPC)工程划分为以下12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编码分别为:

MZSL-01~12,具体如下:

(见下页表)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编码

单元工程数量

1

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上寮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总承包EPC),编码:

MZSL

▲左岸截污系统工程<1>(1+560.1~3+381)

MZSL-01

330个

2

▲左岸截污系统工程<2>(3+381~改0+735.7)

MZSL-02

243个

3

▲左岸截污系统工程<3>(4+943.4~5+827.7)

MZSL-03

180个

4

▲右岸截污系统工程<1>(1+560.1~3+383.6)

MZSL-04

317个

5

▲右岸截污系统工程<2>(3+383.6~改0+735.7)

MZSL-05

321个

6

▲右岸截污系统工程<3>(4+943.4~B0+135)

MZSL-06

311个

7

清淤工程

MZSL-07

53个

8

挡墙及附属工程

MZSL-08

310个

9

道路及附属工程

MZSL-09

187个

10

钢闸坝及橡胶坝工程

MZSL-10

71个

11

6#、10#、12#桥梁工程

MZSL-11

83个

12

生态修复工程

MZSL-12

191个

13

合计

12个分部

2597个

项目划分单元明细表

四、工程编码组成

1、单位工程编码:

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上寮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总承包EPC),单位工程编码:

MZSL

2、分部工程编码:

单位工程编码+分部工程编码。

如:

左岸截污系统工程<1>(1+560.1~3+381),分部工程编码为:

MZSL-01

3、单元工程编码:

单位工程编码+分部工程编码+单元工程编码。

如:

左岸截污系统工程<1>(1+560.1~3+381)截污管涵基础开挖单元工程,单元工程编码为:

MZSL-01-KWXX(XX为01~...)

注:

单位工程编码MZSL中的“MZSL”为汉语“茅洲上寮”声母。

五、分部工程、单元工程明细

注:

1、经过各方勘查,现场存在大量征地拆迁问题,出于统筹安排考虑,宜将左岸及右岸截污系统工程分部以征地难度划分,便于日后施工及管理;

2、截污管道暂以每45m划分为一个单元,但相邻检查井间的管道长度不一,可根据现场实际每次浇筑长度进行调整。

1、▲左岸截污系统工程<1>(1+560.1~3+381),编码MZSL-01:

本分部工程范围为截污管涵段起点至2#滞洪区前,长1834.3m。

包括以下单元工程类别(详见项目划分表):

截污管涵基础开挖处理及管道安装包封、补水管安装、截污管涵背水面回填、抛石护脚、各项支护措施、检查井、过河管连接井建设、过河管安装、截流井及清渣槽、给水管雨水管迁改,共计330个单元。

(1)截污管涵共长1834.3m,包括基础开挖、基础块石换填、垫层、管道安装、管道包封,按每45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45m亦作为一个单元工程,截污管涵工程共137个单元。

(2)补水管共38m,划分为1个单元。

(3)截污管涵背水面回填、抛石护脚均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m亦作为一个单元工程,共18个单元。

(4)各项支护措施分别为:

①、钢管桩:

各段总计2297条,每50条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50条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47个单元;

②、微型桩:

总计69条,每20条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条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4个单元;

③、旋喷桩:

各段总计303条,每20条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条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16个单元;

④、灌注桩:

各段总计97条,每20条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条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6个单元;

⑤、土钉墙:

各段总计476.9m,每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m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4个单元;

⑥、挂网喷砼:

各段总计680m,每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m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7个单元。

(5)检查井共52个,每个井划分为1个单元工程,共52个单元。

(6)过河管连接井包括基础开挖、垫层、底板、侧墙、管道安装,每个工序划分为一个单元,共7个单元。

(7)截流井及清渣槽共26个,每个井划分为一个单元,共26个单元。

(8)给水管及雨水管改迁,每条管及每个检查井作为一个单元,共6个单元。

2、▲左岸截污系统工程<2>(3+381~改0+735.7),编码MZSL-02:

本分部工程范围为2#滞洪区前至南环路改线段整治终点,长1578.1m。

包括以下单元工程类别(详见项目划分表):

截污管涵基础开挖处理及管道安装包封、截污管涵背水面回填、抛石护脚、各项支护措施、检查井、截流井及清渣槽,共计243个单元。

(1)截污管涵共长1578.1m,包括基础开挖、基础块石换填、垫层、管道安装、管道包封,按每45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45m亦作为一个单元工程,截污管涵工程共139个单元。

(2)截污管涵背水面回填、抛石护脚均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m亦作为一个单元工程,共13个单元。

(3)仿木桩各段总计1197条,每200条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条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11个单元。

(4)各项支护措施分别为:

①、旋喷桩:

总计143条,每20条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条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8个单元;

②、土钉墙:

总计302m,每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m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2个单元;

③、挂网喷砼:

总计302m,每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m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2个单元。

(5)检查井共46个,每个井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共46个单元。

(6)截流井及清渣槽共22个,每个井划分为一个单元,共22个单元。

3、▲左岸截污系统工程<3>(4+943.4~A0+161.4),编码MZSL-03:

