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尘管理考核奖惩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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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尘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综合防尘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撰写人:

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

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强化综合防尘工作领导,提高我矿井综合防尘管理水平,增强矿井抗灾能力,改善井下职工劳动工作环境,结合开滦(集团)总技字(20xx)26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矿井综合防尘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一、综合防尘管理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开滦(集团)总技字(20xx)268号文件精神,切实把综合防尘工作列入正常的管理当中,坚持综合治理,完善综合防尘系统,使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纳入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改善矿井职工安全工作环境。

二、综合防尘具体管理职责

矿长:

对综合防尘工作负全面责任,安排定期检查,平衡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所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综合防尘工作的实施。

企业业主:

负责综合防尘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对职工个体防护和健康检查进行监督检查。

总工程师:

对综合防尘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综合防尘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负责综合防尘项目实施。

机电副矿长:

负责综合防尘管路的协调、安装,负责矿井防尘水质要求达标工作。

安全副矿长:

是本矿井安全生产的直接负责人,对矿井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防尘工作的落实与监督检查指导管理工作。

生产副矿长:

防尘管路及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和日常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经营副矿长:

负责综合防尘工作中所需的物力、人力协调。

安全科科长:

负责综合防尘工作的落实与监督检查工作,并按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通风科科长:

是本单位综合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本单位综合防尘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负责对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按照标准以及日常设施使用、安设等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及完善,确保日常的正常使用。

生产副总:

是本单位综合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全面负责综合防尘工作的贯彻执行。

机电副总:

负责综合防尘设备的采购和井下防尘管路的协调、安装,负责矿井防尘水质要求达标工作。

安全副总:

是本单位综合防尘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综合防尘工作的落实与监督检查工作。

通风副总:

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综合防尘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批综合防尘措施。

供应科:

负责综合防尘工作所需设备及材料的供应,确保综合防尘设施的资金投入和按期购置。

综合办公室:

做好职工尘肺病的定期检查工作和对职工进行综合防尘的培训工作。

三、防尘管理地点设置

通风科设防尘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通风副总担任,负责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及责任制落实,每月进行综合防尘汇总,对综合防尘严重不达标队组,上报矿领导小组,责令停产整改。

四、防尘工作具体要求

1、生产系统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煤面出煤系统转载点喷雾、掘进面扒装机有卸载点喷雾,不能实现自动喷雾的必须安装手动防尘设施;炮掘、炮采面实行放炮喷雾;采面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都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必须封闭巷道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2、井巷中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采取相应的调节风速措施,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防止煤尘飞扬。

3、地面筛分厂、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

防尘喷雾、洒水等设施应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不得任意拆除。

4、巷道要定期冲洗和刷白

(一)矿井主要进回风大巷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刷白,要用石灰、白水泥等不燃性材料,刷白要均匀。

(二)矿井主要进回风巷每旬至少冲洗一次积尘,采区进回风巷每旬清扫或冲洗一次。

(三)采面及其外50m范围内必须班班进行冲洗;上下顺槽每7天冲洗一次,杜绝粉尘堆积和粉尘飞扬。

(四)掘进头外50m范围内的巷道必须每班冲洗;距掘进头50~l00m的巷道每天冲洗一次;距掘进头100m之外的掘进巷道每7天冲洗一次,杜绝粉尘堆积和粉尘飞扬。

(五)运煤系统的转载、卸载点前后20m范围内的巷道每班随时进行冲洗;做好不定期冲尘,杜绝粉尘堆积和粉尘飞扬。

其它巷道的冲洗周期为每周冲洗一次,杜绝粉尘积极和飞扬。

(六)井下所有进回风巷必须按期进行冲洗、刷白,并有记录可查。

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5、所有接尘人员应佩戴个体防护用具,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并定期更换。

  

6、井下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

7、各种综合防尘设施要按质量标准进行安装,设施位置合理、固定牢靠,并在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中明确规定。

