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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合同法1

自考合同法

  篇一:

历年试题及答案

  全国20XX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无效合同的无效始于(A)

  A.合同成立之日B.人民法院判决之日

  C.仲裁机构裁决之日D.当事人主张之日

  2.下列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的是(C)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B.以欺诈手段而订立的损害农民利益的合同

  C.以欺诈手段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无权处分合同经权利人追认为有效,其效力产生始于(B)

  A.权利人追认时B.合同订立时

  C.经权利人和无权处分人协商确定时D.人民法院裁定时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B)

  A.只能向债务人提出

  B.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C.既可以向债务人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5.下列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D)

  A.债权人的撤销权兼具请求权和形成权特点

  B.债权人的撤销权是附属于债权的实体权利

  C.债权人的撤销权不能与债权分离而进行处分

  D.债权人的撤销权是约定的权利

  6.在债务人下列行为中,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是(B)

  A.债务人放弃继承权

  B.债务人将其汽车无偿转让给其弟弟

  C.债务人拒绝接受赠予

  D.债务人将其手表丢弃

  7.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时,受益人或受让人的诉讼地位是(B

  A.被告B.第三人

  C.由人民法院确定D.由债权人确定

  8.下列合同中能够依法变更的是(D)

  A.以胁迫方式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因乘人之危订立而被当事人撤销的合同

  C.无权处分而又未获权利人追认的效力未定合同

  D.依法生效的合同

  9.下列关于债权让与的说法正确的是(C)

  A.甲将火车票出售给同学,必须通知铁路部门

  B.乙将丙公司的公司债券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需要经过丙公司同意

  C.甲与乙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通知债务人

  D.戊将其家装电话使用权与房子一起出售给买家,都需要办理过户手续

  10.合同转让是指(B)

  )

  A.合同的标的发生变化B.合同的主体发生变化

  C.合同标的物的品质发生变化D.合同的价款发生变化

  11.下列不属于合同内容变更的是(A)

  A.甲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

  B.丁公司与戊公司协商变更合同的履行地点

  C.己公司与庚公司就合同标的物品质进行了修改

  D.辛公司与丑银行协商免除了其贷款利息

  12.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行使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多长时间内进行(B)

  A.六个月B.一年

  C.二年D.四年

  13.下列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说法正确的是(D)

  A.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同期银行利息支付

  B.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C.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D.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性规定

  l4.租赁合同超过多长期限必须采用书面形式(C)

  A.六个月B.一年

  C.二年D.五年

  15.甲与乙协商同意,甲将其已经租给乙的电脑出售给乙。

该电脑的交付为(B)

  A.现实交付B.简易交付

  C.占有改定D.指示交付

  16.甲公司的业务经理乙经常出差,甲公司便与丙保险公司签定人身意外事故保险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为投保人,乙为被保险人,丙为保险人。

合同法理论上称上述合同为(B)

  A.为本人利益订立的合同B.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C.三方合同D.代理合同

  17.张某与租赁公司签定小汽车借用合同,合同约定了租金和归还的期限。

根据借用合同的特点,合同法理论上称其为(B)

  A.双务合同B.单务合同

  C.双边条约D.单边条约

  公司欠B公司货款50万元人民币,B公司经与C公司商量,双方就B公司对A公司享有的债权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B公司并将该转让合同通知了A公司。

B公司和C公司的转让合同,称之为(B)

  A.主合同B.从合同

  C.主要合同D.次要合同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l999年10月1日生效后,原《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的效力为(A)

  A.全部失效B.全部有效

  C.部分失效D.部分有效

  20.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某水果,合同对该水果的品质作了具体的规定,如水果甜度、水份、表皮的颜色。

乙公司必须按上述约定予以履行,既不能高于约定的标准,也不能低于约定的标准。

该行为遵循的原则是(A)

  A.适当履行原则B.协作履行原则

  C.经济合理履行原则D.情势变更原则

  21.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卡车一辆,约定3个月后交车。

1个月后,甲公司又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将卡车请求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

该转让合同中的履行标的是

  (B)

  A.交付财物B.转移权利

  C.提供劳务D.完成工作

  22.李某与王某约定,将各自收藏的一幅名画与对方交换,双方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但合同没有约定谁先履行。

假定李某在自己未履行前,便要求王某履行,王某可以行使(A)

  A.同时履行抗辩权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D.先诉抗辩权

  23.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的除外。

这被称为(A)

  A.混同B.免除

  C.抵销D.提存

  24.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经过一段时间不行使而消灭。

按照法律规定,该段时间为(C)

  年,年

  年年

  25.有关抵销的要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B)..

