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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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方案

云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3〕10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26号)要求,为科学、有序推进云南省2014~2018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工作,组织好未来5年项目实施,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的要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软硬件建设,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过5年努力,到2019年,使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小学辍学率努力控制在0.6%以下,初中辍学率努力控制在1.8%以下。

(二)工作目标

针对全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实际,围绕“全面改薄”6大工作重点任务,明确提出全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硬件与软件建设4项工作目标。

1.校舍类建设项目

按照“全面改薄”工作要求,我省制定了《云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共需投入校舍及运动场建设资金286.54亿元,规划实施完成后,到2019年,使全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普通教室、实验室、功能教室、学生宿舍、食堂、锅炉开水房、浴室等校舍建设满足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提升农村学校教育发展水平,提升教师教学应用能力,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设备配置项目

按照我省制定的《云南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共需投入设备配置项目资金36.36亿元,规划实施完成后,到2019年,使全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宿舍食堂设备、饮水设备、采暖设备、课桌椅、图书、教学实验仪器、音体美设备、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等配置满足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提升农村学校教育发展水平,提升教师教学应用能力,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教育信息化建设

按照“全面改薄”工作要求,我省制定了《云南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2014-2018年)》,共需投入资金19.25亿元,规划实施完成后,到2019年,使全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立满足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的基本条件和基础设施,开足课程,改变教师课堂教学模式和学生学习方式,使农村地区师生便捷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教学质量和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教师队伍建设

以创新管理机制为主线,拓宽优质师资来源渠道,完善补充机制,加强教师综合素质培养、培训力度,提升专业化水平,推动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19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重点工作任务

1.保障基本教学条件。

要保障教室坚固、适用、通风,符合抗震、消防安全要求,自然采光、室内照明和黑板材料符合规范要求。

按照学校规模和教育教学要求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

2014年应优先保障学生“一人一桌”配置到位,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合格的课桌椅。

配备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图书,激发和培养学生阅读兴趣,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达到小学生均图书不低于15册,初中生均图书不低于25册。

根据学校地理条件和农村体育特点,因地制宜地建设运动场地和配备体育设施,保障学生活动锻炼的空间和条件。

2.改善学校生活设施。

2014年应优先解决学生宿舍等配套建设,保障寄宿学生“一人一床”配置到位,力争实现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洗浴设施和条件。

食堂和伙房要洁净卫生,满足学生就餐需要。

设置开水房或安装饮水设施,确保学生饮水安全便捷。

厕所要有足够厕位。

昭通、怒江、迪庆等高寒山区应有冬季取暖设施。

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保障师生安全。

3.办好必要的教学点。

对确需保留的教学点要配备必要设施,满足教学和生活基本需求。

中心学校统筹教学点课程和教师安排,保障教学点教学质量。

优先安排免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到教学点任教。

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

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使用要优先考虑教学点教师需要。

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的标准单独核定公用经费,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按时足额拨付,不得截留挪用。

4.妥善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

要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充分考虑区域内学生流动、人口出生和学龄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并充分利用已有办学资源,首先解决超大班额问题,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

在教育专项资金支持和土地落实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新建、扩建、改建等措施,对县镇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改造。

加强新建住宅区配套学校建设。

对教育资源较好学校的大班额问题,积极探索通过学区制、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合理分流学生。

对于大班额现象严重的学校,要限制其招生人数。

5.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

要逐步提升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与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入应用,使农村地区师生便捷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稳步推进农村学校宽带网络、数字教育资源、网络学习空间建设。

要为确需保留的村小学和教学点配置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配送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加快学籍管理等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并将学生、教师、学校资产等基本信息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6.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要特别抓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等多种方式,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

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提高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比例。

面向乡镇以下农村学校培养能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

提高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省级教师培训要向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校长倾斜。

要结合实际制定农村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程序和办法,农村学校教师取得高级职称资格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聘任相应的职称。

要落实对在连片特困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政策。

除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外,地方政府要积极推进辖区内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努力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

三、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全省129个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兼顾县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一)项目县

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全省129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全面改薄”规划实施。

但是,根据国家规定,“全面改薄”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的贫困地区包括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民族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等,云南省符合条件的有: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9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73个,贫困民族县29个、边境县25个,扣除交叉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县(市、区)为100个;在此基础上,云南省革命老区县共47个,有40个县已在符合条件的100个县(市、区)范围内,剩余7个县:

宜良、马龙、陆良、沾益、易门、华坪、弥勒,考虑到革命老区的历史性和贫困性,应统一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

因此,云南省原则上确定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的共107个县(市、区)。

剩余22个县:

昆明市的五华区、官渡区、盘龙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县、嵩明县、富民县、安宁市;昭通市的水富县;曲靖市的麒麟区;玉溪市的红塔区、江川县、澄江县、通海县、华宁县;红河州的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县、建水县;楚雄州的禄丰县、元谋县,按国家规定不能纳入中央资金支持范围,考虑到这些县(市、区)还有很多贫困乡镇,省级资金适当倾斜支持22县(市、区),资金具体如何安排全权交由各州(市)统筹考虑。

(二)项目学校

项目学校必须是已列入云南省(经省人民政府审定)上报教育部备案的“十二五”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长期保留的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根据各地实际,将教学、生活设施条件不能满足基本需求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纳入实施范围。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和幼儿园、城市学校(指在“市、区”中心辖区内的学校)、民办学校、搬迁异地新建学校,以及因打造“优质重点校”而形成的超大规模学校不得纳入实施范围。

四、实施内容

“全面改薄”实施期限为2014-2018年,全省129县纳入规划的项目学校有14565所(其中:

教学点2273个,小学10722所,中学1446所,九年一贯制124所),规划需求总投资342.15亿元,项目实施内容包括校舍建设、设施设备配置、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四大类。

(一)校舍建设项目

2014-2018年,全省“全面改薄”校舍建设项目规划投资286.54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84%,建设校舍及运动场2752.07万平方米。

1.教学及辅助用房

教学及辅助用房规划投资136.8亿元,建设面积745.71万平方米,占校舍建设总任务的27%,其中:

普通教室投入42.63亿元,建设面积231.47万平方米;实验室投入14.92亿元,建设面积81.39万平方米;图书室投入12.65亿元,建设面积69.14万平方米;计算机教室投入10.18亿元,建设面积55.68万平方米;其他教学用房投入56.42亿元,建设面积308.03万平方米。

2.生活用房

生活用房规划投资124.02亿元,建设面积672.49万平方米,占校舍建设总任务的25%,其中:

学生宿舍投入87.14亿元,建设面积473.04万平方米;食堂投入15.37亿元,建设面积83.13万平方米;锅炉房(开水房)投入0.5亿元,建设面积2.73万平方米;厕所投入10.97亿元,建设面积59.53万平方米;浴室投入3.67亿元,建设面积19.93万平方米;其他生活用房投入6.37亿元,建设面积34.13万平方米。

3.运动场

全省有6379所学校进行运动场建设,运动场规划投资25.72亿元,建设面积1333.87万平方米,占校舍建设总任务的48%。

(二)设备配置项目(含教育信息化设备)

2014-2018年,全省“全面改薄”设备类项目规划投资55.61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16%。

1.学生宿舍用床

学生宿舍用床计划购置2.97亿元,5749所学校,共97.26万单人床,其中:

教学点1.72万单人床;小学50.3万单人床;初中43.84万单人床;九年一贯制学校1.4万单人床。

2.学生食堂用设备

学生食堂用设备计划购置9.78亿元,9368所学校,共48.17万件,其中:

教学点2.50万件;小学34.43万件;初中11.16万件;九年一贯制学校0.08万件。

3.饮水设备

饮水设备计划购置4.3亿元,6259所学校,共9.92万台,其中:

教学点0.55万台;小学6.8万台;初中2.53万台;九年一贯制学校0.04万台。

4.采暖设备

采暖设备计划购置1.31亿元,969所学校,共2.5万套,其中:

教学点0.09万套;小学1.22万套;初中1.13万套;九年一贯制学校0.06万套。

5.课桌椅

课桌椅计划购置3.26亿元,6983所学校,共128.27万套,其中:

教学点3.82万套;小学77.97万套;初中44.53万套;九年一贯制学校1.95万套。

6.图书

图书计划购置5.09亿元,6742所学校,共2590.37万册,其中:

教学点90.6万册;小学1265.92万册;初中1192.16万册;九年一贯制学校41.69万册。

7.教学实验仪器设备

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计划购置3.45亿元,其中:

小学科学教学仪器达标校5818所,计划购置1.99亿元;初中物理化生物科学教学仪器达标校669所,计划购置1.45亿元。

8.音体美器材

音体美器材计划购置6.2亿元,5590所学校,购置完成后,音乐器材达标校5522所,体育器材达标校5590所,美术器材达标校5528所。

9.多媒体设备

多媒体设备计划购置19.25亿元,其中:

