趟出能动司法路径概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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趟出能动司法路径概要
趟出能动司法路径
——张家口法院司法助力经济建设纪实
雷德亮李亚成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提出“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方针,最高人民法院也提出“能动司法、助力发展”的要求,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亦出台了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如何使上级的政策精神扎扎实实落在实处,张家口市法院系统不是笼而统之地去传达贯彻,而是确立了“主动作为、能动服务、关口前移、助力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服务企业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构建起一整套“能动司法”的服务体系,使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经济建设更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加之今年遭遇了50年一遇的大旱灾害,许多县域70%土地绝收,但张家口市整体经济却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2009年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300.92亿元,同比上升了7.6%。
市长郑雪碧感慨地说,在天时不利,经济环境欠佳的形势下,全市经济能够做到这种程度,人民法院的司法助力功不可没。
树立能动司法理念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大旱灾害,张家口中院党组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认真领会政法工作“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的精髓,深切感到作为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在这紧要关头,践行新时期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不仅要领会政策精神,更要把握好切入点,寻找好突破口,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体现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上。
2009年初,刚刚上任不久的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崔存利便提出,要把市委提出的“保增长、强基础、惠民生”要求,转化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深入开展“进企业、送服务、解难题、促发展”的理念和行动上。
中院党组清醒地认识到,张家口开放较晚,经济基础薄弱,但又存在资源存量大、劳动力价格低廉等后发优势,属于典型的投资拉动型经济,企业不兴,万事皆空,企业兴衰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而司法助力企业发力,更是经济发展的关键。
尽管以往人民法院在保障和服务经济建设中做了许多工作,但以往那种单纯坐堂问案的机械司法观念,对企业的法律救助主要是靠法官“各自为阵、单打独斗”,且往往是在打起官司才亡羊补牢的被动服务模式,已经远远不能因应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迅速蔓延、企业生存和发展遭遇严重挑战、司法服务需求不断扩张的背景下,一些制度规范和行为规范与正在迅速发展的宏观经济形势,与企业经营的环境变化,与企业的实际需求很不适应,甚至相悖。
人民法院只有从转变服务观念入手,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创新服务企业模式,构建有效的信息和服务平台,真正形成全方位的服务体系,才能实现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的规范化、便捷化、效益化,从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
主管商事审判、执行和调研宣传工作的副院长陈延青,组织分管部门干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带头更新思想认识,强化能动服务理念。
大家深刻反思以往的司法理念和服务模式的利弊得失,尤其是回顾那些千辛万苦起步、发展前景看好的企业和商户,只因为诸如合同中少了几个字、担保凭证上少盖一个印章、起诉应诉材料晚了一两天这样的法律疏失,而陷入一蹶不振甚至倾家荡产的境地,当事人痛不欲生的情景,使干警更加深切地感受到,如果他们当时知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如果企业遭遇问题时懂得及时寻求司法救助,如果人民法官平时能给企业一些法律指导,如果……,许多企业不至于遭此厄运,地方经济会多一分生机,老百姓会多一分安康,社会会多一分和谐。
广大干警深切感受到,作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必须牢记为人民司法宗旨,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足审判职能,能动司法,主动服务,企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司法保障的政策措施就要跟进到哪里;企业经营活动涉足那些领域,法律服务的触角就应延伸到哪里。