本分部工程范围为南环路改线段整治终点至河道起点,长1424.7m。

包括以下单元工程类别(详见项目划分表):

截污管涵基础开挖处理及管道安装包封、截污管涵背水面回填、抛石护脚、各项支护措施、检查井、截流井、归并出口涵、薄壁堰、截流堰,共计180个单元。

(1)截污管涵共长884.3m,包括基础开挖、基础块石换填、垫层、管道安装、管道包封,按每45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45m亦作为一个单元工程,截污管涵工程共80个单元。

(2)截污管涵背水面回填、抛石护脚均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m亦作为一个单元工程,共10个单元。

(3)、仿木桩:

各段总计3750条,每200条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条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19个单元。

(4)各项支护措施分别为:

①、微型桩:

总计52条,每20条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条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3个单元;

②、土钉墙:

各段总计510.9m,每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m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5个单元;

③、挂网喷砼:

各段总计416.4m,每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m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4个单元。

(5)检查井共30个,每个井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共30个单元。

(6)截流井共21个,每个井划分为一个单元,共21个单元。

(7)归并出口涵共1个,划分为1个单元。

(8)给水管迁改每条管及镇墩划分为一个单元,共3个单元。

(9)薄壁堰及截流堰共3座,每座堰划分为一个单元,共3个单元。

4、▲右岸截污系统工程<1>(1+560.1~3+383.6),编码MZSL-04:

本分部工程范围为截污管涵段起点至2#滞洪区前,长1812.6m。

包括以下单元工程类别(详见项目划分表):

截污管涵基础开挖处理及管道安装包封、截污管涵背水面回填、抛石护脚、各项支护措施、检查井、过河管连接井建设及金结安装、截流井、穿堤涵闸及清渣槽、给水管迁改,共计317个单元。

(1)截污管涵共长1812.6m,包括基础开挖、基础块石换填、垫层、管道安装、管道包封,按每45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45m亦作为一个单元工程,截污管涵工程共125个单元。

(2)截污管涵背水面回填、抛石护脚均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m亦作为一个单元工程,共20个单元。

(3)各项支护措施分别为:

①、微型桩:

各段总计100条,每20条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条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6个单元;

②、旋喷桩:

各段总计320条,每20条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条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17个单元;

③、土钉墙:

各段总计1464.3m,每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m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11个单元;

④、挂网喷砼:

各段总计1464.3m,每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m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11个单元。

(5)检查井共60个,每个井划分为1个单元工程,共60个单元。

(6)截流井及清渣槽共26个,每个井划分为一个单元,共26个单元,共26个单元。

(7)穿堤涵闸4座及金结启闭机、闸门安装,共12个单元。

(8)上德路桥下为新建单孔箱涵,长57.6m,分为砼基础、箱涵底板、箱涵侧墙及顶板,共3个单元。

(9)过河管连接井包括基础开挖、垫层、底板、侧墙、金结安装,每个工序划分为一个单元,共10个单元。

(10)给水管迁改每条管及每个镇墩作为一个单元,共4个单元。

5、▲右岸截污系统工程<2>(3+383.6~改0+735.7),编码MZSL-05:

本分部工程范围为2#滞洪区前至南环路改线段整治终点,包括C支流截污管涵建设,长1674.8m。

包括以下单元工程类别(详见项目划分表):

截污管涵基础开挖处理及管道安装包封、截污管涵背水面回填、抛石护脚、各项支护措施、检查井、截流井及清渣槽,共计321个单元。

(1)截污管涵共长1698.4m,包括基础开挖、基础块石换填、垫层、管道安装、管道包封,按每45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45m亦作为一个单元工程,截污管涵工程共157个单元。

(2)截污管涵背水面回填、抛石护脚均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m亦作为一个单元工程,共16个单元。

(3)、仿木桩:

各段总计1197条,每200条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条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10个单元。

(4)各项支护措施分别为:

①、钢管桩:

总计618条,每50条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条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13个单元;

②、旋喷桩:

各段总计857条,每20条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条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43个单元;

③、灌注桩:

总计362条,每20条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条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18个单元;

④、土钉墙:

各段总计656.5m,每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m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5个单元;

⑤、挂网喷砼:

各段总计1208m,每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m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7个单元。

(5)检查井共40个,每个井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共40个单元。

(6)截流井及清渣槽共12个,每个井划分为一个单元,共12个单元。

6、▲右岸截污系统工程<3>(4+943.4~A0+161.4),编码MZSL-06:

本分部工程范围为南环路改线段整治终点至B支流截污管涵终点,包括1~4#截流总口截污管涵建设,共长1582.4m。

包括以下单元工程类别(详见项目划分表):

截污管涵基础开挖处理及管道安装包封、截污管涵背水面回填、抛石护脚、各项支护措施、检查井、截流井、总口截流井、薄壁堰、截流堰,共计311个单元。

(1)截污管涵共长1582.4m,包括基础开挖、基础块石换填、垫层、管道安装、管道包封,按每45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45m亦作为一个单元工程,截污管涵工程共152个单元。