8、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喷雾装置不少于一组,回风巷安设喷雾装置不少于2组,且要求第一组距工作面切眼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并在回风巷第一组喷雾装置的下风侧设一组挡尘帘,第二组距工作面不超过100米。

放炮时必须打开喷雾。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按标准敷设隔爆水棚。

掘进工作面开口50米范围内,布置全断面喷雾装置一道;在距离掘进迎头不超过20米范围内,安设布置全断面喷雾装置一道,迎头第二组距工作面的距离不超过100米。

布置全断面喷雾装置一道,掘进巷道长度超过200米时,必须按标准敷设隔爆水棚。

采掘工作面的喷雾装置要随推进长度及时移动。

9、放炮时坚持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洒水降尘等措施。

五、作业地点有关区队责任划分

1、工作面的防尘

(一)、炮采工作面

责任范围:

二顺槽自开口至工作面出口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浮煤清理,防尘设施使用、管理等工作,由炮采队负责。

1、上下顺槽的防尘管路必须齐全,并且上顺槽的管路每隔50米,留设一个三通阀门;下顺槽的管路每隔50米留设一个三通阀门,阀门灵活可靠。

2、上下顺槽的喷雾装置,由通风队安装,安装好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由施工单位使用、管理和喷雾的移动工作。

在放炮或出煤时,喷雾呈常开状态。

喷雾回收有通风队负责。

3、上下顺槽的转载点喷雾必须齐全,能覆盖运输机宽度,雾化程度好,不得出现煤尘飞扬。

4、工作面打眼必须实施湿式钻眼,严禁打干眼。

放炮时,必须使用水炮泥,同时打开回风侧的喷雾。

放炮后,必须进行洒水降尘,不得出现煤尘飞扬。

5、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二)、掘进工作面的综合防尘

施工单位责任范围:

自开口至工作面出口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浮煤清理,防尘设施使用、管理等工作,由掘进队负责。

主要职责:

①、负责责任范围内的迎头喷雾、转载点喷雾的使用、管理(连接管)、移动和转载点喷雾的回收。

②、负责责任范围内的洒水降尘、浮煤清理和措施的编制工作。

③、掘进工作面必须有保证工作面防尘需求的供水管路,水压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不准有滴水、漏水现象,阀门使用灵活、可靠。

④、炮掘进的工作面必须采取湿式钻眼,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时,喷雾装置常开,能封闭全断面,放炮前后洒水20米。

⑤、转载点出煤(矸)时,喷雾必须常开。

⑥、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⑦、降尘管路距工作面不超过20米,掘进迎头有能供冲洗巷道的软胶管,长度不小于20米。

每3天对责任范围全面洒水降尘一次。

(三)、机运区、通风队的责任及职责

1、机运区队

责任范围:

主井底、东立井车场绕道、副井底车场绕道,南翼运输巷道、北翼贯通运输巷道至第二联络巷口、北翼贯通轨道巷口至第二联络巷口、南翼回风巷及,7150502运输顺槽皮带机头、皮带尾前后20米;井下固定变电所、乳化泵站及其前后20米巷道,由机运区负责。

主要职责:

①、负责矿井主要南北翼运输、回风大巷和掘进工作面的防尘管路安装、维护及改造工作和井下洒水降尘三通安装工作。

严格按《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

②、负责井下联络巷或其他巷道洒水降尘管道、三通安装工作。

③、负责皮带头喷雾设施安装、使用、管理、维护(连接管)、回收工作

④、负责管辖范围巷道洒水除尘、浮煤清理和防尘设施的使用,杜绝煤尘积聚。

⑤、负责井下洒水降尘管路的标号和涂漆工作。

⑥、负责所管电气设备的煤尘(或浮尘)清除工作,保持设备(包括各种牌板)清洁、卫生。

⑦、责任责任范围内巷道每3天全面洒水降尘、产尘较大的地点每班洒水降尘。

2、通风队

责任范围:

除上述单位管辖范围以外的所有巷道洒水降尘、浮煤清理。

1、负责所管辖巷道的巷道冲洗、防尘设施管理。

要求每周至少全面冲洗一次巷道;

