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综合练习题与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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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综合练习题与答案
1、 中国法法制史研究的对象是(中国法律制度发展的历史)。
2、 中国法制史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从(清末民初)开始的。
3、 原始社会没有法律,调整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主要靠(不成文的习惯)。
4、 古代刑字有两种意义:
一是(刑罚),一种(惩罚犯罪之法)。
5、 律,最早源于(乐器)。
6、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7、 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
据叔向解释:
“已恶而掠美为(昏)”。
“贪以败官为(墨)”。
“杀人不忌为(贼)”。
8、 《竹书纪年》记载:
“夏后芬三十六年作(圜土)”。
9、 商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沿袭了夏朝的(神权思想)
10、 商初,王位继承是(兄终弟及)与(父死弟及)为主。
商末,逐渐实行了(嫡长继承制)。
11、 商朝的监狱叫做(圜土),又称作(牖里),(囹圄)和(美里)。
12、 西周的“九刑”为周公所作,即在五刑的基础上加上(流、赎、鞭、朴)四刑。
13、 西周的刑事立法指导思想是(明德慎罚)。
14、 西周区分了故意和过失,惯犯和偶犯。
故意称为非青,过失称为表,惯犯称为情终,偶犯称为非终。
15、 西周规定了“寇攘与杀越人于货罪”,即后世的(强盗罪)。
16、 西周的拘役来于(坐嘉石)。
17、 西周的诸侯和臣属对土地只有占用、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所谓的“田里不鬻”。
18、 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作(质剂),关于借贷方面的契约叫做(傅别)。
19、 西周法律规定,婚姻的缔结要经过(六礼)。
20、 西周法律规定,丈夫可以以七种理由休弃妻子,叫做(“七去”)。
21、 西周的“三不去”指“有所聚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22、 所谓嫡长继承制概括而言,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
23、 西同在中央设(大司寇),为全国最高司法机关。
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叫做(小司寇)。
24、 西周把刑事诉讼叫做(狱),把民事诉讼叫做(讼)。
25、 “以五声听狱讼”中的“五听”包括(辞听、色听、所听、耳听、目听)。
这是最早对犯罪心理分析的尝试。
26、 郑国的(子产),“铸刑书于鼎”,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
27、 “竹刑”的作者是(邓析)。
28、 晋国正式公布成文法时曾受到(孔丘)的批评。
29、 商鞅以(《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进行法制改革。
30、 《法经》是战国初期(李悝)制定。
31、 《法经》六篇分别是(盗、贼、囚、捕、杂、具)。
32、 秦朝的具五刑是一种以极端残忍的(肉刑)与(死刑)并用的刑罚。
33、 秦朝的(定杀)是一种活着投入水中使其淹死的刑名。
34、 秦朝强制男犯去山林砍柴以供宗庙祭祀用的刑罚叫做(鬼薪)。
35、 在秦朝,偷偷移动田界标志的犯罪是(盗徙封)。
36、 秦朝以(身高)确定责任年龄,没朝以(年龄)确定责任年龄。
37、 秦律中故意称(端),过失为(不端)。
38、 秦朝对控告别人犯罪而与事实不符但非出于故意者叫做(告不审)。
39、 (《金布律》)是目前看到的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货币立法。
40、 秦在战国时已设有(廷尉)为最高司法审意判机关。
41、 秦朝根据诉讼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大致把诉讼形式分为两种:
一是(官吏),二是(一般平民)。
42、 秦律有“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之分。
官府对“公室告”的案件必须(受理),对“非公室告”不得(受理)。
43、 《九章律》是在秦律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只律》、《厩律》)。
44、 汉朝把针对某类事的一个方面指定的法律文书称作(科)。
45、 汉朝的比又叫做“决事比”即(可以用来作为比照断案的典型判例)。
46、 汉朝在断案时,如遇到律无正条,又无适当判例可依的情况下,便函以附会法律作为断案的依据,被称作(春秋经义)。
47、 汉朝把对被告人进行审讯和判决分别叫做(鞫狱)和(断狱)。
把三日后再行复审叫做(传复),当事人上书请示复审叫做(乞鞫)。
48、 汉朝的廷尉主要负责审理由皇帝制诏移送的案件,即所谓的(诏狱)。
49、 汉代的起诉叫(告劾)。
(告)就是今天所说的自诉,(劾)就是今天所说的公诉。
50、 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对某些重要的商品实行专管的制度,叫做(禁榷)。
51、 明朝的大理寺不主管审判,而专掌(复核)。
52、 清朝时期,由(御史、大理寺官员)和(刑部官员)共同审理重大案件,称作“小三法司会审”。
53、 清朝复审各省死刑案件的司法制度叫做(秋审)。
54、 《钦定宪法大纲》共23条,内容包括(君上大权)和(人民的权利和义务)两部分。
55、 清末新修订的刑法共有两部,一部是(《大清新刑律》),另一部是(《大清现行刑律》)。
