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县级标准同名283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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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县级标准同名2839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县级标准)(同名2839)
附件2-2: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
县级
(苏南地区)
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深化改革,加强城乡统筹,突出软件建设,率先建成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方面
1.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参加活动。
实现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文化室。
2.图书馆建设。
图书馆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公共图书人均占有藏书1册以上;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1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4册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5次以上。
3.文化馆建设。
文化馆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
4.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
100%的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省文化厅、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中的相关标准。
实现免费开放。
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电子阅览室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56小时。
11.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
文化馆(站)、博物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12.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5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8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文体活动。
13.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
图书馆建立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的总分馆制,实现通借通还。
图书馆、文化馆配备一台以上流动服务车,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次数不低于50次,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2场以上,流动展览10场以上。
14.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县县有支中心、乡乡有基层服务点,实现“村村通”;100%的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使用文化信息资源及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等的资源服务。
三、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方面
15.政府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规划和政策,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制定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
建立政府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专家咨询制度、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的公众参与制度,形成政府宏观管理、行业协会参与、公共机构法人治理的管理模式,建立城市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
16.切实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文化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编制的《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等标准,无偿划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馆(场)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用地,公共文化设施门类齐全,布局合理、服务便捷。
17.以示范区建设为平台,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有效整合,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综合、系统、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现便民惠民,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发挥综合效益。
18.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制定并落实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建设有关政策,民营文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和农民自办文化初具规模,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
四、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措施落实方面
19.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
20.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得到落实。
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近三年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人均文化支出(按常住人口计算)高于本省平均水平。
21.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人员编制3名以上,行政村和社区有至少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文化指导员)。
22.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80%。
23.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24.利用网络、声讯、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和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支撑系统,实现当地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五、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方面
25.建立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
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起政府、文化和财政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核机制。
26.实行文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将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六、其他方面
27.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中,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并已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市乃至全省产生较大影响,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28.涉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等部门的工作内容,按照部门要求达到相应标准。
29.涉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工作内容,达到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
县级
(苏中、苏北地区)
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深化改革,加强城乡统筹,突出软件建设,初步建成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方面
1.图书馆、文化馆(站)、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参加活动。
实现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文化室。
2.图书馆建设。
图书馆达到部颁一级以上标准;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0.6册以上;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0.7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3册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3次以上。
3.文化馆建设。
文化馆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
4.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
100%的乡镇建有单独设置的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省文化厅、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中的相关标准。
5.村(社区)文化室建设。
100%的行政村(社区)建有面积不低于50平米的文化室,每个文化活动室都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100%行政村建立村图书室(农家书屋),藏书2000册以上。
6.公共电子阅览室(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层服务点)建设。
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市及所辖县、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100%的乡镇(街道)、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
7.以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公共文化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
积极组织城市文化部门和单位开展农村文化服务活动。
农村和社区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5小时。
8.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基本文化服务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城市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农民工、老人、儿童和残疾人开放,设置方便残障人士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的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
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读区,配备设备和盲文读物。
文化馆经常性组织针对上述特殊人群的各类文体活动,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文化培训等。
9.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入竞争机制,面向市场,采取项目补贴、资助和政府招标采购等方式,通过集中配送、连锁服务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问题,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10.图书馆、文化馆实现免费开放。
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电子阅览室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42小时。
11.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
文化馆(站)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12.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4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每年组织6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群众文体活动。
13.开展延伸服务。
图书馆建立总分馆制等多种模式的服务体系。
图书馆、文化馆配备一台以上流动服务车,具备开展公共文化流动服务的能力。
14.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县县有支中心、乡乡有基层服务点,实现“村村通”;9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居民可以通过基层服务点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的资源服务。
三、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方面
15.政府有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相关规划和政策,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制定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相关规划、政策、措施。
建立政府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专家咨询制度、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的公众参与制度,形成政府宏观管理、行业协会参与、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的管理模式,建立城市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
16.切实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文化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编制的《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等标准,无偿划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馆(场)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用地公共文化设施门类齐全,布局合理、服务便捷。
17.以示范区建设为平台,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有效整合,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综合、系统、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现便民惠民,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发挥综合效益。
18.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制定并落实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化事业建设有关政策,民营文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和农民自办文化初具规模,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
四、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措施落实方面
19.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
20.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得到落实。
建立完善公共文化经费投入机制,近三年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人均文化支出(按常住人口计算)高于本省平均水平。
21.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人员编制2名以上,行政村和社区有至少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文化指导员)。
22.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80%。
23.文化事业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24.利用网络、声讯、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和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支撑系统,实现当地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五、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方面
25.建立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
建立起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核机制。
26.实行文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将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六、其他方面
27.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中,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并已取得显著成绩,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28.涉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等部门的工作内容,按照部门要求达到相应标准。
29.涉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的达到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