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业务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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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业务流程
整理出口业务流程
一、报价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询价、报价作为贸易开始。
其中,对于出口产品报价主要包括:
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多少、交货期要求、产品运输方式、产品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报价有:
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二、订货(签约)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
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协议写入《购货合同》。
这标志着出口业务正式开始。
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三、付款方式
比较常用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1、信用证付款方式
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
跟单信用证是指附有指定单据信用证,不附任何单据信用证称光票信用证。
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保证文件。
请注意,出口货物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有效期限内进行,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有效日期内提交。
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居多,信用证开证日期应当明确、清楚、完整。
中国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能够对外开立信用证(这几家主要银行开证手续费都是开证金额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您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买卖双方直接交货付款。
四、备货
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
备货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
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要求。
3、备货时间:
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五、包装
您可以根据货物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
纸箱、木箱、编织袋等)。
不同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
根据贸易出口通用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
根据客户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
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规定。
六、通关手续
通关手续极为烦琐又极其重要,如不能顺利通关则无法完成交易。
1、属法定检验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
目前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
○接受报验:
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
○抽样:
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
○检验:
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
并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规定,弄清检验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
(检验方法有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签发证书:
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出口商品,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
2、须由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持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检验证书等文本去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箱单是由出口商提供出口产品装箱明细。
○发票是由出口商提供出口产品证明。
○报关委托书是没有报关能力单位或个人委托报关代理行来报关证明书。
○出口核销单由出口单位到外汇局申领,指有出口能力单位取得出口退税一种单据。
○商检证书是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而得到,是各种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鉴定证书和其他证明书统称。
