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管理制.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8989863 上传时间:2023-07-20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32.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建设管理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工程建设管理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工程建设管理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工程建设管理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工程建设管理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工程建设管理制.docx

《工程建设管理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建设管理制.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程建设管理制.docx

工程建设管理制

现场施工管理与督查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管理与督查,制定本制度,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1.施工单位组织机构的管理:

1.1一级(含)以上资质等级施工组织机构的管理

项目经理(工程师、一级建造师):

1人

技术总监(工程师):

1人

质量总监(工程师):

1人

安全总监(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

1人

商务经理(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1人

项目副经理(2006前工程相关专业毕业):

2人

施工员(08年前工程相关专业毕业):

3人

技术员(08年前工程相关专业毕业):

3人

质量员(08年前工程相关专业毕业):

3人

预算员(08年前工程相关专业毕业):

3人

材料员(2009年前工程相关专业毕业):

2人

机管员(2009年前工程相关专业毕业):

2人

试验员(2010年前工程相关专业毕业):

2人

资料员(2010年前工程相关专业毕业):

1人

施工工长(2009年前工程相关专业毕业):

6人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配备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等,杜绝无证上岗,严禁人证分离。

1.2二级(含)以下资质等级施工组织机构的管理

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总监、质量总监必须同时具备:

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厅(局)或人事厅(局)颁发的工程师资格证书。

派驻现场的安全员必须是2008年以前工程相关类专业毕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持地级以上安全员上岗证书。

接受安全培训不得少于96个学时,同时具备3年以上高层建筑安全施工管理业绩。

1.3施工单位项目理部专职安全员配备管理

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4施工单位项目理部安全员领导小组管理

项目部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开展项目安全定期教育培训活动,形成会议纪要;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危险作业应急预案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积极开展岗前安全技术交底活动,形成天天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局面。

安全总监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应积极参与编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予以纠正或查处;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责令整改,对现场电气焊作业、动火作业,临近高压线、燃气管道作业,上、下、前、后、左、右等部位的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触电等确认安全后,方可批准作业;并设专人配备灭火器材现场看护。

1.5施工单位项目部禁酒令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对在岗从业人员(含劳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酒后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酒后作业。

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项目部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杜绝岗位饮酒和酒后上岗的不良习惯。

2.施工单位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工作时间的管理:

项目经理、技术总监、质量总监和安全总监跟班作业不得少于工人作业时间的80%,并做好跟班记录。

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等应随时在现场,积极跟踪指导各专业班组,按批准的方案、技术交底、作业标准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部、甲方管理人员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每缺少一人,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增补管理人员,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罚款额度为1∽5万元/人。

所有罚款应以书面的形式下达,罚款由甲方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由甲方存入指定的财务科目。

施工单位没有按投标文件承诺配备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人员,按违约处理,处合同总价款1%的罚款。

施工单位没有建立健全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无证上岗,人证分离,按违约处理,处合同总价款1%的罚款。

直至终止合同。

3.质量管理制度:

3.1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劳务分包、建筑材料供应等工作,承包给监理单位、及其与监理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一经发现,甲方将扣施工单位壹拾万元(100000元)整。

3.2施工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管理制度,报项目监理部审批后,报甲方工程部存档备查。

3.3.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材质证明(包括厂名、品种、规格、出厂日期、出厂编号、实验数据等)和出厂合格证。

要求复检的材料要有见证取样送样检测报告。

新材料未经实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现场配置的材料应经试配,使用前应经认证;否则,严禁使用。

3.4检验和试验过的原材料,要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见证退货,并办理相关手续备查。

3.5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开箱检查和安装验收,并做到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严禁使用。

3.6塔吊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定期复查,及时更换。

塔吊自升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部报验。

3.7材料的计量设备应经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准使用。

3.8施工过程中的试验复验报告,是检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情况的重要依据。

施工中,必须按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从检验对象中见证抽取试验样品,见证取送样进行试验或复验。