计算机19.71万台,8468所学校,资金7.88亿元;网络多媒体设备2.39万台,7948所学校,资金11.37亿元。

(三)教育信息化建设

1.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建设(交互式多媒体教学设备)。

在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2010-2013年)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项目的建设基础上,我们按照初中100%班级数和小学75%班级数,为全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配置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主要配备投影、交互式电子白板、计算机;或平板交互电视机(一体机),视频展示台,音箱等),到2019年,全省计划为60426个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

2.计算机网络教室建设。

为全省12个班级(含12个班级)以上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计算机网络教室(学生机、教师机、服务器、交换机),以满足学校信息技术课程的开课要求。

到2019年,全省拟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计算机网络教室5779间。

3.教师计算机备课室建设。

2014-2018年,为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师备课室,并为备课室搭建一个简易局域网,方便教师备课和使用教育资源。

按照相关配备标准,需配备计算机90460台,为每个学校配备不少于3台管理用计算机。

4.培训信息技术课程教师和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配合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为信息技术课程教师开展不少于50学时的培训,到2019年,将培训5779名信息技术课教师,相应为5779名教师配备计算机。

5.提供便捷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按照每个初中学校0.3万元/年,每个小学0.2万元/年的标准,为全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提供不少于500G的教育资源,并进行每年的更新升级。

采取建设省、州市两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共享和免费推送义务教育学段、各学科教育资源,构建云计算服务、分布式管理,省、市、县、学校交互共享的教育资源服务体系,为学校提供免费资源,对不通网络的学校(教学点),采用移动硬盘提供教育资源。

到2019年,力争为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学科教学资源。

6.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播放设备的扩充和建设。

在2013年实施的云南省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的基础上,充实教学点的设备。

未来5年,将为2577个非一师一校点配备每校2套播放设备(计算机+电视机+移动硬盘等)。

7.宽带网络和网络学习空间建设。

一是学校建设10M以上互联网接入专线,满足教师备课和网络研修的需要,使全省864所未接入互联网和2719所互联网接入带宽<10的学校都有不低于10M专线局域网接入互联网;二是逐步推进教师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在全省范围内选择有条件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立数字化学习和网络研修平台,为教师开放个人学习空间,推动教师开展网络教研。

8.省级教育管理平台建设。

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教师、学校资产等信息的管理,统筹省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实现与国家管理平台的数据共建共享;2014和2015年,全省将投入0.6亿元用于教育公共管理平台建设,建设和完善基础教育数据中心和数据库建设,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管理工作。

(四)教师队伍建设

1.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

我省将按照“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主,适当兼顾学前教育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实施“特岗计划”,重点补充教学点、村小、乡村幼儿园紧缺师资和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使“特岗计划”成为农村教师补充的主渠道。

未来5年内,每年招聘6000-8000名“特岗教师”,在确保农村学校师资总量的同时,不断优化其学历、学科、年龄等结构;继续实施好“特岗教师”学费代偿、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定向招聘等优待政策;加大“特岗教师”的岗前全员培训力度,持续关注服务期满、已经留任入职的“特岗教师”的专业发展,设立并实施好针对“特岗教师”的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

2.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我省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教师“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区域内教师管理的统筹权,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优秀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未来5年,全省各县域每年交流轮岗的校长力争达到校长总数的15%、骨干教师达到教师总数的5%。

通过推行学区制改革,率先实现学区内优质师资(包括校长)共享;通过城乡学校对口支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对口帮扶、落实城区学校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等措施,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工作。

3.培养能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

我省将建立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联合培养农村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师资的新机制,共同推进农村小学教师全科培养和农村初中教师“双学位”或“双证书”培养模式改革。

从2015年起,全省师范类专业专科层次每年安排1500人、本科层次每年安排500人专项招生计划,专门用于支持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工作,重点面向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培养一批能够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

4.提高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我省将以建立教师资格证书认证制度为机制,按“全面改薄”需求制定培训计划,设立并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培训项目,开展专项免费培训,2015~2018年,通过各类培训项目,每年为全省乡镇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提供每人不少于72学时的国家级或省级培训。

5.制定农村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程序和办法。

我省将在试点基础上,力争经国家批准,从2015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并用一年时间完成原有人员的职称过渡和新系列的岗位设置等工作。

2016年,完成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程序、办法的修订工作,并争取出台相应的条件标准,服务好农村教师。

