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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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
液氨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表一
一、安全管理制度
序号
检查内容
类别
检查记录
结论
1
有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A
2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生产、储存、防火、动火、用火、检修、三废排放、废弃物处置)制度;生产使用剧毒化学品的要有相应管理制度内容。
A
3
有完善的经营销售(包括原材料采购、出入库登记、化验验收、发放、成品检验、销售等)制度;剧毒化学品的相应制度(包括销售登记、准购证检查等)。
A
4
安全检查(包括综合性检查、日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制度。
B
5
有完善的设备、压力容器的管理档案。
B
6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生产、储存、装卸、运输等各个环节)。
A
7
有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应急处理组织与职责、事故类型、事故原因、防范措施、应急处理原则和程序、事故报警和报告、工程抢险和医疗救护、演练等。
A
8
三废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有当地环保局的验收文件。
A
9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A
10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A
11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A
12
各类事故管理制度。
A
13
应有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
A
二、安全管理组织
序号
检查内容
类别
检查记录
结论
1
有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A
2
应有专职或义务消防队伍,制定灭火预案,经常进行消防演练。
A
3
仓库应设一名安全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工作。
B
三、从业人员的要求
序号
检查内容
类别
检查记录
结论
1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A
2
其他从业人员要经本单位专业培训或委托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B
3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A
四、液氨经营单位的基本设施与条件总体布置
(一)地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
序号
检查内容
类别
检查记录
结论
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带,如采取安全防护设施,也可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带。
B
2
可燃液体的罐区邻近江河、海岸布置时,应采取防止渗漏的可燃液体流入水域的措施。
B
3
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
区域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
A
4
可燃液体罐区,不宜紧靠排洪沟布置。
B
5
采用架空电力线路进出厂区的变配电所,应布置在厂区边缘。
B
6
厂区的绿化不应防碍消防操作。
B
7
储罐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m)
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
100
B
国家铁路线(中心线)
45
B
厂外企业铁路线(中心线)
35
B
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
45
B
厂外公路(路边)
20
B
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
1.5倍杆高
B
Ⅰ、Ⅱ级国家架空通信线路(中心线)
40
B
通航江、河、海岸边
20
B
(二)液氨储罐及附件
序号
检查内容
类别
检查记录
结论
1
固定顶罐应设置通气管(或呼吸阀)、量油孔、透光孔、人孔、排污孔(或清扫孔)和放水管,并宜设置下部采样器。
A
2
液氨储罐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和安全阀。
A
3
储罐的进料管,应从罐体下部接入;若必须从上部接入,应延伸至距罐底200mm处。
A
4
设有蒸汽加热器的储罐,应采取防止液体超温的措施。
A
5
要严格控制液氨贮槽压力在规定指标范围内。
液氨贮槽倒槽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操作程序,防止爆炸事故发生。
A
6
液氨贮槽区应设置遮阳棚、喷淋水、排水等设施。
要有防止发生液氨大量泄漏事故的预防措施。
B
7
液氨贮槽充装量不得超过贮槽容积的85%。
A
8
液氨罐安全阀的排空管应伸至安全处,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A
9
罐顶通道和爬梯的防护栏杆应符合标准
B
(三)储罐的管道安装
序号
检查内容
类别
检查记录
结论
1
管道宜地上敷设。
采用管墩敷设时,墩顶高出地面不宜小于300mm。
B
2
罐进出口管道靠罐壁的第一道阀门必须用钢阀;对于腐蚀性介质,必须用耐腐蚀的阀门。
A
3
安全阀应铅直安装。
安全阀入口处应安装钢闸阀,正常运行时,该阀必须保持全开。
B
4
甲、乙类液体管道,应有泄压措施。
B
(四)储罐区的电器
序号
检查内容
类别
检查记录
结论
1
罐区内所有电器设施均为防爆型,电力线路必须是暗线或电缆。
A
2
全部动力线或照明线均应有可靠的绝缘及防爆性能,不准有架空线。
A
3
禁止临时电线引入未经可靠的冲洗、隔绝和通风的容器内部。
B
4
泵房的电气设备应是防爆型
A