是对外贸易有关各方履行契约义务、处理索赔争、议和仲裁、诉讼举证,具有法律依据有效证件,同时也是海关验放、征收关税和优惠减免关税必要证明。
3.集装箱海运运费
目前,集装箱货物海上运价体系较内陆运价成熟。
基本上分为两个大类,一类是袭用件杂货运费计算方法,即以每运费吨为单位(俗称散货价),另一类是以每个集装箱为计费单位(俗称包箱价)。
1.件杂货基本费率加附加费:
(1)基本费率--参照传统件杂货运价,以运费吨为计算单位,多数航线上采用等级费率。
(2)附加费--除传统杂货所收常规附加费外,还要加收一些与集装箱货物运输有关附加费。
2.包箱费率(BOXRATE):
这种费率以每个集装箱为计费单位,常用于集装箱交货情况,即CFS-CY或CY-CY条款,常见包箱费率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FAK包箱费率(FREIGHTFORALLKINDS)--即对每一集装箱不细分箱内货类,不计货量(在重要限额之内)统一收取运价。
(2)FCS包箱费率(FREIGHTFORCLASS)--按不同货物等级制定包箱费率,集装箱普通货物等级划分与杂货运输分法一样,仍是1-20级,但是集装箱货物费率差级大大小于杂货费率级差,一般低级集装箱收费高于传统运输,高价货集装箱低于传统运输;同一等级货物,重货集装箱运价高于体积货运价。
可见,船公司鼓励人们把高价货和体积货装箱运输。
在这种费率下,拼箱货运费计算与传统运输一样,根据货物名称查得等级,计算标准,然后去套相应费率,乘以运费吨,即得运费。
(3)FCB包箱费率(FREIGHTFORCLASS或BASIS)--这是按不同货物等级或货类以及计算标准制订费率。
空运运费计算
(一)计费重量:
航空公司规定,在货物体积小,重量大时,按实际重量计算;在货物体积大,重量小时,按体积计算。
在集中托运时,一批货物由几件不同货物组成,有轻泡货也有重货。
其计费重量则采用整批货物总毛重或总体积重量,按两者之中较高一个计算。
(二)航空公司运价和费用种类
1.运价(RATES):
承运人为运输货物对规定重量单位(或体积)收取费用称为运价。
运价指机场与机场间(AIRPORTTOAIRPORT)空中费用,不包括承运人,代理人或机场收取其他费用。
2.运费(TRANSPORTATIONCHARGES):
根据适用运价计得发货人或收货人应当支付每批货物运输费用称为运费。
3.航空公司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所制定三个区划费率收取国际航空运费。
一区主要指南北美洲,格陵兰等;二区主要指欧洲,非洲,伊朗等;三区主要指亚洲,澳大利亚
4.主要航空货物运价有四类:
(1)一般货物运价(GENERALCARGORATE“GCR”);
(2)特种货物运价或指定商品运价(SPECIALCARGORATE;SPECIFICCOMMODITYRATE“SCR”);(3)货物等级运价(CLASSRATE“CCR”);(4)集装箱货物运价(UNITIZEDCONSIGNMENTSRATE“UCR”)
(三)起码运费:
是航空公司办理一批货物所能接受最低运费,不论货物重量或体积大小,在两点之间运输一批货物应收取最低金额。
不同地区有不同起码运费。
(四)有关运价其他规定:
各种不同航空运价和费用都有下列共同点:
1.运价是指从一机场到另一机场。
而且只适用于单一方向。
2.不包括其他额外费用。
如提货,报关,接交和仓储费用等。
3.运价通常使用当地货币公布。
4.运价一般以公斤或磅为计算单位。
5.航空运单中运价是按出具运单之日所适用运价。
海运程序
1.海运出口运输工作,在以CIF或CFR条件成交,由卖方安排运输时,其工作程序如下:
(1)审核信用证中装运条款:
为使出运工作顺利进行,在收到信用证后,必须审核证中有关装运条款,如装运期,结汇期,装运港,目港,是否能转运或分批装运以及是否指定船公司,船名,船籍和船级等,有来证要求提供各种证明,如航线证明书,船籍证等,对这些条款和规定,我应
根据我国政策,国际惯例,要求是否合理和或是否能办到等来考虑接受或提出修改要求。
(2)备货报验:
就是根据出口成交合同及信用证中有关货物品种,规格,数量,包装等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地准备好应交出口货物,并做好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
冷藏货要做好降温工作,以保证装船时符合规定温度要求。
在我国,凡列入商检机构规定“种类表”中商品以及根据信用证,贸易合同规定由商检机构出具证书商品,均需在出口报关前,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申请商检。
有出口商品需鉴定重量,有需进行动植物检疫或卫生,安全检验,都要事先办妥,取得合格检验证书。
做好出运前准备工作,货证都已齐全,即可办理托运工作。
(3)托运订舱:
编制出口托运单,即可向货运代理办理委托订舱手续。
货运代理根据货主具体要求按航线分类整理后,及时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订舱。
货主也可直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订舱。
当船公司或其代理签出装货单,定舱工作即告完成,就意味着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运输合同已经缔结。
(4)保险:
货物订妥舱位后,属卖方保险,即可办理货物运输险投保手续。
保险金额通常是以发票CIF价加成投保(加成数根据买卖双方约定,如未约定,则一般加10%投保)。
(5)货物集中港区:
当船舶到港装货计划确定后,按照港区进货通知并在规定期限内,由托运人办妥集运手续,将出口货物及时运至港区集中,等待装船,做到批次清,件数清,标志清。
要注意特别注意与港区,船公司以及有关运输公司或铁路等单位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完成进货,防止工作脱节而影响装船进度。
(6)报关工作:
货物集中港区后,把编制好出口货物报关单连同装货单,发票,装箱单,商检证,外销合同,外汇核销单等有关单证向海关申报出口,经海关关员查验合格放行后方可装船。
(7)装船工作:
在装船前,理货员代表船方,收集经海关放行货物装货单和收货单,经过整理后,按照积载图和舱单,分批接货装船。
装船过程中,托运人委托货运代理应有人在现场监装,随时掌握装船进度并处理临时发生问题。
