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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应急预案汇总

煤矿重大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及物资调查

1.1事故类型:

顶板事故是指矿井冒顶、片帮、顶板脱落、支护摧垮等事故,底板事故也视为顶板事故。

1.2事故危害程度:

顶板事故造成生产中断、设备损坏等,人员伤亡等。

在采矿生产活动中,顶板事故是最常见的事故。

1.3引发顶板事故的原因:

   

(1)采煤方法不合理和顶板管理不善。

采煤方法不合理,采掘顺序混乱、凿岩爆破、支架放顶等作业不合理。

(2)支护方式不合理。

支护方式不当、不及时支护或缺少支护、支架的初撑力与顶板压力不相匹配。

(3)检查不周或疏忽大意。

在顶板事故中,很多事故都是由于事先缺乏认真、全面的检查,疏忽大意,没有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等原因造成的。

(4)地质条件差。

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形成破碎带,或者由于节理、层理发育,破坏了顶板的稳定性,容易发生顶板事故。

(5)地压活动。

(6)其他原因。

不遵守操作规程、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工作面作业循环不正规、爆破崩倒支架等都容易引起顶板事故。

1.4物资调查

1.4.1区队储存物资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储存地点

钢丝绳

φ15.5mm

200

井下工作面

铁锹

10

井下工作面

钢钎

5

井下工作面

千斤顶

2

井下工作面

吊链

2

井下工作面

自救器

隔离式

20

矿灯房

便携瓦检仪

20

矿灯房

1.4.2其他物资

其他物资在地面供应站可随时领取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矿井发生顶板事故后,救援人员要按照“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

(1)矿井发生顶板事故后应立即抢救遇险人员和恢复通风。

(2)在处理顶板事故之前,应充分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冒顶地区顶板特性、事故前人员分布位置、瓦斯浓度等。

(3)实地查看冒顶周围支架和顶板情况,必要时加固附近支架,保证退路安全畅通。

(4)抢救人员时,可用呼喊、敲击的方法听取回击声,或用声响接收式和无线电波接收式寻人仪等装置,判断遇险人员的位置,与遇险人员保持联系,鼓励所困人员配合抢救工作。

(5)在处理顶板事故过程中,必须始终有专人检查瓦斯和顶板情况。

若发现异常,立即撤出人员。

(6)清理堵塞物时,所使用工具时要小心,防止伤害遇险人员。

(7)抢救出的遇险人员,要注意保暖,并迅速运至安全地点进行创伤检查,在现场开展输氧和人工呼吸、止血、包扎等急救处理,危重伤员尽快送医院治疗。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顶板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矿应急指挥部成员主要总工程师、主管副矿长、通风、机电、安全、生产等部门的人员及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矿井发生顶板事故时,应参照综合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

总指挥:

矿长

副总指挥:

总工程师、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副矿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

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通风灭火部、安全管理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经营管理部、综合办公室、矿山救护中心主任、事故单位有关人员。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督促实施。

(2)批准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对应急救援工作全面负责。

(3)批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向上级部门汇报。

(4)批准与企业外部应急部门、组织机构进行联络。

(5)负责监督所有救灾应急人员的行动。

(6)负责批准对公众媒体的救灾情况公告。

(7)负责对现场救灾工作和措施进行指导和调整。

(8)负责协调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保障。

(9)负责处理其他意料之外的事宜。

(10)负责批准结束救灾应急状态,关闭预案。

3.2.2应急救援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

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主任由矿长兼任或由矿长授权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兼任,副主任由相关副矿长担任,成员由副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矿井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负责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矿应急救援近况的指令。

(3)调动矿井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井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井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井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井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顶板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有关生产、机电、通风、安全等负责人和救护中心组成,主要负责指挥井下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各种安全生产事故。

矿井发生重大顶板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它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

在矿长未到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结合顶板冒落的实际情况,现场指挥部设以下专业救灾小组。

(1)抢险救灾组

组长:

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

安全管理部部长

成员:

安全管理部、机电运输部、通风灭火部、生产技术部、矿山救护中心负责人,矿井主管生产、机电、通灭、安全的有关人员。

具体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①熟悉井下各生产系统和避灾路线;了解掌握顶板事故的类型、发生机理以及事故的判断能力和抢救基本方法。