2、负责井下净化水幕的加工制作、安装、喷头的更换工作,安装调试正常喷雾后,移交给所在单位管理和使用。

3、负责井下净化水幕的回收和喷头的更换维修工作。

4、负责井下隔爆水棚的加工、安装、维护、管理、回收等工作。

六、综合防尘检查项目

1、通风科负责检查及工作范围

(1)每月组织相关领导、相关科室主管人员对矿井综合防尘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凡查出的问题要进行“五定”落实责任、并进行处理。

(2)负责矿井综合防尘工程计划、安排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每月进行矿井综合防尘工作检查并进行汇总考核。

(3)负责检查各队组管路、喷雾装置、三通阀门、喷头短缺数量,并对短缺队组进行考核。

(4)负责井下各运输大巷、主要进、回风巷以及采掘工作面隔爆水袋安装、拆除、维护工作。

(5)隔爆设施要实行挂牌管理牌板标明:

地点、水袋、棚区长度、水量、断面、棚距等参数,水棚检查每周一次。

(6)负责主运输大巷、辅助运输大巷的喷雾安装、使用与维护,保证巷道无煤尘飞扬。

2、机电科负责检查及工作范围

(1)负责皮带运输大巷、回风大巷、采区大巷的防尘管路、三通阀门、等检查及监督机运区对防尘管路的安装和维护。

(2)负责对各条大巷防尘设施短缺情况限期整改。

(3)负责检查机运区对皮带运输大巷、回风大巷每月冲洗一次并洒水降尘,保证巷道无煤尘飞扬;皮带运输大巷杂物、积煤、浮煤、浮矸的清理。

3、生产技术科负责检查及工作范围

(1)采煤队组

①完善采煤工作面供水降尘系统。

负责采面喷雾降尘、转载点喷雾、进回风巷防尘管路、喷雾装置、三通阀门、喷头等综合防尘设施的维护。

②对采煤工作面回风巷200米范围内的巷道每三天冲洗、洒水降尘一次,进风巷距离工作面200米范围内每三天洒水降尘一次,其它处10天全部冲洗一次(巷道有积水、淋头水的地点可以不洗巷、洒水),保持巷道湿润、无煤尘堆积,并有记录查询。

(3)掘进队组

①、各掘进队负责各掘进巷道防尘管路、三通、阀门、过滤器、净化水幕等维护和使用以及现短缺防尘管路设施的安装(三通阀门)。

②、掘进队负责对各掘进巷道每三天进行一次冲洗、洒水降尘(巷道有积水的地方可以不进行冲洗、洒水),保持巷道无煤尘飞扬,并有记录可查。

4、安全科负责检查及工作范围

负责井下所有地点综合防尘工作的落实与监督,并按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对井上下综合防尘项目检查,以会议内容、制度、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为考核重点。

(1)综合防尘检查形式,利用每周六检查、安全检查和综合防尘专项检查结合通风、瓦检、放炮、安检等人员的现场汇报。

通风科建立综合防尘工作检查台帐,进行问题反馈、问题汇总和问题限期整改。

(2)综合防尘会议、每月由矿总工程师定期组织矿级领导、各副总、相关科室、区队、相关人员召开防尘工作例会。

对当月综合防尘工作进行总结以及对下月防尘工作安排。

(3)综合防尘考核,综合防尘专项验收不达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综合防尘出现严重问题,对责任人员、责任部门进行考核,并纳入矿井对各部室的年度业务考核。

七、综合防尘考核办法

本着防尘,除尘的原则,开展综合防尘工作,矿井分管技术、生产、机电、安全的领导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防尘工作负责,负责组织安装使用,在综合防尘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和完善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防尘标准及要求,加强粉尘治理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各转载点粉尘治理力度,使井下各地点粉尘浓度达到要求指标。

从一通三防专项奖励基金中拿出30%-50%的资金专门奖励工作积极,进度较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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