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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4篇

2018年县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4篇

  XX年上半年,贺兰县司法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区、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执行能力、争当发展先锋”为动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争创“西部百强县”,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立足基层,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健全组织、筑牢根基。

以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了规范化调委会创建工作。

继续狠抓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

目前,全县共成立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20个,其中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67个,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34个,清真寺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共有调解人员608人,纠纷信息员680人。

今年以来,举办各类人民调解员培训班5期,共培训人员335人,大大提高了调解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解决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我们一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

重点排查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纠纷、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医患纠纷、村务管理、债务纠纷、涉法涉诉案件等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

二是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了爱民亲民“大走访”活动。

印发了3000张为民服务联系卡和爱民亲民“大走访”调查表、回访表,通过征求意见,听民声、访民意。

走访中,对出现的矛盾纠纷进行及时的调处化解。

三是全面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

对近年来的长期积累的老、旧案及重信重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从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实体、程序等方面,客观、公正地查找症结所在,把原因真正搞清楚。

针对不同案情,研究制定周密可行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四是坚持矛盾纠纷分析、预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重大矛盾纠纷上报及重大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处置工作制度。

积极组织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集中排查活动,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治理因各种因素引发的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激化之前,消灭在萌芽状态。

今年上半年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活动49次,排查出矛盾纠纷686件,调解686件,成功67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4件95人,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巩固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在司法所达标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了司法所质量效能建设。

深入开展了司法所“效能建设年”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岗位培训等活动,全面提升了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三调联动”工作机制。

以完善大调解机制为切入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上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人民法院委托民事纠纷173件,有效减少诉讼成本,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五)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努力减少重新犯罪。

按照“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治化”的思路和要求,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和帮扶工作。

通过调查摸底核实,我县现有刑释解教人员251人,其中刑释人员250人,解教人员1人,农村籍215人,城镇36人,健全了一人一档,完善帮教协议,明确帮教责任,落实帮教措施,定期进行回访,了解回归刑释解教人员的表现情况和思想动态,因人施教,多方协调,解决回归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问题。

着重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使其尽可能最大限度的得到安置。

目前全县安置率达到92.8%。

同时积极和民政部门联系,做好帮扶工作。

今年以来,全县共帮扶刑释解教人员31名。

  二、强化“普法”意识,创新普法形式,拓展普法思路,推进全民普法进展

  

(一)突出重点,增强效果。

1、建立完善干部学法用法登记制度。

为全面考核干部“xx”普法期间学法用法的实际情况,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登记表,对全县干部“xx”普法期间的学法情况进行了登记记载,进一步推动我县干部学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2、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继续开展法律知识“一周一题、一问一答”活动。

二是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

法制副校长坚持每学期为学生讲授法制课。

法制副校长职责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切实发挥了在加强师生法制教育、维护校园治安稳定方面的作用。

三是组织开展了青少年“与法同行”主题实践活动,为全县各中小学校赠送法律宣传图书。

3、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继续实行农村“订单”普法,针对农民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协调有关单位捐献了法律图书,建立了法律图书角。

  

(二)创新形式,力求实效。

XX年是“xx”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我局把抓典型、求实效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突破口来抓。

在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我局注重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拓展宣传教育形式。

除了运用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宣传、举办法制讲座和培训班等传统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外,还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使干部群众在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一是继续以小纸杯为载体,在全县大力倡导弘扬法治、崇尚文明、诚信守法的法治理念。

二是继续开展了“贺兰县千场法制教育电影进乡村、百场法制教育文艺节目下基层、法制教育电视天天看”工程活动。

依托电影、电视、文艺节目三大载体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素养,截止目前,已演出法制文艺节目42场,法制教育电影252场,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三是通过文化广场电子屏幕开展普法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刻制法律援助专题光盘百余张,利用湖城之夏电影放映进行播放,不断加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五是在建设街两侧设立了十二块内容丰富的灯箱式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栏,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利用税法宣传月、综治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周、“3?