(2)截污管涵背水面回填、抛石护脚均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m亦作为一个单元工程,共14个单元。

(3)、仿木桩:

各段总计4594条,每200条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条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24个单元。

(4)各项支护措施分别为:

①、钢管桩:

各段总计922条,每50条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条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19个单元;

②、旋喷桩:

各段总计228条,每20条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条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12个单元;

③、土钉墙:

各段总计665.7m,每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m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6个单元;

④、挂网喷砼:

各段总计725.8m,每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不足200m亦划分为一个单元,共6个单元;

(5)检查井共41个,每个井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共41个单元。

(6)截流井及清渣槽共23个,每个井划分为一个单元,共23个单元。

(7)总口截流井共4个及每个井的沉砂池,每个井划分为一个单元,共8个单元。

(8)薄壁堰及截流堰共6座,每座堰划分为一个单元,共6个单元。

7、清淤工程,编码MZSL-07:

该分部工程为中心路至1+560.1管涵起点的暗涵段清淤及管涵起点至河道整治终点的明渠段清淤,包括暗涵段的补水转输管安装。

共计53个单元。

(1)中心路0+000至管涵起点1+560.1段三孔暗涵清淤,共长1560.1m,每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共8个单元;

(2)暗涵段每孔箱涵每隔200m设计新建一座检查井,共需新建24座,每座划分为一个单元,共24个单元;

(3)暗涵内设计安装一条DN500转输管,共长1518m,每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共8个单元;

(4)1+560.1至河道终点段明渠清淤共长4788.1m,每4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共13个单元。

8、挡墙及附属工程,编码MZSL-08:

该分部工程为管涵背水面岸坡挡土墙及其附属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表层生态砖、防浪墙及栏杆。

共计310个单元。

(1)挡墙各段总计3731m,每45m划分为一个单元,共93个单元;

(2)挡墙土方回填各段总计3731m,每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共29个单元;

(3)表层生态砖及防浪墙每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共27个单元;

(4)新建栏杆以设计说明的每十跨划分为一个单元,根据每种类型的十跨长度进行划分,共161个单元,详见项目划分表;

9、道路及附属工程,编码MZSL-09:

该分部工程为巡河路、人行道、河内检修道路、下河道路、下河台阶等道路及其附属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排水沟、管线共同沟等。

共计187个单元。

(1)巡河路总长2005.1m,每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包括路缘石共22个单元;

(2)人行道总长1082.5m,每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共10个单元;

(3)排水沟总长1157.3m,单元分为砼底板、砖砌侧墙、盖板,每4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各项总计18个单元;

(4)管线共同沟总长1652.1m,单元分为底板、砖砌侧墙、盖板,每4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各项总计18个单元;

(5)河内检修道路总长7547.2m,每2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共43个单元;

(6)管涵顶部防护墩总长8659.3m,每400m划分为一个单元,共26个单元;

(7)下河道路共一座,单元分为碎石垫层、石粉渣垫层、砼面层、防护墩,共4个单元;

(8)下河台阶共23处,包括碎石垫层及砼面层,共41个单元。

10、钢闸坝及橡胶坝工程,编码MZSL-10:

该分部工程为一座钢闸坝与两座橡胶坝的坝体建设、金结控制系统安装及其附属控制房的建设。

共计71个单元。

(1)钢闸坝坝体建设共分为14个单元,详见项目划分表;

(2)钢闸坝金属结构分为启闭机安装、控制系统安装、闸门安装,每个系统划分为一个单元,共3个单元;

(3)钢闸坝控制房建设共分为6个单元,详见项目划分表;

(4)1#、2#橡胶坝坝坝体建设共分为32个单元,详见项目划分表;

(5)1#、2#橡胶坝金属结构为控制系统安装,每个系统划分为一个单元,共2个单元;

(6)1#、2#橡胶坝控制房建设共分为12个单元,详见项目划分表;

11、6#、10#、12#桥梁工程,编码MZSL-11:

该分部工程为设计拆除重建的3座桥梁。

共计83个单元。

(1)三座桥梁除6#及10#桥地基为钻孔灌注桩支护,12#桥为扩大基础外,结构相同,每道工序分为一个单元,详见项目划分表,共计83个单元。

12、生态修复工程,编码MZSL-12:

本分部工程为节点一(2#滞洪区)及节点二(1#滞洪区)的生态修复及河道绿化。

共计191个单元。

(1)节点一建设内容分为22项,包括新建景观人行桥、停车场、阶梯空间、公共卫生间等,详见项目划分表,共计37个单元;

(2)节点二建设内容分为8想,包括驳岸置石、瀑布跌水、退台花池等,详见项目划分表,共计13个单元;

(3)河道绿化种植61种植物及管养,每种划分为一个单元,共122个单元

六、项目划分表

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上寮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划分表中,标“▲”为主要分部工程,标“△”为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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