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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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方案

云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3〕10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26号)要求,为科学、有序推进云南省2014~2018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工作,组织好未来5年项目实施,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软硬件建设,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过5年努力,到2019年,使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小学辍学率努力控制在0.6%以下,初中辍学率努力控制在1.8%以下。

(二)工作目标

针对全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实际,围绕“全面改薄”6大工作重点任务,明确提出全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硬件与软件建设4项工作目标。

1.校舍类建设项目

按照“全面改薄”工作要求,我省制定了《云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共需投入校舍及运动场建设资金286.54亿元,规划实施完成后,到2019年,使全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普通教室、实验室、功能教室、学生宿舍、食堂、锅炉开水房、浴室等校舍建设满足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提升农村学校教育发展水平,提升教师教学应用能力,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设备配置项目

按照我省制定的《云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共需投入设备配置项目资金36.36亿元,规划实施完成后,到2019年,使全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宿舍食堂设备、饮水设备、采暖设备、课桌椅、图书、教学实验仪器、音体美设备、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等配置满足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提升农村学校教育发展水平,提升教师教学应用能力,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教育信息化建设

按照“全面改薄”工作要求,我省制定了《云南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2014-2018年)》,共需投入资金19.25亿元,规划实施完成后,到2019年,使全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立满足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的基本条件和基础设施,开足课程,改变教师课堂教学模式和学生学习方式,使农村地区师生便捷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教学质量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教师队伍建设

以创新管理机制为主线,拓宽优质师资来源渠道,完善补充机制,加强教师综合素质培养、培训力度,提升专业化水平,推动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19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重点工作任务

1.保障基本教学条件。

要保障教室坚固、适用、通风,符合抗震、消防安全要求,自然采光、室内照明和黑板材料符合规范要求。

按照学校规模和教育教学要求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

2014年应优先保障学生“一人一桌”配置到位,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合格的课桌椅。

配备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图书,激发和培养学生阅读兴趣,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达到小学生均图书不低于15册,初中生均图书不低于25册。

根据学校地理条件和农村体育特点,因地制宜地建设运动场地和配备体育设施,保障学生活动锻炼的空间和条件。

2.改善学校生活设施。

2014年应优先解决学生宿舍等配套建设,保障寄宿学生“一人一床”配置到位,力争实现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洗浴设施和条件。

食堂和伙房要洁净卫生,满足学生就餐需要。

设置开水房或安装饮水设施,确保学生饮水安全便捷。

厕所要有足够厕位。

昭通、怒江、迪庆等高寒山区应有冬季取暖设施。

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保障师生安全。

3.办好必要的教学点。

对确需保留的教学点要配备必要设施,满足教学和生活基本需求。

中心学校统筹教学点课程和教师安排,保障教学点教学质量。

优先安排免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到教学点任教。

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

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使用要优先考虑教学点教师需要。

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的标准单独核定公用经费,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按时足额拨付,不得截留挪用。

4.妥善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

要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充分考虑区域内学生流动、人口出生和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并充分利用已有办学资源,首先解决超大班额问题,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

在教育专项资金支持和土地落实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新建、扩建、改建等措施,对县镇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改造。

加强新建住宅区配套学校建设。

对教育资源较好学校的大班额问题,积极探索通过学区制、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合理分流学生。

对于大班额现象严重的学校,要限制其招生人数。

5.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

要逐步提升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与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入应用,使农村地区师生便捷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稳步推进农村学校宽带网络、数字教育资源、网络学习空间建设。

要为确需保留的村小学和教学点配置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配送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加快学籍管理等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并将学生、教师、学校资产等基本信息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6.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要特别抓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等多种方式,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

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提高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比例。

面向乡镇以下农村学校培养能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

提高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省级教师培训要向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校长倾斜。

要结合实际制定农村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程序和办法,农村学校教师取得高级职称资格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聘任相应的职称。

要落实对在连片特困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政策。

除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外,地方政府要积极推进辖区内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努力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

三、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全省129个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兼顾县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一)项目县