56、 清末司法制度半殖民地化的重要标志是(领事裁判权)和(会审公廨)。
57、 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民法典是(《大清民律草案》)。
58、 太平天国制定的两部具有纲领性的文件是(《天朝田亩制度》)和(《资政新篇》)。
59、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中央行政机关实行(总统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央行政机关实行(内阁制)。
60、 《中华民国约法》又称(袁记约法)。
61、 南京国民政府特种刑事法庭审理的案件,不得(上诉)或(抗诉)。
62、 我国历史上以确保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为目的的第一部宪法性文献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法大纲》)。
63、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临时大总统、副总统、行政各部)是行政机关。
64、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参议院)是立法机关。
它由各省督府所派之参议员组织之。
65、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临时中央审判所)是司法机关。
66、 1911年12月29日,各省代表会议依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规定,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
67、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由(孙中山)在1912年3月11日予以公布的。
68、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共(四)章,《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共七章。
69、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二条规定: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即确定中化民国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70、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3条规定:
“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
”
71、 《中化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72、 《中华民国约法》取消责任内阁制,规定(总统独裁制)。
73、 北洋政府的法律大体上分为两类;分别是(特别法)和(普通法)。
74、 北洋政府审判机构大体分为三种,一为(特别)法院,二为(普通)法院,三为兼理司法法院。
75、 1936年5月5日,国民党政府公布了(“五五宪章”)。
76、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红色政权的基本制度是(“工农兵代表大会制”)。
77、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施政纲领共同确认中共中央在政权组织的(“三三”)原则。
78、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是(镇压与宽大)相结合,(惩办与教育)相结合。
79、 抗日民主政权土地关键的基本政策是(减租减息)。
80、 春秋经义作为断案的依据始于(汉)朝。
二、 选择题(含单选和多选)
1、 秦朝的法律形式有(律、令、式、法律答问、廷行事)
2、 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法令由一统,事皆决于法,以刑杀为威)
3、 秦朝的“以刑休养为威”的意思是(法网严密,严刑重罚)
4、 属于秦朝作刑的有(城旦,鬼薪,白粲,作如司寇,罚作)
5、 秦朝的刑名包括(死刑,迁,赀,谇,徒刑(作刑))
6、 秦朝的(以古非今罪),不是以过去的事例指责现时的各项政策和制度。
7、 秦朝的(城旦)是一种刑名,即白天修筑长城。
8、 秦朝把审讯效果分为三类,分别是(上,下,败)
9、 汉朝把向被告人宣读判词叫做(读鞫)
10、 汉代的买卖契约叫(券书)
11、 最早提出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是(孔子)
12、 奴隶制五刑包括(墨,劓,宫)
13、 首先下诏废除肉刑,着手改革刑制的皇帝是(汉文帝)
14、 最早规定“重罪十条”的法典是(北齐律)
15、 北朝的法规主要有(《北魏律》,《麟趾格》,《大律》,《北周律》,《北齐律》)
16、 首次改具律为刑名并冠于律首的法典是(魏律)
17、 北周的中央审判机关叫做(秋官大司寇)
18、 隋朝的法律主要有(《新律》,《开皇律》,《大业律》,《开皇令》,《大业令》)
19、 唐朝的法律形式基本有(律,令,格,式,廷行事)
20、 《唐律疏议》共12篇,其中第十篇是(捕亡)
21、 唐律在涉外案件的处理原则中规定,两个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互相侵犯时,则按(唐朝)的法律处理。
22、 唐律除了规定八议外,还规定了贵族官僚享有以下(请,减,赎,官当,免)特权。
23、 唐朝的财政立法,主要有(租庸调法,两税法)
24、 告诉是唐律中规定的一种起诉方式,告诉又分(自诉,越诉,直诉,亲属代诉)
25、 唐朝大理寺是中央审判机关,大理寺设的监狱称(在理狱)
26、 唐朝的监察机关是御史台,御史台下面又设有(台院,殿院,察院)
27、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是(宋刑统)
