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docx
《行政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管理制度.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行政管理制度
广州支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包括公司公文管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会议管理、保密制度、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培训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支点劳务派遣有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劳务派遣员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一条公文管理包括文件签收管理、文件制作管理、文件发布管理及文件打印、复印、传真管理。
第二条文件签收管理。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跟踪、催办。
3.参加上级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三条文件制作管理。
1.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印、封发。
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2.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
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四条文件发布管理。
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上级下发的文件,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及其他必要事项。
第五条文件打印、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所打印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3.各部门严禁打印、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一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二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三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四条档案的销毁
1.除档案标明保存期限外,公司所有档案均为永久保存,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一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印章外)、介绍信均由行政人事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二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审批,非常务性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保留原件存档。
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三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
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四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五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五章会议管理
第一条公司会议主要包括领导班子会议、专题会议、办公会议、部门例会、及股东会议或董事会议等。
第二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于每月月初或月中召开一至两次领导班子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
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公司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第四条公司每周一上午召开办公例会,是为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决定召开的会议。
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办公人员。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每周至少一次例会,针对前一周或近期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
第六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
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
1.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①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③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后,参会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第七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或者不能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
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一条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条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三条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五条属于公司机密资料,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六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八条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
第九条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通过诉讼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一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
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
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5.劳保用品的购发,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并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发放。
第八章车辆管理
第一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车队部负责管理。
服务各部门的车辆均由部门经理调派并负责日常管理。
因工作需要时,行政人事部有权调动公司行政车辆。
第二条员工未按规定出车或私自用车,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要求入库,并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条司机必须对车辆经常保养,保持车辆卫生和良好状况。
如需维修,由各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一条安全保卫管理
1.为了保证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全体员工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现款、印章等贵重物品。
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存放。
5.公司大门安排门卫看守,保安夜间执勤,同时安排值班人员每天点到点(时间)在(场所)留守值班,重要场所设有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监控。
6.门卫、保安等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巡查,保证安全保卫制度的落实,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消除隐患。
夜间值班的保安必须对院内进行巡视,保证至少每小时巡视一次。
安全保卫人员当班期间坚守岗位,禁止睡觉、擅离职岗,杜绝空岗、漏岗、离岗等现象的发生。
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巡视、巡查,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如发生安全隐患可自行决定采取应急措施消除隐患。
7.安全保卫人员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非本单位的出入车辆、人员一律进行登记询问;对因公需经常出入公司的内部车辆,须出示公司内部的通行证方可放行;对装载公司货物的车辆和驾驶人员需经领导同意或出示通行证后方可放行。
安全保卫人员对公司的车辆出入进行登记,没有领导的批示夜间一律不准外出。
交接班时应对车辆登记表进行认真核对,出现差错时及时查清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8.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公司大门的卫生环境,交接班时应清扫干净,保证个人着装的清洁,维护公司的形象。
9.安全保卫人员应熟悉公司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并随时检查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是否有缺损。
10.安全保卫人员在公司下班后或节假日期间,应关闭所有库房、办公室等经营场所的电源、锁好门窗,避免发生火灾和被盗等严重后果。
.
11.安全保卫人员、值班人员不得在擅离职岗,违反上述规定。
否则,公司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劳务关系,并可要求其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条安全防火管理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药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实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违反上述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劳务关系,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章行为规范管理
第一条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在公司内一律穿工作服(试用期员工除外)。
2.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3.保持办公环境整洁。
员工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
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4.工作环境有序。
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网络、书籍、杂志、报纸。
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5.中午禁止饮酒。
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6.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一条员工招聘
1.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行政人事部组织招聘事宜,应提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交学历、简历、身份证、各类职称证书等应聘材料复印件,必要时出示原件核对。
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经初审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招聘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4.面试应审查以下内容:
(1)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专业素质及资格;
(2)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5.面试结果审核:
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将拟录用合格者的材料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6.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7.转正:
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
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被劝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员工离职、岗位调动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岗位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特殊岗位,如:
财务,保管员等需要本人亲自办理的工作待该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调动岗位。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工资变化的员工,新工资标准将按《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工资。
第三条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方式登记考勤。
凡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规定执行。
行政人事部凭打卡信息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
特殊情况不能打卡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
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
30分至12:
00分,下午13:
30点至17:
30。
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十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
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
无故迟到三十分钟以上或提前三十分钟(含三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绩效考核工资。
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工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扣发当月绩效考核工资。
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休息、休假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周休息二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况除外)。
2.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
3.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规定“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即,按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至少98天。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在上班第一天及时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
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情况计发工资。
5.早上不打卡又没发邮件或无任何证明说明原因者,5分钟以内一次扣除10元,超过五分钟按每分钟加扣5元,超过半个小时视为旷工,下班卡忘打需提交说明,否者不计当日加班费,请假者需当月月底前提交请假条,不见请假条又没打卡的做旷工处罚
第十二章培训
第一条企业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专业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二条员工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统筹管理。
1.职前培训:
新进员工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针对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2.在职培训:
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朴素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3.专业培训: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挑选优秀员工参加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企业作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知识技能。
4.凡由公司选派的培训人员,均须填写培训记录。
培训回来后,须将相关的培训资料、培训证书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留档备查。
5.凡外派培训人员,在回公司后要负责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培训。
第三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训人员,培训费用暂由公司代为支付。
2.为公司服务满二年者,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3.参加培训的员工承诺为公司服务至少两年,服务期自培训结束之日起算,为公司服务未满两年而提出辞职者,公司有权要求其支付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一条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
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证者,禁止上岗。
2.食堂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用餐时间内保证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
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
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有毒物品禁止带入厨房,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二条保洁员管理规定
1.保洁员每日按日常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走廊、大厅、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以保证办公环境整洁,舒适。
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
2.保证洗手间内干净、整洁无异味,定期进行消毒。
3.对所负责的区域,做到环境无死角,无沉渍。
4.做到节约用水,用电。
第三条如违返上述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
每次加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记功:
每次加发当月七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3.记大功:
每次加发十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4.奖金:
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第二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嘉奖:
1.连续六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
2.连续三个月未休假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功:
1.对于工作流程、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2.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3.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举报而被查实者。
4.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5.年终考核,全年完成制度目标的优秀员工。
第四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行记大功或颁发奖金:
1.年终考核十二个月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者。
2.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部门。
4.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处以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违规驾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队、不守纪律、无理取闹者。
11.外出办事车辆不拿出门证者。
12.品行不正,不文明礼貌,辱骂他人者。
13.进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经查获者。
14.受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行政人事部组织培训者。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以记过:
1.因疏忽或工作马虎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如因巡检、维护不及时等引发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6.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酱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者。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1.泄漏公司机密者。
2.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4.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5.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7.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8.恶言吵骂同事或怂恿相骂或打骂者。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1.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营业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3.无正当理由,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三日者,及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内积满二次大过者。
7、盗窃公司财务达300元(含)以上者。
8、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员工的奖惩应由部门主管填报,并由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则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需要增加或删减的,行政人事部将会补发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