15”等时机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宣传了《宪法》、《法律援助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土地承包法》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上半年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81个,悬挂横幅185条,展出展板425块,散发各种宣传材料3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28余人次。

  三、拓宽领域,服务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强化律师工作。

今年,我局加强整顿,从执业规范、统一收费、内部管理各个环节一样一样抓检查,抓落实,通过规范整顿,律师事务所工作不断拓展,业务收费逐年提高,群众满意率也有较大提高。

与此同时,为了满足信访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合理疏导信访矛盾,缓解政府信访压力,继续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的参谋作用,积极解决信访问题。

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共代理民事诉讼103件,刑事自诉1件,刑事辩护16件,行政1件,办理法律援助8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公证工作。

在化解矛盾纠纷、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工作中,公证处服务大局,全力投入,成功地化解了城市拆迁中的矛盾,依法公证了采购、招标工作,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稳定进行。

在配合中心工作的同时,积极为社会提供公证服务,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99件,其中民事类公证209件,经济类公证90件,起到了超前预防矛盾纠纷,超前化解的作用,促进了全县经济协调发展。

  (三)强化法律援助工作。

加强法律援助为“三农”服务力度。

充分发挥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援助联络点的作用,开展了“法律援助进乡村”活动。

切实加强对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因公致残的农民工实行“三优一上”服务,即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上门服务,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5月份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件,援助代写法律文书98份,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积极拓展法律服务业务领域,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今年上半年,基层法律工作者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76家,代理诉讼131件,非诉讼13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89件,解答法律咨询74件。

  四、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全面加强执行力

  我们始终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讨论交流与调查相结合、各类培训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法,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增强干警综合素质。

在学习中把握重点,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体会,注重自我提高,坚持学以致用,全局司法行政干警把理论学习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加强自身素质相联系,真正做到理论与实际、言论与行动的统一。

  一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全系统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以党建工作带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努力建设一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奋发有为、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是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市委崔书记提出的“提高执行力”和“追求卓越”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执行能力,争当发展先锋”主题教育活动。

学习了市委崔波书记在市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大会上的讲话、县委《关于加强执行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上级业务部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文件精神。

通过学习提高了领导干部带头讲执行力,围绕中心抓执行力,转变作风推执行力和强化督查促执行力,努力营造了一个履职尽责、激情干事,充满朝气和活力的工作氛围。

  三是扎实做好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处所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司法行政系统XX年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工作中通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加强作风建设,加强舆论宣传,发挥信息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了司法行政机关政风建设。

同时通过加强律师公证的管理教育、规范基层法律服务行为、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全面规范法律服务机构执业活动四个方面的措施开展了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

进一步转变了机关作风,端正行风,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深入开展了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公民道德素质和“四德”(修德、孝德、诚德和爱德)建设为切入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

学习了xx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论述。

扎实开展文明机关、和谐机关的建设,把干部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与解决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中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使“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基本要求渗透到日常学习工作之中,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了思想道德保证。

  五、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抓实效,全力营造法治氛围。

继续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加强公务员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青少年“与法同行”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通过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不断创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趣味性和针对性;通过“法律六进”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律知识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实现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结合“定单”普法工作,重点加强农村资源、土地经营流转、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两委”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与工会、劳动部门联合开展农民工法制培训班,法律咨询现场会等活动提高农民工自觉学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能力。

  2,深入开展“法治贺兰”的创建活动,着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深化“民主法制示范村”和“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向纵深发展。

  3、积极推进法律文化建设。

与县文化馆联系编排法制文艺节目在社区、校园、企业、村镇等基层单位巡演。

组织律师深入双拥共建单位开展法制宣传进军营活动。

  

(二)抓执法,进一步强化职能作用。

1、加强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成果,大力开展规范化调委会创建工作。

2、加大人民调解指导力度,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使人民调解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3、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和综治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强化“三调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组织职能,落实联席会议、排查调处和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切实发挥好“三调联动”的职能作用。

  (三)抓规范,构建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运作。

着重抓好各项制度建设落实到位,提高法律服务的自律管理和综合实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增强社会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

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抓素质,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教育全体干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行政效能,正确认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端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自觉服务于大局、服务于群众,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开拓创新意识、争先创优意识,形成比干劲、比成绩的良好竞争氛围。

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维护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声誉。

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以“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迈出新步伐

  

(一)基层设施建设全面推进。

一是加大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7号),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行〔XX〕36号)和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经局领导多方沟通协调,我局分别与县交通局、县国土局签订了调整使用乡镇办公用房和补偿的协议,将乐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第21次会议已研究同意将县交通局位于南口乡的交通管理站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南口司法所使用;将县国土资源局位于漠源乡的国土资源所办公用房调整给县司法局漠源司法所使用。

率先完成了两个个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的建设任务。

二是争取改善局办公用房条件。

因府前路改造,现有办公楼要拆迁,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搬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旧办公楼办公,并同意我局依法公开拍卖两套我局所有的房产解决调整后办公楼的部分改造和修缮经费,大大地改善了我局的现有办公条件。

  