②检查事故附近的瓦斯和顶板情况。

③抢救遇险人员和恢复通风,并对事故点进行加强支护。

④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抢险进度情况,并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

(2)机电通风组

组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

副总工程师

成员:

通风灭火部、机电运输部、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负责人,矿井主管机电、通灭、安全的有关人员。

①负责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②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重点地段能进行局部反风。

④负责各台设备的正常运转,提供抢救所需的各种设备及零配件。

(3)安全撤退组

组长:

主管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

安全管理部部长

成员:

安全管理部、通风灭火部、机电运输部、生产技术部、救护中心负责人,矿井主管生产、机电、通灭、安全的有关人员。

①负责按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等工作,并及时汇报。

②要求抢险救灾组撤退前将动力、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同时关闭供水阀门。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后勤保障部部长、财务经营管理部部长

成员:

由物资供应站、后勤保障部有关人员组成。

在接到事故救灾通知后,立即进入救灾状态,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迅速做好救灾物资准备与供应,并保质保量及时到位;负责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做好各种救灾服务工作。

(5)安全保卫组

组长: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后勤保障部部长

成员:

由后勤保障部有关人员组成。

在接到事故救灾通知后,后勤保障部人员立即着装进入发生事故的矿井区域,接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安排的任务,负责维护和保护好矿井区域的秩序,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救灾工作。

①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作战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作战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②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并保证井口附近无火源。

(6)医疗救护组

组长:

党委书记

成员:

由总医院有关医护人员组成。

在接到事故抢救通知后,依照医院有关医疗救护的规定,医护人员迅速到位,做好一切救护准备工作,对灾害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正确地救护。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顶板事故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顶板不稳定性造成的冒顶片帮事故。

冒顶和片帮灾害是矿山企业常见的灾害之一,往往是由于支护不及时、支护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支护结构不合理及背帮质

量不高而导致的。

开采地质构造复杂、顶板起伏不平的工作面,要按复合性顶板管理,作业规程中应制定出加强支护稳定性的管理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4.1.1技术管理措施

(1)选用合理的采煤方法。

选择合理的采煤方法,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正常的生产和作业制度,是防治顶板事故的重要措施

(2)搞好地质调查工作。

对于采掘工作面经过区域段的地质构造必须调查清楚,通过地质构造带时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3)加强工作面顶板的支护与维护。

为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永久支护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规程规定要求,不在空顶下作业。

在掘进工作面与永久支护之间,还应架设临时支护。

发现弯曲、斜歪、折断和变形的支架,必须进行及时更换或维修。

(4)坚持正规循环作业。

(5)严格顶板监测制度。

(6)及时处理采空区。

4.1.2现场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下发的《关于加强顶板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回采面初次放顶的各类规定》、《关于采煤工作面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的补充规定(即二十条)》、《关于加强回采工作面事故多发地点技术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文件。

对地质构造复杂、顶板起伏不平留有煤皮开采的工作面,按复合性顶板管理,作业规程中制定出加强支护稳定性的管理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2)采煤工作面在初次放顶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特殊支护。

采面初次放顶和收尾时,矿应成立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跟班检查落实措施的执行情况。

(3)在设计和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时,应根据不同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层位采取相应的支护形式,若遇条件变化,应及时修改作业规程,编制具有针对性的补充安全措施。

巷道贯通前要编制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有贯通时防冒顶的内容。

(4)回采工作面过断层、煤柱、进出网边、过老巷、过小煤窑时,应根据不同情况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采用工作面与断层面、煤柱、网边、老巷、空巷呈斜交开采法,架设长板梁或打木垛等方法,顶空处必须绞实,底空时用煤渣填实并穿木靴或下好底梁。

(5)掘进工作面过老巷、断层、遇小窑、遇顶板破碎或煤岩交接处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采取预先窝棚,缩小循环进度,缩小棚距等方法,底软时,要下底梁或穿靴,对变形棚子及时维修;岩巷掘进要及时封闭,围岩特别破碎时,要放小炮或采用风镐开挖的方法施工,支护方式改为一掘一成,锚喷支护改为锚喷加钢筋网支护或轨道钢棚锚网联合支护。