试验或复验报告应真实、齐全、完整、规范。

3.9经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抽查发现,施工单位未履行见证取送样管理制度,应加倍取样,重新复验;对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各处5000~10000元的罚款。

重新复验不合格者,将已经用于工程部位的所有分项工程全部拆除,甲方将拒付施工单位该分项工程的所有工程款,甲方将继续保留进一步追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责任的权利。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4.1《施工组织设计》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批。

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的同时要编制专项安全(防火)施工方案、安全(防火)技术交底。

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要有专人(施工员、技术员、质量员)跟踪、指导、落实。

施工单位以包代管不履行技术交底程序或不跟踪、不进行技术指导、不落到实处,每人次罚款5000元。

罚款由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直接下达,甲方将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4.2施工单位没有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顺序组织施工,甲方将扣除依据其计算的工程量,按偷工减料处理。

偷工减料的检验批、分项工程甲方不予计量,并处合同总价款1%的罚款。

4.3施工单位以包代管不履行质量总监(专职质量员)专检程序,直接向监理申请报验,处施工单位5000元/次罚款。

4.4施工单位擅自隐蔽,擅自处理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甲方将不予计量。

隐蔽和处理的部位由项目监理部门会同施工单位、甲方、质监站进行破坏性检验,直至施工合格为止。

5.隐蔽验收管理制度

5.1施工单位应严格贯彻执行“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严格履行报验程序,在三检合格的基础上向项目监理部申请报验。

质量总监(专职质量员)未进行检查验收即向项目监理部申请报验,累计三次(含三次),项目监理部有权作出将责任人清出施工现场的决定。

施工单位应及时补充管理人员,否则将按本制度第2条处罚(罚1∽5万元/人)。

5.2隐蔽工程验收应在工序隐蔽前进行,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施工单位质量总监(专职质量员)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作好检查记录。

5.3对隐蔽工程中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规定的部分,监理单位应在《报验申请单》上直接签署意见,标明不合格项;要求限期整改合格后,重新报验。

重新申请报验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直接在原《报验申请单》上签署意见,保留原始真实资料;作为项目监理部《监理月报》的原始资料。

5.4申请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公司提供完整的书面报验材料。

验收合格后半个工作日内,项目监理部应向建设单位甲方代表提供一套完整的扫描电子版验收资料备查(包括验收过程电子版的工程照片)。

电子版资料往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同时抄送甲方项目经理和工程副总。

5.5针对11号地块工程工期紧、任务重,范围广、战线长的特点,施工单位承诺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杜绝以包代管,强化技术交底、作业标准的跟踪、指导和落实;在正式验收过程中,力争缩短验收时间,争取一次性通过验收。

若第一次验收没有通过时,监理单位应限定整改完成时间,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内容或在第二次复查时仍然存在第一次验收时提出的问题没有整改;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作出5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甲方将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6.检查检测

混凝土强度结构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拉拔试验、屋面淋水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照明全负荷试验、接地、绝缘电阻测试,给排水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厨厕卫生间蓄水试验;断桥铝窗气密性、水密性等试验,给水、消防水、暖通的打压试验等监理和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全过程见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请质监站参加并办理相关手续。

7.进度管理制度

7.1严格对照批准后的总进度计划(月、周进度计划)落实。

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常巡视检查指导现场施工,每天将实际进度与本周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发现问题及时矫正。

严格控制实际进度按周计划完成。

7.2周计划每拖延一天处罚施工单位10000元(非施工单位原因除外)。

当月进度计划每拖延一天,周计划滞后的罚款金额将翻倍处罚,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由甲方存入指定的财务科目。

如果当月实际进度按批准的月进度计划完成,当月的周计划延期罚款将全部退还给施工单位。

如果当月实际进度比批准的月进度计划每提前一天,甲方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奖励施工单位10000元(若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按合同工期完成,或者未完成合同工期,所有奖金全额扣回)。