(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开展了“三排查一促进”活动。

我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对各类上访的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重点管控高危人群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和调处。

5月底,初步排查出矛盾纠纷211件,化解210件;排查重点人员256名,管控241名。

针对排查出的疑难矛盾纠纷,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调处措施、时限。

针对高危人群和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责”管控责任。

二是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

半年来,要求基层司法所组织各调解组织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制度,实行“三包”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三靠前”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

使我县的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是落实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重点做好了人民调解“666等比数列”工程第二批示范点的迎检验收工作。

确立示范村调委会5个(玉华村、黄潭村、白莲村、常安村、上洋村),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翁晓辉等50人),较好地完成市局下达给我县第二批人民调解示范村5个、示范人民调解员50个的工作,并通过了市里的检查验收。

至此,实现规范化调委会达90%以上,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四个前、四个得、三不出、三减少、二达到、二提高”的目标。

四是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

我们在坚持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于春节、“两会”期间分别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性的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

同时还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调处工作,如对白莲镇“2•4”事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我局集中人力和时间,组织力量深入群众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发放宣传提纲,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告知群众,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五是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施行二十周年人民调解专项活动。

6月17日,组织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的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在乡镇人口密集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地点开设宣传咨询点,结合当地矛盾纠纷的特点、趋势,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介绍典型案例、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调解纠纷。

充分借助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媒介,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作用的宣传活动,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纠纷1347起,调处成功1196起,调处成功率88.8%,其中人民调解239起,调处成功234起,调处成功率97.9%;司法调解922起,已调解结案780起(其中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110件,调解撤诉的民商事案件670件),调解结案率84.6%,行政调解186起,调处成功182起,调处成功率97.8%。

  (三)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开展。

我局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化”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根据职责,重点做好衔接工作,搞好“两劳”人员摸底造册,建立相应台帐。

一是做好衔接录入工作。

根据监所提供的信息和排查回访掌握的最新情况,逐人进行信息核对,补充填写《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卡》,梳理登记,完整建立帮教管理档案,实行台帐式分类管理。

重点对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31人做好衔接工作,并与其签订帮教协议书,避免脱管和漏管。

二是建立好安帮网络和教育网络。

全县共建立帮教工作小组155个,帮教工作人员850人,采取社会帮教和家庭帮教相结合,将每个帮教对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解决他们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又从思想上给予正确引导。

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活动。

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融入到“三排查一促进”活动之中,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

该活动将持续到10月份,按准备部署、排查回访、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准备部署阶段,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主要抓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和信息录入与传递工作;排查回访阶段,时间为5月1日至9月31日,主要是对未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排查、对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回访帮教;总结提高阶段。

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县(市、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总结排查回访专项活动)。

四是落实制度,加强管理。

重点完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挂包制和成员单位与重点对象“结对子”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制度和落实每季度帮教对象联席会议制度。

  通过多种帮教措施的实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

全县XX—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37人,xx重新犯罪人员3人,重新犯罪率为0.48%。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

在全县范围切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普法工作。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总结、探索、完善。

二是抓好普法载体建设。

巩固原有的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中心户等形式宣传阵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和形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和影响力。

继续巩固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

  

(二)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

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活动,继续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重点做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一是围绕中心,根据需求,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围绕综治宣传月,大力开展与平安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围绕“3•15”消费者维权日,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大力开展活动;围绕“3•8”妇女节,以提供法律援助为重点,大力开展妇女维权活动;围绕今年颁布实施的《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配合人防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配合县供电公司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二是结合“四百”活动,进村入户宣传涉林法律知识。

我局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驻白莲村开展“四百”活动的同时,通过召开白莲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座谈会和走访农户等方式宣传涉林法律法规。

乡镇司法所也按要求充分利用乡镇开展“四百”活动之机,进村入户了解民情民意,广泛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是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

5月份,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村、入社区将《法律援助条例》、《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便民指南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服务。

通过开展发放宣传材料和法律咨询流动服务,向各乡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受援对象及条件、受援范围和形式、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应提供的材料、援助机构的设置情况等,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

四是针对白莲镇信访问题开展普法宣传。

在白莲镇信访问题中,从我局职能入手,以加强法制宣传为重点,积极参与解决信访问题。

发放《刑法》中有关“打、砸、抢、烧”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条文宣传单1000余份,同时,积极参加林地纠纷专题协调,就林业资源转让合同的合法性问题,由局领导和律师给该乡党政领导干部及群众讲解有关林业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走合法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同时各乡镇司法所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和维权意识。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及时组织起草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具体指导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

紧紧围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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