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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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汇编

  1.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

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答案:

A

  解析: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依照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的:

(1)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一般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在本题中,履行地点应推定为海口,履行价格为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

  2.甲上市公司、乙普通合伙企业、丙全民所有制企业和丁公立大学拟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丙、丁中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

B

  解析: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法律效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务人承担

  B.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务人所有

  C.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D.债权人提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消灭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2)选项B:

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3)选项D: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4.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时所应考虑的因素的是(  )。

  A.商品的功能及用途

  B.商品间的价格差异

  C.消费者的消费偏好

  D.其他经营者的转产成本

  答案:

D

  解析:

(1)选项ABC:

属于从需求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考虑的因素;

(2)选项D:

从供给角度界定相关商品市场时,一般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经营者的生产流程和工艺,转产的难易程度,转产需要的时间,转产的额外费用和风险,转产后所提供商品的市场竞争力,营销渠道等。

  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列权利出质时,质权可以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设立的是(  )。

  A.仓单

  B.股票

  C.基金份额

  D.应收账款

  答案:

A

  解析:

(1)选项BC: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选项D: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6.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列权利出质时,质权可以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设立的是(  )。

  A.仓单

  B.股票

  C.基金份额

  D.应收账款

  答案:

A

  解析:

(1)选项BC: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选项D: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7.甲公司是乙中央企业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是乙企业的重要子公司。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需报国资委审核同意的是(  )。

  A.甲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B.甲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C.甲公司为其他企业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D.乙企业将其所持甲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香港商人丙

  答案:

D

  解析:

(1)选项ABC:

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报乙中央企业核准;

(2)选项D:

境外企业转让国有资产,导致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由国有独资转为绝对控股、绝对控股转为相对控股或者失去控股地位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资委审核同意。

  8.下列关于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表述中,符合外汇管理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我国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实行有限度的自由兑换

  B.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强制结汇制

  C.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D.境内个人购汇额度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应凭相关贸易单证办理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

我国对经常性国际收支和转移不予限制。

(2)选项B:

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意愿结汇制。

(3)选项C:

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对企业和个人经常项目下用汇的管理,主要体现为对外汇收支及汇兑环节的真实性审核;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4)选项D:

个人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分为经营性外汇收支和非经营性外汇收支,对于个人开展对外贸易产生的“经营性”外汇收支,视同机构按照货物贸易的有关原则进行管理(凭相关单证在金融机构办理)。

  9.甲为乙上市公司董事,并持有乙公司股票10万股。

2013年3月1日和3月8日,甲以每股25元的价格先后卖出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2万股和3万股。

2013年9月3日,甲以每股15元的价格买入乙公司股票5万股。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所获收益中,应当收归公司所有的金额是(  )。

  A.20万元

  B.30万元

  C.50万元

  D.75万元

  答案:

B

  解析: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2)“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6个月内又买入的:

①最后一笔卖出时点3月8日至买入时点9月3日不足6个月,存在短线交易行为;②自9月3日倒数6个月内买入的数量为3万股,应按3万股来计算短线交易利润,因此,应当收归公司所有的金额=3×(25-15)=30(万元)。

  10.下列行为中,涉嫌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的是(  )。

  A.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少数几家国有电信企业共同占据我国电信基础运营业务市场的全部份额

  B.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石油、中石化等石油企业联合上调成品油价格

  C.某行业协会召集本行业经营者,共同制定本行业产品的定价公式

  D.某生产企业通过协议,限制分销商转售商品的最高价格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B:

对于铁路、石油、电信、电网、烟草等重点行业,国家通过立法赋予其垄断性经营权,但是,如果这些国有垄断企业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或者从事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同样应受《反垄断法》的限制;选项A谈及的是少数几家国有电信企业依法占据的市场份额;选项B谈及的是经批准的合法价格上调行为。

(2)选项C: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应被禁止的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的行为具体包括:

①制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行业协会章程、规

  则、决定、通知、标准等;②召集、组织或者推动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等。

(3)选项D:

属于纵向垄断协议,但由于限定的是转售商品的“最高”价格,有利于抑制销售商加价、提升消费者福利,该纵向垄断协议并不为《反垄断法》所禁止。

  11.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对招股说明书中的虚假记载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是(  )。

  A.发行人

  B.保荐人

  C.承销人

  D.实际控制人

  答案:

A

  解析:

(1)无过错责任:

发行人、上市公司;

(2)过错推定责任:

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3)过错责任:

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2.中国公民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必须设立的组织机构是(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职工代表大会

  答案:

A

  解析:

(1)选项A: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制)不设立股东会;

