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8967529 上传时间:2023-07-20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0.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docx

《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docx

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

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学院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年)>的通知》(教职成[]号)有关规定,结合我院专业建设与发展状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基本原则

、设置的专业必须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符合行业和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统筹考虑生源市场、就业市场,必须有相对稳定的人才需求量。

 

、专业设置与调整应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规律,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与布局,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

 

、专业设置与调整应以职业岗位、岗位群或技术领域为依据。

同时,应对所属专业群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或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专业设置与调整应结合区域产(行)业结构的特点,积极建设与当地产(行)业尤其是主导产业和行业紧密结合的特色优势专业,充分发挥特色优势专业的示作用,带动专业结构的整体优化。

二、专业设置

(一)专业设置的基本条件

、有详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

可行性报告应基于充分的市场调研,明确分析毕业生就业岗位指向、就业前景、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专业定位等要素。

、有科学、规、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案。

专业人才培养案应符合教育部公布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省教育厅公布的相关专业技能抽查标准、毕业设计工作和成果要求等质量监控文件要求;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体现工学结合要求,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工作;课程体系设置科学合理,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职业岗位)对技术技能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实践教学体系设计完整。

、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且“双师型”专业专任教师比例达。

有本校的副高以上职称专任教师担任专业带头人和名以上专业核心课教师。

、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等办学条件。

实习实训条件建设满足教学要求,实训项目开出率能达到。

、有保障开设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二)专业设置申报程序

、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和学院的专业建设规划,由学院提出当年专业设置和调整的指导性意见;

、各系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于每年月日前向教务处提交设置新专业的报告和相关材料;

、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学术委员会委员根据《学院新设专业评审标准》(见附件)进行评审,确定拟设置专业。

、评审结果经院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提交党委会审定,并向全院公示。

、教务处负责将经党委会审核通过的新设国控类专业申报材料报送省司法厅和教育厅审批。

、教务处按要求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完成专业申报工作。

(三)专业设置申报材料

、新增专业申请报告,主要包括:

简要说明设置专业的主要理由、面向的专业技术领域和岗位、人才需求论证报告、依托行业办学情况说明。

、增设专业申请表(新设国控类专业见附件,新设非国控类专业见附件)。

  、拟设置专业的人才培养案。

 

、其它须补充的问题和情况。

(四)专业设置管理

、各系应重视对批准设置的新专业的建设和管理,不断促进教学条件的完善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对新设置的专业,学院将在招生一年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检查评估,并根据检查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措施加强该专业建设。

、各系应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变化调整专业招生数量,保持专业良性发展。

三、专业调整与撤销

、学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人才需求变化、招生、就业等情况,可调整或撤销已设置的专业。

、依据实际情况需要自主撤销或停招已设置的专业,应由专业所在系向教务处提出书面报告,申述撤销或停招理由及相应的论证材料,学院按照专业设置申报相应程序进行审批。

、 对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或连续三年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或连续三年招生人数未满人的专业,原则上予以撤销。

若继续保留,应由专业所在系向教务处提出书面报告,申述不撤销理由及相应的论证材料,学院按照专业设置申报相应程序进行审批。

对做不撤销处理的专业,学院限其年整改达标,对整改仍未达标的专业予以撤销。

、对连续三年未招生或连续两年未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专业技能抽查的专业,予以撤销。

四、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学院新设专业评审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设置非控制专业申请表

二○一五年十月八日

附件:

学院新设专业评审标准

申报专业名称:

负责人:

所在系(签章):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审标准

评审等级

增设专业

可行性

增设专业的主要理由

增设理由充分合理

基本符合

与不符

专业发展规划

规划科学,措施具体

基本符合

与不符

人才需求预测情况

人才市场需求分析准确,就业前景良好

基本符合

与不符

人才培养

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培养规格定位准确

基本符合

与不符

课程设置情况

课程设置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

基本符合

与不符

专业

带头人

专业

所学专业或研究向与申报专业一致

基本符合

与不符

职称与学位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

无硕士以上学位

无副高以上职称

教学工作

近三年的主要教学工作与申报专业相关

基本符合

与不符

教学科研成果

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近年主持省级以上课题项

近年主持省级以上课题项

近年未主持省级以上课题

专业教学

团队

规模

名以上专业核心课教师

名(含)以上专业核心课教师

专业核心课教师不足名

学历结构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不低于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不低于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不低于

职称结构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

双师结构

“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

“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

“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

办学条件

专业图书资料

生均专业纸质图书达册

生均专业纸质图书册以上

生均专业纸质图书不足册

教学设备

生均专业仪器设备值达元

生均专业仪器设备值元以上

生均专业仪器设备值不足元

实习实训基地

能够满足教学计划的安排

基本满足教学计划的安排

不能满足教学计划的安排

评审专家意见: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一级指标项,二级指标项,合格标准:

≥,≤

 

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控制的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

 

学校名称(盖章):

学校主管部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修业年限:

年拟招生人数:

申请时间:

专业负责人:

联系:

 

人民国教育部制

 

学校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

学校网址

学校标识码

办学性质

公办□民办□其他□

在校高职(专科)学生总数

专任教师

总数(人)

已有专业大类

 

学校简介和历史

沿革

(字以)

 

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应包括申请增设专业的主要理由、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及人才需求预测情况等面的容,如需要可加页)

 

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性别

专业技术职务

第一学历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最后学历

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主要从事工作与

研究向

 

行业企业兼职

 

工作简历

 

最具代表性的教学科研成果

序号

成果名称

等级及签发单位、时间

本人署名位次

目前承担的主要教学工作

(项以)

序号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人数

学时

课程性质

授课时间

注:

填写一至三人,只填本专业主要带头人,每人一表。

 

教师基本情况表

序号

性别

年龄

专业技术职务

最后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

现从事

专业

拟任

课程

是否

“双师型”

专职

兼职

 

其他办学条件情况表

专业办学经费及来源

专业仪器设备总价值(万元)

专业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情况

主要专业仪器设备装备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购入时间

专业实习实训基地情况

序号

实训基地名称

合作单位

校外

实训项目

 

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案

(包括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修业年限、就业面向、主要职业能力、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教学计划等容,如需要可加页)

 

 

 

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校学术

委员会

意见

 

(主任签字)

 

年月日

学校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级

行业

主管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可以函件形式附上,教育类专业须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工作处室意见。

 

附件:

 

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设置非控制专业申请表

 

所属系部(盖章):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修业年限:

年拟招生人数:

申请时间:

专业负责人:

联系:

 

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制

 

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应包括申请增设专业的主要理由、专业发展规划及人才需求预测情况等面的容,如需要可加页)

 

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性别

专业技术职务

第一学历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最后学历

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主要从事工作与

研究向

 

行业企业兼职

 

工作简历

 

最具代表性的教学科研成果

序号

成果名称

等级及签发单位、时间

本人署名位次

目前承担的主要教学工作

(项以)

序号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人数

学时

课程性质

授课时间

注:

填写一至三人,只填本专业主要带头人,每人一表。

 

教师基本情况表

序号

性别

年龄

专业技术职务

最后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学位

现从事

专业

拟任

课程

是否

“双师型”

专职

兼职

 

其他办学条件情况表

专业办学经费及来源

专业仪器设备总价值(万元)

专业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情况

主要专业仪器设备装备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购入时间

专业实习实训基地情况

序号

实训基地名称

合作单位

校外

实训项目

 

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案

(包括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修业年限、就业面向、主要职业能力、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教学计划等容,如需要可加页)

 

 

 

学院审批意见

所属系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院学术

委员会

意见

 

(主任签字)

 

年月日

学院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学院

党委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其它课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