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项目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控制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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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项目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控制要点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控制要点(起重吊装)
序号
类别
控制要点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责任人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一
塔式起重机
1、基础、轨道敷设
□
《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第二、四、五款
第二十九条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
京建施〔2009〕889号
□
第二十五条
收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限期3个月至12个月整改,整改期间依法不得从事项目负责人工作,经整改并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项目负责人工作。
2、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全文)
第八十三条(五)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6安全装置
3、卷线器运转正常
□
《北京市建设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定》的通知京建施〔2009〕838号
第十四条(三)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全文)
第八十三条
责令限期改正
4、电源线压接固定
□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8.1.5
□
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5、起重机的锚固符合规定
□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1985年6月6日2.15.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4.4.19
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八十八条
□
《塔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第二、四、五款
第二十九条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6、安装、拆除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
《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第十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全文)
第八十三条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顶升
□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6.11
□
8、多机作业安全措施
□
《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京建施〔2007〕71号第十七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吊装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五条、第五十条、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五条(三)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0、吊索具按规定使用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六)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第十九条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1、吊索具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六)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2、多机抬吊规定要求
□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4.2.9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一条 (七)
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的,责令停止施工
13、起重吊装作业设警戒标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八十三条、
第八十三条(四)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4、专职人员监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八条
第三十条
(一)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15、吊装作业人员安全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五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五十条、第六十二条。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二
桥(门)式起重机
1、主梁、端梁、平衡梁(支腿)、小车架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6.10.1;6.10.;6.10.3)
2、行走机构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6.10.5)
3、制动及安全装置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6.10.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4.1.4)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全文)第八十三条(五)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4、电气系统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6.10.8)
5、安全检查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4.6)
四
电动葫芦
1、安全装置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4.6.19;4.6.2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4.1.4)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全文)第八十三条(五)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2、吊装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4.6.21;4.6.22‘4.6.23; 4.6.26
)
3、电气控制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4.6.25;4.6.29)
4、检查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4.6)
5、架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三条第五款
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
施工升降机
1、安全装置、限位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160-2008(6.6.16)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三条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2、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160-2008(6.6.1;6.6.2;6.6.3;6.6.4;6.6.14;6.6.1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4.1.4)
3、运行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160-2008(6.6.5;6.6.6;6.6.10;6.6.11;6.6.12)
4、钢丝绳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160-2008(6.6.7;6.6.8;6.6.9)
5、卸料平台搭设
□
4.《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第十条
□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第十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六十一条
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
流动式起重设备
1、安全装置、限位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160-2008(6.2.8;6.2.9;6.4.9)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全文)第八十三条(五)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2、行驶作业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6.2.2;6.2.3;6.3.2;
6.3.4;6.4.3;6.4.4)
八
资料
9、持证上岗
□
《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手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二条(四)第二十三条、第五十条、第九十条、第九十条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0、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