28、 编敕和以敕代律是(宋)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
29、 宋朝的法律形式除了赦、令、格、式外,还有(断例,指挥,申明,看详)
30、 宋朝为了加强皇帝对司法权的直接控制建立了(审刑院)
31、 宋朝先后颁布的法典或编纂的法律文献有(《至元新格》,《风宪宏纲》,《大元通制》,《元典章》,《志正条格》
32、 无朝按民族标准把人民划分为四等人,即(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
33、 元初,中央审判机关是(宗正府)
34、 《大明律》将唐律的篇目改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各律。
隋唐以来沿袭已久的封建法律篇目,至此一变。
35、 《明大诰》四篇,分别是(《御制大诰》,《御制大诰续篇》,《御制大诰三篇》,《御制大诘武臣》)
36、 设“奸党”条的法典是(大明律)
37、 在以“重典治乱国”的思想指导下制定明律的皇帝是(朱无璋)。
38、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是(大清律例)
39、 清王朝制定了适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法律,主要有(《回疆律》,《苗律》,《蒙古律》,《番例条款》)
40、 清律在沿袭笞、杖、徒、流、死五刑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迁徙,充军,发遣,戮尸,凌迟)
41、 明清“大三法司会审”是由(都御史,大理寺卿,刑部尚书)组成。
42、 清朝对刑总判决的案件或京师附近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进行重审,叫做(朝审)
43、 六科给事中制度创于(明)朝,当时它是独立于都察院之外所监察机关。
44、 中国的宪法政运动是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的。
45、 清末的官制改革始于(1901)
46、 旧中国起草和颁布的第一部刑法典是(《大清新刑律》)
47、 在我国,程序法和实体法分开,始于(清末)
48、 在中国,单独规定司法机关组织的法律始于(清末)
49、 清政府设立了(法部),专门负责司法行政。
50、 太平天国时期的刑罚有(杖刑,枷刑,死刑)
51、 北洋政府恢复了封建法制,重新使用(笞刑,遣刑)
52、 北洋政府的司法审判制度采取(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53、 北洋政府的审判机构大体分为(特别法院,普通法院,兼理司法法院)
54、 南京国民政府普通法院的审判机构设(高等法院,地方法院,最高法院)
55、 中国土地革命前期制定的土地法有(《井风山土地法》,《土地暂行法》)
56、 抗日民主政权的刑罚分主刑和从刑,从刑有(没收,褫夺公权)
57、 《中国土地法大纲》由中共中央正式公布的时间是(1947年10月10日)
58、 为了加强对袁世凯的监督,《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采取了如下规定(实行内阁制,扩大参议院权力,规定了严格的个性程序)
59、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宣告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诞生。
60、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在于(反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反对帝国主义侵路,反对民族分裂)
61、 南京临时政府改革了前清教育制度,主要内容有(将学堂改称为学校,将堂长、监督者改称为校长,初等小学校实行男女同校,废止旧时的奖励出身,废止小学读经科)
62、 南京临时政府废除了哪些(严禁鸦片,劝禁缠足,限期剪辫,禁止赌博)封建陋习
63、 南京临时政府的司法改革有(实行司法独立原则,提出废止刑讯逼供,废止体罚制度,实行公开审判,实行辩护制度)
64、 中国最早的律师组织是由(苏杭)两地学生组织的律师总会。
65、 北洋政府制定的宪法性文件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中华民国约法》,《中华帝国宪法草案》,《中华民国宪法》
66、 袁世凯借助(《中华帝国宪法草案》)登上了皇帝的宝座。
67、 又被称为“贿选宪法”的是(《中华民国宪法》)
68、 袁世凯宣拆就任临时大总统是在1912年3月10日,孙中山公布《临时约法》是在1912年(3月11日)
69、 广州、武汉国民政府制定的国民政府组织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规定国民党指导和监督共产党,规定实行集体领导的原则,中国共产党直接参加领导工作,实行议行合一的政治制度,国民政府是“国共合作”的“联合政府”)
70、 国民党政府普通法院审级制度为三级三审,三级即(中央法院,地方法院,最高法院)
71、 国民党政府的中央法院分为(最高法院,控诉法院)
72、 国民党政府的地方法院分为(县市法院,人民法院)
73、 蒋介石借助(《中华民国宪法》)借助(《中华民国宪法》)
74、 国民党政府公布的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限制被害人的自诉权利,实行镇压人民的侦察制度,庇护剥削阶级犯罪分子的辩护制度,保护地主买办阶级的保证金制度,确认“自由心证”原则)
75、 国民党政府一共公布了
(2)个刑事诉讼法。
76、 国民党政府一共公布了
(2)个民事诉讼法。
77、 国民党政府普通法院的审判机构有(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
78、 国民党普通法院的审判制度实行(四级三审制)
79、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
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劳苦大众)
