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杀虫剂对作物安全性室内试验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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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菌杀虫剂对作物安全性室内试验准则

杀菌、杀虫剂对作物安全性室内试验准则

姓名:

XXX

部门:

XXX

日期:

XXX

杀菌、杀虫剂对作物安全性室内试验准则

1适用范围

本准则规定了杀菌、杀虫剂使用后可能对作物产生药害风险的室内试验及安全性评价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适用于评价拟申请登记杀菌、杀虫剂对作物的直接药害风险,为其登记和合理使用提供科学依据。

2术语和定义

2.1安全性:

杀菌、杀虫剂在推荐使用剂量范围内及高于推荐剂量一定范围内使用,对处理作物不会造成严重不可逆伤害,不影响作物产量和品质。

一般安全性越高,药害风险越低。

2.2药害:

杀菌、杀虫剂使用后对作物产生的可视性伤害。

2.3苗前处理:

药剂种子处理(包衣、拌种、浸种等)和播种前后的苗前土壤处理(撒施、浇灌、注射、熏蒸等)。

2.4生长期处理:

指在作物出苗以后至收获之前的药剂处理。

其中在出苗以后至孕穗或花蕾形成之前的药剂处理,称为营养生长期处理;在孕穗或花蕾形成后的处理称为生殖生长期处理。

2.5采后处理:

指在采收以后对作物的果实(或种子等)进行的药剂处理。

3基本原则与要求

3.1试验药剂

3.1.1药剂。

试验药剂采用与拟申请登记药剂组分或配方一致的样品,

即配方及加工工艺相同的制剂。

注明通用名、含量和剂型。

3.1.2剂量设臵。

杀菌、杀虫剂对作物安全性室内试验中,试验药剂的剂量以生产企业推荐的田间药效试验最高剂量为最低试验剂量,按1倍、2倍、4倍剂量的梯度设计试验处理剂量,并设不含药处理的对照。

3.2供试作物

3.2.1适用靶标作物。

本准则主要适用于杀菌、杀虫剂对粮食作物、瓜菜类作物、经济作物等作物的室内安全性评价,及对果树类种苗或组培苗的安全性评价。

杀菌、杀虫剂对果树成株生长期的安全性评价及其他特殊作物的安全性评价,可以参考本准则有关规定在田间进行试验。

3.2.2供试作物的品种。

由于不同品种或生物类型的作物对杀菌、杀虫剂的敏感性存在很大差异,杀菌、杀虫剂对作物安全性试验,须选用拟申请登记作物的3个以上不同常规品种(如:

水稻的粳稻、籼稻、糯稻,白皮小麦和红皮小麦等)作为供试作物。

3.2.3供试作物的栽培。

用于评价杀菌、杀虫剂安全性的每个作物品种,种质或生长势需要一致。

选用干净饱满的种子,采用营养一致的土壤在气候条件可控的培养箱或温室内培养,保持良好的水肥管理。

4试验方法

根据生产企业推荐的田间药效试验施药时期和施药方法选择。

4.1苗前处理

4.1.1仪器设备。

人工气候培养箱或光照培养箱或人工气候室、电子

天平(精确度到0.1mg)、移液器、培养皿、种子或土壤处理的容器、直径150~200mm的盆钵等

4.1.2试材。

种子:

种质一致,去除空瘪粒,冲洗干净并晾干,对照发芽率应在90%以上。

土壤:

试验用土壤经风干过筛,装入金属容器,烘箱中65℃下烘8小时,晾凉后备用。

4.1.3药剂处理。

选用种质一致的3个品种的供试作物种子。

按照拟申请登记的施药方法(种子处理或土壤处理)设计剂量和进行药剂处理,药剂处理时保证均匀一致。

其中以浸种方法处理种子的药剂,应该具有水溶性,避免兑水稀释后沉淀或析出而处理不均匀。

浸种法:

将种子浸泡在药液中,浸泡时间与生产常规一致。

处理后捞出直接或经清洗后晾干,编号备用。

拌种和种子包衣法:

按推荐方法将药剂与少量细土或少量水稀释后,在适当大小的容器内按无药对照和从低剂量至高剂量顺序将种子和药剂搅拌均匀,晾干后编号备用。

土壤处理:

按推荐土壤处理的使用方法和剂量进行药剂土壤处理。

如按处理剂量将药剂与土壤混合制成毒土备用。

将无药的营养土装盆钵4/5,播种后撒药土覆盖10mm,或撒药土10mm厚后播种,再覆盖无药或含药土壤。

经种子或土壤处理播种后,每天喷水保持土壤湿润,利于种子发芽出苗。

4.1.4药剂对作物发芽或出苗的安全性试验方法

首先通过发芽试验检测药剂对作物种子发芽的安全性,如检测结果为严重抑制发芽,则不需再做出苗试验;如发芽试验无明显抑制,则需通过出苗试验进一步验证药剂对作物的安全性。

A:

发芽试验:

将各药剂处理的100粒种子,放臵于培养皿内保持湿润的滤纸上,根据不同作物种子的特性,放臵于适宜条件下培养,逐日观察发芽情况。

记录并计算对照发芽50%、对照完全发芽及对照完全发芽3~5天后的各处理发芽率及根长和根数。

种子发芽的标准:

(1)禾谷类作物种子,正常发育主根长度超过种子长度,幼芽长度超过种子长度1/2。

(2)园粒种子幼根和幼芽长度超过种子直径。

(3)小粒豆类植物种子有正常幼根,并有一个幼根与子叶相连。

(4)林木种子的幼根正常,并长于种子长度1/2,小粒种子幼根长度超过种子长度的,均定为发芽。

B:

出苗试验:

将营养一致的土壤装于盆钵内,孔隙度相似,土壤含水量大约60%。

将各处理的100粒种子分别播种于盆钵内平整的土壤表面,再覆土3~10mm(因种质而异),25℃光照培养箱中分别培养,于出苗后7、14、21天定期观察记录出苗情况。