(五)压力容器的要求
序号
检查内容
类别
检查记录
结论
1
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必须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规程》。
A
2
不准擅自改变原设计的压力、温度等工艺技术参数。
A
3
压力容器应严格执行定期检验规定。
A
4
经过检验或专门技术鉴定,确认强度、结构等存在严重缺陷,无修复价值的压力容器,应报废更新。
若改作它用,降压使用,必须符合新用途的安全技术要求,并按有关规定重新取得使用许可证。
B
5
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应齐全,并定期检验。
B
6
严禁利用压力容器、管道作电焊的零线(搭地线)。
A
7
严禁在压力容器上焊接支架、支撑、拉杆等物件。
严禁在压力容器上任意开孔或改变承压元件的结构。
A
8
严禁利用压力容器、管道作起重锚点或吊装物件。
A
9
凡被判定报废的锅炉压力容器,必须停止使用,拆离生产系统,不准擅自改制或降压使用。
A
10
压力容器应有使用登记证
B
(六)液氨贮运、灌装的一般要求
序号
检查内容
类别
检查记录
结论
1
新购置的液氨贮罐、槽车和钢瓶,应有质量合格证及有关资料,并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检验,办理贮罐、钢瓶使用登记手续和领取槽车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使用。
A
2
对用户的液氨钢瓶,必须一瓶一卡登记建档。
B
3
对液氨灌装、贮运、使用、整瓶及有关人员的要求:
1)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在有效期内持证上岗作业。
A
2)应充分了解槽车的性能、安全操作方法、附件结构、工作原理和液氨介质的特性。
A
3)应熟练掌握本岗位一般事故处理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B
4
各种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各种漆色和标志应准确无损。
B
5
充装、贮存、使用液氨的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抢修器材、防护器具和足够的消防器材。
B
6
液氨的灌装间,宜为敞开式建筑物。
GB50160-92(5.5.3)
B
7
液化石油气、液氨或液氯等的实瓶,不应露天堆放
B
(七)液氨贮运、灌装的特殊要求
序号
检查内容
类别
检查记录
结论
贮罐与槽车
1
槽车充装时,每次都要填写充装记录,内容包括:
使用单位、充装日期、允许充装量、实际充装量(过磅),并有充装者、复验者、押运员的签名。
B
2
槽车的允装量,不得超过设计的最大充装量(充装系数0.52t/m3),严禁超装。
A
3
充装过程中,槽车内的液氨或气氨不得向大气排放。
A
4
严禁用蒸汽或其他方法加热贮罐和槽车罐体。
A
5
槽车贮罐必须保持0.05MPa以上的余压。
A
6
液氨储罐的进出口管道靠罐壁的第一道阀门应是钢阀
B
液氨钢瓶
1
灌装前,必须对钢瓶逐只进行严格的整理和检查。
无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钢瓶或未经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钢瓶不准充装。
B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钢瓶,严禁充装:
A
1)钢瓶标记、颜色标记不合规定及无法判定瓶内气体的;
2)钢瓶装过其它物质的;
3)钢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4)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5)超过检验期限的;
6)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的(如角阀、堵头连接丝扣破损、裂纹、斑痕深度超标等)。
3
钢瓶充装应逐瓶用磅秤称重,充装后必须认真复秤和填写充装复秤记录。
严禁过量充装(充装量不得超过0.53kg/L),充装过量的钢瓶不准出厂。
严禁用容积计量。
A
4
称重衡器应保持准确,衡器的最大称量值应为称量的1.5~3倍。
衡器校验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B
5
充装现场应有遮阳设施,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钢瓶。
B
(八)冰机
序号
检查内容
类别
检查记录
结论
1
氨冷器必须是有资质的生产厂家制造并建有监测、维修记录。
A
2
氨冷器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附件,并有检测、维修记录。
排空管应引至安全处。
B
3
冰机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防护盖
A
4
冰机应运转平稳状况良好。
各紧固件应紧固可靠,并及时更换。
B
5
冰机的电机应有良好的接地设施,室外电机应设有防雨设施。
B
6
冰机的电机应设有过载保护装置;冰机应设置压力表、温度计。
A
7
冰机进出口必须设置液氨分离器,必须注意冰机进出口温度、有否结霜,防止液氨带入冰机,发生液击事故。
A
8
所有的安全排放管均应引至室外安全处,并装设阻火设施。
B
9
配电设施应有防护装置
B
10
电机金属外壳应有接地
A
(九)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
序号
检查内容
类别
检查记录
结论
1
禁止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
A
2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A
3
禁止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服。
A
4
从事明火作业和属于易燃易爆岗位工作的各种职工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服装进入生产岗位。
A
5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安全通道内搭建筑物或堆积各类物资。
A
6
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阻燃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