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永兴镇部门决算公开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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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永兴镇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2017年度尉氏县永兴镇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目录
第一部分永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永兴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永兴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永兴镇概况
一、永兴镇政府主要职责
目前,镇政府承担了促进经济发展、搞好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等综合职能。
具体职能如下:
1、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永兴镇政府决算单位构成
永兴镇政府部门决算包括镇机关本级决算和镇属事业单位决算组成。
我镇机关下设党政办公室、财政所、劳动保障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七个办事机构,其中财政所、劳动保障中心为垂直部门。
现有编制人数67人,其中:
行政人员29人、事业人员38人。
2017年实有财政供养人员67人,其中在职人员67人。
第二部分永兴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后)
第三部分
永兴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永兴镇政府2017年收入总计、支出总计56280000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580000元,增长8.8%。
增长主要原因:
1.收入情况:
镇政府加强国地税征收管理,增加财税收入,年底超额完成任务,2.支出情况:
镇政府积极招商引资发展企业,培植财源,对企业重点扶持资金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兴镇政府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56280000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56280000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兴镇政府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56280000元,其中:
基本支出42030000元,占总支出74.6%;项目支出14250000元,占总支出25.4%;经营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永兴镇政府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56280000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580000元,增长8.8%。
增长主要原因:
1.收入情况:
镇政府加强国地税征收管理,增加财税收入,年底超额完成任务,2.支出情况:
镇政府积极招商引资发展企业,培植财源,对企业重点扶持资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兴镇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调整预算为56280000元,支出决算为56280000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52万元,占34.6%;公共安全(类)支出5万元,占0.08%;科学技术支出164万元,占2.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4万元,占2.5%;社会保障(类)支出197万元,占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5万元,占3.28%;城乡社区支出1756万元,占31.2%;农林水支出1135万元,占20.2%,其他支出90万元,占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28万元,具体按功能分类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52万元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支出6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1)行政运行支出(项)1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2)事业运行支出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支出(项)4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3、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支出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行政运行(项)支出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支出12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支出12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5万元
其他公共安全(款)支出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项)支出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三)科学技术支出(类)384万元
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支出16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支出1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44万元
文化(款)支出1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行政运行(项)支出1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7万元
抚恤(款)1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在乡复原、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1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85万元
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款)1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1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1756万元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款)17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支出17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八)农林水支出(类)1135万元
1、农业支出(款)6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行政运行(项)支出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其他农业支出6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2、水利支出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农田水利支出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3、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款)3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项)支出3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3、其他农林水支出(款)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
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兴镇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030000元,其中:
人员经费19863813.33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2166186.67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兴镇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6400元,支出决算为156200元,完成预算的99.7%,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85元,下降0.2%,主要原因:
镇政府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了三公经费开支。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56200元,完成预算的99.7%,比2016年减少285元,下降0.2%,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共接待40批次、35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兴镇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兴镇政府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66186.67元,比2016年下降156870元,下降5.8%,主要原因:
加强经费管理,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降低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永兴镇政府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永兴镇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永兴镇政府尚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是指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
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
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
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
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
是蔡庄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主要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
是指为保障蔡庄镇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是指蔡庄镇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
是指为蔡庄镇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
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
是指纳镇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