装货完毕,理货组长要与船方大副共同签署收货单,交与托运人。
理货员如发现某批有缺陷或包装不良,即在收货单上批注,并由大副签署,以确定船货双方责任。
但作为托运人,应尽量争取不在收货单上批注以取得清洁提单。
(8)装船完毕,托运人除向收货人发出装船通知外,即可凭收货单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换取已装船提单,这时运输工作即告一段落。
(9)制单结汇:
将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结汇单证备齐后,在合同或信用证规定议付有效期限内,向银行交单,办理结汇手续。
2.集装箱运输出口程序:
(1)订舱--发货人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规定,在货物托运前一定时间内填好集装箱货物托运单(CONTAINERBOOKINGNOTE)委托其代理或直接向船公司申请订舱。
(2)接受托运申请--船公司或起代理公司根据自己运力,航线等具体情况考虑发货人要求,决定接受与否,若接受申请就着手编制订舱清单,然后分送集装箱堆场(CY),集装箱货运站(CFS),据以安排空箱及办理货运交接。
(3)发放空箱--通常整箱货货运空箱由发货人到集装箱码头堆场领取,有货主有自备箱;拼箱货货运空箱由集装箱货运站负责领取。
(4)拼箱货装箱--发货人将不足一整箱货物交至货运站,由货运站根据订舱清单和场站收据负责装箱,然后由装箱人编制集装箱装箱单(CONTAINERLOADPLAN)。
(5)整箱货交接--由发货人自行负责装箱,并将已加海关封志整箱货运到CY。
CY根据订舱清单,核对场站收据(DOCKRECEIPTD/R)及装箱单验收货物。
(6)集装箱交接签证--CY或CFS在验收货物和/或箱子,即在场站收据上签字,并将签署后D/R交还给发货人。
(7)换取提单--发货人凭D/R向集装箱运输经营人或其代理换取提单(COMBINEDTRANSPORTBILLOFLADING),然后去银行办理结汇。
(8)装船--集装箱装卸区根据装货情况,制订装船计划,并将出运箱子调整到集装箱码头前方堆场,待船靠岸后,即可装船出运。
3.主要货运单证及其制作
(1)托运单(SHIPPINGNOTE--B/N)有地方称为“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单据。
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船舶航线,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托运单制作应注意:
(1)目港:
名称须明确具体,并与信用证描述一致,如有同名港时,须在港口名称后注明国家,地区或州,城市。
如信用证规定目港为选择港(OPTIONALPORTS),则应是同一航线上,同一航次挂靠基本港。
(2)运输编号,即委托书编号。
每个具有进出口权托运人都有一个托运代号(通常也是商业发票号),以便查核和财务结算。
(3)货物名称应根据货物实际名称,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填写,更重要是要与信用证所列货名相符。
(4)标记及号码,又称唛头(SHIPPINGMARK),是为了便于识别货物,防止错发货,通常由型号,图形货收货单位简称,目港,件数或批号等组成。
(5)重量尺码。
重量单位为公斤,尺码为立方米;
(6)托盘货要分别注明盘重量,尺码和货物本身重量,尺码,对超长,超重,超高货物,应提供每一件货物详细体积(长,宽,高)以及每一件重量,以便货运公司计算货物积载因素,安排特殊装货设备。
(7)运费付款方式。
一般有运费预付(FREIGHTPREPAID)和运费到付(FREIGHTCOLLECT)。
有转运货物,一程运输费预付,二程运费到付,要分别注明。
(8)可否转船,分批,以及装期,效期等均应按信用证或合同要求一一注明。
(9)通知人,收货人,按需要决定是否填。
(10)有关运输条款,订舱,配载信用证货客户有特殊要求也要一一列明。
(2)装货单(SHIPPINGORDER--S/O)
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货物装船单据。
装货单既可作为装船依据,又是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申报手续主要单据之一。
(3)收货单(MATESRECEIPT--M/R),
又称大副收据,是船舶收到货物收据及货物已经装船凭证。
由于上述三份单据主要项目基本一致,故在我国一些主要港口做法是,将它们制成联单,一次制单,既可减少工作量,又可减少差错。
(4)装货清单(LOADINGLIST)是承运人根据装货单留底,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装货单汇总清单,是船上大副编制配载计划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港方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承运人掌握情况业务单据。
(5)提货单(DELIVERYORDER--D/O)又称小提单。
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副本提单随同有效担保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可向港口装卸部门提取货物凭证。
发放小提单时应做到:
(1)正本提单为合法持有人所持有
(2)提单上非清洁批注应转上小提单。
(3)当发生溢短残情况时,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或其代理获得相应(4)运费未付,应在收货人付清运费及有关费用后,方可放小提单。
(6)海运提单(BILLOFLADING--B/L)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要求所签发货物收据(RECEIPTOFGOODS),在将货物收归其照管后签发,证明已收到提单上所列明货物;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DOCUMENTOFTITLE)。
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证明。