(6)工作面移溜改柱时,不得超过规定距离,压力大处要架好临时支柱或棚子。

综采、综掘工作面,机组割煤后,要及时移梁移架,必要时停机移梁移架及时护顶。

(7)煤巷掘进架棚时,要保证有0.2m的实柱窝,且采用手工挖作,严禁炮崩柱窝,打好撑杆和拉杆。

斜巷架棚时要带好合适的迎山角,做到迎山有力,保证支护的稳定性,防止因顶板来压发生冒顶事故。

(8)溜煤眼(煤仓)掘进施工或在其上口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加强通风和顶板管理,并要在下口设好警戒。

(9)在小煤窑破坏区进行采掘活动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采用前探眼、前探孔引导施工,防止冒顶或陷塌事故的发生。

(10)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拉运除煤之外的其他物料,确须拉运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1)掘进工作面在后巷维修时,要有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和后巷堵人的安全措施,对维修更换支架和回收支架的操作方法和施工顺序在安全措施中做出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92条的规定。

(12)施工永久密闭过程中,针对具体地点、围岩及支护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并严格实施。

(13)回采工作面煤壁侧严禁留伞檐,以防片帮伤人。

(14)仰采或俯采工作面根据仰俯采坡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片帮、防冒顶安全措施。

支柱带合适的迎山角或戗角,并架设可靠的特殊支架。

(15)采用锚网支护的巷道,要定期对锚杆锚索进行锚固力试验、抗拔力试验,严格按《煤巷锚网支护质量验收表》检查验收填写,加强质量检查,并落实后巷的观测工作,如发现顶板下沉量突然增加、出现网包或锚杆锚索松动,必须及时补打锚杆锚索加强支护,严重时采取棚式支护进行加固。

(16)炮采(综采)工作面乳化液泵站压力必须达到18MPa(综采:

30MPa),并按2~3%(综采3~5%)的比例配制乳化液,支柱、支架初撑力必须达到规定,并经常进行监测。

(17)单体液压支柱在升柱前,必须用注液枪冲洗三用阀嘴,并二次注液升紧。

(18)采煤工作面老塘侧悬顶超过规定时,要制定针对性的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19)综采工作面安装和回撤时,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安装和回撤安全技术措施,并成立安装回撤领导小组,现场跟班。

4.2预警行动

煤矿顶板事故的重大危险源是顶板不稳定性造成的冒顶片帮事故,发生顶板事故的预兆有:

(1)响声。

木支架发生劈裂声,紧接着出现折梁断柱现象;单体支柱和液压支架的活柱急速下缩,有时也能听到采空区顶板发出断裂的闷雷声。

(2)掉碴。

顶板出现掉碴现象,并越来越严重。

(3)片帮。

煤壁变得松软,片帮煤比平时多。

(4)裂缝。

老裂缝不断扩大,或出现了新裂缝。

(5)离层。

顶板出现离层现象,“问顶”检查,顶板发出“空空”的响声。

(6)漏顶。

伪顶或直接顶出现漏顶现象,如不及时处理,顶板岩石继续冒落,就会造成没有响声的大冒顶。

因此,矿井须加强对顶板的监测,一旦发现有冒落预兆,就要发布事故预警,避免顶板事故的发生。

5信息报告程序

重大顶板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发现事故的第一人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向救护队、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并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汇报。

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所在区域)等。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矿调度室接到顶板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矿调度室,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I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II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为III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时为IV级响应。

6.2响应程序

矿井发生重大顶板事故后,矿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

当矿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顶板事故的汇报后,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召请矿山救护中心,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6.3处置措施

顶板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当发生重大冒顶事故时,现场跟班干部应先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清点人数,并将冒顶大致位置及范围汇报矿调度。

(2)探明冒顶区域范围、被埋压人员的人数和位置,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

(3)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果暂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对埋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4)在处理冒顶时,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里,加强冒顶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

必要时可开掘通向遇难人员的专用巷道,清除进出口通道堵塞物,尽快接近堵人部位进行抢救。

(5)对局部小冒顶的处理:

采取掏梁窝、探大梁,使用担腿棚或悬挂金属顶梁处理。

(6)对局部冒顶范围较大的处理:

采取从冒顶两端向中间进行探梁和打撞楔的办法处理。

(7)对大冒顶的处理:

采取恢复工作面和另掘开切眼或局部掘开切眼的办法处理。

7应急保障

7.1应急物资保障

矿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设立专用仓库,储备一定数量压风管、坑木、单体支柱、钻机、液压支柱或油压千斤顶、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7.2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提请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矿技术部门要完善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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