按照合同工期提前完成,甲方将按照《总承包合同》给出的额度给予奖励。

没有按合同工期完成,处罚将按合同约定执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日为止。

8.混凝土浇灌

8.1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

8.1.1施工单位负责初步选定商品砼供应商,并提供详细资料。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商品砼合格供应商的全面审核工作。

8.1.2砼供应商资质等级不低于预拌商品砼承包二级企业,同时必须设有砼原材料专项试验室。

试验设备必须满足商品混凝土试验要求,试验室等级不得低于土建二级。

8.1.3商品砼搅拌站总工程师应具备材料专业或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从事本行业10年以上;实验室主任应具备材料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中级职称,从事本行业5年以上。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8.1.4供应商应具有综合调度能力,保证砼连续浇筑。

因故间歇的,其间隔时间宜控制在20分钟之内,极端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小时。

8.1.5搅拌楼计量系统应具有计量自动补偿系统,且原材料每盘计量偏差和累计计量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同时该系统具有每盘数据自动备份功能,并可随时打印任意一盘的计量数据,确保商品砼质量的可追溯性。

8.1.6对供应商原材料贮备情况,生产系统,质保系统,供应系统等方面对其资格进行审查,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地对原材料进行常规抽查,按期对非常规试验项目(如砼最大氯离子含量,最大碱含量等)进行平行检验。

8.1.7为确保砼质量,项目监理部应对商品砼供应商按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处理。

8.2商品混凝土浇灌质量控制

8.2.1施工单位应在混凝土浇灌前办理浇灌令,无浇灌令不得开盘浇灌。

无浇灌令开盘浇灌的,浇灌部位的钢筋混凝土甲方将不予计量。

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开盘鉴定,并在《监理日记》中详细记录。

8.2.2施工单位应设专人积极协调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保证混凝土质量及连续供应,并应制订应急措施;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调度员,应在现场及时跟踪砼供应情况。

8.2.3,混凝土浇灌应严格按照《混凝土专项施工方案》、《混凝土技术交底》组织施工。

施工单位不仅要安排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混凝土浇灌技术指导,而且还应设专人看护模板、钢筋、机电预留、预埋管;在施工现场,严禁在商品砼中加水,确保混凝土浇灌质量和结构安全。

8.2.4按照规范有关规定等留置混凝土试块,混凝土试块的取送样应严格执行见证取送样管理制度。

同条件试块应与工程实体同条件养护,并用小钢筋笼加锁保护,严禁乱丢。

标养混凝土试块应在现场标养室中养护。

8.2.5混凝土试块不执行见证取送样管理制度,事实确凿,证据充分,甲方将依据监理管理制度第3.7条作出处理。

并对施工单位浇筑的该部位混凝土将按降低两个强度等级计量(如C30砼将按C20砼的市场价计量)。

8.2.6施工单位应保证所浇筑混凝土的放射性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9.1监理单位应检查落实施工单位是否按安全文明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临时设施搭设、施工现场围护、工地硬化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消防领导小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应急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是否完善。

安全警示标语要醒目。

9.2检查施工单位的环境卫生保护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挂牌上墙,措施是否到位。

9.3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必须有顺畅的排水系统。

9.4施工产生的泥浆未经沉淀处理不准排入市政管网,废浆和渣土必须严格执行城市泥渣土的有关管理规定,采用封闭式运输工具运到指定的地点排放,严禁污染城市道路和周围环境。

9.5现场是否整洁,施工单位的材料是否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分类进行码垛,标识是否清楚规范。

9.6检查现场各出入口是否设置洗车槽,工地内车辆必须在出入口冲洗干净才允许上路,避免污染城市道路。

9.7项目部将建立约束机制,以保障项目建设管理的顺利进行。

9.8施工现场的“一图七牌”齐全,即总平面示意图、企业标志牌、施工公告牌、安全纪律牌、施工进度牌、科技含量牌、企业宗旨牌、工程概况牌,各种标牌应悬挂在门前或场地的醒目位置。