让企业在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环境中发展,在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中壮大,让广大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法官为人民”政策的温暖。
规范能动司法体系
张家口中院党组为确保构建人民法院服务企业综合体系工作抓出实效,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了大规模、多层次、全方位的调研活动,力求使打造服务企业综合体系的构想建立在科学严谨、合法规范的基础上。
市中院崔存利院长率先垂范,亲率调研组以能动司法、延伸服务为主题,深入四个县区的企业、社区、乡村和基层法院进行实地调研,广泛听取企业管理人员、基层组织负责人、律师、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官对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分批召开了辖区17个基层法院院长参加的座谈会和中院中层干部会,研讨强化司法为民、服务企业的政策措施,形成了长篇调研报告。
报告在全面分析当前形势和认真反思以往工作的成败得失基础上,深刻阐述了“搞司法就是搞政治”,“审判产生生产力”,树立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三效统一的“司法效益观”的司法理念,鲜明提出“转变狭隘司法观念,强化服务大局意识;转变被动司法观念,强化科学管理意识;转变机械司法观念,强化能动服务意识;转变关门司法观念,强化协调联动意识”。
并提出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拓展司法为民新途径的一系列政策构想。
该报告省高院高勇院长阅后作出重要批示:
这是一篇理论功底深厚、分析认识深刻的调研报告。
对今后工作的建议既有宏观上的思考,又有微观上的举措,值得一读。
印发各领导成员、各中院院长阅研。
存利同志上任伊始,注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践开展调查研究,值得大力提倡。
中院班子其他成员也分7批次深入到企业和基层法院进行走访,3次邀请200余名不同行业企业代表到中院召开座谈会。
在中院领导带动下,中院有关部门和各基层法院也相继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征集意见,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张家口中院党组根据调研结果并结合全市“两会”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立足本市的具体环境和现实条件,在整理出的105条意见建议基础上,三次召开扩大会议,就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如何能动司法,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进行专题研究,按照“主动作为、能动服务、关口前移、助力发展”原则,研拟出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措施,先后出台了《关于为重点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企业,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具体措施》、《关于加强金融司法环境建设,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的若干意见》四个文件,从指导原则、组织领导、程序方法和基本措施等各个层面,进一步规范了全市两级法院在服务企业活动中,如何能动司法,怎样能动司法,为构建强有力的服务体系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证。
架构能动司法平台
强有力的政策制度,需要坚实的平台支撑,才能发挥引领作用和示范效应,产生实际效果。
为此,张家口市中院根据行业特点,主动与当地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反复沟通、充分酝酿,先后共同建立了面向五大类企业的五个法律服务平台。
首先,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张家口中院与人民银行张家口中心支行共同建立了金融法律服务平台。
双方共同制定了《关于深化金融司法服务全面合作的实施方案》,规定市中院每月向市人行提供全市法院当月生效的裁判文书及有关财产保全、执结、执行和解、执行中止、执行终结等司法信息,定期通报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当事人名单。
市人行负责将此信息上报并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作为各金融机构信贷决策的依据。
市人行则向法院提供辖区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各金融机构依法向法院提供涉案当事人在各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和存款信息,共同打击逃废债务、骗取保险、盗取客户保证金等犯罪行为。
双方共建金融司法教育培训基地,聘请有关金融、司法专家学者开展金融司法方面的培训,提升金融从业人员法律素养和司法人员金融知识。
双方共建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信息、沟通情况。
特别是在抵押物范围确定、抵押合同效力、抵押权执行等方面,双方携手研究把关,减少法律漏洞。