80、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了工农民主政权的具体任务有(改革封建土地制度,改善工人阶级的地位,实行妇女解放,取消帝国广义在华的一切特权)
81、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确定的各项基本政治权利有(参政权,武装自卫权,民主自由权,受教育权,承认婚姻自由)
82、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历史意义在于(首次以宪法的形式确认了劳动人民学家做主的政治制度,揭开了我国宪法史的新篇章,确认了已经取得的革命成果,指出了今后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献)
83、 工农民主政权土地革命前期制定的土地法主要有(《井冈山土地法》,《土地问题决议案》)
84、 工农民主政权土地革命中期制定的土地法主要有《兴国土地法》,《土地暂行法》,《中央军事委员会土地法》)
85、 工农民主政权土地革命后期制定的土地法主要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86、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规定对于没收土地财产的分配方法是(被没收来的土地财产分配给贫雇农、中农,被没收来的土地财产分配给红军战士,级村中失业的独立劳动者在农民的同意下,可以同样分得土地,富农在从事劳动和不进行反革命活动的条件下,可以分的一份坏土地,被没收土地的地主、豪绅等,没有分的土地的权利)
87、 工农民主政权的刑罚种类有(死刑;监禁;没收财产;剥夺公民权;驱逐出境)
88、 工农民主政权规定的刑罚原则有(未遂罪,减轻处罚,非本意愿而被他人胁近犯罪者,减轻或免除处罚,工农分子犯罪而不是领导者或重要犯罪行为者,酌量减轻刑罚,凡对苏维埃有功绩的人,减轻处罚,自首分子和自新分子,减轻处罚)
89、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主要内容有(规定工人有集会、结社、参加工会的权利,废除“包身工”,严格取缔任何私人开设的失业介绍所,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实行星期日、节假日休息制度,工资照发,对女工、青工实行同工同酬)
90、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主要内容有(凡男女共居者,不论登记与否以结婚论;对于离婚只要双方同意,或男女一方坚持离婚,就可以离婚;男女共居时所负债务,归男方负责清偿;离婚后,共同财产子女应均分一份;离婚后,一般由妇方抚养子女,直到16岁)
91、 国家保卫局和肃反委员会是在(工农民主政权)时期成立的。
92、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陕甘宁边区的主刑有(死刑;有期徒刑;苦役;罚金;训诫)
93、 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处以死刑的破坏坚壁清野财物的情节有(勾结敌伪,挖掘搜索坚壁财物者;向敌伪告密,暴露坚壁财物之处,致其损害者;结伙三个以上窃盗坚壁财物者;乘机窃盗许多坚壁财物借以发扫荡财者;制造敌情或冒充敌伪致使民众逃避而乘机窃盗抢劫坚壁财物者)
94、 马锡五审判方式集中到一点,就是(充分的群众观点)
95、 抗日民主政权调解制度中的调查种类有(民间调解;群众团体调解;政府调解;司法机关调解)
96、 抗日民主政权狱政工作制度中的鼓励自新的具体制度有(外役;假释;保释;提前释放)
97、 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的主要内容是(规定继续消灭华北地区的残余匪军,支援全国人民解放战争;规定应当建立经常性的民主制度,建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努力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规定保护守法外侨的利益)
98、 《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内容有(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实行耕者有其田;对于未参与犯罪活动,并愿意耕耘的家居乡村的国民党政府的官员、士兵,汉奸、卖国贼及内战罪犯的家庭分给与农民同样的土地;保护民族工商业的发展;设立人民法院)
99、 解放战争时期主要的土地立法有(《五四指示》;《中国土地法大纲》)
100、 禹刑是由(夏启)制定的。
101、 古代在罪犯面部或额上刻刺后涂以黑色的刑罚,是(墨)
102、 在西周,买卖兵器或珍奇异物的短券,称为(剂)
103、 在古代的“六礼”中,(纳彩)是男人请媒人去女家提亲。
104、 监狱名称“囹圄”最早见于(商朝)
105、 《法经》的第一篇是(盗)
106、 《法经》的第六篇是(具)
107、 商鞅携带(法经)进入秦国,以此为基础进行改革。
108、 秦朝对“盗徙封”处以(耐)
109、 汉朝的《朝律》由(赵禹)制定。
110、 汉朝的《傍章律》由(叔孙通)制定。
111、 汉朝的《越宫律》由(张汤)制定。
112、 汉朝规定给农民起义军通风报信、当向导、供给饮食,即犯(通行饮食罪)
113、 秦朝有一种对女犯使用的刑罚,即择米使之正白的劳役,被称做(白粲)
114、 汉朝的“女徒顾山”是女犯定罪羊决后可以释放回家,但每月必须出钱(三百)由官府雇人到山上砍代木材。
115、 秦朝将司法机关的判例称为(廷行事)
116、 秦汉将当事人不服判决,在法定时间内请示复审,称为(乞鞫)
117、 云梦秦简发现于(1975年)
118、 商朝将罪犯晒成肉干的刑罚是(脯)
119、 商朝将罪犯剁成肉酱的刑罚是(醢)
120、 《唐律疏议》共12篇,其中第六篇是(擅兴)
121、 在;主平天国的结婚证书叫做(合挥)
122、 唐律疏议规定:
债务人负债不偿时,俩权人强制扣押债务人的财物,叫做(牵挚)
123、 汉代的买卖契约叫(券书)
124、 “义绝”作为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