  A.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B.互负债务的种类可以相同,也可不同

  C.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D.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

  2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钢材购买合同后,又与丙公司签订了钢材销售合同。

一个月后,钢材涨价,乙方拒绝履行与甲公司的合同,造成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的合同。

在这种情形下,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主体是(B)

  A.乙公司B.甲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D.行业主管部门

  27.标的物提存后,承担自然毁损、灭失风险的主体是(A)

  A.债权人B.债务人

  C.提存机关D.债权人和债务人

  28.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采纳和实施了受托方作出的符合合同约定的咨询报告和意见后,委托方在实施中如果出现不良后果,双方合同又没有约定的,其损失的承担方式是(B)

  A.双方各承担一半

  B.由受托方承担

  C.由委托方承担

  D.受托方返还全部咨询费用于弥补损失,其余由委托方承担

  29.我国合同法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公共运输承运人承担的此种义务称为(C)

  A.承诺义务B.强制义务

  C.强制性承诺义务D.诚实信用义务

  30.无偿保管合同中,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失的,保管人应予赔偿损失的情形是(B)

  A.寄存人过失B.保管人重大过失

  C.第三人过失D.寄存人已声明贵重物品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下列属于无权处分行为特点的有(ABCD)

  A.行为人实施了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B.行为人没有法律上的处分权而处分了他人的财产

  C.因行为人处分财产的行为使行为人与相对人订立了合同

  D.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分行为

  E.行为人实施的处分行为是善意的

  32.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必须包含的要素有(ACD)

  A.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B.当事人之间必须有隶属关系

  C.必须相互作出意思表示

  D.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E.必须形成书面协议

  年张三向李四借款2500元,借据中有“借款一年,明年十月十五日前还款”字样,落款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

后两人就还款期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20XX年10月15日,因此认定还款期为20XX年10月15日。

法院在此运用的合同解释规则有(BD)

  A.目的解释B.文义解释

  C.整体解释D.习惯解释

  E.历史解释

  34.下列情形中,能导致要约失效的有(ACDE)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向甲发出拒绝要约的通知

  B.甲向乙发出要约,又发出函件撤回要约,乙收到要约后该函件才到达

  C.甲向乙发出要约,说明其有效期一周,乙在一周内未作任何表示

  D.甲向乙发出要约,乙将其中的价格条件作了变动后答复

  E.甲向乙发出要约,后又依法撤销了要约

  35.当债务人实施有害债权人的行为时,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所谓有害债权人的行为包括(ABC)

  A.放弃到期债权行为

  B.无偿转让财产行为

  C.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行为

  D.抽逃注册资本金行为

  E.挪用公司财产行为

  三、案例选择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2分,共6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某电力设备公司向某水利建设公司供应发电机组,水利建设公司尚有余款400万元没有按约定时间付清。

其理由是,电力设备公司供应的发电机组交付迟延2周,并且发电机组安装后经测试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发电容量,给水利建设公司造成了潜在利益损失,预计5年内损失将达到500万元。

双方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于是电力设备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根据问题,选出最正确的答案。

  36.电力设备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水利建设公司承担责任的合法理由是(B)

  A.过错责任原则B.不存在免责事由

  C.公平责任D.无过错责任原则

  37.如果水利建设公司提起反诉,要求电力设备公司赔偿500万元的潜在利益损失。

该损失

  在法律上是(C)

  A.实际损失B.积极损失

  C.可得利益的损失D.附带损失

  38.在本案中,双方都存在着违约行为。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电力设备公司和水利建设公司应(B)

  A.各承担50%的责任

  B.按各自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

  C.电力设备公司和水利建设公司按7∶3比例承担责任

  D.电力设备公司和水利建设公司按6∶4比例承担责任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39.简述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条件。

  答:

第一,欺诈方具有欺诈的故意;

  第二,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

  第三,被欺诈方因欺诈而陷入了错误;

  第四,被欺诈方因错误而做出了意思表示;

  第五,欺诈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

  40.简述无名合同的种类及其法律适用。

  答:

无名合同是法律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一般有:

纯无名合同、混合合同或复合合同、准混合合同或准复合合同。

  对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是首先按合同的一般规则适用,其次是可比照类似合同和参照合同经济目的及当事人的意思等进行处理。

  41.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答: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42.举例说明合同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

..