记载作物的生长状况和描述药害症状,检查和计算不同处理间的出苗率、出苗势(整齐度以株高标准差表示)、苗高、根长、根数、鲜重、干重、根茎重量和长度比。

4.2生长期处理

4.2.1仪器设备。

人工气候培养箱、人工气候室或可控日光温室(光照、温度、湿度),可控定量喷雾设备,电子天平(精确度0.1mg),移液器等。

4.2.2试材。

生长一致的同一种作物3个品种。

4.2.3药剂处理

4.2.3.1土壤处理。

包括颗粒剂撒施、毒土撒施、浇灌、土壤注射等。

按药剂各处理剂量将颗粒剂均匀撒施,或按剂量将药剂与225公斤/公顷细土混合后撒施于作物根围,或与水稀释后均匀浇灌或灌注于作物根围。

4.2.3.2喷施。

包括喷雾、喷洒、喷粉等方法。

按药剂处理剂量,以无药对照、低剂量/浓度至高剂量/浓度进行处理。

4.2.3.3熏蒸。

将生长一致的作物放臵在塑料薄膜搭建的密闭空间内,按不同处理剂量将药剂放臵在密闭空间内自由挥发或加热挥发,对作物进行熏蒸。

4.2.3.4茎杆涂抹、注射。

按处理剂量将药剂与水稀释调和后进行茎杆涂抹或注射。

4.2.3.5重复。

每处理不少于4盆(4次重复),并根据植株苗大小每处理不少于4~8株。

处理后移入温室培养,各处理生长管理条件一致。

对于果树成株生长期的安全性评价及其他特殊作物的安全性评价,如在田间进行试验,每处理不少于1株,至少3次重复。

5安全性评价内容

根据药剂处理时期确定作物安全性试验具体评价内容。

5.1苗前处理。

种子处理的药剂安全性需要调查对种子发芽和出苗的影响,土壤处理的药剂只需调查对出苗的影响。

主要评价药剂对种子发芽率、发芽势、出苗率、出苗势、苗高/长、根系数量和主根长度、根/茎鲜重比及植株形态和叶色的伤害等。

5.2营养生长期处理。

包括苗后孕穗前或果蔬花蕾形成前药剂处理(喷施和熏蒸等茎叶处理、撒施和浇灌等根部土壤处理)。

按照拟申请登记药剂推荐使用类似方法在温室对盆/钵栽3~5叶期作物苗进行药剂处理。

主要评价药剂对作物株高(茎长)生长速率、植株形态和叶色的伤害等。

5.3生殖生长期处理。

包括作物孕穗期和花蕾形成以后、幼果期至收获前的药剂处理(喷施和熏蒸等茎叶处理、撒施和浇灌等根部土壤处理)。

在温室或田间按照拟申请登记药剂的推荐使用方法进行药剂处理。

主要评价药剂对作物株高(茎长)生长速率、植株形态、叶/果色、结实率的伤害等。

6药害症状观察

6.1变色。

包括褪绿、黄化、白化、花叶、锈斑、褐化、绿化等。

6.2坏死。

斑点、枯斑、叶缘坏死、生长点或攀缘茎枯死、落叶、落花、落果、空秕粒等。

6.3生长发育延缓。

矮化、节间缩短、叶片伸展受抑、出苗不齐、成熟期改变、生长发育停滞。

6.4萎蔫。

植株失水萎蔫、青枯。

6.5畸形。

分蘖异常、生长不定根、侧向生长、徒长、叶片卷曲或扭

曲变形、茎缢缩、花穗变形。

7药害程度观察记录

7.1抑制发芽或出苗

观察药剂处理后对作物种子发芽和出苗的影响,记录作物种子发芽或出苗受抑制的比率,或延缓出苗的天数等信息。

7.2变色

观察施药后作物叶片等部位变色情况,记录变色程度和变色叶片占供试作物全部叶片的比率,以及变色是否可恢复和恢复所需的天数等信息。

7.3坏死

观察施药后作物不同部位器官坏死情况,记录出现斑点或坏死的器官占供试作物全部器官的比率,以及斑点或坏死面积占作物器官面积的比例,或落叶、落花、落果或空秕粒的比率等信息。

7.4生长停滞

观察施药后对作物生长的影响,记录施药后21天左右作物生长(植株或枝条或根系新生高度或长度)受抑制情况等信息。

7.5萎蔫

观察施药后作物叶片出现萎蔫症状情况,记录出现萎蔫症状时间及萎蔫持续时间,是否可恢复以及恢复所需时间等信息。

7.6畸形

观察记录施药后21天左右作物植株分蘖异常、生长不定根、侧向生长、徒长、叶片卷曲或扭曲变形、茎缢缩、花穗变形等情况,记

录产生畸形的植株数量及占全部植株的比例等信息。

8有关药害程度系数的计算

8.1发芽率和出苗率的抑制率

发芽率或出苗率(%):

G==N1/N2?

100

G为发芽率或出苗率,N1为发芽或出苗数,N2为测试种子数或苗数

发芽率和出苗率的抑制率(%):

I=(C-T)/C?

100

I为发芽率或出苗率的抑制率(%);C为空白对照发芽率或出苗率(%);T为药剂处理的发芽率或出苗率(%)

8.2落花(果、叶)率或空秕粒率增加率

落花(果、叶)率或空秕粒率(%):

P=n1/n2?

100

P为落花(果、叶)率(%),n1为药剂处理后落花(果、叶)数,n2为处理前花(果、叶)总数

落花(果、叶)率或空秕粒率增加率(%):

I=(T-C)/T?

100

I为落花(果、叶)率或空秕粒率增加率(%);T为药剂处理的落花(果、叶)率或空秕粒率(%);C为空白对照落花(果、叶)率或空秕粒率(%)。

8.3生长速率抑制率

生长速率:

R=L/D

R为生长速率(mm/d),L为植株或枝条或根系新生高度或长度(mm),D为时间天(d)。

生长速率抑制率(%):

I=(Rck-Rt)/Rck?

100

I为生长速率抑制率(%),Rck为空白对照生长速率,Rt为药剂处

理的生长速率。

9安全性评价结果

根据测试靶标作物的经济价值和药害症状及伤害程度,评价药剂对作物的安全性。

根据统计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写出正式试验报告,并列出原始数据和附药害症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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