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全面改薄”规划实施。

但是,根据国家规定,“全面改薄”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的贫困地区包括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民族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等,云南省符合条件的有: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9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73个,贫困民族县29个、边境县25个,扣除交叉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为100个;在此基础上,云南省革命老区县共47个,有40个县已在符合条件的100个县(市、区)范围内,剩余7个县:

宜良、马龙、陆良、沾益、易门、华坪、弥勒,考虑到革命老区的历史性和贫困性,应统一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

因此,云南省原则上确定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的共107个县(市、区)。

剩余22个县:

昆明市的五华区、官渡区、盘龙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县、嵩明县、富民县、安宁市;昭通市的水富县;曲靖市的麒麟区;玉溪市的红塔区、江川县、澄江县、通海县、华宁县;红河州的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县、建水县;楚雄州的禄丰县、元谋县,按国家规定不能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考虑到这些县(市、区)还有很多贫困乡镇,省级资金适当倾斜支持22县(市、区),资金具体如何安排全权交由各州(市)统筹考虑。

(二)项目学校

项目学校必须是已列入云南省(经省人民政府审定)上报教育部备案的“十二五”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长期保留的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根据各地实际,将教学、生活设施条件不能满足基本需求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纳入实施范围。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和幼儿园、城市学校(指在“市、区”中心辖区内的学校)、民办学校、搬迁异地新建学校,以及因打造“优质重点校”而形成的超大规模学校不得纳入实施范围。

四、实施内容

“全面改薄”实施期限为2014-2018年,全省129县纳入规划的项目学校有14565所(其中:

教学点2273个,小学10722所,中学1446所,九年一贯制124所),规划需求总投资342.15亿元,项目实施内容包括校舍建设、设施设备配置、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四大类。

(一)校舍建设项目

2014-2018年,全省“全面改薄”校舍建设项目规划投资286.54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84%,建设校舍及运动场2752.07万平方米。

1.教学及辅助用房

教学及辅助用房规划投资136.8亿元,建设面积745.71万平方米,占校舍建设总任务的27%,其中:

普通教室投入42.63亿元,建设面积231.47万平方米;实验室投入14.92亿元,建设面积81.39万平方米;图书室投入12.65亿元,建设面积69.14万平方米;计算机教室投入10.18亿元,建设面积55.68万平方米;其他教学用房投入56.42亿元,建设面积308.03万平方米。

2.生活用房

生活用房规划投资124.02亿元,建设面积672.49万平方米,占校舍建设总任务的25%,其中:

学生宿舍投入87.14亿元,建设面积473.04万平方米;食堂投入15.37亿元,建设面积83.13万平方米;锅炉房(开水房)投入0.5亿元,建设面积2.73万平方米;厕所投入10.97亿元,建设面积59.53万平方米;浴室投入3.67亿元,建设面积19.93万平方米;其他生活用房投入6.37亿元,建设面积34.13万平方米。

3.运动场

全省有6379所学校进行运动场建设,运动场规划投资25.72亿元,建设面积1333.87万平方米,占校舍建设总任务的48%。

(二)设备配置项目(含教育信息化设备)

2014-2018年,全省“全面改薄”设备类项目规划投资55.61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16%。

1.学生宿舍用床

学生宿舍用床计划购置2.97亿元,5749所学校,共97.26万单人床,其中:

教学点1.72万单人床;小学50.3万单人床;初中43.84万单人床;九年一贯制学校1.4万单人床。

2.学生食堂用设备

学生食堂用设备计划购置9.78亿元,9368所学校,共48.17万件,其中:

教学点2.50万件;小学34.43万件;初中11.16万件;九年一贯制学校0.08万件。

3.饮水设备

饮水设备计划购置4.3亿元,6259所学校,共9.92万台,其中:

教学点0.55万台;小学6.8万台;初中2.53万台;九年一贯制学校0.04万台。

4.采暖设备

采暖设备计划购置1.31亿元,969所学校,共2.5万套,其中:

教学点0.09万套;小学1.22万套;初中1.13万套;九年一贯制学校0.06万套。

5.课桌椅

课桌椅计划购置3.26亿元,6983所学校,共128.27万套,其中:

教学点3.82万套;小学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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