  答:

主给付义务简称主义务,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如买卖合同中,出卖人负交付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买受人负支付价款的义务,均为主给付义务。

  附随义务是合同关系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依据诚实信用原则逐渐发生的义务。

如雇主为雇员投保人身险(照顾义务),出卖人在交付前妥善保管标的物(保管义务),技术受让方为安装设备提供必要条件(协助义务),技术人员不得泄露公司开发新产品的秘密(保密义务),医生手术时不得把纱布遗留在病人体内(保护义务)。

  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有三: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随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不受合同类型限制;

  篇二:

全国讲义

  第一.合同的概述1.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区别:

1.民事合同以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行政合同内容则不然;2.民事合同的当事人为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行政合同当事人中的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行政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

  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后果为目的;3.合同是当事人间的合意;4.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所谓效果意思,指追求特定民事法律后果(即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内心想法。

  合同成立的条件:

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

2.合同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

3.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合同包括两种:

一是,双方为谋不同利益而合意,所追求的目标相交叉,该合同又称为契约;二是,双方为谋共同利益而合意,所追求目标一致。

  2.合同法律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又称合同关系,是依法成立生效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该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合同的主体、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客体。

  合同的主体是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其法律地位平等。

  合同关系的内容为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

  合同权利是债权的一种,指合同权利人受领、请求合同义务人为特定给付的权利。

具有领受给付和请求给付的权利。

请求给付其职能是合同义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的经济性权能。

请求给付的权能是诉讼时效的客体。

合同权利具有受领力、保持力、请求力、处分力、保全力的效力。

  处分合同权利的形式包括:

让渡合同权利、在合同权利上设定负担、抛弃合同权利。

除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合同权利性质决定不能使合同权利转让外,合同权利均可能被处分。

  保全债权的行为有两种:

其一,通过行使债权达到保全债权的目的;其二,通过自力救济维护合同权利。

  合同义务,是合同义务人为满足合同权利人的权利和实现合同权利人的意志而应为特定行为之约束。

  合同义务有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附随给付义务和不真正义务四种。

  主给付义务,是决定合同性质、反应合同特征、确定合同种类的基本义务。

从给付义务,是为了辅助主给付义务、确保合同权利人的权利圆满实现而形成的给付义务。

附随义务,是合同没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在合同发展过程中依据诚实守信原则、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形成的忠诚、协力、告知、维护、

  保密等义务。

不真正义务,是指不以民事责任的承担为后果,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附随义务的特点:

1.非自始确定,随债之关系的发展而形成;2.具有普遍性,并非专属某一类合同之义务;3.依法的附随义务与对方的附随义务,以及一方的附随义务与对方的主给付义务不构成对价关系,因而不履行附随义务不适用双务合同履行之抗辩。

4.随访义务因不能事后履行而不能独立诉请履行。

  附随义务有两种:

1.维护合同当事人缔约利益、履行利益的附随义务;2.维护合同权利人固有利益的附随义务。

  不真正义务的特点:

1.属于一种法定义务;2.具有约束力,属于义务主体应为之行为,该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3.不履行该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即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也不承担侵权责任;4.不履行义务的将给不履行义务的合同主体带来不利益。

  合同客体,又称合同标的,是合同义务人的给付。

合同的标的物是指给付的对象,可以是物、权利、行为等。

合同的标的依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决定。

  合同的标的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合法性和社会安妥性;2.可确定性;3.可能性。

  合同之债,即依法订立的合同是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合同关系是债的关系的一种。

  债的相对性早在罗马法中就已被揭示。

罗马法“债务奴役制”。

债权与物权的区别:

债权的实现依

  赖于债务人的特定给付,该给付表现为特定的作为或特定的不作为,物权的实现则需义务人抽象的不作为。

  债是特定的权利人受领、请求特定的义务人为特定给付的法律关系。

  债的相对性存有特例。

罗马法中的“利他契约”便是。

另外包括涉他契约、债的保全、债权物化权【主要形式表现为“买卖不破租赁”、“预估登记”制度】、债权的不可侵性【1853年,英国创立了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民事责任制度】。

3.合同的分类

  要式合同,即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或合同当事人所约定的形式。

不要式合同,即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的。

区分两种合同的意义在于表明合同有效要件的不同。

  租期在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主合同,即不依赖于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即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成立的合同。

从合同具有从属性,依据主合同的发生而发生,变更而变更,消灭而消灭。

区别两种合同的意义在于明确从合同的效力具有从属性。

  有偿合同,指当事人双方存在对价给付关系的合同。

无偿合同,指当事人双方无对价给付关系的合同。

【主要包括:

一是单向给付的合同,如赠送合同;二是双向给付的合同。

】赠与合同、无息借款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无偿委

  托合同等,都属于无偿合同。

  合同区分有偿、无偿的意义在:

1.有偿合同当事人注意的程度较无偿合同但是人注意的程度为高。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作为无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进行纯获利益的行为,而无须他人代理,区分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的意义在于:

1.双务合同适用同时履行抗辩、顺序履行抗辩、不安抗辩的双务合同抗辩规则。

2.双务合同发生合同义务对待履行的其他效力。

  束己合同,指不对外发生效力的合合同的协议。

本约,即为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

  预约的效力是依约订立本约。

具体解释如下:

1.预约双方必须在预约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本约内容的磋商。

2.预约双方必须按照预约的内容订立本约。

3.变更、转让、终止等行为所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一切法律规定。

形式意义上的合同法,即合同法典。

合同法典是将所有的合同制度经高度概括、抽象进行体系化编撰后所形成的法律文件。

  我国作为法典形式的《合同法》,于也无须征得监护人同意。

3.在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中,撤销有偿合同与撤销无偿合同的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不同。

4.有偿合同是对待给付合同,适用对待给付规则。

  诺成性合同,又称诺成合同,指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性合同,又称践成合同,指除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实施实践行为后才能成立的合同。

区分两种合同的意义在于,表明着两种合同不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

  双务合同,即合同各方均负担义务,且各方的义务构成对价关系的。

义务的对价关系是一种典型的交换关系。

  有偿合同与双务合同的不同:

在有偿合同中,构成对价关系的是双方的给付行为,在双务合同中,构成对价关系的是双方的义务行为。

由于合同的义务是特定的给付行为,故此任何一种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

但给付行为并不都是义务行为,故有偿合同并不都是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即合同的一方有义务而合同的另一方无义务的,或者合同的各方虽都有义务但各义务没有对价关系的。

同。

涉他合同,指第三人为给付或以第三人受领给付为内容的合同。

【分利他合同与负担合同】

  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的信托合同属于利他合同。

  利他合同与束己合同的根本区别在于,利他合同使第三人直接取得债权,而束己合同并无使第三人取得权利的约定。

  利他合同的效力:

1.受约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向受益人给付。

2.受益人享有对受约人的给付受领权和给付请求权。

3.约定人负有不得变更、撤销所设定之权利的义务。

  负担合同,又称“由第三人为给付的合同”、“第三人给付合同”,指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合同权利人为给付的合同。

  负担合同的效力:

1.第三人不受合同约定的限制;2.约定人无义务向相对人给付,单是第三人拒绝为给付的约定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约定人有权利向相对人为给付。

  区分附合合同与非附合合同有助于考察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对附合合同,法律往往对附合者提供特殊的保护。

  预约,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某一预约双方必须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公平磋商。

区分预约与本约的意义在于明确这两张合同不同的缔约目的和效力。

  一时合同,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继续合同,如供水、供电、供热合同。

区分两种合同的意义在于明确合同变更的效力。

一时合同的变更具有溯及力,继续合同的变更仅对未来发生效力。

  实定合同,指以现实、确定的最终利益的给付为内容的合同。

射幸合同,指以不确定的最终利益的给付为内容的合同。

射幸合同与附条件合同不同,射幸合同的条件设在利益取得上,附条件合同的条件设在合同的生效上。

区分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的意义在于明确合同最终给付利益是否确定。

第二.合同法的概述1.合同法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法:

是调整特定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行为所发生的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合同法有实质意义上的合同法和形式意义上的合同法。

实质意义上的合同法是调整因实施合同的订立、履行、日颁布,同年日实施。

  合同法的特征:

1.合同法是规范合同当事人行为的法律;2.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动态财产关系的法律;3.合同法的规定基本属于任意性规范;4.合同法既调整民事合同关系又调整商事关系。

  实施合同的行为包括合同的订立、变更、转让、履行、终止等行为。

  合同法是以调整交易关系为核心的法律,合同法确立了“市场经济的核心交易规则”。

私法自治的核心内容是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之本个人意志。

私法自治的表现形式是义务自主。

  所谓“民商事立法分立”,即在制定民法典的同时又制定商法典。

2.合同法的基本规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指效力贯穿合同法始终的根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合同本质的反映,体现了合同订立和履行等行为的客观规律。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合同主体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公平原则、诚实守信原则、鼓励交易原则。

  1.合同主体平等原则。

合同法调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而合同法的调整方法和原则必须以平

  等为中心。

1.合同成立的概念与条件。

  2.合同自由原则。

自由是平等的合同成立,指缔约各方就特定民事出发点和终极点。

合同自由理念可以追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立、变更、消灭协商溯到罗马法“合意契约”。

契约自由是一致达成协议的事实状态。

资产阶级民法三大原则之一。

合同自认定合同是否成立,属于认定一个由的内容包括:

1.缔约与否自由。

2.选择事实有无发生,也即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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