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前点睛材料pdf.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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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前点睛材料pdf
2015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点睛材料
第一章工程造价管理及其基本制度
第一节工程造价的基本内容
一、工程造价及其计价特征
(一)工程造价的含义
含义一:
从投资者(业主)的角度分析,工程造价是指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含义二:
从市场交易的角度分析,工程造价是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或建设工程总费用。
是一种有加价的工程价格。
二、工程造价相关概念
(一)静态投资与动态投资
静态投资包括基本预备费,以及因工程量误差而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增减等。
动态投资除包括静态投资外,还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有关税费、涨价预备费等。
(二)建设项目总投资与固定资产投资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两部分。
第二节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和内容
一、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涵
(二)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1.全要素造价管理
成本、工期、质量、安全、环境的集成管理。
全要素造价管理的核心是按照优先性的原则,协调和平衡工期、质量、安全、环保与成本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
二、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系统
(一)政府行政管理系统
(二)企事业单位管理系统(三)行业协会管理系统三、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及原则
(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原则
(1)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全过程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在于前期决策和设计阶段,而在项目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
第三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造价工程师管理制度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执业3)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⑥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⑦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4)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7)不予注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浏览一下即可)⑥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⑦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以外的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⑧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3年的;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1)对注册违规的处罚。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
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4)对未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专业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节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
(一)资质等级标准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
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均需要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7)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帀100万元;(8)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人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三)资质证书2.资质证书的续期申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
3.资质证书的变更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髙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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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质的撤销和注销1.撤销资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浏览一下即可)
(1)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4)对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
二、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一)业务承接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五节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
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工程造价管理
(二)发达国家和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5.通用的合同文本
英国有着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标准合同体系,包括JCT(JCT公司)合同体系、ACA(咨询顾问建筑师协会)合同体系、ICE(土木工程师学会)合同体系、皇家政府合同体系
第二章相关法律法规第一节合同法及价格法
一、合同法
(一)合同的订立3.合同订立的程序
(1)要约。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要约及其有效的条件。
要约应当符合如下规定:
(浏览即可)②要约邀请并不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必经过程,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这种意思表示的内容往往不确
定。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2)承诺。
2)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
以外,该承诺有效。
6.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无效的缔约过程。
其构成条件:
一是当事人有过错。
若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二是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若无损失,亦不承担责任。
三是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二)合同的效力2.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由于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财产处分能力或代理人的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存在缺陷所造成的。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
第二节建筑法及相关条例
一、建筑法
(一)建筑许可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①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③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④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五)工程质量保修2.工程最低保修期限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第三节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一、招标投标法根据《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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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浏览即可)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一)招标1.招标方式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重点、国有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
请招标。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包含3个)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招标文件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其他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二)投标2.联合投标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开标、评标和中标7.签订合同及履约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第一节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一、工程项目的组成和分类
(一)工程项目的组成
工程项目可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3.分部(子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是指将单位工程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等划分的工程。
建筑工程包括: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建筑节能等分部工程。
4.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是指将分部工程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划分的工程。
例如,土方开挖、土方回填、
钢筋、模板、混凝土、砖砌体、木门窗制作与安装、玻璃幕墙等工程。
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二)决策阶段的工作内容2.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1)非政府投资项目。
1)核准制。
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时,仅播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
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
2)备案制。
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
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任务及相关制度
(二)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1.项目法人责任制
(1)项目法人的设立。
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由项目的投资方派代表组成项目法人筹备组,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批准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
第二节工程项目的组织
一、工程项目发承包模式
(一)总分包模式采用总分包模式的特点:
(了解即可)
(1)有利于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
由于建设单位只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结构简单。
同时,由于合同数量少,使得建设单位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量小,可发挥总承包单位多层次协调的积极性。
(2)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由于总包合同价格可以较早确定,建设单位可承担较少风险。
(3)有利于控制工程质量。
由于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通过分包合同建立了责、权、利关系,在承包单位内
部,工程质量既有分包单位的自控,又有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从而增加了工程质量监控环节。
(4)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
总承包单位具有控制的积极性,分包单位之间也有相互制约作用。
此外,在工程设计
与施工总承包的情况下,由于工程设计与施工由一个单位统筹安排,使两个阶段能够有机地融合,一般均能做到工程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的相互