9.9楼层内清理施工垃圾,应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造成污染和安全事故。

施工垃圾应随时清运。

清运时,应洒水减少扬尘。

凌空抛洒被监理或甲方拍照的,每次罚施工单位20000元。

由甲方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扣款单应付照片证明扣款原因。

扣款将由甲方存入指定的财务科目。

9.10可利用设计中的永久性道路,也可设置临时施工道路,基层要坚实,面层要硬化,减少扬尘。

使用中要随时洒水,损坏的面层要随时修复,保持完好,防止浮土产生。

9.11禁止将有毒有害的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9.12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不得超载。

运载工程土方装载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梆上沿50cm,边缘低于车辆槽梆上沿10cm,并采取有效措施封挡严密,杜绝漏撒污染道路。

9.13施工现场清运建筑渣土和其他散装材料时,装车不得过满,应低于车辆槽梆上沿15cm,并用苫布严密封盖,防止上正式道路运输中产生扬尘和造成漏撒污染。

9.14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帽应分三色,项目部管理人员同一色,施工员、技术员等中层管理人员同一色,劳务分包和现场具体操作工人同一色。

9.15施工单位应统一着装,颜色应一致。

特殊工种持证作业,所有施工人员挂胸牌、戴安全帽施工。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消防管理不落实、安全资料不健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处施工单位10000元/次罚款。

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上访的,建设单位有权从所欠工程款中直接支付。

并列入黑名单,5年之内不得参与甲方开发项目的招投标。

10.现场作业面

10.1关键工序的作业面,必须组织人员施工。

如果出现有作业面却没有人施工,建设单位甲方代表、主管工程师、项目经理或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将立即组织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召开专题协调会议。

会后一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仍未落实,甲方将自行组织劳务人员(人工工资为600元/工作日,费用将从施工单位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施工,直至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为止。

11.甲供材料管理

11.1需甲方提供的主材,施工单位应提前7天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所需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几何尺寸应准确无误。

11.2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进场日期到货,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接收。

11.3甲供材料复验不合格,应无条件退货。

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对监理单位管理

1.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的管理

1.1甲级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的管理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工程造价控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现场监理员必须持有与工程系列有关,在2011年以前毕业的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证书,或2013年以前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并已经过监理业务培训。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施工进度自行调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资格证书的原件及身份证报甲方审查后留复印件备案。

1.2乙级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的管理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代表及专业工程师必须持有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现场监理员必须持有与工程系列有关,在2012年以前毕业的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证书,或2013年以前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并已经过监理业务培训。

资格证书的原件及身份证报甲方审查后留复印件备案。

总监、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建设项目规模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

为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到人,在正式施工期内,监理公司不得随意更换监理人员;配备的监理工程师应满足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及国家有关规定。

监理单位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监理人员,按违约处理,处合同总价款1%的罚款;没有建立健全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无证上岗,人证分离,按违约处理,处合同总价款1%的罚款。

直至终止合同。

1.3监理自律

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从事与被监理工程相关的劳务分包、建筑材料供应等工作,一经发现,甲方将扣监理费壹拾万元(100000元)整,并将该监理公司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开发项目的招投标。

1.4监理人员请假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请假一天以内由甲方驻现场代表主管工程师批准,一天以上三天(含)以内由甲方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

三天以上由甲方分管工程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向监理公司总经理请假。

总监代表请假一天以内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书面报甲方驻现场代表备查,两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同时批准后方可请假。

专业监理工程师请假由总监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书面报甲方代表备查。

监理员请假由总监代表和总监批准后报甲方备查。

监理公司更换总监,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报甲方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书面批准后方可更换。

