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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曲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食品(含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

2、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

监督实施国家化妆品管理办法。

3、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加强驻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的管理;规范稽查队、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4、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的协调联动机制。

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曲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3〕73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政办发〔2013〕106号)文件规定,我局内设股室4个,下属事业单位7个,在编在岗人员43人,其中局机关13人、食品药品稽查队12人、6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24人。

第三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情况

我单位2015年部门收入365.80万元,其中: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5.8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29.63万元,同比增长55%。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2015年食品药品监督系统机构改革,我单位新调入公务员4名,全额事业编制人员20名再加上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大幅提高。

二、部门支出执行情况

我单位2015年部门支出332.34万元,其中: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34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22.08万元,同比增长58%。

基本支出310.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4.71万元,同比增加144.06万元,同比增长100%;日常公用经费25.77万元,同比增长1.75万元,同比增长7%。

项目支出21.86万元,同比减少2.11万元,同比降低8%。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执法执勤车辆保有量为7辆,车辆运行维护费6.01万元,占年初预算12.5万元的48%,减少6.49万元,下降51%;本年度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内公务接待0次、0人、0元,无外事接待,占年初预算2.5万元的0%,减少2.5万元,下降100%。

分析部门支出主要指标变动情况,“三公”经费明显降低。

是因为我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从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费的支出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评价结果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度我局调整预算365.8万元,上年结转38.06万元,实际支出332.3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10.48万元,项目支出21.86万元,结转下年71.51万元。

(二)实际工作绩效:

1、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积极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拟定了县政府与各乡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签订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食品药品安全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责任落实到各环节各岗位。

组织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食品安全联合检查。

进一步增加和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及时完成了聘任手续,按季度发放了协管员补助(每人每月100元),并对其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集中培训。

2、学校食堂监管工作。

年初,我局与53家学校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食品安全措施、责任、监督三到位。

与教育局、广电中心联合制作了《保障儿童食品监管》专题片,在县电视台《今日聚焦》栏目播出,举办了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组织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就食品安全及预防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发放《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致广大家长和学生的食品安全倡议书》2000余份,现场课余辅导10余场次,通过讲解与宣传,有效提高了教师、学生及家长对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

3月份,联合县教育局对全县学校食堂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围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档案管理、索证索票管理、食品添加剂管理、食品留样、原料贮存、加工操作、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展开深入细致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律提出了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针对南林交小学食堂距污染源较近,席村莉霞幼儿园没有就餐间等问题,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责令两家学校对学校食堂进行了重新选址建设。

针对靳庄小学食堂、西常小学食堂设施设备较差,不具备就餐条件,我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通过整改,均设置了备餐间,增添了水池、消毒设施等,加工场所墙面装订了墙裙、学生就餐场所添置了洗手设施等,整体面貌焕然一新,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

3、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为了确保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我局按照严格监管、提前介入的原则,对每次重大节日及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都制定了《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活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过开展提前介入、全程监控的监管手段,有效保障了县党代会、“两会”、中高考、太子滩新年庙会、景明旅游节、磨盘岭旅游节等多项重大活动和春节、端午、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做到了全年重大活动及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零事故”。

4、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工作。

目前,全县共有乳粉经营单位122家,其中专营户33家,兼营户89家。

在监管过程中,我局为每个经营户建立了日常监管档案,督促其建立健全了各类台帐,并对执行索证索票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对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要求经营户在店堂醒目位置设置提示,对当日保持期满的,要立即下架,对不合格、过期、变质的乳粉,要采取退市和无害化处理措施,防止问题产品再次流入市场。

5、“三无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制定和下发了针对“三无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了对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经营“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明”行为的打击力度。

全局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338家,查扣包括酸奶、啤酒、鸭脖、香肠、方便面、麻辣条、调味品以及各类膨化食品等在内的35个品种“三无食品”650余箱袋,下达责令整改知书23份,立案查处16起,收缴罚没款5.6万元。

这些查扣没收和不合格食品均在今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予以了集中销毁。

另外,通过对不合格食品追根溯源,我局还对洛阳市和临汾市两家食品生产企业流入我县的不合格食品进行了依法查扣和处理。

通过整治,进一步净化了食品经营环境,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

6、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我局与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要求管理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不定期对各单位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储藏、制作加工等环节进行巡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一律予以了重罚重处。

7、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提高食品生产水平,保障食品质量,根据新《食品安全法》和省、市局文件要求,我局对辖区回春豆业食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结合我县实际和消费特点,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重点对全县肉制品、米面皮、豆腐及豆腐串加工作坊,早餐点和馒头面条加工点进行了专项整治,针对上述各类小作坊小、散、隐蔽的特点,先后组织各加工作坊从业人员赴襄汾、侯马、霍州等地,就肉制品、豆腐加工等传统制作工艺及标准,学习并借鉴外地经验。

根据行业特点,责成并帮助经营业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要求经营户从人员体检、原料存放、灭菌消毒、防蝇防鼠、通风排气、场地卫生入手,逐项进行整改落实。

截止目前,共整治肉制品加工作坊14户(其中拆除新建2户),改造米面皮加工作坊20户、豆腐坊15户。

通过整治,全县五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生产条件、卫生、环境、标准、布局等方面,从食品安全的角度上看可以说从传统的旧工艺制作到新食品安全的要求上有了明显的改善,有效地降低了食品安全的风险点,杜绝了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及安全隐患,极大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群众的饮食安全。

截至目前,我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共出动执法人员6804人次,执法车辆1522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1327家次,立案53起,下达监督意见书195份、责令整改通知书200余份,查扣没收不合格食品208个品种480余袋(箱)。

8、加快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并督促全县药品经营企业按照新版药品GSP认证要求规范经营,截至目前共认证企业40家;二是启动了国家局提出的“完善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监督企业做好了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入网和扫码工作,全县药品批发企业及零售连锁总部的入网率达到100%,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码品种的核注核消率达到100%。

药品零售企业基本完成了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入网工作,并已将基础数据全部上传。

三是强化对疫苗、含麻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基本药物、终止妊娠药品、空心胶囊和胶囊制剂等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整治;四是配合市局按照抽检比例对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华山医院、药材公司、乡亲医药超市、西南街卫生所等六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4个批次药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五是开展了医疗机构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查,开展了装饰性彩色平光眼镜、定制式义齿、避孕套等产品以及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行为专项监检查。

重点整治以体验方式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助听器,未按要求贮存和运输体外诊断试剂等行为。

六是集中开展了“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和监督抽验专项工作”、“2015年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虫草类保健食品专项检查”等专项整治;七是加强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积极上报不良反应相关信息,目前共上报评价药品不良反应289份;八是加强与工商、广电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重点整治了腰腿痛、近视眼、糖尿病和高血压等贴敷类、物理治疗类医疗器械进行违法宣传,未经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擅自发布违法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和适用范围,利用医疗科研院所或以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功效证明等进行违法广告宣传等行为。

九是组织开展了药械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工作。

以乡镇为单位在各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各村卫生所、诊所药械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邀请上级相关专业人员对全县从业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组织了2015年度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共体检257人。

截至目前,我局在药械保化监管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530人次,执法车辆487余台次,检查涉药单位265余家,立案30起。

根据《曲沃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曲财字【2016】35号)、《曲沃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曲财字【2015】53号)文件精神,要求各预算单位对2013年-2015年期间已完成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开展自评。

我局在此期间没有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未自评。

(三)存在的问题

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不足;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不足。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预算也称为公共财政预算,是指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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