海运提单种类:
1.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SHIPPEDONBORADB/L)和备用提单(RECEIVEDFORSHIPMENTB/L)。
前者是指货物已装上船后签发提单,而后者是指承运人已接管货物并准备装运时所签发提单,所以又称收讫待运提单。
在贸易合同中,买方一般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因为已装船提单上有船名和装船日期,对收货人按时收货有保障。
2.根据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提单可分为清洁提单(CLEANB/L)和不清洁提单(UNCLEANORFOULB/L)。
前者是指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一般未经加添明显表示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批注提单。
在对外贸易中,银行为安全起见,在议付货款时均要求提供清洁提单。
后者是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已加注货物及/或包装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注提单。
3.根据不同运输方式,提单可分为直达提单(DIRECTB/L),转船提单(TRANSHIPMENTB/L),联运提单(THROUGHB//L)和联合运输提单(COMBINEDTRANSPORTB/L)等。
直达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由起运港以船舶直接运达目港提单。
如起运港载货船舶不直接驶往目港,须在转船港换装另一船舶运达目港时所签发提单,称为转船提单。
如果货物需经两段或两段以上运输运达目港,而其中有一段是海运时,如海陆,海空联运或海海联运所签发提单称为联运提单。
所以转船提单实际上也是联运提单一种。
而联合运输则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连贯运输时,承运人所签发货物提单。
因此,联合运输提单也叫多式联运提单。
目前在实际业务中,不少船公司把联运提单与联合运输提单使用同一格式,只是在作为联合运输提单使用时,必须在提单上列明起运港和目港外,还要列明收货地,交货地及前段运输工具名称等。
4.根据提单抬头不同,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STRAIGHTB/L),不记名提单BEARERB/L)和指示提单(ORDERB/L)。
记名提单在收货人一栏内列明收货人名称,所以又称为收货人抬头提单,这种提单不能用背书方式转让,而货物只能交与列明收货人,不记名提单是在提单上不列明收货人名称提单,谁持有提单,谁就可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承运人交货是凭单不凭人。
指示提单上不列明收货人,可凭背书进行转让,有利于资金周转,在国际贸易中应用较普遍。
提单背书(ENDORSMENT)有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两种。
空白背书是由背书人(即提单转让人)在提单背面签上背书人单位名称及负责人签章,但不注明被背书人名称,也不须取得原提单签发人认可。
指示提单一经背书即可转让,意味着背书人确认该提单所有权转让。
记名背书除同空白背书需由背书人签章外,还要注明被背书人名称。
如被背书人再进行转让,必须再加背书。
指使提单有凭托运人指示,凭收货人指示和凭进口方银行指示等,则分别需托运人,收货人或进口方银行背书后方可转让或提货。
此外,还分为有全式提单和简式提单;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到付提单;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租船合同下提单;舱面提单,倒签提单,预借提单等等
航空货物尺寸规定
货物重量按毛重计算,计量单位为公斤。
重量不足1公斤尾数四舍五入。
每张航空货运单货物重量不足1公斤时,按1公斤计算。
贵重物品按实际毛重计算,计算单位为0.1公斤。
非宽体飞机载运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40×60×100厘米。
宽体飞机载运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25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100×100×140厘米。
超过以上重量和体积货物,承运人可依据机型及出发地和目地机场装卸设备条件,确定可收运货物最大重量和体积。
每件货物长、宽、高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
每公斤货物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为轻泡货物。
轻泡货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计重。
**出口货物航空运输操作**
1.接受发货人委托,预定舱位。
从发货人取得必要出口单据;安排运输工具取货或由发货人送货到指定地点,与单证认真核对。
2.申报海关
(1)报关单据一般为:
商业发票,装箱单,商检证,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商品则需要动植物检疫证书或产地证,出口外汇核销单,外销合同等。
(2)在海关验收完货物,在报关单上盖验收章后,缮制航空运单。
(3)将收货人提供货物随行单据订在运单后面;如果是集中托运货物,要制作集中托运清单,并将清单,所有分运单及随行单据装入一个信袋,订在运单后面。
(4)将制作好运单标签贴在每一件货物上。
如果是集中托运货物,还必须有分运单标签。
(5)持缮制完航空运单到海关报关放行。
(6)将盖有海关放行章运单与货物一齐交与航空公司,航空公司验收单货无误,在交接单上签字。
(7)集中托运货物。
需要电传通知国外代理内容:
航班号,运单号,品名,件数,毛重,收货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