2.监理资料的管理

2.1《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应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经审批后的《监理规划》,由项目监理部资料员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发放和管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监理工作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甲方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批复。

《监理规划》应有明确具体的、符合项目要求的监理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监理措施、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应远粗近细,随着工程进展不断完善。

《监理实施细则》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项目监理机构不仅应分专业编制监理工作实施细则,而且应编制安全监理细则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以达到规范监理工作的目的。

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的《监理实施细则》,应报甲方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批复。

2.2《监理月报》及《工程例会会议纪要》应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要求的内容编写。

《监理月报》要以真实的数据,现场工程照片等书面向甲方汇报当月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施工材料进场情况,见证取送样情况,施工试验情况,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情况;关键节点、关键工序控制情况,工程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造价控制,合同管理等具体详实的监理内容;若未按要求编写或数据不准被甲方代表发现,将追究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两次(含两次)以上,甲方发文通报批评,并处监理公司20000元罚款。

被甲方通报批评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监理公司,五年内不得再监理甲方开发的项目。

2.3各工序或检验批验收合格后半个工作日内,项目监理部应向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验收资料扫描电子版(包括验收过程电子版的工程照片),以邮件的形式发甲方代表、主管工程师,同时抄送项目经理和主管工程副总备查。

不管是否通过验收,都要在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上签署具体意见。

没有通过验收的检验批,应在验收资料上注明存在的具体不合格项。

不合格项整改合格后重新报验的,监理工程师应在原报验资料上注明上述不合格项已经整改合格,同意验收。

2.4监理人员施工日志每周一下午下班前30分钟,将上周《监理日志》报送到甲方资料室,由甲方代表和项目经理审查后签字备查。

3.监理验收及旁站、巡视的管理

3.1针对11号地块工程工期紧、任务重,范围广、战线长的特点,项目监理部承诺对各检验批、分项工程加强事前和事中控制;项目监理部派出的验收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两人。

在正式验收过程中,力争缩短验收时间,尽量一次性通过验收。

若第一次验收没有通过时,监理方必须限定整改的完成时间并在验收资料上签字注明;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内容或在第二次复查时仍然存在第一次验收时提出的问题没有整改,监理方有权对施工单位作出5000∽10000元的处罚;报甲方代表、主管工程师和项目经理批准。

验收不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在报验申请单上直接签署意见,标明不合格项;甲方将给予相关监理工程师通报批评。

凡是经过两次(含两次)以上验收通过的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当月的《监理月报》“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情况”中向甲方详细汇报,并附原始《报验申请单》复印件。

监理验收通过后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应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电话通知甲方代表和主管工程师到现场督察,并在《监理日记》上签字确认验收通过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具体验收的时间。

无甲方代表督察签字确认的检验批或分项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2若已经通过监理验收,而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设计文件、国家验收规范或标准施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甲方有权追究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在同一标段发生三次(含三次),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生四次(含四次),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总监代表;同一单位工程,累计发生九次(含九次)以上,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直至终止监理合同。

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监理单位自行承担。

3.3在工程质量控制中,根据工程紧的特点,应加强事前和事中控制,既要缩短正式验收时间,不影响工程进度;又要严把质量关,提高工程质量。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并责成专人跟踪落实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3.4应加强监理现场巡视的方式和方法。

项目监理部人员在现场每天巡视应不少于5次,每次应将巡视路线、巡视时间、巡视发现的问题(包括现场已处理或未处理的,无法及时得到处理的问题,应明确问题处理的责任人和要求处理完成时间)等记录在《监理日记》中,在第二天的《监理日记》中跟踪记录落实整改情况。

确保巡视、平行检验和旁站监理的效果。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大宗材料,监理公司应进行平行检验,并在《监理月报》中,向甲方汇报平行检验的具体情况,给出监理意见。

3.5规范监理的旁站行为,明确责任。

在《监理月报》中,明确下一个月的旁站部位、旁站任务、计划旁站时间和人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