(2)选项B: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3)选项C: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4)选项D: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大会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13.下列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的表述中,符合涉外投资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拟并购境内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向商务部申请进行并购安全审查

  B.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不经商务部,直接向并购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提出审查申请

  C.评估并购交易对国内产业竞争力的影响是安全审查的重要内容

  D.对并购交易的安全审查应当由商务部作出最终决定

  答案:

A

  解析:

(1)选项A(外国投资者申请审查):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按照规定,由投资者“向商务部”提出申请;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并购的,可以共同或确定一个外国投资者“向商务部”提出并购安全审查申请。

  

(2)选项B(利益相关方提出审查建议):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同业企业及上下游企业认为需要进行并购安全审查的,可以向商务部提出进行并购安全审查建议。

  (3)选项D:

不论是外国投资者申请审查,还是利益相关方提出审查建议,商务部均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请联席会议进行审查;如果仅进行一般性审查的,由联席会议书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审查意见,并书面通知商务部;如果启动特别审查的,联席会议组织对并购交易的安全评估,并结合评估意见对并购交易进行审查,意见基本一致的,由联席会议提出审查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由联席会议报请国务院决定(最后“拍板”的有可能是联席会议,也有可能是国务院,但不可能是商务部)。

  (4)选项C:

并购安全审查的内容包括:

①并购交易对国防安全,包括对国防需要的国内产品生产能力、国内服务提供能力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影响;②并购交易对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的影响;③并购交易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④并购交易对涉及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影响。

  14.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甲、乙,自然人丙、丁。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当然退伙事由的是(  )。

  A.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B.丁因斗殴被公安机关拘留

  C.丙被依法宣告失踪

  D.乙被吊销营业执照

  答案:

D

  解析:

(1)选项AD: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非被申请破产),当然退伙;

(2)选项BC: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而非失踪、被拘留)。

  15.甲国有独资公司与乙外方投资者共同设立了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甲拟将所持丙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乙。

丙的经营范围属于我国外资企业法律制度所规定的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

下列关于丙股权变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拟转让的丙股权,只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评估作价

  B.甲向乙转让其所持丙股权,须经商务部批准

  C.甲和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

  D.甲和乙之间的股权转让获批后,须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委托的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答案:

A

  解析:

  

(1)选项A:

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时,必须经有关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需变更的股权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

(2)选项B:

如果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变更而使该企业变成外资企业,且该企业从事外资企业法律制度所规定的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则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变更必须经“商务部”批准;(3)选项C: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股权转让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4)选项D:

经“商务部”批准的股权变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委托的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说明】

(1)2014年本卷第23个单项选择题考查的是“单独关税区的概念”,该考点2016年教材已经彻底删除。

(2)现在您看到的题目是同一章节2011年的考题。

  16.在乙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出资人甲以设立中的乙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供筹建乙公司之用。

乙公司成立后,将该房屋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但始终未确认该房屋租赁合同。

下列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责任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承担

  B.乙公司承担

  C.甲、乙公司连带承担

  D.先由甲承担,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

B

  解析:

  

(1)发起人“以设立中的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有权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但公司有证据证明发起人是为自己利益而签订合同,且合同相对人对此明知的除外;在本题中,甲以乙公司的名义订立合同,所租房屋供乙公司使用(并非为自己利益订立),应由乙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2)如果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则应由成立后的公司对合同予以确认,或者成立后的公司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相对人才能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17.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甲、乙、丙三名股东。

因甲无法偿还个人到期债务,人民法院拟依强制执行程序变卖其股权偿债。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征得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B.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丙,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C.人民法院应当征得公司及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D.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

D

  解析:

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18.下列关于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最长期限为30年

  B.最长期限为50年

  C.最长期限为70年

  D.一般无使用期限的限制

  答案:

D

  解析:

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19.破产企业甲公司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滞纳金。

下列关于该滞纳金在破产程序中清偿顺位的表述中,符合破产法律制度规定是(  )。

  A.该滞纳金与欠缴税款处于相同受偿顺位

  B.该滞纳金属于普通债权,受偿顺位劣后于欠缴税款

  C.该滞纳金劣后于普通债权受偿

  D.该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

  答案:

B

  解析:

  

(1)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不享有与欠缴税款相同的优先受偿地位;

(2)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不予清偿。

  20.甲公司于2010年3月1日将一台机器寄存于乙公司。

2010年4月1日,机器因乙公司保管不善受损。

甲公司于2011年3月1日提取机器时发现机器受损,但考虑到两公司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未要求赔偿。

后两公司交恶,甲公司遂于2012年9月1日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下列关于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

  B.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

  C.适用1年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

  D.适用4年的长期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

  答案:

C

  解析: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在本题中,甲公司2011年3月1日知道寄存的机器受损,诉讼时效期间自此起算,至2012年3月1日届满;由于期间并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事由发生,故至2012年9月1日时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

  21.甲向乙兜售毒品时,虽然提供了真实的毒品作为样品,实际交付的却是面粉。

下列关于该民事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有效

  B.无效

  C.可变更、可撤销

  D.效力待定

  答案:

B

  解析:

  (意思表示的内容)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在本题中,甲乙意思表示的内容为买卖毒品,该买卖合同即为无效,与实际履行时交付的标的物是否合法无关。

  22.票据权利人为将票据权利出质给他人而进行背书时,如果未记载“质押”、“设质”或者“担保”字样,只是签章并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则该背书行为的效力是(  )。

  A.票据转让

  B.票据质押

  C.票据承兑

  D.票据贴现

  答案:

A

  解析:

  质押背书,必须记载“质押”、“设质”或者“担保”字样作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假如未作记载的,则形式上构成转让背书。

  23.小凡年满10周岁,精神健康,智力正常。

他在学校门口的文具店看中一块橡皮,定价2元,于是用自己的零用钱将其买下。

下列关于小凡购买橡皮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无效

  B.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

  C.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有效

  D.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

  答案:

C

  解析:

  

(1)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在本题中,小凡年满10周岁,精神健康,智力正常,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定价2元橡皮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该行为直接有效,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4.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限合伙人可用作合伙企业出资的是(  )。

  A.为合伙企业提供财务管理

  B.为合伙企业提供战略咨询

  C.债权

  D.社会关系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B:

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用劳务出资。

(2)选项CD: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债权(应收账款)作为财产权利已为法律普遍承认,而社会关系的财产权利属性并未得到承认且难以作价。

  二、多项选择题

  25.某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7家主要企业的领导人召开“行业峰会”,并就共同提高本行业产品价格及提价幅度形成决议,与会企业领导人均于决议上签字。

会后,决议以行业协会名义下发全行业企业。

与会7家企业的市场份额合计达85%。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行业协会实施了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

  B.行业协会实施了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

  C.7家企业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D.7家企业实施了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

  答案:

AD

  解析:

  

(1)选项AB:

行业协会“召集、组织或者推动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等”,属于“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的行为”;该行业协会不属于“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谈不上“行政垄断”的问题。

(2)选项CD:

7家企业实施了“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尽管7家企业的市场份额合计达85%,但按照题目交待的案情,不足以推定该7家企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案情亦未明确提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例如,销售价格是否构成“不公平的高价”)。

  26.甲会计师事务所被人民法院指定为乙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

甲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的有关报酬方案的下列内容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将乙为他人设定抵押权的财产价值计人计酬基数

  B.甲就自己为将乙的抵押财产变现而付出的合理劳动收取适当报酬

  C.对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指派参与破产企业清算工作的政府官员不发放报酬

  D.甲聘用外部专家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所需费用从其报酬中支付

  答案:

BC

  解析:

  

(1)选项A:

担保权人优先受偿的担保物价值原则上不计入管理人报酬的标的额;

(2)选项B:

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变现、交付等管理工作付出合理劳动的,有权向担保权人收取适当的报酬;(3)选项C:

清算组中有关政府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参与工作的,不收取报酬;(4)选项D: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聘用“本专业”(外部专家一般是其他专业)的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人员协助履行管理人职责的,所需费用从其报酬中支付。

  27.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买受人可以取得合同解除权的有(  )。

  A.因出卖人过错导致标的物在交付前灭失,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

  B.因不可抗力导致标的物在交付前灭失,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

  C.出卖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拒绝交付标的物

  D.出卖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明确表示拒绝交付标的物

  答案:

ABCD

  解析:

  

(1)选项AB:

如果标的物为可替代物,可以同类物替代履行,原则上买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如果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如果标的物为不可替代物,因无他物可替代履行,买受人的合同目的已经不能实现,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2)选项C: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出卖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3)选项D:

出卖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28.在中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中,专属适用中国法律,不得由当事人意思自治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有(  )。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

  D.外商投资企业原材料采购合同

  答案:

ABC

  解析:

  暂无

  29.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  )。

  A.甲上市公司向某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股票

  B.乙上市公司向所有现有股东配股

  C.有30名股东的丙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股票公开转让

  D.有199名股东的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引入3名风险投资人

  答案:

ABD

  解析:

  

(1)选项A: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须向证监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并经核准。

(2)选项B: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须经证监会依照有关程序审核。

(3)选项C:

对于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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