法院在涉金融案件审理裁决阶段,加强院行之间的协调沟通,在法律制度框架内,维护金融的合法权益,共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009年上半年,双方两次通过视频网络系统对全市人行系统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管理人员进行金融法律实务专题培训,副院长陈延青、民二庭副庭长张敬民进行了授课。
建立金融服务平台后,今年张家口金融诈骗案件和信贷失误现象均有显著下降。
张家口中心支行行长曹建强说,人民法院为我们筑起一道金融防火墙,有人民法院作后盾,我们在经济建设中发挥大动脉作用的信心更足了。
紧接着,为落实张家口市委、市政府“保增长、调结构、强基础、惠民生”的战略部署,张家口中院还与张家口市发改委工业运行局共同建立了重点企业法律服务平台,与市中小企业局共同建立了中小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平台,分别联合制定了服务方案、联席会议制度和培训基地,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律培训。
为因应张家口高速公路里程已跃居河北省第一、全国第六、事故纠纷频发、路政管理亟待加强的客观情况,张家口中院又与张家口市交通局共同建立了路政管理法律服务平台。
其基本架构与上述平台类同。
7月初以来,已有近200名路政管理人员得到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
目前,张家口中院为紧密配合河北省委有关城市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决策,正积极与张家口市建设协会共同筹建面向建筑企业的法律服务平台。
到9月中旬,参与上述平台活动,受益平台服务的企业、商户、行政机关已达500多个。
利用平台服务功能为企业、商户、行政机关解决和协调问题50多个。
构建对接企业网络
为强化法院、法官服务企业的责任意识,张家口市中院和基层法院大力构建直接对接企业的服务网络,商事审判和执行部门,全部与被服务企业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书,建立对口服务关系。
协议书规定,人民法院志愿义务为企业提供快速、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两级法院的院领导、商事法官和执行人员,每人联系不少于三个以上企业,进行常年定点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
建立结对企业信息库,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订立、审查、完善合同,为企业经营活动提出法律意见,为企业改制、公司设立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培训法律人才,为企业提供诉讼指导等。
服务形式主要是每月至少主动为企业服务一次,企业提出服务要求后,最长不超过24小时提供法律服务,企业有权对法官的服务进行监督,企业有义务将法官的服务情况填报表格反馈法院。
两级法院对每个法官的服务情况建档管理,并作为年终工作业绩考核的依据。
截止8月底,全市两级法院共与445家企业建立了结对服务关系,已基本形成横向到边(即结对服务企业对象从大中型企业到中小型民营企业,再到个体工商户),纵向到底(即结对服务企业的对象从中央、省属企业到县、乡、村办企业以及农村承包经营户),覆盖全市城乡的服务企业网络格局。
市中院民二庭庭长闫俊德年初到结对企业宣钢提供司法服务时了解到,山西一家法院作出一件宣钢需支付一千多万元的判决,并来到宣钢所在地准备查封银行存款,而宣钢只认可其中500万元债务。
如果宣钢被封一千多万元,企业可能被迫停产,几千名员工面临下岗待业。
于是及时向中院党组和市委汇报。
中院党组及时派员赶赴山西进行协调,达成了活查封、逐步还款协议。
同时,中院还派出执行人员向8个省市的9家单位去追要所欠宣钢的三亿多元债务,从而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位于万全县的张家口天勤农贸有限公司是该县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和利税大户,有大米基地3000多亩,玉米基地1500多亩,涉及近千家农户。
万全县法院干警在院长郭虎的带领下,从企业与农民订立种植合同,到收购期的服务,到加工期企业用工的监督,再到销售期间对购销活动的监督指导,实施全程服务,受到企业和广大农户的欢迎。
三鹿事件发生后,由于制奶企业给不了奶站收奶款,而奶站也付不了奶农奶款,沽源县多次发生了奶农围攻县委、县政府的事件。
沽源县法院院长徐凤青基于社会稳定考虑,向县委、县政府主动请缨,带领该院干警主动引导奶农进入诉讼程序,在法律体制内获得救济,为奶农解困,为党委、政府分忧,使635件涉奶农案件,经多方协调获得解决,避免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爆发,赢得了广大奶农的赞誉。
2009年6月张家口市康牛养殖有限公司与张家口市再生物资回收利用总公司进行联营,合作经营一个全市最大的绿色回收市场。
双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因对对方要约心存疑虑,多次协商未果。
结对法官桥东区法院民二庭庭长李成知悉后,多次主动到这两家企业,帮助他们解答有关法律问题,亲自参与合同订立,促使这两家企业合作成功。
截止8月底,两级法院商事、执行系统的法官和执行人员已经主动走访企业2000多人次,提出意见建议500多条,协调非司法事务30多件次。
能动司法服务开展半年多来,张家口全市法院为企业服务,实现了服务体制由被动到主动、由自发性向制度化、由分散型向系统化的转变,实现了服务方式点与面、刚与柔、内与外的有机结合。
目前,对企业的综合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开始形成,服务企业的方式趋于科学实用,服务效果逐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