到2019年,各州市出台切合当地实际的、具体的职称评审实施办法。

各州市在研制和执行实施办法时,落实好“在乡镇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和“在县及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等规定。

6.落实对在连片特困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政策。

我省将按照“地方自主实施、中央综合奖补”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好全省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对在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制度。

力争到2017年,在全省建立起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完善政策体系。

全省各地原有对农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实行的各项补助政策,不能因为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政策的实施而取代;鼓励州县两级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通过设立专项经费,重点对村小和教学点教师给予更多的关心;尚未实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地区,应当从2015年起设立专项,启动实施。

对各地实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的,国家和省给予综合奖补。

7.积极推进辖区内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我省将继续按照《云南省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2011-2015)》实施96个县(市、区)1532所学校的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到2015年,按现有专项资金投入量测算,预计还有22%的项目未实施,2016-2018年,我省将争取中央和省级继续投入《云南省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2011-2015)》中未实施的项目,加大对云南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改善农村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和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的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促进全省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农村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五、统筹安排资金

(一)明确资金分担比例

云南省“全面改薄”所需资金实行中央、省、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4级分担机制,在中央认定的资金额度内,由中央与地方按5:

5分担,地方分担部分由省与州(市)共同承担。

中央通过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调整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继续实施初中改造工程等措施,加大项目统筹与经费投入力度。

省级人民政府将加大省级财政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做好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需求与相关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支持缺位。

州(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严格经费管理,特别是州(市)级人民政府要统筹抓好所辖县(市、区)的摸底调查、规划编制、配套资金落实、项目实施等工作,不得将配套资金全部压在县(市、区),省级将把州(市)、县(市、区)每年资金落实到位情况作为省级分配年度统筹资金的重要因素。

省级与16个州(市)及3个财政直管县的资金分担比例分为4档,每年实际下达资金时,地方承担资金将根据中央实际下达资金额度按分担比例倒算出省级应配套资金,按照分担档次,在地方承担总额中,省级承担50.1%、州(市)县承担49.9%。

具体分档如下:

1档为昆明市,省与昆明市按1.5:

8.5分担。

2档为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大理州、楚雄州,省与州(市)按3:

7分担。

3档为西双版纳州、保山市、德宏州、丽江市、腾冲县,省与州(市)按5.5:

4.5分担。

4档为昭通市、文山州、普洱市、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宣威市、镇雄县,省与州(市)、县(市、区)按7:

3分担。

(二)确定资金年度安排计划

在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设备及各类附属设施等现状和缺口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我省按照相关标准对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和设备缺口量进行了测算,又结合各州(市)实际情况,采用各州(市)2013-2015年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中的部分数据(城市学校不纳入)作为测算因素,通过多因素测算法对各州(市)校舍硬件需求进行了科学测算,最终确定了全省340.19亿元的规划控制资金额度。

从全省初步完成的规划来看,2014-2018年,云南省“全面改薄”规划需求总投资为342.15亿元,其中:

中央资金170.63亿元(义保资金42.55亿元,初中工程资金14.8亿元,全面改薄专项资金113.28亿元),占总资金的49.87%;地方配套资金171.52亿元(省级资金88.29亿元,州市县资金83.23亿元)占总资金的50.13%。

规划资金中用于校舍及运动场建设286.54亿元,设备配置55.61亿元(宿舍食堂饮水采暖等生活设备18.36亿元,课桌椅及图书8.35亿元,教学实验仪器3.45亿元,音体美设备6.2亿元,多媒体设备19.25亿元)。

分年度资金安排计划为:

2014年,全省投入“全面改薄”83.27亿元,年度投资计划占总资金的24.3%,其中:

中央资金45.63亿元(义保资金8.51亿元,初中工程资金2.8亿元,全面改薄专项资金34.32亿元),省级资金19.04亿元,州(市)资金6.09亿元,县(市、区)资金12.51亿元。

2015年,全省投入“全面改薄”83.48亿元,年度投资计划占总资金的24.4%,其中:

中央资金43.42亿元(义保资金8.51亿元,初中工程资金3亿元,全面改薄专项资金31.91亿元),省级资金22.38亿元,州(市)资金5.92亿元,县(市、区)资金11.76亿元。

2016年,全省投入“全面改薄”67.69亿元,年度投资计划占总资金的19.8%,其中:

中央资金33.83亿元(义保资金8.51亿元,初中工程资金3亿元,全面改薄专项资金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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